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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血染大明-第12章

小说: 血染大明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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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不恨他,他到底是我爹啊。”

“唉。我们女人出嫁从夫便要任命,我看女婿对你不错,要娶你做正室,你就同他平平安安的过日子吧。”

“娘。”听到这里婉儿又哭了。

“我知道你想着那个人,可那个人又在那里啊,你们不过是一面之缘,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除了一块玉佩什么都没留下,你就死了这份心吧。”

“检哥哥救过我的姓命,他答应要娶我的,可我现在……”

“别说了,这都是命啊。”

母女之间一时陷入了沉默。

哈大全把余家兄弟请到山寨聚义厅内,哈大全的聚义厅比较特殊。正上方没有高台,哈大全不习惯坐在高台上,感觉像佛案上供的排位。哈大全叫人在大厅里铺上地板,用磨石磨得十分光亮,在涂上一层防水的透明松树树脂,定期有人清理包养,保持原木清晰的原色。

走在原木花纹的地板上,感觉十分的现代。

聚义厅内的桌椅也十分的特别,坐的全部都是木墩,两端打磨的十分光滑,树皮被扒去,用油炸过表面,在经过打磨,产生了一种玉石般的色泽显得十分古朴典雅。桌子更是不得了,支桌子的是木墩,桌子面却都是石头的,每张桌面都整块石头磨平了两侧而成的,每张桌面各不相同,尽可能保持着原石的风貌。

余家兄弟走进大厅的时候,都愣了半天,这样的聚义厅够新颖的,他们见都没见过。

哈大全明明是个粗人,这摆设在人们眼里,却是风雅的很。

余信感叹道:“妹夫真是奇人,为兄还是第一见到如此别致的摆设,真是独具匠心。”

“大哥过奖了,都是些闲暇时弄出的玩意。”这种设计不是哈大全明的,现代文明号召贴近自然,同样的设计十分多,不过在明代这种摆设就是前的了。

古人比现代人更加贴近自然,更加懂得如何修身养性。余信原本对哈大全的轻视之心收敛了不少,能布置出这般佳境的人,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蛮子。

三人客气了一翻后分宾主落座。

佣人很快就送来了寨子内自酿的米酒,很快就抬上来一整只烤羊,涂抹着油脂,不停的散出阵阵的香气。

余信不由得皱了皱眉头,他觉得这种吃法,感觉有辱斯文。

余义却十分高兴的样子,他可没有余信那么讲究,出来混就图一个痛快,何必拘泥于细节,一定要想《水浒》中的英雄豪杰一般,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两位哥哥不要小看这只烤羊,这是寨子里民户养的,从小吃的是山林中的草药,喝得是山泉水长大,肉质鲜美,营养丰富,不吃可是要吃亏的哦。”完全是未来电视广告词。

听了哈大全这话,在不想吃,也得吃上几口了。这烤肉真的很地道,咬一口入口即化,满嘴的油花,混着了木炭和草药的芬芳,叫人咬了一口,便欲罢不能。就连皱着眉头的斯文人余信也不得不承认这烤肉好吃。

随即又有人送上了乱炖的瓷盆,里面有鱼、冻豆腐、干菜、鸡腿、蘑菇整整的一大锅冒着热气,飘着诱人的香味。叫人不由得咽着口水,这个比较符合余信的胃口。

余义则比较喜欢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盯着烤肉不放。

光有肉也不行,荤素搭配才好。很快盐拌的萝卜干,冻梨,豆芽菜,豆腐干被送了上来。特别是山里特产的干菜,吃起来别有一番味道。

填饱了肚子。

哈大全喝了点酸*,牛奶可以保护胃粘膜,也可以包裹酒精份子。这样可以喝的更多,喝得更安全。

这样的秘诀哈大全是不会告诉余家兄弟的,他的目的就是把两个大舅哥灌躺下。

“两位哥哥请,这是寨子里自酿的米酒,味道相当不错。”

“妹夫客气了。请。”

