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我思存短篇20合集-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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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儿子,他大赦天下。海兰珠病重,他抛下战事赶回盛京。海兰珠死后,他不饮不食长达数日,路过海兰珠的墓地,竟然掩面大哭,不过两年,便也病死。清初爱新觉罗氏的另一赫赫有名情圣,自然是顺治。他与董鄂妃的故事有正说戏说各种版本不计其数,大家都耳熟能详。董鄂死后半年他便因天花弃世,堪称另一情圣。
到了康雍乾三代,穿越小说已经把他们写得泛滥成灾。每个人都有轰轰烈烈、惆怅半生的故事。
至今似乎无人下笔晚清。其实晚情最适合写的言情男主,应该就是恭亲王。
而他因为是近代史人物,与其相关的史籍资料更是浩如烟海,甚至还有他本人的照片可以让我们看到。老实说,清代的那些黑白照片,每个人看上去都是木然的,呆滞的。可是遥想当初,意气风发的少年,总会有眸子黑白、清冽的端详这个世间的时候。比如策马扬鞭,围猎木兰,那引弓弄弦的畅笑开怀。比如吟风咏月,结文纳友,那笔墨书香的相视灵犀。
想彼时应不知,后半生纠葛国事,心力交悴,还落不到一个“好”字。
在当时的历史局限里,恭亲王其实是相对开明,接受了一定西方的思想,是洋务运动的先驱。只是病入膏肓的封建帝国,无论他如何使力,也改不了日落西山的残局。我一直好奇他真正的感情,会不会有喜欢的一位女子,与他可堪知己。比如随父出洋归来的官宦小姐,比如能有新思潮的商沽女子,可以与他相识相知,在他研究西洋钟表的时候,能在他微皱的眉间,添一抹喜色。这个人会是谁呢?
只是我们臆测的故事罢了。
恭亲王终归与那个时代格格不入,如果再晚生几十年,在民国时代,他可能闲来弄一盏风月,与昏庸的帝国再无瓜葛。可惜他的身份注定了,他生在那个时代,从28岁开始,便试图力挽狂澜,却终究不过,力不从心。
不幸生在帝王家。
他的命运是一条早就注定的路,不偏不倚,不论他愿不愿意,都得那样走下去。
曾经动念想过写一部晚清时代的言情小说,最后终又作罢。因为一想到那个时代,便会记起那些丧权辱国的种种,实在没有心情风花雪月。
可幸历史的浮尘终将散去,我们身在这个时代最大的幸事是,可以亲眼目睹国家的富强崛起。
恭王府最著名的是海棠,每逢花开如锦,便觉春深似海。
令人不由不发思古之幽情。
站在齐檐的海棠花下,夹岸敷水,轻红飞乱。任何故事到了这里,都应该只是春光中匆匆笑叹。
把酒祝东风,且共从容,垂杨紫陌洛城东。总是当时携手处,游遍芳丛。聚散苦匆匆,此恨无穷。今年花胜去年红。可惜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
如果正巧身在北京,去恭王府看海棠吧。
帘卷西风(作者:匪我思存)
其实南平第一眼看到杜紫衣,心中便是一震。杜紫衣并非那种十分漂亮的女人,瘦,仿佛弱不胜衣。那件松香色银丝绣折枝梅的旗袍穿在身上,虚虚实实,到腰那里,不盈一握。看得人黯然销魂。
旗袍这种衣服,年龄气质稍稍有异,便把握不住。一单纯便显稚气,一沧桑又觉风尘,稍不留神便是不伦不类。杜紫衣穿着,却是恰到好处,似幽幽一枝晚菊,开得摇曳生姿。
