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块小说网 > 推理电子书 > 终极证人 >

第3章

终极证人-第3章

小说: 终极证人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泣。
  这是一辆宽大、稳重、低噪音的汽车,但马克似乎听到从远处什么地方传来了柔和的引擎嗡嗡声。他慢慢回过头,瞥见那条软管。管子弯弯曲曲,通过驾驶座后面的车窗进入车内,就像一条愤怒的毒蛇正向他们偷偷袭来。那胖汉得意地笑了。
  “我想我们要死在一起了,”他大声说,而且一下子显得非常镇静。
  马克的左眼越肿越厉害。他侧过身子,正视那汉子。这汉子现在看上去更高大了。他圆脸,浓须,眼睛依然血红、闪亮,像黑暗中的恶魔。马克还在哭,嘴唇颤颤栗栗,声音嘶哑,吵嚷着,“请让我出去。”
  律师将威士忌酒瓶塞进嘴里,瓶底朝天,脸上一副怪相,直咂嘴。“对不起,孩子,聪明的小傻瓜,谁让你多管闲事!那就只好和我死在一起,行吗?就只你和我,小朋友,同上极、极、极乐世界,去见上帝。”
  马克用鼻子用力嗅了嗅空气,注意到了放在他们之间的那支手枪。他立即移开目光,只有当那大汉再喝酒时,才偷看那支枪。
  “你想要这支枪?”那男子问。
  “不,先生。”
  “那你为什么老瞅它呢?”
  “我没有。”
  “别撒谎,孩子。因为你要是撒谎,我就会把你毙了。我已完全疯了,是吗?我会把你杀掉。”他说话时,眼泪夺眶而出,声音却很平静,呼吸很深。“还有,要是我们要做朋友,你必须对我真诚老实。诚实非常重要,你知道吗?好了。你想要枪吗?”
  “不要,先生。”
  “你想拿枪把我打死吗?”
  “不,不。”
  “我可不怕死,你知道吗?孩子。”
  “知道,但我并不想死。我要照顾妈妈和弟弟。”
  “啊,多动听。真是个孝子。”
  他拧紧威士忌酒瓶盖。接着猛地抓起手枪,将它塞入口中,嘴唇把枪管裹得严严的,眼睛瞧着马克。马克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既希望他扣动扳机,又不希望他这样做。慢慢地律师从口中拔出枪管,吻了一下枪口,然后把它对准马克。
  “我从来没有打过枪,你知道,”他说道,声音很轻,几乎跟耳语一般。“一小时前刚从孟菲斯一家当铺买来。你想它管用吗?”
  “请让我出去。”
  “你有一个选择,孩子,”他边说边吸那看不见的毒气。“我崩了你的脑袋,了结一切,或者让毒气慢慢结果你。你选择吧。”
  马克没有看那手枪。他用鼻子嗅了嗅空气,突然想起他也许能闻到点什么。枪几乎顶着了他的脑袋。“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他问道。
  “不管你的屁事,是吗?孩子。我是疯子,对吧?稍微有点醉。我本来把自寻短见计划得好好的,只有我、软管,也许再有几颗药,一点威士忌,没人找我。但是,不,你自作聪明,你这小杂种!”他放下手枪,小心地放在座位上。马克按摩着额头上肿起的疙瘩,咬着嘴唇,他的手在颤抖。他把它们放在两腿之问。
  “再过五分钟我们就要死了,”他一本正经地宣布说,并举起酒瓶放到嘴边。“你我两个好朋友要去见上帝啦。”
