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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章鱼不哭-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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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的脑子却不是在想着怎么解释,从一开始地震惊,到现在无法制止地蹦出问题:他是和路畅住在一起吗,他……
我几乎神使鬼差地问了一句:“你,你住在这里?你和路畅……现在是在一起?”

话音未落,我猛的一怔,接着整个心像是扔到了冰水里,冷得得我几乎摔下去。
天啊,我在说什么。
然后又反应过来,苦笑,我果然还是在意啊。

他显然也意识到了。不知是不是错觉,他的眼睛眼睛闪过一丝亮光。他仍不说话,我就一直等,手脚无措但却怎么也无法劝说自己无法放弃,直到我不抱希望了,他才突然开口,“是。”
他的嘴角慢慢出现一抹嘲讽。
“怎么,你不会还在,痴心妄想吧?”

我狠狠地愣了一下。
不全是因为他这句话。他一直是情绪内敛的人,就算再讨厌我,也鲜少有波动,可是现在,我第一次在他眼睛里看到清晰的厌恶……
我终于这么清楚、彻底地意识到,从七年前我遇到他一开始,到今天,那些东西都忘不掉的,我忘不掉,他更忘不掉。
他始终记得有多么讨厌我。

——

 “……”
大概是越被刺激得难受,我脸上的表情越是滴水不漏,明明几乎站不住了,却还眯着眼睛慢慢笑了起来,让他有一瞬间的惊讶和不解。

我提了下眼镜,没有理会他刚刚那句的嘲讽,而是缓缓地说道:“是吗,那恭喜了。”
恭喜你们,两情相悦,终成眷属。






第4章 刺痛
04刺痛

但他看起来并不高兴。

他紧紧地盯着我,似乎想从中看出什么异端,皱着眉头,嘴唇抿得接近一条线,然而我坦然的接受他的省视。我猜他在奇怪我为什么笑,但又觉得是我的诡计,不敢随便接话。
也是哦,我刚刚那副表现一定“段数极高”,我没有在听到他说“路畅”的时候,满心嫉妒,还要装作淡然;在听到他明着暗着讽刺我的时候,一脸暗淡。

恍惚间,我又觉得有什么很重要的东西在往下坠,而我连伸手的力气都没有,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不见,还要挺直腰板,装作云淡风轻,只为他此刻牢牢看着我的眼睛,我不能露出一点异样。那样太狼狈了。

说起来,我也终于知道为什么觉得这屋子熟悉,我明明没来过路畅家。但我曾经和齐冀同居过,这里的装潢,到处都是他的痕迹。
顺着这个思路,他离婚,也是因为路畅吧……

我撑着撑着,又觉得没那么痛了。
我发现,之前忘记不了他,是因为他对我的影响太深,但认为只要能放得下就好。现在觉得不行,一定要把他整个人都从记忆里刨除掉,无论是有多深的根,无论是有多疼,死死抓着我整个脑袋。我已经下定这个决心,一定鲜血淋漓,在所不辞。
 否则他一个眼神,都牵着我的心脏。

——

等我走到玄关的时候,他突然过来拉住我,我才发现他喝了酒。
 而且好像喝得不少,难怪眼神里对我的厌恶那么明显,都说酒后吐真言。

不知道是不是站不稳,他把半个身体的力气都放在我的手上,拉得我几乎踉跄,还眯着眼睛问我,“你怎么了,见到我太过高兴?”
我想半天才明白过来他是在问我刚刚“笑什么”,这令我有些哭笑不得。但还没等我否认,他却用力地甩开我的手,用狠狠的语气说:“我告诉你,你别做梦了!你知道你有多恶心吗?”
我本来有所恢复的脸色又变得惨白起来。

——

但我并没有出声,而是低头听着。
大概是因为这些话,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我不知道他心里藏着那么多怨恨;而且刚刚都已经下了决心,他现在于我不过是个认识的人,被认识的朋友酒后骂个几句,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也算最后一点点的补偿吧,虽然不太好看。
这是最后一次见面了,我得保证。

