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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wifi爱人-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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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北平

    老舍

    设若让我写一本小说,以北平作背景,我不至于害怕,因为我可以捡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所不知道的。但要让我把北平一一道来,我没办法。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我知道的真是太少了,虽然我生在那里,一直到廿七岁才离开。以名胜说,我没到过陶然亭,这多可笑!以此类推,我所知道的那点只是“我的北平”,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

    可是,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作一件讨她老人家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我独自微微的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语言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我之爱北平也近乎这个。夸奖这个古城的某一点是容易的,可是那就把北平看得太小了。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

    真愿成为诗人,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啊!我不是诗人!我将永远道不出我的爱,一种像由音乐与图画所引起的爱。这不但辜负了北平,也对不住我自己,因为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我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因为我心中有个北平。可是我说不出来!

    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我知道一些伦敦的情形;巴黎与罗马只是到过而已;堪司坦丁堡根本没有去过。就伦敦、巴黎、罗马来说,巴黎更近似北平——虽然“近似”两字要拉扯得很远——不过,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的感到寂苦。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自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不像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的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是的,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

    论说巴黎的布置已比伦敦罗马匀调得多了,可是比上北平还差点事儿。北平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几乎是什么地方既不挤得慌,又不太僻静:最小的胡同里的房子也有院子与树;最空旷的地方也离买卖街与住宅区不远。这种分配法可以算——在我的经验中——天下第一了。北平的好处不在处处设备得完全,而在它处处有空儿,可以使人自由的喘气;不在有好些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周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每一个城楼,每一个牌楼,都可以从老远就看见。况且在街上还可以看见北山与西山呢!

    好学的,爱古物的,人们自然喜欢北平,因为这里书多古物多。我不好学,也没钱买古物。对于物质上,我却喜爱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花草是种费钱的玩艺,可是此地的“草花儿”很便宜,而且家家有院子,可以花不多的钱而种一院子花,即使算不了什么,可是到底可爱呀。墙上的牵牛,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是多么省钱省事而也足以招来蝴蝶呀!至于青菜,白菜,扁豆,毛豆角,黄瓜,菠菜等等,大多数是直接由城外担来而送到家门口的。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青菜摊子上的红红绿绿几乎有诗似的美丽。果子有不少是由西山与北山来的,西山的沙果,海棠,北山的黑枣,柿子,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呀!哼,美国的橘子包着纸,遇到北平的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

    是的,北平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从它里面说,它没有像伦敦的那些成天冒烟的工厂;从外面说,它紧连着园林,菜圃与农村。采菊东篱下,在这里,确是可以悠然见南山的;大概把“南”字变个“西”或“北”,也没有多少了不得的吧。像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者只有在北平能享受一点清福了。

    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

    问题:说说老舍为什么想北平。阅读并背诵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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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迅《雪》

    暖国2的雨,向来没有变过冰冷的坚硬的灿烂的雪花。博识的人们觉得他单调,他自己也以为不幸否耶?江南的雪,可是滋润美艳之至了;那是还在隐约着的青春的消息,是极壮健的处子的皮肤。雪野中有血红的宝珠山茶3,白中隐青的单瓣梅花,深黄的磬口的蜡梅花4;雪下面还有冷绿的杂草。胡蝶确乎没有;蜜蜂是否来采山茶花和梅花的蜜,我可记不真切了。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许多蜜蜂们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地闹着。

    孩子们呵着冻得通红,像紫芽姜一般的小手,七八个一齐来塑雪罗汉。因为不成功,谁的父亲也来帮忙了。罗汉就塑得比孩子们高得多,虽然不过是上小下大的一堆,终于分不清是壶卢还是罗汉;然而很洁白,很明艳,以自身的滋润相粘结,整个地闪闪地生光。孩子们用龙眼核给他做眼珠,又从谁的母亲的脂粉奁中偷得胭脂来涂在嘴唇上。这回确是一个大阿罗汉了。他也就目光灼灼地嘴唇通红地坐在雪地里。

    第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他;对了他拍手,点头,嘻笑。但他终于独自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寒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样;连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尽了。

