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森探案系列之吠犬疑案 作者:[美]厄尔·斯坦利·加德纳-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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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我请求陪审团判决被告犯有严重谋杀罪。”
在陈述过程中,德鲁姆并没有抬高嗓门,但他那充满激情和诚挚的演说却使陪审员们不得不洗耳恭听。
他说完之后走到辩护律师席上坐下来。
马卡姆法官问梅森:“你现在开始辩护还是保留辩护的权利?”
“稍后再开始辩护。”梅森说。
“阁下,”德鲁姆起身说,“选择一个谋杀案的陪审团往往需要几天的时间,或至少一天,本案陪审团却在很短的时间内就选定了,这一点连我都感到惊讶。我请求暂时休庭,明天再开庭,可以吗?”
马卡姆法官摇摇头,面带微笑地说:
“不行,法庭将继续审理本案。本庭知道被告目前这位律师有一种快速办案的习惯,本庭认为最好不要浪费今天剩余的时间。”
“好吧。”德鲁姆一本正经地说,“我想请西尔马·本顿出庭证实一下犯罪事实。不过请大家理解,我现在传她只是让她证明犯罪事实,过后我还要仔细审问她。”
“可以,”马卡姆法官说,“本庭明白。”
西尔马·本顿走到前面,举起右手宣誓后站在证人席上。她证明说,她叫西尔马·本顿,年龄28岁,住在河滨公寓。她与克林顿·福布斯认识已有三年多了,在圣巴巴拉时她一直是他雇用的秘书,她跟他离开圣巴巴拉后,来到米尔帕斯路4889号住宅,在这里她是他的管家。
德鲁姆点点头,问:“今年10月17日晚上,你在米尔帕斯路4889号房子里看见了一具死尸,是吗?”
“对。”
“是谁的尸体?”
“克林顿·福布斯的尸体。”
“他是以克林顿·弗利的名字租下那套房子的吗?”
“对。”
“谁和他住在一起?”
“波拉·卡特赖特夫人,她化名伊夫林·弗利,以他妻子的身份和他住在一起,另外还有一个叫阿王的中国厨师和我。”
“还有一条警犬吗?”
“是。”
“警犬叫什么名字?”
“王子。”
“福布斯先生拥有这条警犬多长时间了?”
“大约4年。”
“你在圣巴巴拉时就认识这条狗吗?”
“是的。”
“这条狗和你们一起来到本市?”
“是。”
“而你又和福布斯先生和卡特赖特夫人在一起?”
“是。”
“你看见克林顿·福布斯的尸体的时候是否也看见了这条警犬?”
“看到了。”
“警犬在哪儿?”
“在同一房间里。”
“它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状态?”
“它已经死了。”
“你有没有注意到什么线索使你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
“有。警犬是被枪打死的,福布斯先生也是被枪打死的。房间地板上放了一支38自动手枪,还有4个子弹壳,它们都是从那支枪的自动弹夹中退出来的。”
“你最后一次看见活着的克林顿·福布斯是什么时候?”
“10月17日晚上。”
“大约几点?”
“大约晚上6点50分左右。”
“在那之后你仍在那个房子里吗?”
“没有。我就是那个时候离开的,当时克林顿·福布斯还活着,看上去挺好的,可后来我再看到他时他已经死了。”
“在他的尸体上你注意到什么没有?”
“注意到啦。他显然刚刮过脸,他的脸上还留有一些刮脸液。他在书房里,书房旁边是卧室,卧室旁边是浴室。”
“狗关在哪里?”
“自从一位邻居控告了那条狗以后,狗就一直用链子锁在浴室里。”
德鲁姆对梅森说:“你可以对她的证词进行提问。”
梅森无精打采地点点头。这时陪审员的目光都转向了他。
他说话的声音不大,听起来低沉洪亮,但没有一点抑扬顿挫,简直就像跟对方交谈一样。
“有人控告那条狗嚎叫,是吗?”
“是。”
“是紧挨着你们的邻居?”
“对。”“这个邻居就是阿瑟·卡特赖特先生,而在形式上作为克林顿·福布斯夫人的那个女人实际上是他的妻子,对吗?”
“对。”
“凶杀案发生时,卡特赖特夫人在房间里吗?”
“不在。”
“你是否知道她在哪儿?”
“不知道。”
“你什么时候最后一次见到她?”
德鲁姆站起身,说:
“阁下,这显然是在审讯证人,这样提问不合适。”马卡姆法官说:“驳回陈述。允许被告辩护人问这个问题。
因为你已直截了当地审问了住在房子里的所有人的情况,我认为问这个问题没有什么不合适。”
“请回答。”梅森说。
西尔马·本顿略微将声音升高了一点,急促地说:
“波拉·卡特赖特于10月17日早晨离开了那间房子,她走时留了一张纸条,说??”
德鲁姆说:“我们反对证人证明纸条的内容,首先因为这不能回答被告律师提出的问题,其次因为它不是最有力的证据。”
“说的对,”马卡姆法官说,“它不是最有力的证据。”
“那么那张纸条在哪儿呢?”梅森问道。
西尔马·本顿没有吭声,她尴尬地看了看地方检察官德鲁姆。
“在我这儿,”德鲁姆说,“我准备过一会儿出示给大家。”
马卡姆法官说:“我认为这个问题的提问到此为止,不允许问纸条的内容。”
“好吧,”梅森说,“我想这次就问到这儿吧。”
“传萨姆·马森出庭。”德鲁姆说。
萨姆·马森宣誓后站在证人席上,说:他叫萨姆·马森,年龄32岁,他是一名出租汽车司机,今年10月17日晚上他在开出租汽车。
“那天你看见被告了吗?”德鲁姆问。
马森俯身向前,仔细打量着贝西·福布斯,她就坐在梅森后面的一把椅子上,身边站着一位副警长。
“看见了。”他说。
“你第一次看见她是在什么时候?”
