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家宜解不宜结-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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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他居然告诉她,他和毓雯在逛街,看到一款很帅气的背包,觉得很适合她,问她比较喜欢白色还是咖啡色的。
“你家小雯雯呢?”这个比包包的颜色还重要,得先弄清楚。
“在我旁边啊。那不重要啦,你先说你要什麽颜色。”显然,他们无法取得共识,言大公子比较执著包包的颜色。
“不重要?!”她当下嘶吼出声。
他在和女友逛街时,买东西送另一个女人,还当著她的面打电话问人家喜欢什麽颜色……
如果这个还不叫重要,那什麽才叫重要?帮他收尸吗?她要是他的女友,铁定会一掌劈死他!
“你干麽那麽大声?吓到我了啦!”他在另一头抱怨,冷不防补上一句:“还是你其实比较喜欢红色的?”
“我、我——我喜欢你个死人头啦!”厚,这个白痴!
“你到底在气什麽?包包,还是我?”他还在莫名其妙,不懂她为什麽突然对他发脾气。
“我气你猪头啦!都叫你不要在她面前提到我了,你反倒更嚣张,当著她的面打电话给我,你现在是怎样?女朋友还要不要交?”
言洛宇静静听她骂,才慢慢接口:“我都说她不介意了,你何必一直担心这个问题?”
“她不介意,我介意行不行!反正你以後少打电话给我,尤其在她面前!”
她的口气很差,而他确实也被伤到了。“群英,你最近真的很奇怪,老是顾虑这个、顾虑那个的;不准我提你的名宇、不准我打电话给你,接下来呢?是不是要我连信都别写了?为什麽交女朋友就要改变这麽多?这样还像你说的生死换帖吗?群英,我不懂你了。”
“不懂就不要懂,去他的生死换帖,当我在胡说八道行不行!我那时喝醉了,说过什麽我现在一概不承认,反正你给我读好你的书、谈好你的恋爱就行了,否则我们乾脆连朋友也别当了,免得到时变成破坏你初恋的凶手!”她一口气吼完,用力切掉电话。
才一拿开手机,泪水僻哩啪啦掉了下来,她坐在楼梯上,把脸埋进腿间,拚命地宣泄泪水。
而另一头的言洛宇发著愣,对著断讯的手机。
“怎麽了?你们好像谈得不是很愉快。”一旁等待的女友走过来,关怀地询问。
“我们吵架了。”这是从他们当朋友以来,第一次吵架,不是习惯性的斗嘴,而是真正意见分歧的吵架。
周毓雯研究他的表情,问道:“你很介意?”
他不解地抬眼。为什麽最近他老是听到“介意”的问题?
“雯,你很介意我对她太好吗?”
周毓雯耸耸肩。“你不是说,你们只是哥儿们?”
“是啊……”言洛宇浅叹。他也不晓得她是怎麽了,变得好多心、好敏感。
“好,那我告诉你,如果你们真的‘只是’哥儿们,那我不会介意。”
“但她似乎很介意这个问题……”他喃喃道。
“所以你们就吵架了?”
他点头。“我知道她是为我好,可是——”他想了好久,闷闷地吐出一句:“我不喜欢这样。”
周毓雯盯视他,苦笑道:“看来你在乎她的感觉,更甚於我这个女友。”
他敏感地一怔。“什麽意思?”
“没什麽意思。”她突然笑出声来。“只是觉得你很可怜,莫名其妙搞得两面不是人。”
他神色微窘。“你不要糗我了。”
“好啊,不糗你。我们不是还要去看电影,走吧!”亲亲热热地挽起男友手臂,买零食看电影去了。
但是整部电影演了什麽,完全没进到他的脑子里,手中搂著女友,心思却飘得老远——
第8章
在那通电话中吵了一架之後,言洛宇没再拨过电话给她,话明明是她自己说的,可是她反而学会了盯著不会响的手机发呆。
一个多礼拜後的下午,她意外地收到一份由台北寄来的包里,里头有一封信,以及一只白色的背包。
群英:
我懂你的意思,你希望我用心经营生命中的第一段恋情,怕我会糊里糊涂,粗率地毁了它。在你心里,总认为我对感情接收过度迟钝,国中时的校花事件,造就我在你心目中永远的朽木形象,但是请容我狡辩一下,当时我的心思真的不在那里,没有察觉是很正常的!没有一个国中生会每天风花雪月,自恋的观察每个女生有没有暗恋他的嫌疑,OK?
