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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聊斋仙境-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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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人,取本县官服,咱们回郭北县。本县要通知朝廷。”包拯想了一下,立即决定回郭北县。

    辽人的军队应该是进来了,至于他们现在在什么地方,就不知道了。辽人是骑兵,今天在南,明天在北,就是他们自己人也无法判断。

    “大人,还是我等去通知,也快上一些。”王朝没有听从包拯的命令,主动请令道。

    “不行,此事事关重大,本县必须亲自手书,上奏朝廷。”包拯拒绝了王朝的提议。

    包拯不愿意,自然是以包拯的意见为主,一行人急匆匆离开黑市,往郭北县赶去。

    这一行人中有包拯一行,公孙策、沈石、孔雪笠,其他书生并没有跟来,倒是曹金花她们跟了上来。

    “城内兵丁听着,本县乃是金华新上任的知县,路经郭北县,特来拜会。”

    守城的兵丁看到包拯一身官服,又看到包拯手举县令的官印。不敢怠慢,立即派人去通知县尊。

    这时间郭北县尊听到是邻县的知县到了,立即跑来。

    “包兄受累了。不知包兄深夜来访,有何要事?”

    包拯亮了身份,又检查了一下包拯的官印,证明身份后,本地王县令立即命人打开城门,赔不是道。

    “王大人,我等在黑市抓到几个辽人武士,还请王大人派出差役,把人带回来。”

    官方印信,包拯已经写好,只要交到城中驿站,自有人送往东京。倒是辽人带来的手下,需要本地县令帮忙。毕竟有几个人被沈石打折了腿,包拯命张龙赵虎把他们绑起来,原地看押。

    “好,好!这是应该。”

    听到包拯抓到辽国武士,并且跑来他这里借人。这分明是要分功劳给自己,王县令哪儿会不愿意,立即叫来了三班差役。

    “不知他们现在何处?”

    “就在城外不远的集市中。”

    在包拯说人在集市,轰的一下,差役们炸了锅。

    “什么?外面集市?那不是鬼市吗?”

    “是啊,是啊,我也听说那里闹鬼很凶的。”

    “不去,不去。去了不是没命!”

    “大人,我吃坏了肚子”

    有那嘴快的已经向本地县令请假了。

    好好在功劳就在眼前,伸手就可以拿到,手下人却这么不给力,王知县气的想吃人。

    “好好,你们不去是吧!自有人去。来人,去请王统领来。”

    王知县不是新任知县,他已经上任一年了。正好去年西夏人打入腹地,朝廷许了地方结社自保。郭北县除了一批差役人手外,还有百名村壮。

    现在差役不愿意去,他立即命心腹请来村壮统领。

    与差役不同,王平却是毫不含糊,带上人马便直奔黑市。

    一行人赶着囚车,重新返回了黑市。

    一个个辽人武士押上囚车,动静如此之大,很快便惊动了黑市。

    同时惊动的还有此地的管事僧人。

    “坏了!”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官府会来这么多的人手,这一下他这黑市算是完了。

    几年的苦心经营,好容易以鬼恐吓世人的法子,今晚官府一到,是再也不能用了。

    “鬼市”的法子用不上也就罢了,但是这辽人却绝对不能让他们抓走。

    辽人出现在黑市并不是什么偶然的情况,他们是来采购物资的。

    大军深入敌境,虽然可以就食于敌,但是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一般百姓不会有大量的粮食,拥有大量粮食的县城又不是好攻打的。购买也就成了不可或缺的手段。

    辽人带来了大量的金银,自然是黑市的大主顾。要不是他们要的粮食太多,兰若寺一时间没有办法凑齐,他们早就离开了。

    但是现在官府出兵,要抓走辽人,管事的僧人慌了,立即顾不上施法,匆匆拦住民壮。“阿弥陀佛,施主们这是做什么?”