“7点10分左右。”
“在什么地方?”
“在第九马桑尼克街附近。”
“她在干什么?”
“她给我做了个手势,于是我将车停在路边,她对我说她想去米尔帕斯路4889号,我把她送到那里。这时她又让我去给帕克莱特62945号打个电话,找阿瑟并告诉他马上到弗利家中去,因为弗利正与波拉决一雌雄。”
“那么你怎么办了呢?”德鲁姆问。
“我把她送到那里,并按她的指示打了个电话,然后又返回来。”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
“她出来后我又将她送回布里德蒙特宾馆附近的一个地方,她下了车。”
“那天晚上你再见到她没有?”
“见到过。”
“什么时候?”
“不知道,我猜已接近子夜。她走到我的出租车前,说她把手绢忘到我的车上了,我说有这回事并把手绢还给了她。”
“她拿了吗?”
“拿了。”
“她就是你送到米尔帕斯路4889号住宅的那个人吗?”
“是的,是这个人。”
“你说的那个人就是本案的被告吗?”
“是她。”
德鲁姆转身对梅森说:
“你可以审问他。”
梅森略微抬高了一点嗓门,问:
“被告将手绢忘在你的出租车里了吗?”
“是。”
“你怎么办了?”
“我把手绢给你看了一下,你说让我先保存起来。”
德鲁姆暗自发笑。
“慢,”梅森说,“你不要把我也牵扯到这里面。”
“那你最好自己要置身事外。”德鲁姆说。
马卡姆法官猛地敲了一下小木槌,说:“肃静!律师,你想请求法庭回避这个问题吗?”
“是,”梅森说,“因为它与我问的问题没有关系。”
“驳回请求,”马卡姆法官严厉地说,“法庭认为他的回答与所问的问题有关。”
这时地方检察官的脸上绽开了得意的微笑。
梅森问:“地方检察官有没有告诉你让你在本案中证明什么?”
“没有,先生。”
“他难道没有告诉你只要我给你机会,你就应该证明你把那条手绢交给了我?”
证人极不自在地扭动了一下自己的身子。
德鲁姆站起身表示强烈反对,马卡姆法官驳回了他的反对。
萨姆·马森慢慢地说:“他给我说,他不能向我打听你对我说过的话,但是如果我有机会的话,可以向陪审团陈述。”
梅森又问:“他还告诉过你,当他在法庭上问你被告是不是10月17日晚坐你出租车的那个人时,你应该倾身向前,要让陪审员看见你在仔细地审视她的五官,是吗?”
“是。”
“事实上,在你提供证词之前你已多次看见过被告。你早已经知道她就是那晚坐你出租车的那个人,是吗?”
“也许是吧。”
“因此在你回答那个问题之前根本就没有必要俯身向前仔细审视被告的五官。”
“不过是他们让我这么做的。”马森极不自在地说。
德鲁姆收敛起脸上的笑容,恼羞成怒地皱着眉头。
梅森慢慢地站起身,两眼长时间地注视着证人,问:“你有绝对的把握认为是本案中的被告租了你的出租车吗?”
“有,先生。”
“你可以绝对地肯定就是这位被告在当天晚上稍后一些时候向你要走了那条手绢吗?”
“可以,先生。”
“真实情况会不会是这样:当时你并不敢肯定,但是与当局面谈以后脑子里面才形成了这种十分肯定的感觉?”
“不,不是这样。我真的认得出她。”
“你敢肯定那两次出现的都是被告吗?”
“我敢肯定。”
“照你这么说,你敢肯定就是被告来要的手绢,也是被告雇你的车到米尔帕斯路的?”
“对,都是一个人。”
梅森迅速转向挤满了听众的审判室的后面,敏捷地做了个手势,说:
“玛伊·西布利,站起来。”审判室里有些轻微的骚动,然后玛伊·西布利站了起来。
梅森对萨姆·马森说:“看看那个人,然后告诉我你以前是否见过她。”
德鲁姆站起来说:
“阁下,我反对用这种方式测试证人的记忆力。这种测试方法极为不妥,这种提问方式也极为不妥。”
马卡姆法官问梅森:“你想将她们两个联系起来吗?”
“我要做的比这更重要,”梅森说,“请问萨姆·马森,现在站在审判室的这个女人不是今年10月17日晚向你要手绢的那个女人,是吗?”
“不是,先生。”然后指向被告说,“是那个女人。”
“你没有可能弄错吗?”梅森问。
“不会弄错,先生。”
“如果你认错了要手绢的女人,也就有可能认错你送到米尔帕斯路的女人,对吧?”
“我两个都没有认错。不过,如果认错了其中的一人,那么另外一个也就认错了。”
梅森脸上露出了胜利的微笑。
他说:“就问这些吧。”
德鲁姆站起身,说:
“阁下,我可以请求法庭等到明天早上再开庭吗?”
马卡姆法官皱皱眉,然后慢慢地点点头,说:
“行。法庭将审讯延期到明天早晨10点钟。休庭期间,陪审员不能在他们之间议论本案,也不允许其他人当着他们的面评论本案。”
马卡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