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浑噩噩-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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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了,我看她这次是成心整我。姑奶奶,我真想差一点就说出口,叫她别买了,可是我顶住了,我是个男人,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大丈夫,怎能因为这等小事而败下阵来?我要证明我的实力,让她知道这对我来说是不管用的。其实这一切都是我自己在争饿口气。为了坚持到底,我在心里不停地告诉自己,她快完了,快完了,马上就到家了,胜利在望啊,坚持就是胜利啊!不知道受了多久的罪,我的手指以及手腕都麻木了,没感觉了,就像打了麻药一样,谁要是把它从我身上卸下去,我看一时半会儿是感觉不到痛的。她总算有停的意思了,问我还有什么需要买的。我要她看着办吧,之所以没有透露真相,是因为我怕她以为我顶不住了,再多买东西整我,这样让她自己去判断。哈哈,我是不会认输的,还好,她手下留情,放我一马。哎呀,我的妈啊,我总算要脱离苦海了,可也正因为有了希望,整只手反而觉得越来越景了。
紫涵骑摩托车带我往回赶,每当这种时候,我心里总有一种不自然的感觉,或者说是不习惯,主要是因为大街上骑摩托车一般是男同志带女同志,很少见女同志带一大老爷们的。有一点必须声明,这绝对不是什么大男人主义。只是觉得不习惯,感觉有好多人都有盯着我看,越这样想越觉得盯着我看的人很多,越觉得人多就越会这么想。我知道这是自己缺乏勇气的表现。为了保持心理平衡,我在心理对着众人说,看,有什么好看的?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带帅哥?嫉妒吧?嫉妒,自己也去找一个啊?找着了算你运气好,没找着算老天有眼,就算找着了,你自己长得不帅或者不如我帅的话,那也是白搭。这样想的时候,我感自己比王力宏还帅,心里一点也不害臊,其实这是一种极度自卑的表现。为了获得更好的效果,我想到另一办法,我从后面伸出手去轻轻地靠在她扶车把手的手背上,让别人以为是我在骑摩托车。
其实,只要在没交警的地方,紫涵总是让我带她。每当这时候,她都会从后面用手抱着我的腰,头轻轻地靠在我那并不宽广的肩膀上,也许对她来说,这是她在这个城市惟一的靠山。每当想到这些的时候,我就感到一些安慰,同时又感到一丝忧伤和恨铁不成钢,怪自己不能给她带来更多的安全感。我知道我还不是一座山,连一棵大树也比不上,充其量是一棵正在发育的不大不小的树,每当这时候也是我最幸福的时候,幸福得哪怕在那一刻我突然被汽车撞死也心甘,可我担心紫涵会因此而悲伤,所以还是小心翼翼地骑。我在想,如果有一天我能够成为导演,拍爱情片的时候,我一定会用这个镜头来表现恋人间那种无法言喻的幸福。
曾经为这事,我想过去学驾车,弄个C照,别说摩托车,连大卡都可以开了。经过长期的思想斗争,鉴于目前的经济状况,决定还是不学。告诉自己,有一天,等我有了自己的车,一定要带着紫涵去她所有想去的地方。可这些对于我来说,只能是一个梦想,是一朵因爱情而盛开的娇嫩的鲜艳的花,是一个用爱情编织的华丽的昂贵的梦,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枯萎,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破灭,就像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实现一样。
吃完晚饭后,紫涵抢先一步把锅碗给刷了。她说我今天幸苦了。这一句话把我心里所有的不痛快不开心都吹得九霄云外去了,连下午提东西提得麻痹的手一下子都感觉轻松了一万倍。幸福啊?理解万岁!经她这么一说,我又觉得自己做得不够多不够好,甚至想冲上去把她手里的活抢过来,替她做,然后看到她那淡痰的温馨的一笑,就心满意足了。
我们去外面散步。这点有点奇怪,普通市民一般是夏天出门散步,而我们俩整个夏天几乎猫在家里(我一直在心里把紫涵的住所看作家),我怕热,紫涵不喜欢出汗,她觉得出了汗,身上粘糊糊滑腻腻的,很不舒服。这点与R很不相同。她擦“台湾岛”的那会儿,夏天的时候,我见她全身都是汗,背部乳罩的白色的带子从汗湿的浅绿色衬衫上映了出来。
“你不热吗,出了那么多汗?”
