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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章

大明行者-第1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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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他遭受着双重的痛苦,而且已经无力反抗。因为他的意识已经变得十分模糊,他已经不知道要运功抵抗,凭借生命的本能,他只能够尽量的忍耐,将自己想象成这其中的一部分。农夫终究还是将他拉了出来,被拉出来的冯牧气若游丝,浑身酥软,就像一条被煮烂了的鱼。然而农夫并未就此罢手,手一扬便将冯牧甩了出去,冯牧向一只风筝一般飘在空中,像一块巨石一般砸进冰凉的泉水之中。极致的灼热之后,立马就是极致的冰冷,头脑还处于昏沉状态的冯牧立马清醒了过来,他睁开已经血红的眼睛,想要什么,然而却什么也楚。被鲜血和水模糊了视线,冯牧只能在水中摆动双臂,向着水面游去,当他刚一冒头,便被农夫压了下去。身子再度沉入水底的冯牧,感受着周身细微的变化,丹田中的气息游走于全身,他渐渐觉得自己已经与冰凉的泉水融为了一体。原来忍术不是靠突破身体的极限,也不是拼了命的忍耐,而是由内而外的发觉丹田之气,将自己遭受的痛苦掩盖起来。原来忍术并不是要泯灭自己的内功气息,而是用一种浑然天成的气息掩盖杀气,让自己与周遭的一切合二为一,让对手察觉不到我的存在。沉入水底的冯牧,头脑中飞速浮现这些念头,然后身体停止了动作,就仿佛一具僵硬的尸体,沉到了水中。农夫一直在感受着他的脉搏跳动,沉入水底的冯牧,脉搏的跳动变得十分微弱,却不再似之前那般狂躁。农夫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这样这少年已经初步掌握了千鸟流的忍术,只要他长期坚持,就一定能够达到忍术的极致。他不由得有些佩服起这个孩子来,因为他们十人莫不是武学奇才,刚开始修炼的时候可是用了十天才初窥门径,而这少年只用了一晚上不到,就掌握了初步的修炼之法。所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山代有人才出,只有放心将未来交给这些后辈,这个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精彩。农夫这般想着,然后放开了摁住冯牧的手,因为已经不需要强制他修炼忍术了。本书来自  /book/html/31/31749/index。html

第两百七十八章 琴师;亦琴痴

冯牧在修习忍术的过程中,虽然臻入佳境,却也昏死了过去。他虽然气若游丝,看起来已经奄奄一息,可是却是最好的状态。

一夜的折腾,冯牧已经精疲力尽,他陷入了假死的休眠状态。农夫面带欣慰,轻轻将他背起来,缓缓走出了山洞。

皇帝朱厚照还在等待一个人前来,趁此机会,他正好可以教这孩子忍术。就在他安心传授冯牧忍术的时候,一个穿着破草鞋,背着一个巨大琴匣的人,步调缓慢的向金陵而来。

他走得很悠闲,每到一处风景区都会停下脚步,忘我的游赏一番才恋恋不舍的离开。他并非达官显贵,只是一个四处飘泊的琴师。

虽然他是琴师,却很少弹琴,他宁可去做一些苦力活,也不肯去秦楼楚馆,富贵豪宅弹琴,即便是那样赚钱很快。

他去过码头扛包,也到过石场搬石头,但是他背负的琴匣却始终不曾放下,纤纤手指也始终没有变得粗糙。

这世间,只因能有几人?他孤独的走在路上,忘情于山水之间,与清风明月为伴,视烟雨楼台为友。越是清高,便越是寂寞。

深入骨髓,无论如何也难以洗去的寂寞。

他不肯轻易弹琴,只因为真正的天籁要弹给懂的人听。

那些不懂的人听了,只会七窍流血,精神癫狂。他不是一个热衷杀戮的人,却是一个很容易带给被人死亡的人。

所以他一直在克制着自己,不让自己弹奏喜欢的曲子。在喧闹的大街,在繁华的人群,他永远都是被遗忘的叫花子,谁也不会多看他两眼。而在空寂无人的深山,在风景如画的水上,他永远都是超凡绝尘的君王。

