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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孤儿寡母-第13章

小说: 孤儿寡母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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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着伤心欲绝的妈妈,心里难过得要死,我都这么大了,可是我给妈妈带来过什么快乐呢,从小我就让妈妈操心,越大越让她生气。妈妈打我,我一点也不生气,因为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我即使谁都不相信也不会对妈妈有一丝一毫的怀疑,因为只有妈妈才会全心地对我好,爱我爱得没有任何保留。

       我知道在这个时候我说什么都没有用,我的存在只能让妈妈更加生气,我站起来,打开房门,转身走了出去,那个时候我的眼里噙满了泪水。我能去哪儿呢,偌大的世界却没有我容身之地。外面冰天雪地,我最后躲到一堆柴草里,蜷缩成一团。那一刻,我真的体会到了无家可归的感觉。

       过了好久,我的泪水像断了线的珍珠,不停地流下来,为了爱我的妈妈,为了我曾经的理想,为了以前好多美好的日子,也为了什么都不确定的未来。就在我最难过的时候,我听到了妈妈对我的呼唤声,那是一种我从小就熟悉的无奈声,夹杂着哭音,妈妈在呼唤我回家。她在叫:“海海,你在哪儿啊,不要和妈妈生气了,妈妈再也不打你了,快点和妈妈回家吧。”我没有和妈妈生气,一点都没有,我是这样的不懂事,我有什么资格和妈妈生气呢,我又有什么脸面去见我那劳累的妈妈呢?弟弟也在呼唤我:“大哥,你快回来吧,妈妈都要受不了了,妈妈再也不打你了。”在这样一个寒冷的夜晚,妈妈和弟弟走在大街上,不停地呼唤着我的名字。她们一家一家地问村民是否看到了我的影子,到最后,弟弟失声大哭起来。我躲在柴草里,心在剧烈地翻腾着,当妈妈她们的脚步越来越近,我猛地冲了出去,抱住妈妈和弟弟,一下瘫在地上,我多么想对妈妈喊一声:“是儿子不孝顺啊!”妈妈看到了我,原本暗淡的眼神立刻充满了光亮,她死死地搂住我,生怕我再次跑掉。她不停地对我说:“妈妈再也不打你了,快和妈妈一起回家。”我用力地点着头,妈妈的泪水落在我的脸上,是那样的冰凉。

       回到家后,已经是深夜,我们母子三人相对无言。

       第二天,我很早就起来,到矿山里去找工作,那是一个矿场遍地开花、老板多于员工的年代,我很快就找到了一个推车的体力劳动活儿。当时看的时候,觉得非常容易,就是把一车矿石从这里送到那里,试车的时候一点也不觉得重,和老板讲好,一个月600元。可是,当我真正上岗,才干了半天,衣服就被汗水打湿了。我推着矿车奔跑在山梁上,冬日的冷风钻进衣服里,像毒蛇一样吞噬着我的肌肤。在流水线上,你一分钟停留的时间都没有,再苦再累也必须坚持。我呼出的空气迅速凝成白雾,身体上像贴着凉冰。等我晚上回到家里,整个人已经垮掉了,再吃不下一点东西,只想不停地呕吐,我一向自诩强壮,可在这种体力劳动面前显得不堪一击。

       我很早就睡下,妈妈坐在我身边,一脸的心疼。

       第二天早上,妈妈把我叫醒,做了我最喜欢的饭菜,她还要去上班,我简单地吃了一点,骑上自行车,又去矿山干活。现在我都不想再回忆那段痛苦的日子,真的是我一生中最难以忘记的。我在矿山干了一个月,整个人瘦得没有一点人形,呼吸着重重的粉尘,拖着重重的矿车,步履艰难地走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不敢有一点懈怠,精神始终处在高度紧张中。我的手上长出了老茧,四肢布满了伤痕,可我却不敢说一点累,因为再累这种生活也是自己选择的啊。

       有一天,下班之后,我经过学校,在门口遇到了王福田,他看我一身灰尘,问我道:“林海,这么长时间没看到你,你做什么去了?”

       我说:“我不上学了,在矿山上班呢。”

       他问:“哪个矿山?”

       我说:“就是杨德海的矿山啊。”

       他皱着眉头说:“那个家伙,累死人不偿命,你怎么给他干活呢?”

       我说:“他那里工资最高,再说,我身体壮,能吃得消。”

       他想了一下,说:“别给他干活了,那是个吸血鬼,你来我这里吧,给我看工地,我给你开钱。”

       我摇了摇头,因为妈妈一向反对我和这些小混混交往,我怎么能为了轻松再次惹妈妈生气呢。

       王福田看我很为难,对我说:“随你便,只要你想来随时都可以来,缺钱就先来我这儿拿。”

       我感激地点了点头,转过身,骑上自行车想回家。就在这时,突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一甩头,原来是董艳丽,不知什么时候她站在了我身边,她急迫地问:“林海,这些日子你跑到哪里了?”

       我本不想理她,似乎我所有的不幸都因她而起,可是我最看不得的就是她一脸忧伤的样子,我以一种漫不经心的口气对她说:“我现在成了自由职业者了,再也不用按点上学了。”

       她开始没有听懂,一脸迷惑,问我道:“自由职业者?什么意思啊?”

       我侧着脸对她说:“我已经决定不上学了,我上班了。”

       董艳丽被我这个回答惊呆了,她木然地说:“怎么会,你怎么会辍学呢?”突然,她疯狂地抓住我的自行车,大声地对我喊道:“不行,你必须和我回学校!”