——

我收拾好了情绪准备走。但想到给路畅煲的粥还在煮着,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说,“我给路畅熬了粥,如果他醒来的时候你还在,请你提醒一下他吧。”

他盯着我,似乎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又像是在判断我的话有几分真心。慢慢地,他却又露出讽刺的表情。
 “你倒是宽容。”
他看着我,眼神格外锐利,嘴角的弧度扩大,“怎么,改成迂回路线了?”
我的脚步没有因此停下来。
 “……随便你怎么想吧,我走了。”最终我这样说。 

我等电梯的时候,他没有进去,就靠在门框上,我看得见,他薄薄的唇微微一抿,仿佛接下来就要孤注一掷,但大局在握的样子。他这样我很熟悉,每次他决定不惜任何代价要做什么,都是这幅样子。

他之前紧紧地攥着我的手,眼神像是要把我戳穿,又像是我的错觉。他最后松开我的手,眼神却变得深沉,让我经不住败走。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字数……呵呵哒。





第5章 当年
05当年我的路

要说五年前的事,那大概是我一生都无法忘记的场景吧。

那是沈毅大四的时候。沈毅是我的青梅竹马,也是我高中喜欢上的人,男的,我这辈子也没喜欢过女孩子。

我本来满心喜悦地期待他毕业后与他在一起的生活,可他在毕业前两个月却告诉我,他家要他传宗接代,不可能和我在一起,而且他现在已经有一个女朋友。那个女孩子我后来打听,大概是某个系教授的女儿。
其实我不是完全没有预感,从他大四后就经常躲着我的眼神,那些不自然的举动,都让我察觉。我也知道在社会上生活很艰难,但我没想到,他居然连和我一起尝试的勇气都没有,就放弃了。

我毫无意识地在大雨中走,最后一屁股坐在齐冀打工的咖啡店。
我被他拉了进去,面对面坐在靠窗的位置。明明是高档文艺的咖啡厅,他却端来一碗鸡汤,炖得很香,巴掌大,他看着我眼神温暖,安抚了我整个凉透了的心。

我想,就算我后来清楚地认识到他的性格,还能那么的想要和他在一起,想要让他喜欢我,不是没有原因的。
也许是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当年那些美好的东西。

我打算把书店卖掉的时候,又遇到了他。
他听说我要卖掉书店,就想向我借一笔不小的钱。那个时候他还是温和的,一副很不好意思开口的样子。后来我才知道,我是被他的表面骗了。
他不好意思开口,我也半开玩笑地说,“卖书店没有那么多钱,只有买房子才行,但借了你钱,我就只有住到你家去了。”

最后我没有单纯地借钱给他,而是拿了他公司的百分之十的股份,我没卖掉书店,而是真的卖掉了房子,真的住进了他的家里。
现在想起来,大概是那个时候就喜欢上了。但那时我还太年轻,明明有很多时间,如果我当时只是慢慢地发展,在一点一滴中拉近关系,就算最后成不了恋人,也会是很好的朋友。
什么都是“当时”。

我太自信了,之前的一味退又让我失去了一份感情。我没有在齐冀面前掩饰性取向,而我手上那百分之十的股份,自然成了束缚他最好的工具。

他知道这件事,我已经住进来一个月。他大概是察觉到了,来试探我,我就挑明地跟他说了,他的脸色相当难看,一整个晚上都没有回来。 
可那时他就算再愤怒,他能做什么?他第二天早上就回来了,神色如常。毕竟我手上有还有那百分之十的股份。

——

 而我虽然从未强迫过他,但算计就是算计。我本来以为我这样坦白,又不要求他配合我,只需要一个可以追求的机会,我对他好,他就不会那么排斥我。
直到现在我才醒悟,是我错了。
大概爱比恨,才是更难以令人忘记的东西。

