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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徒儿,为师自己来+番外 作者:左小邪(晋江2012.06.04完结)-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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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年前的旧事,我们都忘了,无需再提,至于你们要找的人,我们也不认识。”
  元宵和元玄都知道他在撒谎,如果是不认识不记得的事情,怎么会沉默那么久,应该即刻就矢口否认了,他那么不想被打扰,说出否认的话应该更干脆才对。
  低头想了一下,元玄突然看着手上用法力牵制着的小老鼠,突然灵机一动,对小老鼠说道:“你说他们是师兄弟,不如你通报一下他的死讯。”
  小老鼠不敢不从,立刻朝屋里喊道:“各位师叔师伯,我是老鼠洞的小老鼠,昨天夜里我们大王被这几个大仙打死啦。”
  元青听着它这么说,好像他们是故意挑衅杀人似的,急忙道:“老鼠精突然袭击我们,我们也只是自保。”
  屋内人叹了一口气,木扉缓缓敞开,里头走出一只硕大的蚂蚁,还有一只麻雀、一条斑斓的毛毛虫。
  元宵三人都惊奇地看着他们,直到刚才说话的麻雀低声说道:“我们早知道会有这一天,苟活自此,也不是贪恋凡尘,只是不舍得这一身的修行罢了。”
  元宵心头疑惑,轻声道:“我们也只是想来找人,前辈们如果能够坦言相告,我们千恩万谢。”
  那只大蚂蚁抬头看着元宵,问道:“你真的不知道百年前发生了什么事?”
  元宵摇头:“确实不知。”
  “那你去找你要找的人,自然就知道了。”蚂蚁指着一个方向道:“一百年前,妖狐惋宁逼问我们师傅得知了一个宝物出世的地点,如今宝物将出,他一定是在那里了。”
  “到底是什么地方?”元宵问道。
  “当年师傅给了他一张地图,我也看过那张图,记得不够真切,可是应该就在京城附近。”
  得到这样一个确切的消息,事情有了进展,元宵喜笑颜开,跟这几只妖怪拱手道谢之后,看着天色暗了,就在前面的小木屋里过夜。
  夜里,几只麻雀和蚂蚁还有虫子聚在一处,激烈地商讨着。
  有的想要去杀死元宵和她身边的同伴,有的又觉得应该赶紧把他们赶走。
  看起来最老成的麻雀抬了抬眼,沉稳的声音将他们的争论压下:“各位师弟,别忘了他们昨晚才杀了鼠王,你们不会是他们的对手的,与其白白送死,不如韬光养晦。已经隐忍了这么多年了,何必为一时冲动付出惨痛代价?”
  “是啊,大师兄说的对,我有时候都会觉得,其实这是一种偿还罪孽的方式,为什么我们总是无法修炼成仙,不是不够努力,也不是花费的时间不够,师傅圆寂的时候都说,我们肉体凡胎,终究摆脱不了自以为是,最后自食恶果。”
  所有妖怪都沉默了,元宵元玄和元青三人呼呼大睡,安然地度过了一夜,清晨一早喝了几口泉水,便开始赶路,离开了鹤舞山。
  他们一路往京城走去,路上也没有什么波折,只是越接近京城,遇到的妖怪就越多,一般的妖怪都是井水不犯河水,冷漠相对,可是有的妖怪却鬼鬼祟祟,暗含杀机。
  元玄一直吩咐大家要提高警惕,不能掉以轻心,但是还是百密一疏,在途中住店的时候,居然遇到了妖怪开的黑店。
  吃饱喝足,小妖们都觉得困意非常,躺下睡觉的时候,突然就背后一翻,跌进了密道里。
  早在饭菜中混入了迷药的妖怪小二们都很轻松地把元宵和元青她们捆成了粽子,元宵几人被药物所制,手脚酸麻,竟然使不出任何法力。
  “掌柜的,最近落网的肥羊可真多啊。”
  小二一边从元宵她们的衣物中掏取财物,一边说道。
  元宵等人并没有带多少财物,虽然在山中当过一段时间的土匪,但是总是被紫炉山的主人黑吃黑,落到她们嘴里的常常都是微末的东西,不过这次倾巢而出,宝贵的东西都带上了,那些百年前劫取的珠宝到现在都成了古董了。
  乌鸦精变的掌柜看着这些财宝双眼发亮,笑嘻嘻地又摸了一把元宵的脸:“这几只小妖货色不错,还可以卖给窑子挣钱呢。”
  小二跟着淫笑起来,又问:“那男的呢?”
