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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富贵病-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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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氏对郭雅心说,“怀儿刚死那阵子,官人本来是要把云昭接回来照顾的。可是父亲怎么都不同意,还让京城的书院都不许收云昭。那时候打战,官人要去战场,照顾不了他,只能偷偷塞给他一些钱,让他去应天府找你们。”

其实郭孝严旧事重提还有点私心。他这外甥如今风头这么盛,来年必定荣登三甲,若再跟辅国公有点姻亲关系,将来前途不可限量。到时候恐怕想巴结都巴结不上。

“娘,我不管,我就要娶朱惠兰!”一个清亮的声音从明堂外面传来。

一个少年走到孟氏身边,孟氏推了下他的头,小声道:“允之,你怎么还敢提这件事?担心你爹和你祖父生气。”这是他们的小儿子郭允之,也是个自小被骄纵惯了的纨绔子弟。郭允之道:“别家的小姐我全都看不上,我只要朱惠兰!”

郭孝严的脸色顿时不好看了:“你要她,也得看她要不要你!我们派去的人,直接被她母亲搪塞了回来!”

郭雅心惊讶地问道:“怎么,哥哥派人到国公府给允之说过亲事?我怎么都不知道?”孟氏无奈地说:“允之这孩子不知在哪里见过朱三小姐,就跟着了魔一样,非要娶她不可。我们拗不过他,就请了个媒人过去……可人家压根儿看不上咱们。”

“林淑瑶不过是寄养在勇冠侯府的,还是个妾。她生的女儿也不知凭什么看不上我们。允之,这件事你不许再提!”郭孝严想起那媒人回来转述的话就一肚子火气。

绮罗在旁边说:“三姐好像要许给辅国公家的公子了。”

“什么?!”郭允之跳了起来,“不行,我要娶她,我一定要娶她。”

“像什么话!”郭孝严狠狠拍了下茶几站起来,“你是我郭孝严的嫡子,要什么姑娘没有,偏偏看上一个庶女。你没听见你表妹说吗,她已经许了人家了!你若敢再说半个字,我就打断你的腿!”

郭允之还是惧怕父亲,一下子站到了孟氏的身后。

“好了哥哥,允之还是个孩子,你别吓到他了。”郭雅心拉着郭孝严坐下,“你再让嫂子给他找几个姑娘相看就是了。”

与郭松林不同,郭孝严是武将出身,也有脾气性子。现在是侍卫亲军步军司都指挥使,早前跟着林阳上战场,也是立下了汗马功劳的,各路官员都卖几分薄面。这次林淑瑶拒婚的事,若不是看在她是勇冠侯府出身的面子上,他非得去讨个说法不可。

下人匆匆跑进来说:“大人,世子来了!”

“快快有情!”郭孝严连忙起身吩咐道。

“哎哟,我肚子疼。”绮罗捂着肚子说,“娘,舅母,我想去一趟茅厕。”

“这孩子,没吃什么东西,怎么好端端地肚子疼呢?”郭雅心疑惑地问道。孟氏拉着绮罗说:“快别憋坏了,舅母带你去。”

孟氏跟绮罗前脚刚离开,林勋便负手跨入了明堂里,一个副将跟在他身后。他一眼就看见了郭雅心,却没看见朱绮罗。郭孝严过来行礼:“世子,您怎么来了?”

“我与步帅单独去书房里说。”林勋对郭雅心微微点头致意,便与郭孝严一同离开了。郭雅心以为自己看错,几时眼高于顶的勇冠侯世子竟会对她这个小人物在意起来了?

