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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蓝殇墓碑-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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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

    我们,我们还会相见。

    我们将在不同的城市里各自成长,流泪,喜悦,虚伪或者诚实。那是我们亘古不变的主题。永不停止的游戏。

    那些已经过去或者正在过去的记忆不死。比如我们各自惨痛却紧抓不放的伤痛和爱。以及我们在一起的四天三夜。互相倾诉的语言曲折成矛盾的空间,两支手重叠成互相安慰的姿势。还有冰块可乐和眼泪的味道消散在VR。ROCK的冷色调里,覆盖了更多的悲,叠加了更长的冷。

    可是已经足够。

    那些记忆不死,有爱不死。

    蓝。2003。11。20初稿

    2003。11。30修改结束。
缠生花
    “有一句话,从我开始杀人的时候,就不断的告诫自己。”

    “什么话?”

    “做什么事情,都会有代价。”

    “你何时开始杀人?”

    “一十四岁。”

    狂风萧萧。

    天山脚下十二月飞雪连天。

    让的手心开始出汗,将手里的凝霜刀紧了一紧。十四岁出师,走的时候,师傅笑咪咪的教给自己一句话,杀人和行走江湖讲究的是同一个字。

    稳。

    本来让的身形很稳,他的手也很稳,眼睛更稳,但是,让已经慢慢发现自己已经开始稳不住了。

    “七年前久冥山庄被毁,全庄一百三十七条人命无一幸免。那,也是你做的么。”女子仍是不紧不慢的问,语气里尝不出咸淡,似乎只是讨论簪子的样式一样,仿佛那一百三十七条人命不过蝼蚁。

    “是。”

    “喔。做事确实是稳,而且狠。”女子嫣然,蒙在方巾后面的脸,露出无比动人的轮廓。

    “你是谁?”让忍不住开口,这个白衣似雪的女子,乌丝轻束,以一块极薄的雪纱长巾蒙脸,似笑非笑,雾雪飞雕。

    “三个月后,我来找你。”

    女子又是一笑,“让,司徒让,你最好回一次故乡,不然,就真的见不到桃花了。”

    让微微一笑,“姑娘此话诧异,我今年不过二十有一,来日方长,什么时候想见桃花,都是能见的着的。”

    女子从袖子里摸出一小坛酒,“这酒是酿了百年的竹叶青。虽我知你只偏爱陈酿二十年的女儿红,但这酒你却是非喝不可。司徒少侠,我们就此别过。”

    让手里仍然紧握着凝霜刀的刀柄,不曾上前去接过女子手里的那坛酒。师傅说过第二句对自己终生有用的话,就是“无论何时,都不要放开自己的刀。”

    那女子见让始终不上前接酒,又是微微一笑,“名动天下的刺客司徒先生,居然不让去接一个身无武器弱女子手里的酒。”

    让不怒反笑,“因为姑娘你知道的实在是太多了,譬如我爱喝的酒,姑娘都不得而之,叫我不得不防。……敢问姑娘尊姓大名?”

    女子诡异一笑,眼睛里荏苒硝烟一片。“司徒少侠喝了这酒,我即是说了,却还似没说。我却是没说,少侠自是能想起。”

    “想起什么?”

    “想起……很多其他的事情。”

    “其他的事情?”

    “是。”

    “为什么。”

    “因为这酒有一个奇怪的名字。”

    “什么名字?”

    “前生往事。”

    前生往事?……

    夜。

    寒鸦斜飞入梦檐,冷气撩人,苍庞北辽冬。

    让醉倒在一条昏黄的小巷子里,酒,自然是白衣女子留下的那坛「前生往事」。

    宣夫尤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少年。

    让悄然一笑,仍不放开的,是右手里凝霜刀的刀柄。前生往事,这真是一个奇怪的名字,酒是上好的竹叶青,也不知道深酿了到底多少年,颜色绿森森的煞是吓人。入口极苦,但是到了咽喉之下,却是淡的无味了。

