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块小说网 > 玄幻电子书 > 蛮荒神话 >

第4章

蛮荒神话-第4章

小说: 蛮荒神话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因此,外面的世界对这些部落又有一个总的称谓,叫做雪族。

每到冬天,在所有雪族生活的领地内,气温都会极其的寒冷,无边的大雪封闭了山林,连出猎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曲单所在的村子,就是雪族的分支的分支的分支。

…………

功行九转,曲单迷糊的睁开眼,巨大的石屋里,光线已经暗淡下去,一天的时间又要结束了。

他站起身来,慵懒的伸了下胳膊,走出屋外。

天边的红日正在散发着最后的光芒,巨大的脸庞已经有一半埋进了地平线。

这个巨大的太阳……

第一次看见太阳的时候,曲单很是吃了一惊,因为这个悬挂在天上的家伙,比曲单以前见到的那个太阳大了四五倍,夏天的时候,它散发着“璀璨夺目”的光芒,将地上的一切晒得滋滋作响,曲单有时候都会怀疑,只要再加那么一点点温度,整个地面会不会就“腾”的一下燃烧起来。

不仅仅是太阳,还有月亮。夜晚的时候,天上挂着的不是一轮明月,而是奇异的两轮。

“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这首流传了千年的唐诗,在这里已经不适用了,因为那两轮月亮都是比太阳还大一圈的家伙,无论刮风下雨,只要一抬头,都能感觉到两个血红的磨盘悬挂在极低的天穹之上。

不过唯一不变的是,这个世界的公转自转竟然与地球惊人的一致,一年365天,一天二十四小时。

这一点,是曲单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看到的唯一与地球相同的一点。

…………

远处,曲单这个世界的母亲,两年前还面黄肌瘦得跟蜡一般的女人,正扛着一捆足有几百斤重的干柴大步走来,看见曲单,远远的高声喊道:“熊二崽子,怎么跑出来了?快回屋去!”

曲单一阵恶寒。

熊,是父亲给他取的名字,因为曲单出生的那天,生生吸收了一整头暴熊的精血,这可不是平常孩子能够做到的,父亲欣喜的认为他长大之后,肯定比一头暴熊还要强壮;而后面那个“二”,是因为他在家中排行老二;至于“崽子”,那是大人对小孩儿的昵称。

因此,曲单在这个世界的全名,叫做卜熊二,小名就叫熊二崽子。

在熊二崽子的上头,还有一个叫大崽子的哥哥,不过他的名字不叫“熊”,而是叫做龙,恐龙的龙,全名卜龙一。

暴熊族的领地内,出现的最多的野兽就是暴熊,恐龙反而很少见,也比暴熊更加凶残,想要捕捉回来为新生的婴儿洗礼,需要全村的汉子一起出动,因此,名字里能带有个‘龙’字,那是一件极为值得骄傲的事。

“同样是两兄弟,为何差别就这么大呢?”每次想到这里,曲单都是欲哭无泪。

“阿姆,阿爸什么时候回来?”曲单问道。

“快了,每天不都是那个时候么?怎么了,二崽子,是不是饿了?”阿姆关心的问。

曲单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摇摇头:“没有,我出去看看。”

“别跑远了,就在村口,小心外面有狼!”阿姆叮嘱道,顺手将肩上的干柴扔出了三四米远,丢在墙角的柴堆上。

“知道了。”曲单远远的答道,已经不见了踪影。

…………

村子处在莽莽原始森林之中,数百号人分成百余户居住在其中,周围都用巨大的石头垒砌的高墙围了起来,只在村口留了一个供人出入的缺口,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森林中的野兽窜进村子来。

在这个世界上,野兽已经不是一般的野兽了。

就拿村子周围最多的一种叫叼狼的野兽来说,平均每一条叼狼的体长都在两米左右,凶狠嗜血,比以前地球上的狼足足大了一倍有余;而曲单出生时洗礼所用的那头棕熊,是一头暴熊,三米多长,两千多斤,堪称巨无霸。

