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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乱世湮华-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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兮,呜呼哀哉!”

由此,已升任御史大夫的化简,三不五时无语望苍天:比老朽还酸兮,比吴潜还伪兮,比少叔秉脸皮更厚兮……

那番令人喷饭的插说,自是笑谈一桩,可有一点赫连翊却是坚信的,那便是醉深梦酣的人,往往比醒着的时候,更为真实。

他眼中的奴儿,很傻很天真,不想入了梦,竟是如此冶艳而妖娆,不过三年时光,连以婀娜著称于世的姒黛到了她跟前,也要暗淡无光,被比下去了,她还仅是个十六岁的少女罢了,想必加以调教,定是风骚不可限量,啧啧,看那胸、那腰、那腿……他在大风大浪里扬过帆,小小阴沟,翻不了船的,以手背拭去人中两旁温热的液体鼻血么,没什么大不了的!

当然,赫连翊有此见地,不完全排除心理作用,毕竟姒黛刚刚往他心口窝子上狠狠的戳了一刀,而他又非自愿性节欲多时,就算对旁人来说,看惯了奴儿那张不堪入目的脸,再看她完美无缺的身材,那也是绝对强烈而震撼的视觉冲击,何况,她今晚的睡姿又这般恣意而妩媚,叫赫连翊如何能不心驰神往?

只是,却有个十分碍眼的家伙破坏了这完美的一幕,那该剥皮抽筋的黄金蟒,竟盘绕着奴儿的身子,尾巴稍勾绕住奴儿小巧的脚踝,腰腹横过奴儿的双腿间,小脑袋贴着奴儿的胳膊,察觉到他的视线,举高脑袋向床边看过来,待到瞧清是他,竟又丢过来一抹轻蔑的视线,现出懒得搭理他的神情,重新服帖的枕着奴儿胳膊,缠绵去了奇耻大辱啊!

赫连翊叫奴儿,奴儿兀自沉酣,那蟒蛇倒是警觉起来,收了方才的散漫,然后,当他的面,卷住锦被一角,将奴儿露在外面的春光,一寸寸遮挡,大功告成后,特特从奴儿脚下钻进被窝,循着被面下引人浮想联翩的曲线,徐徐而上,最后从奴儿胸口处探出小脑袋来,以头顶轻蹭奴儿的下巴尖,明晃晃的跟他示威。

赫连翊眸中迸出戾气来,丢开搜罗来的吃食,操起乌金折扇就向那黄金蟒逼去,却在距它咫尺之遥生生顿住它和奴儿实在太过亲近。

最后,赫连翊也只咬牙丢出一句:“你给孤等着!”败兴而去。

事实证明,喜欢往挽棠苑里钻的雄性生物,骨子里的都潜伏着十分活跃的好斗基因,谁能想象,身为一国之君的赫连翊,竟和一条蟒蛇杠上了,还杠得如此不亦乐乎!

第三个晚上,天将擦黑,赫连翊就抱着个大青酒坛翻入挽棠苑,阴沉着脸,叫奴儿十分惴惴,他却不发一语,仔细认真的将坛内的酒喷洒在奴儿寝殿的每一个角落。

冥王盘在他蹲过的那根横梁上,还在用那轻蔑的视线看他忙忙活活,待到酒气氤氲开来,冥王的表现渐渐不同,赫连翊纵身一跃,攀上横梁,与冥王对视一阵后,将坛底的酒全洒在了冥王身前,果真逼得冥王连连退缩,赫连翊抛开空坛,哈哈大笑,狂妄道:“雄黄酒,听说过没?小样,跟孤斗,你还嫩了点。”

闻听此言,奴儿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翻了翻白眼,懒得理他,冥王也是十分轻蔑的睨了他两眼,走了。

蛇虫怕雄黄,是他专门逮人问的,他确实用了心思,却拨错了算盘,忘了原是要和冥王争取侍寝权,有些本末倒置,只当赶走了冥王,便是大获全胜。

这一夜,他给奴儿灌下好多酒,将她锁在身侧,当然,软玉在怀,身体比脑子更快做出反应,只是,大大的扫兴,奴儿不方便……

结果,一觉天明后,仍置身在隐隐的酒味中,可身边却已没了那馨香的温柔,赫连翊一跃而起,倒也懒得顾忌会被人发现他的踪迹,挨着个殿门踢开,终在廊道尽头的角殿里找到搂着冥王睡得酣畅淋漓的奴儿,那该死的大蟒见他寻来,还用那猥亵的小脑袋在奴儿胸前蹭来蹭去,没把他鼻子气歪了。

他越是看那冥王不顺眼,奴儿就好像越要偏袒它;奴儿越和冥王亲热,赫连翊就越恨不得将它扒皮抽筋炖来吃,特别是还被他给知道,冥王居然是条雄蟒,不管是如何起的争端,赫连翊的目的是越来越明确了他是不败的,哪怕,跟个畜生斗!