——

我回到酒吧的时候,是八点。
这个时候夜晚还没完全开始热闹。 

我那一屋子的少年,都坐在休息室里。我专门把休息室搞得很舒服,大大长长的沙发,一个可以很爽看球赛的电视,还有冰箱和空调。除了必要的几个看店的,我那一屋子少年,就坐在沙发上,悠闲地看电视,吃晚餐。

我走到景宣旁边坐下,他大概是在等我,手边还放着一份炒饭,我心里顿时就舒坦了,还是这小子有良心。接过饭在一旁吃饱了,又懒洋洋地挤过去让那堆少年让个位。他们在看电视剧,连“嫌弃我胖”的日常都没完成。电视里播的是最近正火的《杀手》,是部言情剧。

我这儿是Gay吧,他们大多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小青年,读不了大学自己出来打工,看言情剧的心态就其实和女生差不了两样,叽叽喳喳讨论得正火,大部分都说喜欢有杀手身份的男主角,觉得那种冷酷薄情的面瘫特帅,和女主相处时的认真与纯情也直戳萌点。但单单只是这样,《杀手》也不会这么火。
这部剧不仅男主身份性格出彩,男配们也都有着时下最受欢迎的特点,最主要的是个个都长得好。就算有一些女孩子对言情不感兴趣,《杀手》也能满足她们的另一种需求。
我记得原来有位娱乐圈的前辈和我感慨过,如今世道钱难赚,卖腐能得几千万。

我瞟了几眼,这是齐锐公司的作品。
我的表情就有些变了。没错,这是齐冀的公司。

景宣一贯面无表情,而我和几个年纪比较深的,都但笑不语,坐在一边看着他们闹。但坐了一会儿,我凑了过去。本来我是从不开口的,但今天我不太爽,所以作为一个二十九高龄大叔,我就想教育人。
我说:“哎呀,这个女配不错啊。”

少年们还是很给我面子的,都看了过来,有几个说,“店长你喜欢女配?”我又看了看电视,做了一个“惋惜”的表情,“怎么可能,她再好我也喜欢女主角啊。”
“诶?”
“因为男主角是她的呀。”

 “哎呀、店长!”几个少年乐了起来,那几个老油条一听就知道我想说什么,却坏笑着打岔我,“啧,店长思想太随主流了,这种观念可钓不到凯子哦。”
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这样转移了话题。

果然,那些少年的注意立马就转了,开始对我连番轰炮,什么“明明都有酒吧了还不满足”“这种想法太拜金了我对你好失望”“店长实在没人要你我就勉为其难一下好了”……
虽然他们比不过五千只鸭子,但我也不是什么舌战群儒的人,只好闭了嘴,又乖乖坐到景宣旁边去。
只有他在我一开口就知道我是受气了,他看着我,英俊硬朗的脸有点担忧,然后说:“今天可以喝些饮料。” 

我的眼睛一亮,笑得嘴角都弯了起来。
他不问我怎么了,但看到我高兴的样子,脸也放松了下来。

——

其实我早就收拾好情绪了,而且没什么好气的。
我可以抱怨老天,抱怨我喜欢的人看起来优秀实际上脾气坏得要死还是闷葫芦,整天把我的真心往地上拽。
但我最不能抱怨的就是,我喜欢他。
那再苦再累,穷尽所有,都是我自己选择的路。

——

我跟着景宣走出去,到吧台。看他耍酒耍得特别帅,眼神专注认真,酒吧里的一般眼睛都似有似无得在他身上打转儿。他明显是接受过正规训练的,每个小小的动作都严谨到漂亮。他已经比我高了,二十五岁,正是很好的年纪。

我将下巴搭在手臂上,整个人趴在桌子旁,好像已经闻到了酒香。
我其实原来见过他一面。

那时我还在A大附近当书店老板,他半夜晕倒在我店门前。这个人来历不明,我自然不会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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