  “老规矩,杀了做成野味,招揽新客人。”掌柜咂了咂嘴,感到十分满意。
  “你们身为妖怪,还残害同类,难道不觉得羞愧么?”元玄有气无力地说。
  “羞愧?我有什么可羞愧的?世人斩杀妖怪可以积德,我这就是积德行善,又没有杀人,不误修行,外面还要给我竖长生牌位,感谢我杀了你们呢!”
  “损人利己,还算是修行者么。”元青十分不屑。
  掌柜的看了元青一眼,嗤笑道:“你们还嫩着,所以不懂,天道就是如此,只有踩着别人才能往上爬,仙人踩着凡人,凡人又踩着兽类,兽类踩着草木,草木踩着尘埃。你若不踩着什么,是爬不上去的。”
  元宵沉寂了许久,看他们拿了刀往元玄走去,心里焦急万分,竟突然想出了一个办法来。
  “且慢!掌柜的,我想和你做个交易。”
  乌鸦精看着元宵,笑道:“你个小骚狐狸莫非想要以身相许?可惜你非我族类,不然我会好好疼惜你的。”
  元宵一阵反胃,却没有愤怒,而是心平气和地说道:“我有一个秘密,可以让你获利良多,比起在这里守着一个黑店赚更多,只要你答应放了我们。”
  乌鸦精眯着眼睛看她,过了一会儿才答道:“哦,那你说说看,是什么秘密这么值钱。”
  “不行,你得先放了我们。”
  

  第13章 第十三章 世子
  乌鸦精哈哈大笑,挑起她的下巴阴狠道:“小丫头片子不要跟大爷我耍诡计,你现在落在我手里,我要将你怎么样都可以,你要是识相就什么都招出来,不然我有你好受的。”
  乌鸦精贪得无厌,根本就没有打算和她做交易,元宵的计策失败,只能咬了咬牙,“我们都是出来混饭吃的,您要的不过是钱,到时候把我们卖了也没关系,我只希望你不要杀我的同伴,这种要求也不过分,得到的回报却是值得的。”
  乌鸦精见她示弱,心头一喜,便点点头道:“你如果肯乖乖把秘密讲出来,我会考虑考虑。”
  “你得定血契,如果我把秘密讲出来,你要放过我们。”元宵说道。
  “你不要得寸进尺了。”乌鸦精威胁看着她。
  “好吧,你杀了我算了,就让这份宝贵的消息跟着我一起共赴黄泉,我死都不会吐半个字!”元宵发狠地瞪了回去,她的目光让乌鸦精一阵悚然,知道她心意决绝,于是只好定了血契,只要反悔,就会被契约反噬。
  乌鸦精感觉自己被一个小狐狸牵着鼻子走,心头十分不悦,恶狠狠地说道:“你最好不要告诉我一个毫无意义的消息,否则我一定让你后悔没有死在娘胎里。”
  元宵示意他附耳过来,嘀嘀咕咕地说了几句。
  乌鸦精将信将疑。
  “您难道不觉得最近住店的妖怪多了吗?”元宵问道。
  “好像也是这样……你最好不要骗我。”
  “我们好好在山上呆着,为什么要跑这一趟,吃力不讨好,还要身陷危机,我们图的是什么?”元宵反问道。
  乌鸦精扯着嘴角笑了笑,挥手让下人都退了下去,对元宵说:“我已经发誓会放了你们,不会杀你们,可是没有说是什么时候,等我去把宝物抢到手了,回头我的手下就会放了你们,现在你们就乖乖呆在这里吧。”
  免去生离死别,却迎来牢狱之灾。
  被困在地牢里的元宵和元玄都觉得很无奈。
  “早知道应该跟师父讨教点医术,估计就不会这么容易中毒了。”元玄有些懊悔。
  “江湖险恶,防不胜防,只是我们没有经验,才会出这种事情。”元宵淡淡地说。
  漆黑一片的牢房里,滴水都可以听见声音,得了宝物消息的乌鸦精片刻不肯停就离开了客栈,留下几个小二盯着他们,但是元宵和元玄他们都知道饭菜有毒,宁可饥饿也不肯进食,盘腿打坐,入定修行。