郭孝严请林勋坐下,命丫环去沏茶。林勋抬手道:“不必了。命个心腹在门口看着。”

“是。”郭孝严打从心底里对林勋只有一个服字。虽然他如今没有正儿八经的官位在身,但只要从前在军中打过仗的,没有不服他的。小小年纪,冲锋陷阵眉头从来不皱一下不说,上将伐谋,战无不胜。他的智谋不知救过多少将士的性命,跟着他打仗,伤亡总能减到最低。

林勋从袖子里拿出供状:“刺客我审出来了,西夏的。”

“这帮党项人还真是不安分!前年刚收拾回去,又出来作怪!”郭孝严握拳道。

副将说:“西夏的新皇登基,他们夹在回鹘,大辽,吐蕃和我朝的夹缝里,自然想着扩充土地。回鹘和吐蕃不足为惧,大辽国力强势,我朝重文抑武,积贫积弱,攻打我朝为上计。殿帅已经向皇上请旨,皇上不日就会下旨调配军马粮草,出征西夏,但不许世子同去。”

林勋沉着声音道:“我对兵部那些人始终不放心。”

郭孝严感同身受:“一群文官,哪里懂什么打仗的事,成天纸上谈兵,净喜欢瞎指挥!那个兵部尚书从前不就是主和不主战叫得最凶吗?巴不得我们像对辽国纳贡一样,也对西夏纳贡。枢府如今全是一群虚张声势的软柿子,根本压制不了他们。世子放心,我与殿帅同去就是。”

林勋抬手道:“有劳步帅了。我先告辞。”

“这么急?不多坐会儿?”

副将叹气道:“唉,世子还得读书备考礼部试呢。要我说考什么礼部试,直接弄个侍卫亲军马军司都指挥使什么的,又不是当不得!殿帅就是对世子要求太严苛了。”

郭孝严知道勇冠侯对世子十分地严苛,非常小的时候就请了最好的文武师傅来教。如今这般人才,却不知小时候吃了多少苦,反观自己家中那几个纨绔子弟……他这个做父亲的还是没办法像勇冠侯那般狠心的。

绮罗在茅厕里磨蹭了很久,直到听丫环来禀报说林勋已经走了,才像滩泥一样走出来。孟氏牵着她,关心地问:“这么久,不要紧吧?是不是吃坏了肚子?”

绮罗摆了摆手,只觉得膝盖酸麻,已经不是自己的了。

孟氏和绮罗往前面的明堂走,路过花园的时候,忽然间有一个身影从墙上翻下来,“哎哟!”地喊了一声。

☆、第28章 求郎

孟氏让丫环过去查看,丫环拉了一个少女回来。

那少女豆蔻之年,穿着普通百姓的粗布襦裙,容貌却十分美丽,艳若桃李。她被孟氏的丫环拉着,叫道:“大胆!你快放开我!”丫环被她吼住,回到孟氏身边,委屈地说:“夫人你看她!”

孟氏只觉得这个少女眉目之间依稀有些眼熟,却一时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少女双手抱在胸前,用高高在上的态度问:“林勋呢,是不是在这里?”

孟氏看她这副样子猛然间记起来,这不就是皇后所出的仪轩公主吗!她连忙拉着绮罗跪下来:“不知公主驾临,有失远迎,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丫环们全都惊慌下跪,哪里能想到一国公主居然穿成这样去翻臣子家的墙?!

赵仪轩指着自己:“你……知道我?”

“上次您生辰的时候,臣妾进宫参加宴席,跟您说过话。公主贵人多忘事,想必把臣妾忘了吧。”孟氏笑着回答。

赵仪轩作为帝后最宠爱的公主,拍马逢迎的人不计其数,不记得孟氏也是人之常情。她点了点头道:“既然你知道我是谁,快告诉我林勋在不在。我找了他半天了,刚才看见他的轿子停在你们府门前。”

孟氏如实回答道:“世子是来过,不过现在已经走了。”

“走了?!”赵仪轩的柳眉倒竖,十分气恼的样子,“真是的!之前在皇宫里就不告而别,今天好不容逮到他,没想到又晚了一步。”

“公主请息怒。您若是要找世子,去勇冠侯府不就好了吗?不管世子去了哪里,最后都会回家的。”绮罗建议道。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赵仪轩一拍掌,又多看了绮罗一眼,想不到这个胖子挺聪明的。她又吩咐孟氏,“若是有人来找我,就说没看见我,也不能告诉他们我去了哪里知道吗?”说完,也不等孟氏回答,便自顾转身走了。