    但是,朔方的雪花在纷飞之后,却永远如粉,如沙,他们决不粘连,撒在屋上,地上,枯草上,就是这样。屋上的雪是早已就有消化了的,因为屋里居人的火的温热。别的,在晴天之下,旋风忽来,便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

    在无边的旷野上,在凛冽的天宇下,闪闪地旋转升腾着的是雨的精魂……

    是的,那是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

    注释: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语丝》周刊第十一期。

    2暖国指我国南方气候温暖的地区。

    赏析:《雪》是鲁迅散文诗集《野草》中的一篇,但与《野草》中的大部分篇目不同,不是用奇倔的意象和象征的语言表现作者的孤独前行与反抗绝望,而是用较有华彩的语言对照“江南的雪”与“朔方的雪花”,在“江南的雪”中又有自然的雪景与人工的雪景的对照,直到篇末才写到“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灵”,才隐约透露出《野草》那种“荷戟独彷徨”的韵调。

    今天要学的课文到此结束,现在可以看小说了!o(n_n)o~

    【正文】
第37章
    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的过下去,唐冰每天就和俞南雁打打闹闹,嘻嘻哈哈的过,丝毫不觉得光阴如白驹过隙。

    转眼到了下月中旬,唐冰下班,正要跟俞南雁说她放中秋假的事情,俞南雁牵过她手,也有话对她说。

    “怎、怎么了?”唐冰被他弄的莫名其妙。

    俞南雁抚摸着她的手背,叹了叹气:“冰糖,后天……无论如何你也要跟我去看望我的父母。”

    “啊?!”唐冰大惊失色,“你爸爸回来啦?”

    “是的。”

    俞南雁摊摊手,“我今天才去机场接的他,然后……然后也告诉了他你的存在。”

    唐冰急的团团转:“你怎么不早点说呢,这样我也可以去机场接他啊,他看我不在,会不会觉得我没有基本的礼貌呢?要是对我印象太差,我还怎么跟你谈恋爱,怎么跟你过日子?”

    “你想好跟我过日子了?”

    “不然呢!”唐冰朝他吼了一句,瞬间又蔫头耷脑,抓抓头发,“我到时候去买什么礼物啊?你爸爸妈妈都会在吗?我……我……”

    俞南雁微微一笑,他觉得很开心。

    唐冰会这样紧张,说明她已经把他放在了心上,只有对他放在心上,才会对他的父母上心。爱屋及乌,不过如此了吧。

    俞南雁笑着说:“冰糖,只要你人到就可以了,至于礼物什么的……随便买点水果就行。”

    “好、好吧。”

    唐冰很无可奈何,她一方面很紧张俞南雁的父母不喜欢她,又很紧张太喜欢她,怎么想都十分纠结,不知道他的父母是不是容易相处的人。

    这一夜,两人依然同榻而眠。

    快大半个月唐冰没有回自己的出租房了,一直就跟俞南雁过起了“同居”生活。

    虽然是“同居”,但除了抱抱亲亲,那些危险边缘的事情一件也没有做过,包括很多次唐冰和俞南雁在沙发上吻的昏天黑地,唐冰也察觉了俞南雁的生理反应,俞南雁都很自觉的推开了她,然后自己调整呼吸。

    唐冰暗搓搓的查过,好像男人这样对自己身体不会太好,她后来也渐渐地不敢去撩拨俞南雁了,但久而久之,又很怀念那种酥酥麻麻的感觉,总是忍不住故意挑逗。比方说,在俞南雁看电视的时候从后面搂住他脖子,然后亲他耳朵后颈……或者是在俞南雁午睡的时候,把他一点点的亲醒……晚上一起睡觉,各盖各的被子,但半夜里唐冰会不自觉的踢掉自己的被子,钻到他的被窝里抱他温暖的身子……

    她越想越觉得自己才是采花大盗之类的恶徒。

    让唐冰无比欣慰的一点就是,俞南雁总是点到即止恪守礼法,绝对不会对她做出一点点出格的举动。

    这点她很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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