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豪门娇宠-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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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你长得可真漂亮……其实和他也不是很像……”
这个世上,除了父亲,只有她,全心全意的对他好……
------题外话------
嗯,除了男主,我最喜欢的角色闪亮登场!我不会告诉你他将是我第二本书的男主角!(傲娇脸。)
☆、第四十二章 刘家少爷
遇到她那年,他刚刚十一岁。
霓虹闪耀,到了晚上,京都这座城市透着些许迷蒙的暧昧气息。
天上人间是位于市中心的一家奢靡的夜总会,看上去只是一个普通的娱乐场所,但也仅仅是看上去罢了。
但大家心知肚明,越是见不得人的事,越是在这里发生。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所以,可以想象,这天上人间背后的老板,是何等的厉害。
他就是这里的娈童,被穷疯了的所谓的父亲卖掉,辗转几次卖到了京都。
灯红酒绿,流光闪耀,这天上人间到了晚上就变成了自由放纵,卸下伪装,挥洒汗水的地方。人们喝酒蹦迪,互相搭讪,女人妩媚妖娆,男人邪魅淫笑,各怀心思,其实也都是一个目的,把对方弄到床上去。
肮脏不堪。
偏僻的一角,十几个男孩悠悠地靠着沙发,身上穿着黑色的短袖,看上去普普通通,但仔细一看便会发现,这些男孩长得都是极其漂亮,像是女孩子一般,带着些雌雄莫辩的阴柔美。美好的,让人只是看着,就想要毁灭。
“二号,301房间,金爷又点你了,好好伺候!听见没!”
他起身,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便离开了,眼睛里带着说不出的冷漠。
那天,是他被卖到天上人间的第128天。从最开始的挣扎不甘,到最后认清了现实,这个过程不过一个月左右。他不过是个不满十一岁的少年,礼义廉耻这些东西对他来说,远远没有活着重要。
哪怕这样活着,连希望也没有,他也想活下去。
天上人间分为三个楼层,第一层是猎艳区,大家互相勾搭的场所,也是最喧闹,荷尔蒙最浓厚的地方。第二层是包厢,同学同事,狐朋狗友喝酒聚会的绝佳场所,当然,许多“生意”也是在这里做成的。第三层是vip包厢,只提供给豪门玩乐,应有尽有,极尽奢华,关键是提供的美女帅哥也都是极品。
他,就是极品。
娈童中的极品。
唇红齿白,皮肤白嫩细腻的无人能比,那双眼睛是浅淡的琥珀色,再加上桃花眼型,长得倒是比小女孩还要精致上几百倍。
走到301房间后,先敲了一下门,等了大概五秒钟,又敲了一下,然后推门进去了。
意外的,屋里没有烟雾缭绕,虽然像往常一样,一群人吵吵闹闹,几个小姐恨不得不穿衣服的贴在男人身上,但比起以前,雾蒙蒙的一片,男女尖叫乱交来说,他们玩的也不算多疯。
黑色的沙发正中间歪歪靠着一个女人,穿着一件大大的粉色长裙,就像是把睡衣穿了出来一般。懒散的倚着沙发,长发散在胸前,看起来格外柔顺,她眯着眼睛品着红酒,随意抬起头瞟了他一眼,眼睛一下亮了起来,坐直了身体,从头到尾打量着他。
她的眼神带着打量,却没有**,也没有算计,像是看到一个熟人,又像是在透过他看别人。
她长的可真好看,在这里他见过不少好看的人,但与她相比便是云泥之别。是呀,凡人怎么能和天上的仙子相比呢。她好像就是无尽黑暗里,忽然的一道亮光,让人忍不住想要扑上去,哪怕是失去生命。
“宝贝,快过来,过来。”说话的男人坐在沙发边上,身上穿着宽大的黑色短袖t恤,下面穿着条花裤衩,流里流气的,就像是街边的流氓。
那就是金少,他的顾客之一金庞。金庞包养他有一个多月,这一个多月,他了解到金庞可不是什么流氓,他是正宗的豪门大少。
嬉笑怒骂,蔑视一切规则,看不上眼的就喷,完全不在意形象。可高大上,可接地气,吃的了鲍鱼燕窝,尝的了路边摊,多少人称之为性情中人。
不过,他们看到的只是外表,却没有人知道,他有一个特殊嗜好,就是喜欢男童。而且男女通吃。变态般的喜欢。尤其是在床上,变了花样的侮辱玩弄,恶心至极!
