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首都机场邂逅的笨蛋模特儿-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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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颜色,还好她不是客户,是客户薛丽薛大姐带来的。看到那个从吧台边走过的黑头发背影,脑海里飞快地闪过两个字:染舫。
我赶紧跟了过去。酒吧里太拥挤,人潮汹涌,像在赶一场声势浩大的庙会。舞台中间一个长头发女人正疯狂地舞动着她的小蛮腰,像魔鬼一样甩着头发,周围一大群色色的男女流着口水跟着附和。我几乎是呐喊着冲出去的,一边喊“过路”一边头也不回地往外冲。
走到酒吧门口,看到那个黑头发果然是染舫,我一瞬间激动万分。我看到她和一个男人正在说话,似乎关系有点亲密,那男人穿着十分工整,有那么点绅士的味道。同是男人,只可惜我不是绅士,我不禁有点沮丧,低头看看自己脚上的运动鞋,估计从NIKE专卖店买回来的那天到现在就没有擦过。
那男人几分钟就走了,我听不见他们说的什么,站得离他们远远的,但又始终让视线不离开染舫。等到她转过身,正准备回酒吧时,我突然叫住了她:“喂——”
她回过头来,清秀的五官,轻佻妩媚的表情在昏暗的路灯下更加迷离,让我有点心动,似乎她在晚上的时候比白天还要漂亮一些。记得有人跟我说过,如果你魂牵梦引的人突然间出现了的话,那肯定你多半是在做梦。我赶紧掐了掐自己的胳膊,疼得要命。只可惜她好象认不得我了,看着我辨别了半天才吞吞吐吐的说:“是你哦!”
我走近她,我说我们真是很有缘分哦!听自己说的这话,我突然很想打个地洞钻进去,自己竟然为了留住一个美女,说了这样让自己过后想吐的话。有缘无缘是我说了算的么?那月下老人岂不是吃干饭的啊?
她笑笑,点点头说,是哦是哦!立马又很无情地说,我朋友在等我,先进去了!
她这样无情的表情,跟那个在飞机上抢我牛肉面条吃的丫头,简直一点也不像。那是一个疯丫头,而这是一个高傲的淑女,她的无情让我无法把这两个形象合在一个人的身上,有人是双重性格,有时癫狂有时痴狂,我看着她,我觉得应该是两个人,我很想问她是不染舫?或者是不是染舫的双胞胎姐妹?
我竟然说不出话来了,看着她走进去了,我还在跟个傻子似的猛点头,突然间意识到,她可能已经不记得我了,只是出于礼貌所以和我搭讪两句。可能像我这样萍水相逢的男人,在她这样的美女生命里出现的几率太高了,或许她已经习惯了,所以根本就没把我当回事。
《圣经》里说,上帝创造了天地万物,还创造了男人,后来看这男人独居十分寂寞,于是趁他熟睡时拨下他的一根勒骨,做了个女人来陪伴他。所以女人是男人的骨中骨,肉中肉,每个男人的一生都在找他的那根勒骨,只有找到了他,他才不会感觉到胸口疼痛。我还不知道她是不是我要找的那根勒骨头,但是我一直都在寻找。兴许男人和女人的最理想境界是如胶似漆无话不说,而最悲惨的境界,莫过于我和染舫这样的,一秒钟前认识一秒钟后又陌生,两条平行线,似乎永远也不可能相交。
第9章:第九章
我又回到酒吧里,一路高喊着“路过”,走到那几个疯狂的女人身边,几个女人的脸都喝得红扑扑的,桌面上的酒已经扫掉大半。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了个像我这样戴着眼镜的男人出来,他的样子可比我假多了,他夹在她们之间,眉飞色舞的跟几个娘们讲生活和道理,其实就是变着法儿的讲性,只不过他打着的幌子是,讲性和罗马帝国灭亡的关系,来告诉大家关于“性”这个复杂字眼的含义。
滔滔不绝的跟一哲学家似的,几个女人听得津津有味。特别那个年纪最小的,也就是头发四种颜色的那女孩,突然天真无邪地问:“也就是说,罗马帝国的灭亡,是因为太淫乱了,所以生育质量很低,一代不如一代咯?”