其实我也明白,如果不是关心我,你不会那样发脾气。我向你保证,毓雯是我的女朋友,我会全心全意地对待她,好好和她走下去,但是我也希望你明白一点,“毓雯是我的女朋友”并不会影响一丝一毫“丁群英与我生死换帖”的事实,我不可能说为了怕毓雯可能会如何,就及装没有你这个人的存在,掩饰对你的关怀,你知道我不是那麽虚伪的人,我做不到那样。也许就像你说的,这真的会让毓雯心里有那麽一点点不舒服,不论她嘴里承不承认,但是我们心胸坦荡,为什麽要怕人误解呢?说好要一直当好哥儿们的,不是吗?我不打算因为毓雯而改变这个约定,但是我也会听你的话,多用点心去体会她的感受,这样可以吗?
还有,我依然固执地认为这个背包很适合你,我猜如果是你,应该会选咖啡色,但是你给人的感觉已经够灰色了,我不认为你还适合再一路灰灰土土下去,换个心情看世界吧,你会发现,人生还是很美好的,因此,我挑了白色。
好吧,我承认我是有阴谋的,十九岁了,再让人叫你男人婆似乎不大妥当,请你以後动作不要太粗鲁,白色容易脏,我确定我不会帮你洗。
PS。仗势我人在台北你扁不到,再放肆地补上几句:从没看你穿过裙子,如果你容许我得寸进尺的话,再配条白色的裙子会更好。
洛宇 于挂念你的台北凌晨
“这个笨蛋!”看完後,她笑骂,将信搂抱在胸前,笑著流泪。
於是,近一年又过去,言洛宇在学业上一贯稳扎稳打;感情上,与周毓雯持续交往,感情与课业一样稳。
至於和丁群英之间,以前常常三天两头就要通个电话,说说教授有多变态,报告有多难写,同学有多贱骨头,巷子口的鲁肉饭有多难吃,世界简直悲惨到活不下去……
而现在,通话次数寥寥可数,只要让彼此知道对方一切安好就可,偶尔回南部,见个面,一起吃饭,再各自缠一条棉被聊通宵……
为了不让她再发脾气,他真的把她的话听进去了,深挚的情谊化为淡淡地、淡淡地往心底储存。
这是他们之间无须言传的默契,他们都知道,自己在对方心中无可取代的地位,那是不需要靠密集的联系也不会动摇的,只要对方有事,另一个人都可以义无反顾,没有第二句话。
也许,这就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吧!
每次回去,总免不了向父母问上一句:“群英还是没交男朋友?”
得到的答案,永远是千篇一律的摇头。
她到底在等什麽?快二十岁了,连个正式的恋爱都没谈过一次,心里真的一点都不觉得向往或遗憾吗?