  里基最后从惊吓中清醒过来,能动弹了。他的上下牙齿在咯咯打架,牛仔裤湿漉漉的,但脑子在思考。他用手和膝盖撑起伏着的身子,消失在草丛中。他肚子贴地向那辆汽车爬去。虽然他还在哭,但牙咬得紧紧的。车门随时都会突然打开,那疯男人,虽然高大但动作敏捷,可能会突然跳出来,像抓马克一样一把抓住他的脖子,于是他们将在那车身长长的,乌油油的汽车里一起死去。但是,他仍在慢慢地,一点一点地,穿过杂草丛向前爬去。
  马克慢慢地用双手举起手枪。枪,重得像一块砖。他战战兢兢地举枪对准胖汉。那胖汉却探身迎向前,枪口离他鼻子只有一英寸远。
  “好,扣动扳机,孩子,”他露齿一笑,湿润的脸红光焕发。他高兴异常,就等待着这一刻。“扣扳机呀!我一枪死了,你不就自由了?”马克用一只手指扣住扳机。那汉子点了点头紧接着身子又往前一探,贴近枪,一露牙,咬住枪口。“扣扳机呀!”他大声命令道。
  马克闭住眼睛,手掌死劲贴住枪把。他屏住气,准备扣动扳机,这时那汉子猛地夺过手枪,在马克面前胡乱舞动,扣动了扳机。马克惊叫一声,只见他脑后的玻璃窗已裂成千条万条,但没有碎落下来。“行、行,能打!能打!”胖汉大声叫嚷,马克两手蒙着耳朵,弯下身子躲藏着。
  里基听到枪声,一头躲进草丛。他离汽车还有十英尺,这时他突然听到什么东西发出呼的一声,并听到马克声嘶力竭地大叫一声。那胖汉在咆哮,里基又瞥了自己一眼。他闭上眼睛,手紧紧抓住青草。他肚子在痉挛,心怦怦直跳。听到枪声后好一会,他一动也没动。他为哥哥的死而痛哭,是那个疯子把哥哥打死的。
  “别哭了,该死的!我讨厌你哭!”
  马克抓住双膝,竭力不哭。他的头嗡嗡直响,嘴发干。他把双手夹在两膝中,弯着腰。他不能哭,要想个办法。以前在电视里看到一个疯子要跳楼。一个头脑冷静的警察不断地与疯子讲话,他讲呀讲,最后那个疯子开始回话了,楼也就不跳了。马克迅速嗅了嗅有无毒气,然后问道:“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我想死,”汉子平静地回答说。
  “为什么?”他再次发问,同时眼睛瞥了一下那窗上干净利落的小圆弹孔。
  “小孩干吗要问这么多问题?”
  “因为我们是小孩。你为什么要死?”他问得很轻,连自己都几乎听不见。
  “喂,小孩,再过五分钟我们就要死了,是吗?就只有我俩,一对好朋友,同去见上帝。”他说着又拿起酒瓶喝了一通,酒已快喝光了。
  “我感到毒气已起作用了。小孩,你感觉到了吗?啊,终于!”
  透过窗上的裂痕,在侧后视镜里,马克看到草丛在晃动,一眼瞥见了里基。他弟弟扭动着身子,爬过草丛,猫腰钻进大树附近的灌木丛中。马克闭上眼睛,为弟弟祈祷。
  “我想告诉你,孩子,有你和我在一起太好了,谁也不想独自死掉。你叫什么名字?”
  “马克。”
  “马克什么?”
  “马克·斯韦。”马克提醒自己要不断地跟他讲话,说不定那疯子会不作最后一跳。“你叫什么名字?”
  “杰罗姆,但你可叫我罗米。我的朋友们都这样叫我的。现在我们既已生死难分,你就叫我罗米。别再问了,好吗,孩子?”
  “你为什么要死,罗米?”
  “我说你别再问了。你感到毒气的作用了吗,马克?”
  “我不知道。”
  “你马上就会感到的。祈祷吧!”罗米坐在座椅上,身子越来越往下缩,粗大的脑袋往后仰,闭着双眼,非常自在。“我们还有五分钟,马克,有最后要说的吗?”他右手拿着威士忌酒瓶,左手握着枪。
  “有,你为什么要这样做?”马克问道,眼睛却转向镜子,想再看一看他弟弟。他用鼻子急速吸了几口短气,但既未嗅到什么也没有任何感觉。里基一定把软管拔掉了。
  “因为我疯了,成了又一个疯律师,就这么回事。我是被逼疯的。马克,你多大了?”
  “十一岁。”
  “尝过威士忌没有?”