南平心中恋恋不舍,一个月里倒有四个周未消磨在了“帘卷西风”。其实这家咖啡厅里,多的是气质温良的女客,点杯摩卡咖啡翻动书页,自成风景。而惊鸿一瞥般乍现的杜紫衣,才是南平最渴望看到的美丽。
杜紫衣听说他,倒是两个月以后了。她顺着侍者的指点望过去,只见苇帘下那衣冠楚楚的男子。深色外套里深蓝色的衬衣,像冬天宁静的海。视线便刹那有些模糊,那样深蓝色的衬衣,干净,整洁,一丝不苟。就像建阳一样。
认识高建阳时,她还在酒店公关部做经理。前台由CHECK IN资料得知第二天是他生日,便通报了公关部。由于是贵宾,生日蛋糕与香槟,由她亲自送上门去。
至今,犹记得他那件深蓝衬衣,干净得只有一点淡淡的薄荷的气息。他那么挑剔的人,细节永远都是完美。
初次见面,听到她的名字。微微沉吟:“紫衣……是一种菊花。”目光炯炯望着她,似有灼人的热。紫衣并不是面薄如纸的人,不知为何,还是晕红了脸,轻轻点点头。紫衣,的确是一种菊花,菊花谱上占了一席之地。
只是,高建阳拱如珍宝的却是兰花。一丛深色花,十家中人赋。紫衣曾陪他到昆明兰花交易会上买花,这才知竟是价值连城。高建阳讲起来,说:“兰花对湿度温度土壤都有很高的要求,矜贵似名门闺秀。”
句句是至理名言,她听在耳里,笑在脸上,心里明白,再芬芳的菊,只怕也及不上兰的倾国倾城。
时间一久,也迟疑最后是否两相厌倦,不欢而散。
上天却没给他们这个机会。5月25日,天气很好。“帘卷西风”开张大吉,紫衣忙得鸦飞鹊乱,自顾不暇。墙上至今挂着那天拍下的照片,她穿一袭缃色暗碎花的旗袍,众星拱月里踌躇满志,笑得那般甜美,因接到他登机前抽空打来的电话。许是因不能出席,故而略感歉意。终于道:“对不起,我过两天就回来。紫衣,我爱你,至死不渝。”
至死不渝呵!
山盟海誓,一瞬间以为真的可以到海枯石烂那般久远。
喜气洋洋的音乐与掌声中,一剪两断,那纤红细软的缎带。
凌晨回家,电视新闻里才知道那架航班号为CI611的波音747出了空难,他与224人一同坠入大海,永不能回。
她没有赶到香港去,他的一应后事,自有他名正言顺的妻。
南平这个人,相处的久了,也渐渐觉出他的厚道之处。起码在他眼里,最美的是菊。每次来,送她大捧清挹芳香的菊花,让她插在办公室那只白瓷方尊瓶里。
婚后,南平也曾问:“为何买给我这么多件深蓝衬衣?”
她微笑不语,他便以为她喜欢这个颜色。
又是西风渐寒,又是她的生日。大早收到礼盒,拆开是件深紫绣满菊花图案的旗袍,拾起卡片,上面是熟悉的南平的笔迹:
“紫衣,我爱你,至死不渝。”
她抬起头,落地窗上悬着苇帘,古时的女子这个时节,卷起帘来,赏菊。
帘卷西风,人却比,黄花瘦。
穆念慈
黄昏的时候,穆念慈常常凭窗看街景。向西的落地窗,落日在楼隙的夹缝间熠熠生辉,浑圆鲜亮。她有些茫然的低下头去,长发挡住了半边脸,发梢于是烁着斜晖的金。有时候下雨,天黑得早。车灯像流星划过夜色,隔着玻璃,熙熙攘攘的市声只是隐绰,这时穆念慈偶然会点上一枝烟。她并不会吸,所以只是看着那灰蓝的烟雾袅袅升起,四周都是静如止水,沉寂的潭,仿佛只有这一缕烟是活物。云烟,她爱着烟盒上的字:“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短短十个字里起承转折,离合悲欢,像是一个欲说还休故事的余韵绕梁。
其实穆念慈一直是乖巧温顺的女子,素洁,娴静,淡雅的妆容五官清秀。虽然讨喜,但几乎是平淡。遇上杨康,纯粹是她生命里的意外。她是秘书,老总请一位手握实权的丘处长吃饭,结果那丘处长在餐厅里遇上熟人,对老总介绍:“这是完颜康,军区完颜司令员的儿子。”老总一听,简直是喜出望外,于是力邀入席。