他的世界,他一人主宰。

这个慢慢走向金陵城的人,却并非皇帝朱厚照要等的人。可是这人比起皇帝要等的人。也丝毫不差。

在他走向金陵城的另一个方向,另一个同样落魄的人却是风风火火的向金陵城而来。

他就像是他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一般,同样背负一只巨大的木匣,样式稍有不同。花纹更少,更为破旧,颜色更为浅显。

这人同样是穿着一双破草鞋,发丝同样凌乱,没有采取任何的手段将它束起来。若是有心人一定能够发现他们的相貌有九成相似。身材的高矮胖瘦都一样。

事实上,他们本就是一对孪生兄弟,从出生之后,就有相同的爱好,为着相同的目标而努力。两人惺惺相惜,形影不离,共同谱出来的曲子名扬天下,成为教坊歌榭传唱的经典。

然而,他们仍旧分道扬镳了,哥哥成为了皇家的密卫。关键时替皇帝抛头颅洒热血,弟弟仍旧逍遥自在,流落江湖,以为可以安然一生。

谁知晓他们的命运却不由自己做主,他们之中如果有一人成为死侍的话,那么便等于是宣判了另一人的死刑。

哥哥不清楚这样的结果,以为主动承担了家族的使命,就能够将自由留给自己的弟弟。弟弟更不知道这样的结果,觉得哥哥牺牲自己成全了他,他就更应该享受生活的美好。

连带着哥哥的那一份一起。走遍祖国的大江南北,让每一座山,每一条河,都留下他的足迹。都聆听他的琴声。

要是没有那一道密旨,父亲不会在他的饮食中下那闻名天下的“无忧散”,好在他只是吃了一点,就被及时赶来的哥哥打落了筷子。

“无忧散”能够让人忘记世间一切的烦恼与忧愁,一点就能让人失忆,稍加分量便会让人成为一直沉睡不醒的活死人。

当然。分量要是再重一点,中毒之人便会永久的沉睡——死亡。

死亡岂非就能忘记一切烦恼?然而无忧散真的能够让人解脱吗,谁又敢说饮下毒药的那一刻,不是带着满腔的怨恨和不甘?

虽然哥哥极力想要逼出他身体中的毒,可是那霸道的毒药已经深入了他的五胀六肺,损坏了他的脑神经。他忘记了很多事,却唯独记得自己与哥哥所谱的那些曲子,以及父亲万般无奈的毒杀。

因为父亲在保护皇帝的时候受了重伤,武功尽失,所以被哥哥点住了**道,只能眼睁睁看着哥哥将他带离家族。

可是纸终究包不住火,很快,他们的事情便泄露了,皇帝却并未大发雷霆,而是宽恕了这一家人。他们的父亲却自尽以谢皇恩,这在兄弟二人心中产生了不同的想法。

哥哥认为,不忠的后果就要承担死亡的惩罚,已经流落江湖的弟弟则看到皇权下家族的苟延残喘。

为什么有的人生来就应该高高在上,谁规定我们的命运就只能选择为他去死?

带着不甘心,弟弟投入了天门,成为了密谋造反的一员干将,靠着夺人心魄的琴音,让许多朝廷的高手魂飞天外。

当有一天他发现自己不过是一个好用的棋子时,他选择了叛出天门,而天门自然不会轻易放过他,派出无数的高手前去杀他,结果那些所谓的高手都有去无回。

天门将他的行踪透露给朝廷,妄图借刀杀人,谁知朝廷派出的军队照样奈何不了他。除了十死侍,他就是绝对强横的存在。可是皇帝不会轻易动用最后的王牌,将他列入了通缉的榜单之后,就由着他浪迹江湖。

这人便是十大悍匪中名列第七的“修罗琴师”庄浩宇,而他的哥哥在十死侍中也恰好名列第七,代号为“七步”,而没人再称呼他本来的名字——庄浩辰。

庄浩宇之所以赶往金陵,并非像其他江湖人那样想趁机谋取利益,也不是要趁乱行刺皇帝。虽然他对皇家怀有深深的怨恨,可是之前的行为已经宣泄了心中的愤恨,自己手中的鲜血虽然能够洗掉,心中的鲜血却难以洗去。