什么叫人至贱则无敌,看看赫连翊就知道了。

为了和冥王争宠,他真做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龌龊,幕僚说美人计十分好用,他不惜牺牲色相,可就算脱光了,那不懂审美的丑八怪对他也是毫无反应,索性投其所好,美人计不行,就用美鸟计。

天顶天的,赫连翊从不漏下,每晚夜半来,天明去,虽他说过不准给旁人知晓他来此,可他这人压根就跟低调沾不上边,如何能瞒住七窍玲珑心的烟翠和小栾?

这样过了半个来月,六月初一这天,赫连翊在挽棠苑耗到日上三竿才离开,这已算是反常,没想到比这更反常的是,才过了个把时辰,他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大摇大摆的提了只蒙着布罩子的鸟笼走进了挽棠苑。

招摇了一阵子,寻见冥王的去处,回过头来拉着奴儿到冥王盘身的树下,将鸟笼搁在一边的石桌上,当着冥王的面,掀起了布罩子,现出笼内困着的那只通体雪白的凤首鹦鹉。

随后赶来的烟翠和小栾面面相觑,这几年傍着黎山,大家也都不是没见识的人,这鹦鹉除了漂亮点,瞧着似乎没什么特别,也不知赫连翊得意什么劲。

那鹦鹉突地见光,调试了好一会儿才开始偏着小脑袋观察四周情况,直至对上冥王。

它们两个小眼瞪小眼,足有半盏茶功夫,就在小栾悄悄靠向烟翠,盘算着悄声问问,这一蟒一鸟是不是打算对视到天荒地老时,那鹦鹉突然出声嚷嚷起来:“来人,把这货扒皮抽筋,洗了炒炒,给孤下酒。”

那昂扬的声调,那嚣张的口吻,那倨傲的神情,像极了赫连翊。

小栾扑通一声跌倒在地,烟翠亦呛咳起来,奴儿瞪圆眼睛盯着那鸟,只有赫连翊得意洋洋的摇扇子,慢条斯理道:“此乃卿心,是孤亲自调教的,名字也是孤取的,女儿家,还是要养些雅致的宠物来玩,才愈显矜贵。”说完,别有用心的拿眼梢子瞟了冥王一眼。

奴儿坐在石桌边,双手撑腮,抬眼望了回天,暗道:就算你这厮不介绍,大家伙也知道这鸟是从哪儿学坏的。

打这以后,横行挽棠苑的冥王,多了颗够不着的眼中钉,有事没事的,它就趴在卿心的鸟笼下晒太阳打盹,看似悠哉静谧,相处甚欢,可连烟翠和小栾都知道,这冥王定又在琢磨着:如何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将卿心偷出来,生吞活剥……

第三十七章雨露均沾

挽棠苑外的血雨腥风虽不曾侵浸这一方净土,可三年来,他对她的不闻不问,却是有目共睹,而今竟夜夜前来厮缠,怎不叫人猜忌?

赫连翊不在时,烟翠和小栾便将心事摆在脸上,小栾已经习惯沉默,烟翠却总要对着奴儿,苦口婆心的碎碎念,主题思想就一个:赫连翊这样的男人,是女人的劫数,一旦爱上了,就是万劫不复……

终是不忍摊开了讲明:赫连翊爱的是姒黛,除了姒黛外,旁的女人,要么是只精美的花瓶,要么是颗趁手的棋子……于他跌宕起伏的生命里,始终不过是些无足轻重的布景罢了!