    让想起的是自己杀的第一个人。

    那是一个在江湖上小有名气的剑客,久冥山庄请来的护卫。年轻气盛的英雄年少,白玉宝剑呛的一声龙吟出鞘。“小子,久冥城主有命,无论生熟面孔,都不准靠近山庄方圆百里之内。”

    那时候自己用的武器就是这把凝霜刀,当时穿着和凝霜刀柄颜色相似的苍绿色袍子。十四。

    当时似乎只和那个剑客说了一句话,就一句。

    “宣夫尤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少年。”

    然后自己在那个剑客的眼睛里看到轻蔑的笑,可是十四招之后,那笑容就随着四月江南纷纷而落的柳花消散在靡嫣的水气里。

    剑客的眼睛至死没有合上,里面写满的,是惊艳。

    刀口舔血的人果然是不怕死,生家性命都早已卖给了雇主,各自有各自所信仰的正义和道路。

    当时自己用手轻轻的合上了那个剑客的眼睛。把他和他所使用的白玉长剑埋在苏堤旁的青冢山中。

    从山里摇摇晃晃走下来的时候,感觉慢慢自己的心脏和手中的刀变的一样的坚硬。

    杀和不杀。

    强与弱。

    不论强弱,不论善恶,以血封刀,以人见杀。只为自己而杀。

    …………

    让又猛灌了一大口酒。心里又是悄然一赞。好酒。

    虽是入了咽喉就没了辣味,但是缓缓流进胃里的时候,却极暖。如同陪了自己很久的武器,时常有渐染血腥的温暖,残忍快意,极美。

    比如最惨烈的一次刺杀。因消息外露而被四个杀手堵截在戈壁的悬崖上,那是五毒教的四大长老,自己身中十余种暗器,种种淬尽天下奇毒,双手更是血肉模糊,那十余种毒药齐齐发作的时候,自己的手重的几乎感觉不到疼痛,只是重。重的几乎拿不动刀。

    但最后那四个高手仍是死在自己的手下,因为当自己重重倒下的时候,他们太相信自己的毒和暗器,误以为他已经毒发身亡。于是放心大胆的靠近。

    于是。

    凝霜刀只是一闪,就听见其中两个人的咽喉里的血喷涌而出的声音。然后是另外两个,一个发出了三枚梨花针后被自己抢身上去削去了半边脑袋。最后的那个落荒而逃,因为被自己斩断双臂,最后全身伤口崩裂失血死在百步之外。

    其实当时自己的身体真的已经重的提不动刀。如果他们能在自己倒下去的同时在给自己中上几颗暗器,死的,就是肯定自己。

    让回想这些事情的时候,脸上没有表情。眼睛空洞的盯着还剩下半坛的酒。

    从那次刺杀开始,让便学会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太相信自己,以及自己曾经深信不疑的刀。

    还有就是,运气真的是很重要的,那时候让十七岁,已经是名动天下的刺客。

    又抿了一口酒。

    孤灯残火燕燕西风,美人青丝嘤嘤重逢。

    寒冬。什么东西凉的都快。比若酒摊桌子上刚切的半今卤牛肉。

    一个白色身影不知道从什么角落里闪了出来,又是那诡异神秘的女子。仍是一袭白衫,拖地的白纱长裙居然在泥泞的巷子里没贱上分毫泥污。

    “司徒少侠。”

    “这位姑娘当真是神出鬼没。”

    女子轻笑。“这到是应了我的名字,小女子不明白的是司徒少侠你孑然一人寒夜买醉,却不肯回去温暖如春的江南,又是为了什么?”

    “你怎知我一定要去南方?”

    “因为有桃花。雇上好的马赶回去行程不出一个月,少侠还是趁早回去罢。”

    让怔的一楞。然后用筷子敲着桌檐,唱人面桃花相映红。三折三重的调子,在幽深的黑巷子里传出很远。

    唱完以后,让猛灌一口酒,居然有种酒要涌出眼眶的错觉。

    “姑娘也知我和桃花的关联?”