他曾提过要帮她介绍,同学里面有几个比较没那麽人渣的,还充得了场面。
她只是凉凉笑讽,回答他。“算了吧,大学生呢,我高攀不起。”
他实在没辙,也投降了。
本以为他会一直这样过下去,到毕业、到时机成熟,然後和毓雯承诺一生的约定——
但,人生剧码并不这样铺排。
毓雯生日这天,他们约好了和彼此共度,整天浓情相依,直到夜里,上猫空喝茶谈心,风景很好,气氛对了,包厢门一锁也没人会不识趣地硬闯进来,真的,一切都对了,她的意思也表达得够明显,是很适合自然而然地让一切发生……
一年多的交往,其实也差不多了。
他这麽告诉自己。
所以当她柔软诱人的唇凑过来时,他本能地贴上,浓情温存的深吻、抚触……
她很主动地碰触他,他是男人,当然不会没感觉,二十岁生日这一天,她打算把自己献给他,允许他成为生命中第一个男人。
可是当她伸手脱去他的上衣时,无法解释的,他一阵恍神,有那麽零点零一秒产生不确定的感觉。
他在不确定什麽?气氛棒到不行,女友很柔情似水,而且就在他怀中啊!
他必须咬牙承认,女人绝对是全世界最敏感的动物,就那麽一秒,她居然就察觉到了,停下了所有的动作,定定地望住他,而他还该死地被望得很心虚!
“你的心在哪里?”一阵沉窒过後,她冒出这一句。
他答不上来,这麽明显的“标准答案”就在他怀里,他居然答不出来!
因为他眼睛看著的,是胸前的平安符,丁群英给的平安符。
那一刻,他觉得呼吸困难,完全没有办法面对她,起身退开,脑子乱得连他都无法解释为什麽!
“洛宇,我很爱你,你知道的,但是,你真的爱我吗?”
“我真的喜欢你……”如果不喜欢,干麽要和她交往?
“喜欢,但不是爱。”
他讷讷地,无言看著她。
“你知道吗?今天对我来说,其实是一项赌注,赌我在你心里的地位。你不是那种性与爱可以分开来的人,如果你毫不迟疑地确定就是我了,那我会很欣慰的把自己给你,可是——你犹豫了。洛宇,我很失望。”
“……对不起。”他也弄不懂,自己为什麽会这样。
“其实,你心里一直稳稳地占著一道身影,她比我还早到,我不是笨蛋,就算一开始没发现,後来也该有所警觉,只是我一直以为,我可以取代。但事实上,它存在得太牢固,牢固到扎根深植,与你共存,也许你没有察觉它的意义,但是潜意识里你会有反应,而那个反应——就是对我的抗拒。”
他哑了声,说不出一句话来。
他很清楚她所指的那个身影,确实一直以来都占了他心中不小的分量,但是他以为,那和他的爱情不会有冲突……
“我以为,你可以理解的,我和她——”
“只是哥儿们?”她替他说完,笑得苦涩。“记得我跟你说过什麽吗?如果‘只是’哥儿们,那我根本不在意,但结果我发现,不只。”
不只?那还有什麽?还有什麽,是哥儿们以外的模糊地带,复杂情绪?
“你很清楚那是什麽的,不用我说。”哥儿们,不会让他在与女友亲密时,脑海里想著她;哥儿们,不会远在台北,仍心心念念地惦著远在高雄的身影;哥儿们,不会无时无刻,连逛街时都本能地想到她适合什麽、想要什麽……
“就这样了吧!洛宇。我努力过,所以我不会怪你,你可以好好地想想,你要的到底是什麽,如果思考过後,你的选择还是我,我会等你回来找我。”
说出来可能离谱得没人会相信,女友生日当天,本该耳鬓厮磨、温存缱绻到羡慕死一堆男人的浪漫之夜——他们分手了。
分手之後不到一个礼拜,紧接著就放春假,利用一个礼拜的假期,他回家一趟,算是沉淀心情,好好理清自己的想法。
母亲好死不死,就挑在这个节骨眼问他:“啊你不是和女友交往一年多了?哪时要带她回来看看?”
在吃饭时说这种事来影响每个人的食欲,实在很不道德,但他还是说了,平平静静地说了——“我们刚分手。”
“啊?”父母异口同声,表情像被鬼打到。抬头望向另一个方位,丁群英挟菜的手停在半空中,呆呆瞪著他。
那天晚上,“东倒西歪”的老规矩睡法中,她问他:“你分手,和我有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