  “没有,”马克如实回答说。
  突然,威士忌酒瓶出现在他眼前,他接住了。
  “喝一口,”罗米闭着眼睛说。
  马克想看一下商标,但他的左眼实际上已肿得眯缝在一起,耳朵被枪声震后还在鸣响。他集中不了注意力,就把酒瓶放在座位上。罗米一声不吭地拿过去了。
  “我们快要死了,马克,”罗米几乎在自言自语。“我想十一岁就死掉太不幸了,但也只能如此,我也没有办法,还有什么最后要说的,老弟?”
  马克知道里基已成功,那软管现在不再有危险了。他的这位新结交的朋友已喝得酩酊大醉,如果想活命,他必须动脑子与他说话。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告诉自己能办到,于是便说:“什么使你发疯的?”
  罗米想了一会儿,觉得这很幽默。他哼了一声,还抿嘴笑了笑说,“嗬,这件事超乎寻常,完美无缺。几星期来,除了我的当事人,只有我一人知道这件事,其他人一概不知。顺便说一句,我的当事人是个十足的坏蛋。你可知道,马克,律师知道各种各样的隐私,但永远不能说,这是绝对保密的,知道吗?千万不能讲这些钱是怎么一回事,谁与谁姘居,或某人的尸体埋在什么地方等等,你听懂了吗?”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又美滋滋地呼了出来。他坐在椅子上,身体更往下沉,仍闭着双眼。“真对不起,刚才不得不打你一巴掌。”他弯曲着的手指扣在扳机上。
  马克闭上眼睛,什么也感觉不到。
  “你多大了,马克?”
  “十一岁。”
  “你跟我说过。十一岁。我四十四岁。我俩都还年轻,都不应该死,对吗,马克?”
  “对,先生。”
  “但事已如此,朋友。你感觉到了吧?”
  “是,先生。”
  “我的当事人杀了人,把尸体隐藏了起来。现在,我的当事人要杀死我。这就是来龙去脉。他们已逼得我发疯了,哈!哈!出乎寻常,马克。妙极了。我,一位人们所信赖的律师,在飘然离开这人世前的几秒钟里,的确只有几秒钟,一点也不夸大,现在可以告诉你,这具尸体在哪里。这具尸体,马克,在当今世界上尚未被发现的尸体中是最最臭名昭著的,难以置信。我可以最终告诉你了!”他的眼已睁开,正一闪一闪地瞧着马克,“这事非常非常怪,马克。”
  马克没领会他的幽默。他向后视镜瞥了一眼,然后扫视了一下一英尺外的车门锁簧开关。门把离他更近了些。
  罗米再度松弛下来,闭上眼睛,好像很想打个盹。“对此我很遗憾,孩子,的确很遗憾,但如我所说的那样,有你在这儿真太好了。”他慢慢地把酒瓶放在仪表板上,紧挨着遗书。他手枪从左手换到右手,轻轻地抚摸着。马克竭力不去看他。“对此我的确非常遗憾,孩子。你多大了?”
  “十一岁。你已问过三次了。”
  “住嘴!我现在感到毒气在起作用了。你也有同感吧?别使劲嗅,该死的!它是无味的,你这小笨蛋。你闻不出它的气味。要是你不要小聪明,我现在应该已死了,你也一定在玩美国大兵的游戏。你真笨,知道吗?”
  并不像你这样笨,马克心想。“你的当事人杀的是谁呀?”
  罗米露齿一笑,没有睁眼。“一位美国的参议员,我是说真的。我在泄漏机密。我把所知道的一切源源本本讲给你听。你看报吗?”
  “不看。”
  “我并不感到奇怪。杀的是新奥尔良参议员博伊特。我的老家在新奥尔良。”
  “你为什么到孟菲斯来?”
  “该死的孩子!问个没完没了,是吗?”
  “对。你的当事人为什么要杀博伊特参议员?”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谁,谁,谁。真叫人讨厌,马克。”
  “的确讨厌。那你为什么不让我走?”马克先瞥了一眼后视镜,然后瞥了一眼通入后排座位的软管。
  “要是你再不住嘴,我把你的脑袋崩了。”他张着嘴,长满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