三杯酒下肚,气氛马上活跃了起来。三人开始天南地北的调侃,余家兄弟不知道,在聚义厅隔壁,朱敦拿着笔把谈话一一记录下来。这是哈大全安排的,他知道自己脑袋不好使,酒桌上的话不一定记得住,索性叫人记下来,等酒醒了再看一遍。

什么话能承认,什么话不能承认,要做到心里有数。

通过聊天哈大全搞明白一件事情,就是为什么辽沈失陷,所有人都拉家带口往关外逃,余芥却带着一家子往广宁逃。

        第21章 蜗居。结婚。

蜗居 第21章 蜗居。结婚。

余芥坚持王广宁逃,因为余芥的举人出身是从广宁知府王化贞那里买来的。

这就有讲究了,辽沈失陷许多官员被杀或者是被俘,一下子出现了大量的空缺,官职有空缺就要找有“学历”的读书人来添补。

虽然余芥的举人是买来的,可也是“学历”,余芥花了笔钱,竟然在广宁捐了一个主簿是从七品官职。

余芥现在可是有官身的人,他把家人送进了关内,和两个儿子留在广宁。

徐氏这次被送到哈大全这里来,恐怕要住上几年,随时提醒哈大全不要忘了广宁还有一个叫余芥的老丈人。徐氏是用来提醒哈大全的,不要忘了还有这么个亲戚,有事需互相照应。

徐氏已经快四十对了,对余芥完全没有吸引力,把她送到哈大全这边,在余芥看来算是废物利用了。

这次余信来主要是传达余芥的意思,余芥用哈大全送来的一千两银子送王化贞那里买了一个都司的军职。他们翁婿文武合作,互相关照,才能挣到更多财升官的机会。现在辽东大乱,在军队里混升官的机会多。

哈大全觉得这个老丈人有心很是高兴,他不知道,让他生气的还在后面呢。

大家都是自己人,余信说话很直接。“妹夫。你的任命要在六七月间才能下来,父亲大人的意思是,让你先招募一些流民训练民兵,现在辽东地区有兵才有权,父亲大人也好为你选一个合适的驻地,但不要过千人之数,别引起了朝廷的猜疑。”

余义也绑着腔说:“我看不如就在附近建一个兵营,现在辽东地盘乱的很,王大人才高八斗力挽狂澜,朝廷已经任命王大人为辽东巡抚,还任命熊廷弼大人为辽东经略,朝廷这次是下了决心,从全国各地调兵剿灭后金指日可待,现在正是我等建功立业的时候。”

哈大全附和道:“对。对。对。两位哥哥说的正是我想的。”

余家兄弟的想法很理想。

哈大全可不这么想,如果王化贞能把后金消灭掉,就没有以后的大清朝了,所以王化贞必定会失败,至于什么时候失败,哈大全不清楚。因为哈大全上学的时候根本不听课,看到明朝小说也是yy的穿越类,跟历史事实根本就不搭边。就算小说里一部分是真实记录,就哈大全的脑袋,他也记不住。哈大全看小说,不过是看个热闹而已,热闹过了也就算了。

余家兄弟的理想很难实现,哈大全也不点破。

王化贞是必定会失败的,努尔哈赤将继续驰骋辽东,给大明朝带来无边的灾祸。

哈大全没法说出来,难道跟余家兄弟说,我能预知未来,说出来谁信啊。

真说了还不被当成精神病看待,他只是跟着点头,表示同意两个大舅哥的意见。正经事没谈多少,酒已经喝高了。

山寨的自酿酒虽然度数不大,喝起来甜丝丝的,喝多了也会醉人。

三个人继续摆起龙门阵侃大山,一直闹到中午才散去。

第二天酒醒之后的三人开始正正经经的谈起了条件。

哈大全先拿着朱敦抄写的记录看了一边,繁体文真的很难看,从上而下从左到右,很多字哈大全都不会念,只能明白个大概意思。

朱敦在抄写记录的时候,之乎者也的修饰了一下,哈大全就更看不懂了。

“你这写的都啥啊。”