    “大师,我等是奉命捉拿辽狗。”面对僧人,民壮们非常恭敬,即便是拦了自己的差事,也没人动怒。

    “阿弥陀佛,这几位施主乃是大辽使节。捉拿使节罪莫大焉。”

    和尚这样一说,民壮们无法适从,只拿眼去看带队的包拯。

    “呵呵,他们是使节?可本县刚从东京来,大辽的使节应该在东京才对。”包拯站了出来道。

    和尚可以凭借佛门的影响唬住普通百姓,但是对包拯,就没有用了。“来呀,把人带回衙门。”

    “包大人,等一下。”这时候,沈石突然走了过来提醒包拯道,“最好把他也抓起来。”

    “这是为何?”包拯问道。

    还能是为什么,当然是历史书上这样写的了。

    辽人为了方便在中原活动,自然都要以各种身份作为掩护,其中比较常用的身份,就是商人和僧人两种。有时,辽朝还通过派人以高丽或者回鹘出使宋朝的使团成员的身份,进入宋朝境内刺探情报。除此之外,正式的外交活动如出使宋朝,也是辽朝进行情报活动的幌子之一。出使宋朝的辽朝师团往往都带有“间谍任务”。

    除此之外,便是僧人了,乔装成僧人的辽朝间谍往往以“出家人云游四海”的名义在宋朝境内活动,或者到五台山出家后潜伏下来搜集情报。

    这个僧人这时候自己跳出来,绝对有问题。

    “包大人,这个僧人与辽人可能有关系。”沈石想了一下,只能这么说。他总不能告诉包拯历史书上就这么写的,辽人的情报工作非常出色,已经打入了佛门内部。至于大宋,在这点上就毫无亮点了。甚至可以说糟糕的很。

    比如“重熙增币”,便是使臣富弼携带三份国书(三个宋廷允诺的谈判条件)的情报,一早为辽朝间谍所知,才会在谈判时辽朝一方直到富弼出示第三份国书时才同意宋方的谈判条件。

    就像现在这个僧人一样,只要有一点儿间谍意识,都应该先抓了再说,怎么会还问为什么。

第56章 、正戈军气() 
“小兔崽子!阿弥陀佛”沈石建议包拯抓捕自己,和尚竟然没忍住,爆了粗口,反应过来后,宣了一声佛号说:“施主,你不要胡说!”

    沈石没有生气,反而对和尚说道:“辽朝使用间谍进行情报工作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时,据说他就曾利用间谍获取室韦的虚实从而大破室韦。辽朝获取燕云十六州后,更是将其谍报触角深入到了中原地区。根据五代笔记玉堂闲话记载,后晋时汴梁城有一“貌美而无腿足”的妇女,与其“父”一起在汴梁沿街乞讨,后来官府查明这名妇女是一个辽人间谍组织的头目,与其“父”沿街乞讨也是为了搜集情报

    乔装成僧人的辽朝间谍往往以“出家人云游四海”的名义在宋朝境内活动,或者到五台山出家后潜伏下来搜集情报”

    “大师怎么说?”

    听沈石言不凿凿,连出自何书都说了出来,包拯也不得不怀疑这僧人有问题了。王朝马汉更是围了过来,以防这僧人逃跑。

    “阿弥陀佛,你如此污蔑贫僧,不怕佛祖责怪吗!”和尚眼珠子通红,都要疯了。他不知道沈石是怎么知道这些的,就是他,也是与辽人走私了几次之后,才上了辽人的贼船。

    但是他也就只不过是走私,什么时候做过辽人的间谍。

    本身他就心虚,干的根本不是什么正义的事,而沈石竟然还向他头上加屎盆子,他自然是气的要骂娘了。

    “哈哈哈,和尚,佛祖到底会怪罪哪一个,还不一定呢!”沈石看着和尚,冷笑着说道。

    突然,在外围的民壮一阵惨叫,有人大喊道:“辽狗,是辽狗!”