何鸿棕听到叫他,慢慢走过去,刚靠近就被他一把扯进怀里,一口亲在他的脸上,还色情的咂咂嘴。
“金少,不介绍一下这个小朋友是谁?”女人声音很软,带着少女特有的娇气,懒洋洋的,声音很好听,带着说不出人的动人。
何鸿棕低垂着眼,心里猜测着,或许她都没有成年。
“小朋友?哈哈哈……”金庞哈哈笑了起来,捏了捏怀里柔嫩的堪比女孩的娇嫩脸庞,“大小姐真是单纯,这是我的小情人呐……”
金庞笑得暧昧,说完,在少年小巧的耳垂舔了舔,如同情人般呢喃着:“是不是啊,小妖精……”
他没有丝毫脸红,漠然的任由他动作。何鸿棕长得漂亮,尤其是那双眼睛,清透的好像能把所有肮脏的东西洗涤。大概是所有处于黑暗中的人都向往光明,肮脏的人也希望能寻得一方净土吧,这就是那些有钱人为什么喜欢花大把银子选择他的原因。
女孩笑了,虽然没有出声,却似乎听到了银铃般曼妙的动静,她懒懒的站起来,随意拽了拽裙子上的褶皱,悠悠然飘了过去,与此同时,包厢里安静的很,似乎在等着看热闹。
伸出手把少年拽了起来,金庞当时就急了,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瞪着她,女孩把少年扯到身后,扬起下巴,声音里带着无限的尖酸:“金大少想干嘛,我胆子小可别吓着我!”
“小梦,你又不是第一次知道这种事了,就是个玩意儿罢了,何必闹得大家难看。”谢凌云怕出事,赶紧劝着。
他这话说的倒也不假,毕竟可怜人多了去了,她又不是救世主,也不是什么圣母,哪里管得了那么多。更何况这天上人间背后的老板,她都不知道是谁,哪里敢在这里闹事。
这坐在这的豪门子弟之中,随便拉出一个他都惹不起。
女孩冷冰冰的瞟了谢凌云一眼:“你闭嘴!有你说话的地吗!”
谢凌云脸色有些尴尬,讪讪的坐在了一边。
她就是瞧不上谢凌云,那种自以为不动声色的讨好,以为别人是傻子吗?!有了李子风的对比,根本就没几个人能让她看上眼。
要不是他有用,刘璃梦才懒得理他。
说完,又偏头看着金庞,“既然是玩意儿,金少不介意忍痛割爱吧?!”
这话说的就无理取闹了。江湖有江湖的规矩,预定好了却被抢了,那就相当于直接打他的脸。
打脸又如何?刘家千金想要,就算是天王老子,也要退它三步。
当初刘寒宇倒下,多少人以为刘家会就此垮掉,可他们不想想多年雄厚的原始积累摆在那,刘家的人脉,后盾依旧坚实,刘熹微的能力摆在那,这刘家怎么可能倒下?刘家一天不倒,她就有嚣张的资本!