然而听大人说,那头暴熊才刚刚成年,还没有长到最大。村里人见过的最大的一头暴熊,足足有五米多长,重量更是达到惊人的五千斤。

曲单可以想象一头五千斤的巨熊是个什么样子,如果把大象割掉鼻子,披上熊皮,再放大一倍,估计就差不多了。每一次,当曲单看着挂在墙上的那些几乎可以遮盖整个墙壁的巨大兽皮,他就忍不住发憷。

村口有几个邻家的孩子正在玩耍,曲单远远的看着他们拖着鼻涕,拿着成人胳膊粗细的巨大棍棒互相对欧,打在身上砰砰作响,偶尔一个孩子飞起一脚,可以把另一个孩子踹出几米远,咚的一声,撞在坚硬的石头之上,地面仿佛都为之颤抖了一下。而那孩子却若无其事的爬起来,高声吆喝着继续追打。

曲单看了几眼,一阵无言。这是一个极其变态的世界,一切都无法用常理来判断。

在村口坐了一会儿,太阳已经完全的落下山去了,只在树梢顶上还留着一丁点儿赤红的晚霞。两轮血红的月亮悄悄爬上了枝头,低压压的悬浮在空中。

那边山岭里发出了连串的震天的长啸,数百条人影风一样的跑了过来。现在正是夏天,天气酷热,出猎的大汉们仅仅在腰上裹了一条兽皮,手上抓着钢刀长矛重弓等武器,肩膀上或挑或扛,满是皮毛丰美的野兽,显然又是一次大丰收。

曲单的阿爸夹跑在人群最前面,身上扛着一头巨大野兽的尸体。这是曲单没有见过的一个物种,两只铜铃般的眼睛,一对弯曲而细小的犄角,像牛而又不是牛。

事实上,这个世界上绝大部分的物种,曲单都是不认识的。

在阿爸的身后,奔跑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眼神还很稚嫩,却有一米九几的海拔,浑身的肌肉也像阿爸一样,钢铁般隆起,孔武有力,正是曲单的哥哥卜龙一,肩上同样扛着一头巨兽。

壮汉们一边奔跑,一边长啸,震得山林簌簌发抖。他们肩上扛着沉重的猎物,但是速度却绝对不慢,每一步跨出都有两三米远,奔跑起来,比起什么世界飞人还要快出一线。

曲单站起身来,迎着众人的方向跑去。

—://。。

第4章暴熊战士

曲单的阿爸名叫卜虎,因为是单传,倒是没有一二三四之分。

在村里,卜虎可是打猎的好手。每次出猎,他都能猎到足够的猎物,或虎或豹或熊或龙,绝对不会空手而归。村里的汉子们都很敬重他,于是卜虎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猎队的头领。

看见曲单,卜虎隔着老远就哈哈大笑起来,他随手扔掉了手中的猎物,熟练的拎起曲单的脖子,一把搂在怀里,用脸上乱糟糟的胡茬子一阵猛扎。

野兽的尸体掉在地上,嘭!一声沉闷的巨响。

曲单一阵无奈,死命的一脚踢在阿爸的肚子上。咚!这一脚至少有上百斤的力量,卜虎一疼,大手不由自主的松开,曲单趁机跳了下来,转身就往村子里跑。

“牛五,看到没有,我家二崽子才三岁就壮得像个小牛犊子,力气大得不得了,你家的崽子和他差不多大,现在却只能在屋檐底下玩骨头渣子。”卜虎高声对着旁边一个壮汉说道,话语中不无得意。

叫牛五的壮汉翻了个白眼:“你家崽子出生的时候就能吸干一头暴熊的精血,谁家的崽子能和他比?就是我们,也没有一个能比得上他的。长大了,肯定是一等一的好汉。”

“那是,那是,”壮汉们都附和起来,“看看熊二崽子,才三岁,就长得跟五六岁的崽子一样壮实了,以后肯定是个了不起的汉子。”

卜虎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

“对了,我们暴熊族的崽子,到了五岁的时候,不是都可以到部落去进行战士测试吗?部落里会有高等的战士对每一个孩子进行挑选,长得壮实的就会被他们看中,以后能够得到专门的训练,还可以驯服自己的暴熊坐骑,成为一名暴熊战士……你家的熊二长得这么壮,过两年倒是可以去试试。”

“是啊是啊,再过两年,熊二肯定比叼狼还要壮实,一定是个出色的战士苗子……”

卜虎大笑道:“那是当然,也不看看是谁的种,等二崽子到了五岁,我就带他去一趟部落,让那些部落的家伙看看,我们卜家村也能出一个暴熊战士!”