奴儿莞尔轻笑:劫数?从她见他的第一眼,便已心知肚明,可她不过是个囚徒,连自己的小命都攥在别人手里,又有什么能耐去干涉王兄的座上宾?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小心再小心的珍藏好自己的心罢了。

可叹,谁家豆蔻少女不思春,况那对手又是情场上的常胜将军,其实,她并不像看上去的那般波澜不惊,烟翠懂她,才会如此不安。

好在,他并非无所事事的浪荡子,没有大把时间跟她耗,已逗留在大虞这么多时日,总归是该回了,这一日的反常,便是征兆。

初一夜里,赫连翊没来挽棠苑,不过在他平日到的那个时辰,卿心突然出声:“奴儿,今夜就早早歇了吧,孤在这里陪你睡,还有,叫那小畜生滚远点,不然孤命人炖了它。”

这话说的,怎能不招冥王恨它?

土豪劣绅总要养些狗腿子,赫连翊连‘鸟腿子’也是养的,果真是恶霸里的鸟人!

初二,还是不见赫连翊跑来兴风作浪,倒是那外表白如雪、内里黑似炭的卿心,大清早就扯着嗓子叫奴儿起床,午膳时,更是不管有几双眼睛看它,腻死人的嗲声嗲语:“宝贝多吃些,将身子养得肉肉的,孤抱着也舒服……”每一句都透着轻佻。

烟翠和小栾是一次接一次的喷饭,奴儿抽着眼角,举起小木牌:咱们,把它烤烤吃了吧!

对于奴儿的提议,除了冥王外,没一个表示赞同。

每一个嚣张的畜生背后,总有一个混蛋给撑腰,卿心背后那混蛋,她们得罪不起……

这天夜里,虽在先前赫连翊出现的时辰没见他来,可奴儿直觉认为他今夜不会消停,将窗子全掩好,闩上门之后,还挤上桌椅,上个双保险,才感觉踏实了些,回身瞧见卿心偏着小脑袋看她,奴儿撇了撇嘴,对它比了比拳头。

卿心保持沉默,奴儿心满意足,转身便朝自己舒服的大床走去,刚迈了两步竟听见卿心在笼子里十分激烈的扑棱起翅膀来,奴儿顿住脚步,霍然回身,不等她再次举起拳头,卿心就哇啦哇啦的嚷嚷起来:“丑八怪,胆敢冒犯孤,孤要扒下你裤子,狠狠揍你屁股!”

奴儿差点栽个跟头,这是鸟类么?这是赫连翊的分身吧!

对动物,她十分有爱心,可对赫连翊,她是百分不待见,懒得浪费时间,直接找细麻绳将它嘴巴缠了,换个耳根子清净,终于可以高枕无忧。

奴儿想得美,可赫连翊的行事风格又有几次在她意料之中?

大约是被赫连翊扰乱了作息的缘故,奴儿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辗转许久,才将将找到些困意,刚往梦乡踱去,房顶突然传来声异响,又将她拉了回来,不等坐起身子,床帏便被撩开,一阵酒气扑面而来,不看也知,来人就是她千防万防,还是没防住的赫连翊。

他俯下身子,贴着她道:“只要孤想,就没有办不到的,近来实在太过纵容你,让你这不知好歹的丑八怪越来越放肆,既有那么多力气去搬桌子,想来也有力气将孤侍候得舒坦!”

危险奴儿敏感的察觉,今夜的赫连翊,和平常很有些不同。

在她愣怔时,赫连翊已屈起一膝爬上床来,嘴上还絮叨着:“孤是圣明的君王,应当做到雨露均沾,你既是孤的女人,孤会勉强自己一视同仁,委屈些,不嫌弃你长得丑,幸了你,还不谢恩?”

明明揣着龌龊的心思,偏要打着大义的旗号,真是有够虚伪,好在,她也不是循规蹈矩的人,在他进一步逼近前,果断举起专为他备着的大木牌:我大姨妈来了!

坏坏的笑容僵在嘴边,一阵静默后,赫连翊咆哮出声:“有没有搞错,你大姨妈都来了半个月,还不回家去,都不怕你大姨夫空闺寂寞去爬墙?脱掉,孤要见识见识你这不守妇道的大姨妈!”

奴儿丢掉木牌,抱紧自己,向床里缩去,做出楚楚可怜的形容,祈祷他能再一次大发慈悲!

这一招都被她用烂了,不过事实证明,还真是屡试不爽,赫连翊果然停下来了。

奴儿一直是排斥他的,这点赫连翊十分明白,不动声色看着这个不识抬举的女人,想必换一个来,他早就腻烦了,可面对她的抗拒,却令他越挫越勇,欲罢不能,他知道,她对他来说,是特别的,却想不明白,哪里特别。

在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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