    女子左手轻抚上让紧握的凝霜刀,抬起眼回答,“我只知你一十八岁取妻,取的是江南七富首富家的女儿,有琴公子之称的宁桃儿。”

    “桃儿……”

    “是,虽然你身在是非江湖,双手有洗不净的腥味,但宁桃儿却执意要嫁了你,却不料你根本无法陪她日日江南后庭赏花,月月柳岸堤边看歌。”

    “是……”让倒完最后一口酒入喉,忽的立起身,凝霜刀砰的一声碰了一下桌角,呛的长吟出鞘。“姑娘,在下并非江湖大侠,并未扬威中原,姑娘那路雇来的主,有这般玲珑的口舌,出刀罢!”

    那女子却并未有丝毫惊慌,道:“司徒少侠,你我不必比拼武学刀法,那总是杀人的伎俩,我懒得杀人,只带一些人回去他应该去的地方。”

    “白衣似雪……方巾蒙面,以铃沉鱼,引线绞花。”让瞟一眼女子手上的红线,浅吟出声。之后不禁放声大笑,“是了!姑娘你笑称自己名号里带了一个“鬼”字,原来是天醉诛心堂的幽颜鬼。”

    女子也笑,“少侠好眼力,来年三月初三,我再来见你,”说罢刚欲转身,又追加了一句:“万万莫要忘记,一定,要看桃花。”之后几个飞掠起落,就消失在无尽的黑色里面。

    “……小二,还有无酒水,再来两坛陈酿二十年的女儿红。”

    让又坐了下来,继续喝酒。或许是该回去了罢,回去江南……只要,做完最后一桩。

    桃儿……有多久,有多久没有看到她了呢。新婚过后,就冷落她一个人独驻空房。

    记得三年前的自己以轻功飞掠在西子湖上,那是追杀逃走的青莲子,自己背叛师门的师弟。在湖上水气笼淹,一抬眼就看见了画舫里轻抚长琴的宁桃儿,着着粉色的衫子,巧笑倩兮,眼睛里水光潋影那粉嫩嫩的优雅,自己竟看呆了眼,什么都顾不上了。还有那琴声幽咽绝唱,既有铁马冰河也有冰凝绝渡,索索的拉住了自己的衣襟。

    后来……画舫一调琴弹唱的可人儿成了自己的妻,带她回天山见师傅,师傅也是欢喜的赞不绝口,下山的路上忽的风雪弥漫,自己远远的走在前头,转身间看到桃儿乌黑的发和粉红的披风在雪里风里飘扬,脸庞被冰风吹的通红却眸子明亮,几乎有种错觉,可以真的就此不问江湖,心甘情愿的陪她封刀看雪,哪管得什么鲜衣怒马,琴剑江湖。

    可是……人在江湖,江湖不是你一个人的江湖。让狂灌一口女儿红,不苦不涩,却没有了那坛竹叶青的浮香。“前生往事……”让轻轻的念出声。

    两年多了罢。自己怕是有整整两年,没有回家,没有见桃儿了罢。

    真是奇怪,让不禁苦笑,到底怎么了,居然突然想起那么多过去的事情。要做完这一桩,就暂时不接事情来做了。腾出两个月的时间,回趟江南,回去那里……回去,……去看桃花。

    “一定要赶的上,去看桃花。”让嘴里念着念着,已醉倒在桌上,喝的酒,尚不算多,可是脑袋里现在却混混吨吨的。

    再一次杀人,已是一月。塞北百里被白雪覆盖的黄沙,有刺骨的风,在空旷的青色长空下咆哮。

    让已经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人,杀到最后的时候,比如现在。出刀越来越快,刀法越来越稳。同时也越来越狠。只在对手咽喉留一处窄窄的伤口,然后背过身去,听见身后那人轰然倒地的声音,然后血喷涌而出,和风声混杂在一起,就像受到惊吓的孩子的尖叫。越传越远,最后模糊。

    杀人,已经成了习惯,不为其他的原因,不为雇主那几千或是几万两的银子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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