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声-第4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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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熟悉,譬如某人,当时的场面值得反复回味——
不理。
“我——”
不理。
“我是青云,你是?”
不理。
“我,呃,很高兴认识你,今天天气很好,哈哈!那个,你也很好,嗯,很好看!”
不理。
“……”
不理。
搭讪失败,青云无话可说。
胭脂当时正在嚼着草料,从容而优雅地,一口一口地嚼,嚼得是口吐白沫。
但那在青云看来,是美,就是美,无一不美,高贵而冷艳。
青去自惭形秽,就连身上光鲜的毛se都黯淡了。
不再骄傲,没有自尊,青云那是生平第一次被镇住,从此被镇压被俘虏,被征服。
不用找借口,不需要理由,这就是爱。
追求的过程是痛苦而又漫长的,青云也不知道胭脂心里到底怎么想,总之见面以来胭脂女王统共就说过三句话——
“我不认识你。”
“我也不想认识你。”
“少来这套!”
这并不奇怪,有猛拍马屁大献殷勤的,就有冷若冰霜爱搭不理的,热脸贴在冷屁股上的滋味并不好受,奇怪的是心里再难受也是好生受用,可说甘之如饴。
并且乐此不疲!
来回自讨没趣,左右没事儿找抽,一个字,贱!
但青云乐意。
痛并快乐着,胡思乱想着,青云第一百二十八次来到了胭脂所在的马厩。
胭脂遥遥在望,青云心中忐忑。
腿,忽然就不疼了,青云迈着矫健的步伐昂首挺胸地走,走过一匹一匹又一匹的战马,就像一个威严的大将军在检阅他的部队。无论如何青云是zi you的,这一点谁也比不上,所以青云在这里是一个异类。群马安静吃着草料,或休憩,或低嘶,但没有几匹在意青云,所以青云仍是那个眼高于顶的不速之客:“恶人!”
青云肚里骂道:“大恶人!”
说到大恶人,大恶人就冒出头来,眯缝着两只老眼不怀好意地瞄过来:“龙颅突目,平脊大腹,肶重有肉,此三事俱备者,千里马也。”青云一直认为方道士很可恶,可是方道士和这大恶人比起来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每次见到大恶人大恶人的嘴里总要唠叨一些莫名其妙的话:“上唇急而方,口中红而有光,牙剑锋者,千里马也。”说他可恶,就是可恶,非但形容猥琐面目可憎,一大把年纪了也是个老不正经,总是拿眼偷瞄青云胯下:“耳角长一二,逆毛入腹带,胁肋,胁肋——”
此人,年过五旬,身形瘦削,寡脸鹰眼,朝廷六品太仆寺丞,掌车辂牧厩。
名曰:马千里。
外号儿:马王爷。
另有一号:骟一刀。
毫无疑问,他是这里的主人,掌管群马生死,以及爱恨情仇。但青云并不把他放在眼里,就像当年的小方子并不把血踪万里薛大侠放在眼里,马千里jing通相马之术,可比伯乐。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此时摆在青云面前的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目无双瞳,鼻无寿纹,何以,唔,奇哉!怪哉!”
青云,无疑正是一匹千里马,口耳鼻蹄形容根骨诸相无不俱足,奇怪的是,青云的眼睛是黑白分明的纯净,青云的鼻额之际没有任何杂se纹理。马千里是想不通,一直都是想不通,难道说,相马经所述有误?事实就是,伯乐不常有,千里马更难寻,在此之前马千里从来就没有见过千里马,尽管他已经相过无数匹马相了很多很多年:“来来来,小马驹儿,过来给马王爷看一看——”
“噗噜噜!”青云当下一脚踢过,半点儿也不他给面子,“喀哧哧”木栏崩飞稀里哗啦散落一地。马王爷有三只眼,第三只眼就是马千里的一双手,这一蹄子马千里是斜里蹿出险险避过,模样颇有几分狼狈:“啧啧,好硬的蹄子!哈哈,好大的脾气!”该!活该!要不是这里施展不开青云早就一脚踢死了他,出口恶气也好除这一害:“噗噗噗噗噜噜!”
青云笑了,嘲笑,也是耻笑。
他是要摸青云,他是讨好青云,但青云何许马也,那是什么人都能摸的么?
开玩笑了,自讨苦吃!
这是一匹野马,也是一匹烈马,难以调教难以驯服,更是高傲无极有个xing,不容得人来染指。但在马千里眼中它只是一匹调皮的小马驹,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最了解马的从来都是爱马的人:“楞头楞脑,楞头儿青一个!”马千里早已摸透了青云的脾气,打个哈哈走开,伸手去摸胭脂:“狂妄自大,不知好歹,哈哈!怪不得人家姑娘不理你!”
胭脂就给他摸,模样舒适而又惬意,七分亲热三分忸怩:“咯吱!咯吱!”
胭脂是随和的,当然他手里的黄豆,胭脂也爱吃。
青云大为眼红!
更是气愤不过,当下梗着脖子扬着脑袋凑上前去,试以唇吻碰触胭脂的颈项:“噗噜噜!”
胭脂飞快躲开,如避蛇蝎,眼神七分傲慢三分不屑:“咯吱!咯吱!”
这是为什么呢?