  这样过了几日,药性退却了,三人用法力打开了牢门,又将几个小二教训了一顿,抢了三匹马往京城赶去。
  到了河边,他们卖了马换了钱,搭船过河,又当掉了衣服换马,走了一半路程,却已经山穷水尽,没钱住店吃饭,一行人总是走到哪里就在哪里将就着休息,挖野菜野黍吃,也是因为穷,绕着大城市走,拣有东西吃的路走,时间也耽搁了不少。
  兜里没钱,看着有名气的城市不能进去,因为没有路引要贿赂入城官员,也不能品尝人间的好酒好菜。
  元玄几次抱怨嘴里淡出个鸟来了,虽然之前在山里修行,也没见他抱怨过伙食没味道。
  最后三人商量了一下,打算重操旧业。
  化身山贼,劫富济贫。
  劫过路人的富,济自己的贫。
  他们在官道上守了一阵,终于来了个富家公子,带的随从不多,还特别招摇,元宵等人不客气就将他拿下了,抢了许多钱,高高兴兴地跟富家公子换了马匹,往京城撒腿跑去。
  终于看到又一座大城,这回兜里有钱,他们出手大方贿赂了守城官兵,到了城里最豪华的酒店里,点了一堆素菜准备大快朵颐,突然就听见刀兵之声,有人大声喊话,说的是:“屋里的人,你们已经被包围了,若要活命就不要妄动!乖乖束手就擒。”
  听完喊话,元玄嘴里吃着东西,含糊说道:“不关我们的事,人间这种事情多了去了,看多了也就没意思了。”
  元宵和元青听了点点头,继续埋头苦吃,这个时候,房门突然被踹开,两列士兵冲了进来,长矛一根根对准了他们,他们嘴里还含着食物,被这一下都忘了咀嚼,一个个显得十分狼狈。
  这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响了起来。
  “卫将军,就是这群土匪抢了我的钱和马匹,你们要将他们碎尸万段。”
  走进门来的少年公子显得十分愤怒,白净的脸都气红了。
  卫将军看着这几个少年,咳,正确来说,应该是一个少年,和两个娇滴滴的少女。
  他怎么都不敢相信这三个人能做成土匪。
  “世子……不会搞错了吧?我看他们也不太像……”
  “我说是他们就是他们!”世子愤怒地一跺脚,他怎么不理解卫将军的疑惑,当初他就是被他们的样貌迷惑了,结果居然被打得落花流水。
  当时官道上过路的并不少,可是太久没有劫道元宵他们都有些生疏,甚至不太好意思去劫那些匆忙赶路讨生活的人,他们看到世子的时候,也不是很有抢他的念头,没想到他做了一件愚蠢的事情,让大家觉得不抢他实在是太侮辱山贼了。
  世子远远看见几个人坐在路口,他们穿得衣衫褴褛,可是头面却很干净,特别是那两个少女,肤白胜雪,容貌皎然,一个看起来无端的柔媚,一个看起来楚楚可怜。
  他心中顿时为难起来,到底哪个才是他的最爱。
  他与这两位姑娘一见钟情,却无法分辨出哪个更加称心。
  为难了一阵,已经走到近前,世子叫赶车的人停下来,挥开两旁碍手碍脚的护卫,走上前去问道:“二位姑娘可愿随本公子走,共同侍奉我?”
  他觉得自己非常有礼貌,非常英俊,非常潇洒,又穿着如此华丽的衣裳,带着一干护卫威风凛凛,随便一个大家闺秀,都要被他的风采折服,甘愿为奴为婢伺候他,更不用说这两个乡野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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