哲学家一本正经地点头:“可以这么说!”
牛B,实在牛B!
我用眼睛在酒吧里四处搜寻染舫的影子,只可惜场面太混乱,我就是找不到她和她所谓的朋友们的影子,不得不承认成都的娱乐场所是很火暴啊。夜阑人寂的时候我和那个男人送这四个女人回去,四个女人却连半个清醒的都没有,那个把头发染成三四种颜色的死死抓住我的胳膊,她说,让我带她回酒店。
我一点也不震撼她会这样说,其实喝得半醉的时候她就靠在我的肩膀上了,小声地告诉我,她已经五个月没有男人了!
我那时只是假装表示了震撼一下,我说你肯定骗我,你这么漂亮的女人怎么可能没有男人?她说我骗你爪子嘛,是真的哦。
面对这样的女人,我突然很想笑,但听到她这样说,我还是有点血脉喷张的,好歹我是个正常的男人。从酒吧出来的时候她死死地抓着我,我也没有刻意去拒绝,不忍心伤害她那幼小的心灵,但也没有表现出十分饥渴的样子,只是我心里跟本没有把这件事情太当回事儿,我一直在找,那个黑头发,她在哪里?
一直没有找到她,直到最后曲终人散,还是没有看到她的影子。对这件事情我只有两个结论:要么是我在做梦;要么她根本就没有来过,是我产生了幻觉。
而事实是,她真的来过,我出去追她的时候这四个女人还在笑我,说:“唐选这么快就瞄上一个黑头发的妞了!”
另外那三个女人,被那个讲罗马帝国因性灭亡的哲学家先后扔到车里,然后他抱歉地朝我笑笑,拖着她们走了。这个头发四种颜色的,说话含糊不清,刚叫了我一声“哥呀”便把她胃里的污秽全喷我衣服上了。
妈的,真是倒霉,我自认倒霉。看在她是四个女人中长得最漂亮的份上,我才决定了要原谅她,这个无知的丫头。
回到酒店我赶紧把衣服换了,洗了澡,打电话叫服务员来把脏衣服拿走,并叮嘱明天早上七点一定要送过来。一进来的时候我就把这个疯疯癫癫的丫头扔到了沙发上,等我洗澡出来,居然看见她四仰八叉地躺在那张大床上了,衣服太短,于是露出了肚脐。然后我帮她把脸洗了,擦掉化妆品后,她的脸仍然白皙和细润,我一瞬间有点心动,不过还是赶紧把被子拉去搭在了她的身上。
我无奈地摇摇头,我想,床都让给她睡了,我只有在沙发上熬一晚上了。其实我并不想去打她的主义,她除了头发的结构复杂了点,还是满脸的清纯,睡着了睫毛还一闪一闪的,十分可爱,跟染舫在飞机上酣睡的样子,有些相似。
我想起今天还没有开信箱看邮件(开信箱看邮件是我每天的生活习惯),于是打开电脑来收邮件,突然看到一封前女友来的邮件,她跟我说,我终于找回自己了。
其实我早就知道她和那个香港男人的事情,之所以不那么激动地去揭穿,是因为我觉得我们还有挽回的余地,毕竟我们心心想印的在一起生活了四五年。四五年的时间里能带来多大的改变啊?有的人在这些岁月里像夕阳一样慢慢落下去了,而又有的在这些日子又跟太阳似的冉冉上升了,说不清楚,总之岁月很漫长!内心也会慢慢的变的浮躁或者肤浅!而且我虚荣的内心,总是让我不要大声地说自己是王八!
我给她简单地回了四个字:祝你幸福!
心里有点纠着痛。
这时五个月没有男人的醉丫头从床上爬起来了,理了一下衣服,对着我“嘿嘿”地傻笑了几声,突然做出无奈的样子说:
“我要走了,我忘记跟你说了,我大姨妈来了!”