青云气沮不已。
因为青云就是一个楞头儿青,一个毛头小伙儿,根本不知道怎么去追女孩子的。
高端大气上档次,如同牡丹,这就是胭脂。
但胭脂不是牡丹,胭脂是玫瑰,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yu要求得当用非常手段。
如此三番,徒劳往返,在马千里的指点,或说引诱下千里马终于明白了。
他是一座桥梁,可以通向彼岸。
相传良驹宝马之上,更有天马一说,相马经有云:胁肋得十者良,得十一者二百里,得十二者千里,十三者,天马。
马王爷终于摸到了青云,胁肋有数,其数十二。
是千里马,不是天马。
马千里自是又惊又喜,却也有些失望,青云毕竟是凡马,而且是一匹有缺憾的千里马。
他不知,天马之骨生在胁肋,也在心里。
“希律律——希律律——”当颤抖的唇吻终是轻轻吻于火红的颈项之上,霎时chun暖花开,两心融化一处,青云的身体里面似乎多出了一样东西:“希律律律律律——”
此生有你,再也无憾!
四十一 火霹雳!雷震天!()
建功立业谁都可以,但要建立丰功伟业,那就必须得是牡丹神将!
必须得是!
作为义勇军的首领,作为更胜须眉的巾帼英雄,作为花中之君王侠中之神凰军中之霸主,牡丹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在大街上,任何人见了都是点头哈腰脸上陪着笑而且是万分崇拜爱戴,但不能说出口,不能瞎嚷嚷,只能——
让!
任何溢美之辞都无法形容牡丹姑娘的排场,一个人就能走出千军万马的气势,牡丹大姐当真是威风无二!当然牡丹所有威风神气的称号都是她自封的,可也没人有意见,一个人也没有,每一个人都服,每一个人,都很服。当三花公公在三万多人面前公然拜倒在牡丹裙下说我是真服了,你是大姐我是小弟的时候,在场所有的人都只能有一个感觉,不服!
不行!
不服,就得死,就是这话!
人美、心大、量宽、脾气好、手段高、后台硬,这就是此时的牡丹姑娘,就连走在路上都有一种无名霸气,飞扬跋扈的感觉。
牡丹扫了一眼头顶上高高飘扬的大旗,私下认为上面那一个字可以改了。
改成牛字。
是牛,牛气的牛!牛气冲天的,牛!
当然也只能是私下认为,牡丹神将是心比天高但也绝非胸大无脑之辈,头发短了见识更长,事关方老将军,牡丹必须让他三分。这就是命,命运的命,命理的命,命好的命也是命不好的命,譬如方坏水儿之流也能走了狗屎运摊上一个当大官儿的爹,这根本就没有道理。再比如以牡丹的姿se以牡丹的才能也只能一步一步,一步一个脚印辛辛苦苦往上爬啊,这完全就是没有天理!
是的,牡丹的理想就是当将军,而且得当,大将军!
说的就是方老将军这一种,辅国大将军,多么威风神气,着实令牡丹羡煞!但有人生在福中不知福,或说烂泥扶不上墙,明明将门之子,偏学老鼠打洞:“轰!”牡丹狠狠丢出最后一个火霹雳,当下将方坏水儿炸了个灰飞烟灭:“哗!”夹道欢迎乱起哄的人,无头苍蝇一般四散奔逃:“放火啦!杀人啦!母老虎发威啦!”都是浮云,不上道儿的,牡丹神将拍拍手,意气风发向前走:“震地大将军驾到,尔等速速回避——”
“哈哈哈哈!挡我者死!”正是火爆霹雳,牡丹如虎添翼!
就在来到凉州城中的第十三天,就在方道士像只地老鼠一样跟着土行孙钻地打洞的时候,就在无禅像个机器人一样傻立在城头和他徒弟学she箭的时候,牡丹早已横行霸道,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火凤凰!奇人是有很多,神人不只一个,真正霸气的靠山真正强硬的后台早已被慧眼识珠的牡丹找到,他就是凉州城中官阶仅次于方老将军与三花太监的兵部侍郎雷公:“呜————————————————”
阿乌直挺挺立在旗杆之上,发声怪叫,明显又是闲得蛋疼了:“咕嘎嘎嘎嘎嘎!”
一只灰鹞子上下翻飞与之相戏,其形欢悦。
鸟人就是鸟人,尽玩一些没用的小把戏,牡丹不作理会,扬长而去。
找雷公去也!
雷公有一个响亮的名字,雷震天。
所以牡丹神将自号震地大将军,甘于其下,以免冲突,以示谦让。
雷震天,隆景朝兵部待郎,正三品职,是一个火器弹药研制方面的高手,军中以雷公之名称之。多么响亮的名号,多么霸气的事,此人的年纪比方老将军和三花公公都要大,正是六十有六,六六大顺。但雷公是一个低调的人,比方老将军还要低调,从来都是深居简出,一人个躲在屋里埋头工作,无比低调地做着惊天动地的事:“轰!”
早晚有一天,雷公会被自己雷死:“雷公——雷公——”
一间比较大的石头屋子,紧挨军械库,那里就是雷公的住处:“雷公公——”
一声沉闷大响过后,那处又是消无声息。
牡丹嘻嘻哈哈扬长而入,完全不拿自家当作外人,不同于无禅不同于方殷,牡丹从来都是光明正大地拜访:“雷老公?雷老公?”
尘土飞扬,雷公现身:“咳!咳!咳咳!”
雷公不是雷公公,更不是雷老公,对于牡丹这个自己找上门来的傻大姐,雷公心里却也喜欢得紧:“唔。”自顾点下头,就算是打过招呼了,要知道这已经极为难得,一般情况之下就是五雷轰顶也打不出雷公一个屁来:“老雷啊,再给我几个火霹雳,我这使完了。”牡丹当然也不客气,更是领导派头十足:“呃,这个不错,不错不错,咦?这是甚么?”
“不要乱摸,会出人命的。”雷公淡淡道。
桌上摆的,墙上挂的,地上堆的,一屋子都是火器铁具,加上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