绮罗把孟氏扶起来,丫环嘀咕道:“夫人若是不说,奴婢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位竟然是公主。”孟氏叹道:“若是别个公主自然是不敢如此,但这位仪轩公主出生时,天降祥瑞,帝后甚为宠爱,又惯是个无法无天想什么做什么的主。皎皎你居然还给她出主意,世子这下可有麻烦了。”

绮罗吐了吐舌头,没有说话。她的确是故意的。那人一向高高在上,顺风顺水,给他找点麻烦也好。

林勋回到侯府,径自去了书楼。他把斗篷解给丫环,坐到一楼靠窗的黄梨木书桌后面。这个书楼在湖边,共有三层,窗外风景宜人。三面都开着横风窗,屋内摆满了书架和八宝架。书架上排着各式各样的线装书,帛书和书简,分门别类,藏书丰厚,还有很多绝版书籍。自从印刷术广为流行之后,人们都更愿意买线装书来看,帛书和书简越来越贵,但多用来收藏。

丫环进来悄无声息地行礼,生怕弄出什么声音。然后轻轻打开书桌前的麒麟顶鎏金博山炉,小心翼翼地添了几枚香片,便退了出去。

林勋捧起书,轻靠着椅背。常年行军和严格的训练养成了他十分端正的坐姿和挺拔的脊梁,纵然是坐着也有一股英武的阳刚之气。屏风后面有细微的响动,林勋喝道:“什么人!出来。”随着他的喊声,外面的护卫蜂拥而入,齐刷刷地拔出剑。

赵仪轩扭扭捏捏地走出来,走到林勋身边:“是我啦!”

“公主?”林勋抬手,护卫们依次退出去,训练有素。

“你的耳朵怎么那么好?我偷偷躲在父皇的御书房好几次,他都没有发现我。”赵仪轩说,“我让守门的人偷偷放我进来的,本来想给你个惊喜的。”

林勋站起来,面容严峻:“我让人送公主回宫。”

“不要,我不回去!”赵仪轩上前,一把抱住林勋,“我想你了。”

林勋的双手半抬起来,沉下目光:“公主乃金枝玉叶,请自重。”

“自重?在你面前我早就什么脸面都不要了!”赵仪轩抬头看他,“我不懂,我究竟哪里不好?从小到大,那么多人喜欢我,我却只喜欢你一个。你为什么看都不肯多看我一眼?我知道你担心什么,担心娶了我之后,就要帮着我三哥和母后。我跟母后说还不行吗?不让你参合那些事。”

林勋把赵仪轩的手臂从自己腰上放下来,声音里没有一丝情绪:“臣要准备科举,实在无心男女之事。”

赵仪轩咬住嘴唇。她是金枝玉叶,也有骄傲和自尊。偏偏这个人油盐不进,无论她如何放低姿态,一次次地追求,他都不肯接受她。但父皇也说过,林勋是难得的人才,在科举这件事上,她如果胡搅蛮缠,可是会毁了他的前途的。她点头道:“好,我且让你安心读书,等你金榜题名之时,我看你还有什么理由拒绝我!”说着,她便要转身出去。

林勋叫住她:“臣让人护送公主回去。”

“不必了,我不是一个人出来的。”赵仪轩摆了摆手,自己离开了。

于坤在外面看到一个女子出去,以为自己看花了眼,进门的时候,被门槛绊了一下,险些摔倒:“世子,刚刚是不是有位姑娘出去了?小的怎么看她的背影觉得有点眼熟……”

林勋道:“把今天看书楼的人全给我撤了!”

“是。”于坤不知道那些个倒霉家伙又犯了什么事,把手里的篮子放在书桌上,“这是世子要小的找的白狐狸,好不容易从山中一个猎户那里买来的。这玩意儿特别稀少,可费了一番功夫。您瞧瞧?”林勋看过去,见篮子里是一团毛茸茸的东西,睁着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看着他,可爱至极。他走过去把它抱在怀里,它的身体微微发抖,却极为乖顺。他的心里涌上一股失落,这不是小白。小白会咬他,会龇牙咧嘴地凶他,狡猾起来会把他的袍子藏在草堆里,撒娇起来赖在他的被窝里怎么都不肯走。

这世间终究是不会再有一只叫小白的狐狸了。

“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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