“热啊,但我喜欢出汗。”
“你真是一个勤劳的好学生,如果你去当护士,准保你能获得南丁格尔奖。”“我没那么厉害,……”
我不记得这一段是否在以后的日子使我产生一种错觉,认为她对我有意思。事实上从我见到她的第一天起,就对她有好感了。
我们慢慢地走着,静静地,手指勾着手指,晃来晃去,谁也没有说话,谁也不知道说什么。
在都市的霓虹灯下,一些汽车从这头开过去,另外一些汽车从那头开过来,夜行的人们匆匆地赶去目的地,也有些人不知道该去哪,在马路上游荡,他们是“游神”,是这个城市最孤独的人。孤独是可耻的。
我们就这样一直走着,有时她随着我拐弯,有时我随着她拐弯,我们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城市,就好像我们今天刚来这个城市。这个城市于我们来说是熟悉又是陌生的,但总的来讲是陌生的。对于紫涵来说,因为她的故乡在另外一个城市,一个我不知道,她也从来没告诉过我,我也从来没问过的地方,所以她对于那个城市才是熟悉的,尽管她已经很多年没回去过。而我是永远无法融入城市血夜的,我的根在那片生我养我的土地上。我是农民的儿子,永远是,这并不是阶级观念在作怪,而是因为那里的山那里的水那里的民俗风情造就了我的平民化思想,这一点是永远无法改变的,所以在城市我感受到的只有冷漠,以及很多看不见的正等待着我掉进去的陷阱和高明的谎言所带来的惧怕感,尽管很少表现出来,但我清楚能感觉到它流淌在我的血夜里。
我们走到了狮子山公园,找到一处较隐秘的板凳坐下。之所以找个隐秘点的,是因为可以方便做些小动作,当然遇上某些爱偷窥的“人士”,再怎么隐秘都不顶用。就像随手把门带拢一样,并不是不想让人进来,只是想给自己一个私人空间,有些“礼仪”人士进来之前不敲门,只好认了。公园很静,能听见风吹动满地秋叶的沙沙声,秋风扫落叶啊,如果前尘往事也能秋叶一样从心头扫去该多好啊!我们一路走来,时间匆匆而过,背负得太多,期间放弃过一些东西,但有些东西是一辈子想丢也丢不掉的,就像有些人不知道她哪里好,但就是无法替代。我们背负得越来越多,有一天,当我们再也走不动了,也就老了,也该离去了,留下时间给后来的人,继续讲亘古不变的故事。
我抱着紫涵,陪她一起看月亮。紫涵说过她喜欢秋天的月亮,她觉得秋天的月亮清冷清冷的,夜清风高,有一种辽阔的萧瑟之美,不像夏天的月亮,被炎热的天气烤得红红的。很多武侠小说里的决斗通常安排在这一时段。
“你喜欢武侠小说吗?”我问。
“还行。你呢?”
“一般,说不上喜欢,也不讨厌,看得很少。”
“你最喜欢那位武侠作家?”
“古龙,不是喜欢他的作品,而是觉得他的一生挺潇洒的。”
“洒和女人?”
“不完全是,还有一些别的,那种他永远想得到却永远得不到的,被他称为幸福的东西。
“你觉得他幸福吗?”
“不知道,也许会比较不快乐。”
有一孩子拿着冰激凌走到她父母的身边。紫涵出神地看着那个小女孩。我起身告诉她离开一会儿,她没说什么,我找到小卖部,找了好几家都没买到冰激凌。紫涵最喜欢吃冰激凌,如同我怀念小时候的二毛钱一根的豆子冰砖。最后,跑到外面一家较大的超市才买到两个冰激凌,跑回来,紫烟竟然不见了,第一个冲入脑海的念头——该不会出事了吧?都怪我,我不该离开的,这么隐秘的地方又在晚上,说不定碰见什么赤膊鬼罗汉对她下毒手,保不准做出些什么无耻行径来……我越想越觉得事态严重,我一边叫一边跑,手里拿着两个冰激凌,着急之余想把它仍了,想想如果等一下找到紫涵,冰激凌又扔了,那不白费功夫吗?我从山下跑到山上,又从山下跑飞到山下,整座山都快跑遍了,叫声时不时惊起一对对藏于隐秘处的情侣,我知道他们肯定恨死我了,要不是有女朋友在边上,为了表现绅士风度,说不定要揍我。我气急败坏,管不了那么多,心想着完了,要出大事了,没啥好想的,拨110吧,刚掏出手机,见树后面闪出一个人影,那不是紫涵吗?我冲了过去,伸出手想要抱她时,她一闪,从我手中夺走了一个冰激凌。
“你吓死我了。”我没好声气地说。
“人家只不过跟你玩提迷藏,才刚玩,你就生气了?”
“换了是你看看?跟个小孩子似的”
“你不也是吗?大晚上跑去买什么冰激凌吃,学人家小女孩样。”
“我去买是为了你?”
“天知道,但是它没告诉我。”
“你要这样说,我也没办法,好心当作驴肝肺,哎呀,这冰激凌还真不是好东西。”
“你才不是好东西。”
“我肯定不是好东西,我是人啊!”
“又是老一套。”
“那你来点新的”
“我是想来点新的,可有些人玩不起,连手机都掏出来了,想拨110啊?”
“你刚才为什么要出来?干吗不等人民警察来立案侦察?”
“我是想等来着,可是我怕等久了,冰激凌给化了,可惜了。”
“好啊你,我居然连一个冰激凌都比不上。”
“这是你自己说的啊!自找打击。”
我不再说话了。两个人默默地把就激凌吃完,默默地走地回家的路上,默默地打开房门,默默地走进客厅,默默地面对面地坐在沙发上。谁也不理谁,仿佛这也形成一种默契似的。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房子里静得能听见秒针走过每一秒的声音,最后时钟打破了沉默。“当……”敲了十一下,十一点了,我们俩谁都知道。
“还生气啊?”
“……”
“人家跟你闹着玩呢,小肚鸡肠,这么容易生气。”
“我哪敢啊?我连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