……
我带醉丫头去吃夜宵,吃完夜宵大肆地尽人道主义,在路边给她买了一把气球,然后送她回家。我对成都不熟,只知道出租车东拐西拐的拐到了一个小区,然后在一棵大树下停下来,她指指一幢宿舍楼说,我就住这楼上。
我点点头,叫她上去吧!
她突然搂着我的脖子亲了一口说:“亲哥哥呀,你真好!”
我无奈地伸手摸了摸脖子,然后看她上楼了,我才打车回酒店。离酒店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我就让出租车司机停了车,我说我还是决定下来走一段,夜风很舒服。因为明天就要回北京了,所以就想在成都的大街上走走,出差的日子里,还没有哪次把自己折腾得这么忧伤的。
我坐在路边,想象着在飞机上和染舫聊天的情景,觉得实在是太幸福,真的希望时光能够倒流。由于吃夜宵时又跟那个醉丫头喝了几罐啤酒,于是一身酒气地回到了酒店,又洗了个澡,看了一会儿电视,HBO正在放一个美国喜剧片。
我比较喜欢看喜剧片,常常都是想通过外界的压力来强迫自己笑,刺激一下疲惫的内心。看完电视后我接了一个骚扰电话,问我需不需要按摩?我说不用,她需要的话我可以给她免费按摩。然后对方“呸”了一声,挂了电话。我喝了一罐可乐,开始收拾东西,明天早上要回北京了!
睡觉前收到一条短信,不知道是谁发过来的,就只有几个字:“我想吃牛肉面条!”
我看完短信的那一瞬间,就立马想到了染舫,于是赶紧提取了号码,回拨过去,那个拥懒的声音立马出现在我的耳朵里:“哎呀…多不好意思呀…我刚才都喝多了,都认不出你来了!”
我太激动了,就只说了一个字:“猪!”说完了我还觉得挺像自己的写照的。
她说:“不过说真格的,你比那天在飞机上看起来帅哦,你那天穿得周吴郑王的,我以为你来成都相亲哦!哈哈!”
这个一会儿冷静一会儿疯癫的丫头,我简直拿她没有办法。我想我坚决不能再放过她了,人只能犯一次错误,总是重蹈覆辙的话,恐怕就没有意思了。于是我说:“猪,我带你吃牛肉面去?”
她说:“这么晚了,哪有啊?”
我一想,也是,连她是地道的老成都,都说这么晚了已经没有了,我哪知道到底哪里有啊!可是话已出口,我就算先去种小麦,杀一头牛,也得把面条弄出来啊,在美女面前出尔反尔肯定会遭美女鄙视的,何况她还美滋滋地答应了:“好啊,好啊!”头可断,血可流,在美女面前面子不能丢啊!
第10章:第十章
有的时候幸福来得太快了,往往让人难以置信,我几乎就在不经意间,一把把失去的捞了回来。尽管已经半夜两点了,无情的黑夜还是挡不住我要去见美女的欲望,诗人顾城在很多年前就说了,“黑色的夜晚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美女”,至于美女想不想见我,那我暂时无从得知,也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推断她主动联系我就是想见我!重要的是还能再见到她,我就很满足了,只是我估计,她多半是真的饿了!
这个可怜的丫头,跟个饿死鬼似的!
我在去接染舫之前到酒店厨房买了一些牛肉片和面条,心里一直庆幸这家酒店服务真好,半夜了厨房还开着,而且政策不错,实行买一送一政策,搭配着也就送了我一些已经切碎了的葱花儿呀姜丝儿什么的!更重要的是,他们无偿借了一个青花瓷的面碗,条件是用完了我必须还给厨房!
说实话,如果染舫要吃别的话,那我肯定做不来,我这辈子就只会煮面条。之所以现在能煮牛肉面了,也是从煮方便面起家的。自从前女友坚决地离开了后,我就过上了所谓的单身贵族生活,一个人下班回家,除了自己煮面条,就是叫外卖了,而有时候却觉得,其实自己煮的面条比外卖好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