    话音未落,便有五六骑冲杀进来,这五六个人,身材魁梧如山的汉子,他们的肩头宽广,肌肉扎实,头上戴着狗皮帽子,身上穿着羊皮袍子,各自拿着刀剑,凶悍无比,一转眼就打伤了五六个民壮。

    其中一个武士转动之间,头上的帽子掉了,露出了光亮的头顶,四周还有一圈碎发。

    “是辽狗!”

    他的发饰瞬间证明了他们的身份。

    沈石一开始并没有出手,毕竟他们这边人多势众,对方不过才五六骑,应该赢的是他们才对。

    然而结果却是五个辽国武士,面对一百多个郭北县的民壮,简直如入无人之境。手里的兵器不停挥动,一蓬蓬鲜血溅起。

    就是民壮的首领,他和一个辽国武士撞在一起,对方纹丝不动,他连着退了五六步,胸膛闷得要炸开。

    对方又冲上前,一拳将他打倒,顺着嘴角流出了鲜血。

    看上去是这么的不真实。他们的区别简直像是游戏中设定的职业区别似的。大宋一方是最初级的民兵与民兵队长,而对方却是二转,甚至三转的大辽武士与大辽精锐武士。

    战斗职业上的压制,辽人简直是在虐菜。

    一百名民壮只能围着,不断后退。

    他们只不过是一帮民夫,种地,他们也许可以甩辽人几条街,但是在撕杀上,他们就要被辽人甩几条街了。很多人的腿都软了,他们想逃跑,可是终究不敢迈出一步。就在背后,包拯负手而立,魏然傲立,仿佛眼前的一切都不看在眼里。

    只要当官的不带头逃跑,一支军队是不会轻易崩溃的,他们死死撑着。打不过,却没有逃。

    沈石站在包拯的旁边,他注意到交战双方的气息有着一丝不同,就是这丝不同,才让一百多人,打不过区区五个辽国的武士。

    那个气便是武。

    难道宋人就是天生的懦夫,天生的羊群,活该被人家杀了吃肉吗?

    不!真正的原因便是失了这个“武”字。儒家说止戈为武,但事实却是正戈为武。天地有正气,修正气方可成仙,修邪气便入邪。

    大宋未修邪气,只不过是重文轻武太过。

    似乎不仅仅是这样,沈石觉得自己似乎要看到天地间的至理了。

    但是这时一个粗壮如山,敏捷如狐的家伙猛地朝相反方向冲去,杀出了十余步,民壮一窝蜂涌上去。

    他猛地掉头,手里的刀卷刃了,用力砸下去,一个民壮的头骨瘪了进去,七窍流血,软软倒下,另一个民壮被醋钵一样的大拳打中,身体倒飞出去。刚刚落地,一只大脚踩在他的肚子上,把他当做了跳板,辽人伸出硕大的手!

    目标悍然正是包拯!

    “死吧!”

    从辽人的眼里露出了凶残的光,他像是一头狮子,咬向了可怜的猎物,只是令他迟疑,这个猎物明明死在眼前,却看不出一丝害怕。

    真是咄咄怪事,他无暇多想,只想扭下包拯的脑袋。

    他的大爪子离着包拯的脖子不到三寸,包拯能感到对方呼出的热气,能够闻到令人作呕的口臭,他的心里只有愤怒,凭什么炎黄子孙,皇天贵胄,上天最钟爱的一群人,竟然会被野蛮人任意杀戮?

    就在包拯引颈受戮的一刹那,突然对方的身体怪异扭动,避开了致命的软肋,一只拳头打在了他的肚子上,这家伙摔出一个滚儿,下一秒他迅速爬起来,愤怒的看去。

    出手的是沈石,一身书生打扮的沈石。

    书生的打扮永远是那么的有欺骗性。只是一眼,便让这个辽人武士充满了羞辱。一个卑鄙的大宋书生竟然打中了他,而且还打的他翻身打滚。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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