作为琴师,若沉浸在杀戮之中,如何能够弹出直达天庭的天籁之音。庄浩宇已经决定放下所有的怨恨,因为他理解了那个身处皇位的人是如何的身不由己。何况,做出这个安排的,也未必就是那位九五至尊。

已到了返璞归真境界的庄浩宇缓缓走在路上,憔悴的脸上终于浮现出笑意,就像是蜀中常年的阴天终于迎来了艳阳高照。

此生若再能够与兄长合奏一曲,足慰平生!

第两百七十九章 被尘埋的天怒剑

不知不觉,冯牧离开东长街已经一年多了,这也就意味着婴孩李时珍已经一岁多了。远在南京的冯牧不知道,小李时珍被李果珍抱在怀中,已经能够开口叫人,模样十分乖巧。

只是陆师爷和小雀儿离开了李大夫家,在他们离开的时候,李果珍满脸哀伤,不过他没过多久就释然了。

这一天的阳光明媚,是冬日里难得的好天气,他们的邻居孙分,却背着他的娘亲来到了李家。

“李大夫在家吗?”孙分开口问道。

李果珍不知道他为何背着自己陷入昏睡中的娘来到他们家,不过看着满脸横肉的厨子孙分,他多少还是有几分畏惧,木讷的摇了摇头。

孙分叹息一声,将他头发已经全数花白的老母亲放下来,扶着做到一只木椅上,然后在自己怀中掏出一个钱袋。这个钱袋上满是油污,因为他本就是厨子,常年与柴米油盐打交道,没有油污才是怪事。

李果珍抱着李时珍,出神的看着孙分,小不点李时珍也睁大了眼睛,看着这个不常见的大个头,并未像哥哥李果珍那般发怵。初生牛犊不怕虎,无知便无畏,向来如此。

孙分将钱袋放在小不点李时珍的胸口,开口说道:“我大部分钱都被我娘收起来了,这是我藏的私房钱,现在也用不上了。”

他人虽然五大三粗,可是声音却很轻柔,生怕一个不小心就将两个孩子震得魂飞魄散一般。李果珍看着他奇怪的举动,还有他说的话让人不明就里,他也不敢询问。

“是这样的,果珍,李大夫回来之后,请代为转告,就说我要出一趟远门,我母亲就劳烦他代为照顾了。”

听到孙分的话,李果珍长大了嘴巴。他有些颤颤巍巍的问道:“兴盛楼的盛老板知道你要离开吗?没有你的话,他的饭馆可开不下去。”

孙分摇了摇头,说道:“我自然不能告诉他,要不然以他的性子,还不一哭二闹三上吊,寻死觅活也要让我留下?可是我如今真的有要事在身,不离开也不行。”

说着。他伸手摸了摸李果珍的头,说道:“我是看着你长大的。只是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看到时珍长大。你告诉盛老板,孙某感激他长久以来的照顾,也顺便告诉你爹一声,说孙分所欠的人情,恐怕只有来生才能回报了。”

李果珍露出悲伤的神情,连忙问道:“孙大叔,你为何这么说,难道你要死了吗?不管你患了多么严重的病,我都能请求爹将你治好。你不必担心。”

李时珍咿呀了一声,轻轻伸了一个懒腰,不哭不闹,没有再这个时候捣乱。

孙分呵呵一笑,说道:“傻孩子,有时候能让人死的并非疑难杂症,而是情意。或者忠诚。你现在年纪还小,自然不会理解我说的话,不过没关系,你早能够体会我今日的心情。”

“孙大叔,你这是要去哪?”李果珍没有再钻牛角尖,关切的询问道。

孙分望着东边的方向。口中喃喃道:“我此番要去的地方,是六朝古都金陵,在那里我将走向自己的宿命。”

李果珍听不懂他说的金陵在哪,更不清楚他的宿命究竟是什么,他只是天真的问道:“距离很远吗,你有时间还会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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