一众汉子都大笑起来,迈开大步朝着村里走去。

…………

曲单前脚跨进门,卜虎和卜龙一后脚就跟了进来。

“婆娘,饭做好了没有?我们回来了。”卜虎扯着粗大的嗓门喊道。

曲单的母亲是没有名字的,在这个连男人的名字都随便取的时代,女人想拥有自己的名字,无疑是一种奢望。

母亲从院子后面出来,抱着一个巨大的瓦罐,咚的往屋子中间一放,道:“好了,都过来吃。”

卜虎扯开脚步,两步就跨到那个大瓦罐前,从里面捞出一条足有十多斤重的野兽后腿,放在嘴边大咬一口,油水四溅。

“好,好吃!”卜虎含糊的道,“龙一崽子,熊二崽子,都过来吃,使劲吃,多吃点才有力气干活,熊二崽子也要多吃点,把身体吃得壮壮的,过两年阿爸带你去部落,让你当一名暴熊战士!”说着,他将瓦罐推到围拢过来的卜龙一和曲单面前,指了指里面几斤重的大块大块的肉。

曲单把那口比自己还高大一倍的瓦罐斜过来,探头进去,选了一块最小的肉啃着,问道:“阿爸,什么是暴熊战士?我可以当么?”

“暴熊战士就是我们暴熊族守护部落的战士,只要是部落的崽子,到了五岁的时候都可以去进行测试,合格了就能接受族中的训练,还能驯服自己的暴熊坐骑,成为守护部落的战士。”卜虎几口撕扯完那只后腿,又从罐子里捞出一块继续啃着。

曲单的眼里放出光芒,专业的战士训练?暴熊坐骑?阿爸这样的普通猎人都是力扛千斤的怪物了,若是经过了专业的训练,会是一个怎样恐怖的情景?手提万斤,迅若奔雷?!

曲单脑海里浮现出他以前看过的一部电影《无极》,里面的张东健追着时光奔跑,身上背的不是那个将军,而是一座高耸入云的大山……

“吃,都吃!”卜虎从阿姆手中接过一个大筐,里面装了十几张巴掌厚、面盆大小的黍饼。他随手拉出两张,一把塞进曲单的怀里,大声道,“黍饼也要吃,解油腻。”

“……”曲单无力的抱着饼,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

…………

夜晚,整个村子都陷入了黑暗之中。

没有了白天的燥热,曲单坐在自家的房顶上,悠然的吹着凉风。这房顶足足有几丈高,不过却难不倒他,修身二重天,金身二转的修为,身轻如燕并不在话下。

轰!手中亮起一簇小火苗。

这是曲单现在仅会的几个法术之一,御火术。当然,真实的威力远比现在看到的要大,不过曲单在无聊的时候就会随手练几下,把威力控制在极低的一个幅度内,这对提高灵力的控制力是个绝佳的锻炼方法。

火苗亮了一会儿,曲单随手灭掉。

右手捻诀,灵力沿着手臂上的经脉缓缓流过,最后汇集到指尖之上,曲单右手一拂,一阵微风顿时吹了出去,空气中有种清新的感觉。

这是御风术,是利用体内的灵力转化为风,一般用来增加自身的身法和灵活性,不过练到高深处,也可以将风凝聚成锐利的风刃或者风墙,威能足以切金裂石。

再次凝聚灵力,这次出来的却是一颗鸡蛋大小的水球。赤红的月光照射下来,将水球渲染成一种诡异的颜色。

这个世界与以前的地球一样,天地间存在着金木水火土五行属性,看不见,却的确存在着。

不过修道士们修炼功法,�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