“刘璃梦,你找茬是吧!”金庞伸手想推她一把,但刘璃梦动作很快,侧身躲了过去。
“哎哎,金少,打女人可不是君子所为,况且,小梦还小,你跟她计较什么。”钱亮赶紧扔下怀里的女人,上前拽住金大少。
钱亮和刘璃梦也算是青梅竹马了,两人一起长大,又是同学,对她的性子极为熟悉,虽然她这些年出了不少事,跟她走的有点远,但两人关系总体还是不错的。
“就是就是,金少,你回国时间短,不太了解小梦,她呀就是个小孩儿脾气,别跟她计较。”
大家都在劝金庞,金庞自小在国外长大,回国不久,很多东西不是一天两天就能了解的。金庞就是再傻,看到这个情况也知道这个女孩的地位,脸色再难看,也没多说什么。
然后,她当着所有的面走到他面前,向他伸出手,说了那句改变他一生的话:“跟我走吧,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弟弟,刘家的少爷。再也没有人能够欺负你了。”
一生难忘。
☆、第四十三章 忘川千年
或许是在黑暗中呆的太长时间了,哪怕心里再向往着光明,也已经失去了追逐光明的勇气。
在人性,苦痛,挣扎之中熬了那么多年,他早就不相信这个世上有‘善’这样的东西。
更何况,是无缘无故的善意。
所以,他一直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看待她。哪怕,她愿意把全世界捧到他面前。直到两年后的一天,他才知道,原来真相那么可笑。
那天,她回来的很晚,醉醺醺的,走的歪歪斜斜,眼泪却是止不住的流着。然后,看到坐在沙发上的他时,她扑了过去,抱着他不停地哭。
她说:“为什么非要逼我走到这一步,你才肯相信……我到底哪里值得你付出这么多?对不起……”
“我说了多少遍要你走,为什么你就是不肯?非要逼我,是不是,是不是!”
他头脑有些发懵,一动不动地任由她抱着。她身上酒味儿很重,说起来并不好闻,甚至有些刺鼻,但是她的声音实在是太过悲伤了,悲伤的让他不忍心推开她。
“对不起,对不起……”
她抬起头,把唇印在了他的唇上。
何鸿棕长长的睫毛有些发颤,呆呆地看着她,只见她眼泪簌簌下落,慢慢离开了他的唇,头埋在他的胸口哭着说:“子风,我不能爱你,我什么也没有了,不能再失去你了……”
她认错了人。
她说,“你知道吗,黎明的眼睛和你好像啊,就是因为这样,我才把他放在身边,我想,哪怕是和你有一点相似也好。”
“是不是太自欺欺人?”她低声泣着,醉的连话也说不清楚了,“可是我没有办法,我没有爱的权利……”
少年的脸色变得在灯光的照耀下,有些惨白。
原来,这就是真相。
第二天早上,醒来后,她什么也不记得了,又或许她把那一切都当成一场梦。那个吻,那场无可奈何的哭诉,都随着梦醒,变得飘渺虚幻。
而有些东西,就是从那个时候,在那个漂亮的过了分的少年心里,慢慢发酵。
刘黎明静静看着躺在床上的人,脑海里翻涌着相识以来的点点滴滴。他不明白,她这样的天之骄女,为什么要有那么多无可奈何,为什么不能去爱,为什么会经受那么多苦痛和折磨。
他不明白,那个叫做李子风的男人到底是什么样,让她不敢,也不能去爱。
是他太不关心她了,一味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居然对她的事情一无所知。直到她出事的那一刻起,天旋地转,他才知道,她有多重要。才了解到,原来她曾受过无尽的苦难。 黑色,漫无边际。耳边传来的阵阵凄厉的叫声,嘈杂,凌乱,血腥,痛苦。
刘璃梦听到有人在叫她的名字,一声又一声,接连不断,哀怨挣扎,很渗人。她猛的回过头,身后不知何时出现了一条路。
刘璃梦不受控制的走上去,悲伤侵袭而来,沉重的像是顷刻间就能天地灭绝。外公外婆的离世,夏家的倾倒,和竹马在一起后,他也受到了波及……最后分手,被绑架后的一幕一幕在脑海里盘旋不散。
所有人,所有她在乎的都没了,没有了。明明,她才是那个最无辜的。
重生……她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对她!
她的手下意识摸了摸眼睛,湿润一片。原来,死后还是会有眼泪吗?
心痛的揪成了一团,泪眼朦胧中,她看到黑漆漆的空中写着三个血淋淋的大字:鬼门关。
死了,原来真的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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