       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非常地难过,眼泪迅速地涌了出来。我一扭头,不想把自己脆弱的一面暴露在她面前,我伸出手,抓住她的胳膊,把它轻轻地从我的车上拿下,然后,骑上自行车,头也不回,飞快地跑掉。

       那种劳累的日子持续了很长时间,直到有一天,我无意翻起了一本自己曾经写下的日记。它静静地躺在我的枕头前面,上面布满了我那幼稚的笔迹,记载了我曾经的心路历程。我一页一页地翻着,好像重新找回了昔日的梦想,再次见到以前意气风发的自己。只有一年多的时间,可是一切都离我那么遥远。看着看着,我不觉泪流满面,好像所有的理想都已经离我远去了,我的一生可能就会这样平庸下去。那个晚上,我梦到我所有的同学都考上了大学,只剩下我孤独一人,所有的朋友都超越了自我,只有我一个人自甘堕落。泪水打湿了我的枕巾,早上醒来,是深入骨髓的痛苦。

       我犹豫再三,决定告诉妈妈,我不想再这样下去,我要回到学校,我要继续读书。

       好久之后,我才知道,那本日记正是妈妈有意放在我身边的。妈妈对我的性格了解得非常透彻,她知道,只和我说空话我什么都听不进去,她想用我的日记,用我日记里记载的我曾经的梦想唤醒我那麻醉的心。妈妈成功了,在经历了繁重的体力劳动的历练后,我更加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求学机会。我重新走回学校,不过我没有回原来的学校,在妈妈的努力下我转学到了敬老院所在地的中学,我原来的学校对我没有一点挽留,我就像一个社会渣滓,在老师眼里没有任何的价值。我就住在敬老院,和妈妈生活在一起。当我再次回到我久违的学校,周围的同学和前面的老师对我来说显得非常陌生,可是这一切我都顾不得了,前些日子我失去了好多东西,我要把所有失去的都给补回来,开始一种崭新的生活。

       直到进入一所新的学校我才明白自己原来有多么声名狼藉。

       这所中学离我家足足有十五公里,可是那里几乎所有的老师和学生都知道我性如烈火,爱和别人打架。好学生见了我避让三分,坏学生见了我则横眉冷对,大有决一胜负的意思。而且当时我的形象也颇为滑稽,因为在矿山干活,我剃了个光头,在太阳下面亮得反光,让人一看就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痞性,最晕菜的是当时我还穿了一身米黄色的西服,显得不伦不类,任谁看了都会觉得别扭。

       果然,我到新学校的第二天麻烦就来了。

       下午放学后,我收拾好东西准备回敬老院,刚走到门口,就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我一抬头,对面初三(1)班的窗户打开了,有一个留着分头的小伙子正笑嘻嘻地盯着我。我没吱声,对他善意地笑了笑,赶紧走了。一个人在外地总要多加小心,何况我现在也确实不想惹事。

       树欲静而风不止。过了没几天,我正在教室写作业,天渐渐暗下去,我走到门口把灯打开,回到座位上继续写着。没想到从外面走来一个小青年,伸手便把灯关了。我的眼前一黑,也看不清他的样子。我的火气腾就上来了。我用眼睛逼视着他,他毫不示弱地与我对视,我强把这口气咽下,走过去再次把灯打开,但他马上又给关掉,斜着眼睛看我,明显是在挑衅。我回到座位拎起书包想走,刚到门口,他竟然用胳膊使劲儿把我顶住。我仔细看他一眼,整个人比我矮大半头,要打架他也不是对手啊。我一把抓住他衣服领子,甩手把他丢到一边,拔腿便走。这时从外面一下围上来七八个人,气势汹汹,显然是来找茬的。
 

青砖瓦房 
       一个瘦高个上来便推我肩膀,我后退了一步,没有还手,问道:“我哪里惹着你们了吗?”

       瘦高个说:“就是看你不顺眼,怎么了,在你们学校坏过了来我们学校坏啊。”

       我说:“我不想和你们打架。”

       瘦高个挑衅地说:“我们想和你打架。”说完又上来推我,我忍着屈辱,一动不动。

       这时有人说:“二哥,我看他挺老实的,别欺负他了。”

       我扭头一看,是一个戴眼镜的同学,显得文质彬彬,和周围的人气质迥异。

       瘦高个显然不想就这样善罢甘休,似乎又觉得我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欺负我也没什么意思。他想了想,对我说:“和我们走吧,一块儿去喝点酒,大家认识认识。”

       我当然知道这种酒绝对不是好喝的,可他们这哪里是邀请,分明是强迫,不去也得去。想到这儿我便把心一横,不就是喝酒嘛,又不是上刀山下火海,有什么好怕的,去就去,于是背着书包和他们来到街头一家小酒店。

       刚一坐下,他们便展开了车轮大战,一杯一杯的啤酒倒个不停,每个人劝我喝酒时眼睛都翻翻着,恨不得把我一口吞下,而且根本不给我喘息的机会。我站起身,来者不拒,一口菜不吃,就在那里干喝,妈妈遗传给我的对酒免疫的基因在这个时候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到最后,他们几乎全部倒下,而我依旧屹立不动。那个高个男孩显然被我超人的酒量和狂饮的豪气所倾倒,再也不难为我,反而把几个人叫在一起,和我称兄道弟。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当时排位时我名列第七,而那个文静的男孩儿最小,也就是老八。

       既然成了铁哥们,他们开始对我关照有加。我走出小酒店,他们一群人围在我身边,陪我回敬老院。大家摇摇晃晃地走在路上,互相搀扶着,真是一群典型的坏学生。我们班主任杜老师从旁边走过,正好看到我那颓废的样子,她更加坚信我骨子里的痞性了。

       走到敬老院门口时,天已经大黑了,我和这群新认识的朋友挥手再见后径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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