其实他的生父姓杨,七十年代死在对越战场上。母亲包惜弱带着遗腹子的他改嫁完颜洪烈。完颜洪烈只有这一个孩子,所以宠爱非常。这些都是后来,穆念慈一枝半叶,宛转道听途说得知的了。
公务饭局那样沉闷的气氛,因了他而流光溢彩。他是举止优雅谈笑风声的好看男子。留心到她,大约只是因着她的酒量。她的籍贯是浙江绍兴,出文人才子,亦出好酒。最醇的花雕,要深藏地底十八年,拍开泥封,方才是浓香四冽。她是品酒世家出身,父亲酿了一辈子的酒,所以她打从出生,几乎就是在酒香里长大的。几樽洋酒下去,她不过是眉梢眼际添了几分春色。老总与完颜康猜拳,却输得一塌糊涂,几乎要醉得人事不醒。她只得出来圆场面,接了他几招。
后来他送她一双和阗白玉梨花盏,一只杯底篆着“酒逢”,另一只篆着“知已”。合起来便是酒逢知已。他就是有着这样的俏皮。
身边的同事,起初是惊,而后是羡,最后自然是妒。人人预言他们的关系保持不了三个月,完颜康实在是声名狼藉,而他与她之间的距离,何止千山万水。她常常想,如果自己真的只是贪恋那份荣华富贵,那该有多好。可是明明知道,其实要的却是他,纯粹的他。
连她唯一的朋友黄蓉也忍不住问:“外面传说你和完颜洪烈的儿子交往,是不是真的?”她不语,黄蓉并不是八卦的人,便叹了口气,只说:“念慈,不要理他,他不是你的那杯茶。”在黄蓉看来,世上男人有两种,一种是好男人,可以放手去爱放心去拥有的,比如她高大忠诚的男友郭靖,另一种就是等闲不能稍假词色的坏男人,比如浪荡不羁时不时送花骚扰她的欧阳克。
出人意料的是,完颜康与穆念慈已若断若续四年。而这四个年头里,她站在窗前等待过多少个黄昏,怕是连她自己也记不清了。唯一记得清的就是两次相见之间的距离,时间的距离。最长的一次,她清晰的记得,从他离开的那个早晨,到他重新出现的那个黄昏,整整隔了三个月十一天零九小时。等待那样漫长,像冬夜彻骨寒冷的绝望。绝望到每一次她都认为,他从此会永远消失在她的生命里。
没有结果,他是阅尽千花的蝶,偶尔栖憩,留恋她这一瓣芬芳。而片刻的停留,重又为远方的另一枝明艳展翼。她听昆曲CD,只唱到“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八个字,唇角微瑟,竟是含笑。从来是良辰虚设,而她竟无怨尤。因知他不愿羁绊,所以即便等待再久,亦从不主动拨上一通电话。于是他才有三分垂青她,垂青她的静默。
她是完颜康维持最久的女朋友,旁人眼里,怕不是三千宠爱在一身?连老总与她说话的声气里,都未免带了三分客气。黄蓉告诉她,说是欧阳克复述完颜夫人包惜弱的话:“是什么样的女子,能容得了康儿这么久?”不说是杨康能容她,倒说是她能容杨康,竟是未交一言的忘年知已。
梅雨季,一川烟草,满城风絮。黄昏时分雨下得密了,远远只看见万家灯火笼在淡薄的水气里。穆念慈又点上了一枝烟,蓝灰色的烟雾弥漫开来,似有若无。夹在纤细的手指间小小的一星红芒,像回家推开门偶然能见到的,杨康指间的那一星。
那是世上最亮的星。
失却它,便是失却光明。
人生若只如初见(作者:匪我思存)
那一届整个监理工程系只有六名女生,江城年纪最小,所以在寝室里被唤作“六妹”,后来渐渐叫开去,及至大二,差不多全系都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