“少爷。我念给您听。”

听完记录哈大全给朱敦提出建议。“下次在记东西,你这么写,加点标点符号,我没读过书,认识的字不多,你这么写我看不懂。”

朱敦惊奇的现原来哈大全还认识字。虽然认识的不多,这也是很难得了。

谈判开始,该不承认的,绝对不承认。

要他做余家驱使的鹰犬,哈大全是不会干的,两家只能是合作的关系。余家既然要出钱,哈大全也乐于接受,他答应为余家训练一个营五百人的家丁。余家供给哈大全钱粮,招募二个营的部队,而哈大全要做就是在余家需要的时候攻击余家的敌人。

余家答应给哈大全捐一个都司的军职,挂个名继续当土匪。

哈大全是匪。

余家是官。

官匪勾结能干出啥事,就可想而知,反正不是好事。

事情谈妥所有人都满意了。

十六日举办完婚礼接着闹。

徐氏一直在帮着准备婚礼所需的各种事物,尽可能把婚礼办得风风光光的。

婚礼在山寨的聚义厅内举行,山寨上下张灯结彩,里里外外摆了五十多桌酒席。虽然菜色并不丰富,酒水并不管够,可山寨上下依然喜气洋洋。这可是除了过年,唯一能吃到好东西的机会。

徐氏夫人被请到正位上主婚,看到一对新人步入时,徐氏夫人感动的流下了眼泪。

每一个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幸福,徐氏夫人也不例外。

“一拜天地。”担任礼仪的朱敦高喊。

这一拜一生一世不分离。

“二拜高堂。”这一拜一生一世纠结苦。

“夫妻对拜。”这一拜一生一世一对伤情人。

喝酒,使劲喝,高高兴兴的喝。

苦酒,甜酒,喜酒,一股脑的送进肚里,然后搅拌在一起。

哈大全喝的酩酊大醉,一直到第二天中午才清醒过来,酗酒后的难受持续了一整天,那种感觉真的不好。

哈大全很清楚自己在逃避,新婚之夜,同床异梦,他们谁都没说话,就这么静悄悄的度过。

婚礼过后,徐氏留在了山寨。

余家兄弟带着哈大全准备的礼物返回广宁,礼物是哈大全从寨子收集回来的一支辽代瓷壶。这可是好东西,看的余家兄弟两眼直放光。哈大全没敢把瓷器全拿出来,中国人的习惯就是财不露白,他一共也就找到了5件完好的瓷器,其余的都已经残破了。

现在想想黑疯子的确该死,朱敦也该死,竟然不知道保护重要的文物遗产,一群败家子,送走了舅哥,接来了岳母,婚也结了,下面该做点事情了。

既然要在军队里混,也要有本钱才是。哈大全组织现在的手下开始按照现代化的训练方式进行训练。

他把所有聚集起来,对手下说:“我岳父交代,朝廷很快就会收编我们。这段时间大家要加紧训练,不要丢了我们名头。将来也好在军队里争取一份好差事。不要成了别人驱使的炮灰。”

        第22章 蜗居。筑城。

蜗居 第22章 蜗居。筑城。

按照现代军队的习惯,对手下几百米手下进行训练。

可很快哈大全就现,要让这些民兵分清楚左右,都是一个困难的任务。光让士兵们分清左右,就让哈大全失去了所有的耐心。

这时哈大全的混混智慧再次爆,既然麻烦就找小弟来做。

方法就是把王八一、赵卫、赵士、王张氏都找来了,别外还从老兵里找了六个机灵年轻的凑齐了一个十人的军官学习班。

这六个老兵分别是哈耿、张佰强、许尚志、熊宽、荀一龙、纪大海。这些人之所以被选中。为他们年轻、勇敢、而且还是半文盲,这年头文盲太多,能认识几个字的半文盲,也是难得的人才,至少能写出自己的名字。

一次教十个人就简单多了。

先从分辨左右开始,然后是排成一列走正步,按照现代军事训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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