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枫叶轻-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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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他们正在地下城,气温比地面高,高领毛衣已让人吃不消了。他拉拉领口,感到身上一阵燥热。
“我请你吃冰激凌。”她突然跳了一步,像只小蓝鸭。
未等他开口,浅蓝的头巾早划出一道弧线,挤到小冰店去。两分钟后,一人一只冰激凌,边走边舔,不亦乐乎。
“嗯——在地下城吃冰真是舒服。”粉舌舔了一圈,犹不满足地在唇边划过一圈,她闭眼享受着冰凉,开心不已。
盯着手中舔了一半的冰激凌,再看看她只剩空壳的手,司马温突然羡慕起冰激凌起来。他居然很邪恶地希望能像巴巴爸爸一样,把自己变成冰激凌,放在她手中让她舔。
啊,太邪恶了,他以前可没这种变态倾向的。太邪恶……太邪恶了……
“温?”
他回神。
“你在发呆。”她陈述。
收回邪恶的心神,他不自然地咳了声,打岔问:“因纽特人不是应该穿着厚重在皮毛,坐在狗拉的雪橇上吗?”
“你说的是生活在北极附近的因纽特人,玛娜哈太太是因纽特人的后裔,她爷爷那个时代就移民到加拿大了。啊,她有个儿子卓安,很可爱。”她吃完冰激凌的脆皮,开始眼馋他手中舔到一半的东西。
他吃得……真慢,这可是她最喜欢的枫糖巧克力味,他干吗像吃中药一样?不理他,勾着他的胳膊冲到烤肉店前,五分钟后,她的手中多了五串鲑鱼卷。
“要不要?”大方地递给他三串,也早塞了一串进自己的嘴里。两人相遇时已经十一点多,当时都没兴趣吃午餐,拖到现在三点,是时候享受下午茶了。
司马温盯着香喷喷的鲑鱼,再看看吃到一半的冰激凌,正迟疑着,她却突然抢过他吃到一半的冰筒,三下五除二塞进嘴里,再把夹在指缝中的鲑鱼串塞给他。
“快吃。”
眼中闪过愕然,他飞快掩饰下。
她……知道自己的动作意味着什么吗?
她的举动总让他摸不着头脑。
到目前为止,他们只逛了魁北克的上城区,待会用过餐,她应该会去下城。她的游玩很率性,没有目的,想到哪儿去哪儿。先拉着他在滨海广场上的都伏林步道(Dufferin
Terrace)享受日光浴,顺便欣赏圣劳伦斯河的景色和芳堤娜古堡酒店,因为本来就住在酒店里,他对景色没什么兴趣,倒是觉得金色枫叶下那张浅麦色笑脸的吸引比较大。
听说他要为家人买礼物,她转而将他拉到兵器广场一带,七弯八拐地拐到满是工艺品的小巷子里。原以为她会帮忙杀价,尽一尽朋友之谊,谁知她把他往小巷里一推,说了句“自己搞定,我等你”后,拿着相机拍照去了,真的让他孤零零一人挑礼物。
一路走下来,她欣赏得多,而真正让她驻足拍照的却少之又少。而且,她对食物的品位……不高。完全不挑剔。
“温,你肚子不饿?还是不喜欢这种小吃?”见他发愣,她轻轻拉扯他的衣袖,眼中流露出“一点也不介意为他吃掉鲑鱼”的信号。
粉红的小舌,馋意十足的小脸……哈!司马温蓦然失笑。差点忘了,她是个偏激的美人儿,有什么奇怪的举动应该算正常吧?
是了是了,很正常。
咬了口鲑鱼串,看到她突然泄气的神情,心头不觉一悸,“我只要一串就够。”将没咬过的两串塞回她手中,见到满足的笑脸,他不由得也高兴起来,尽管……他嚼不出口中的鲑鱼是什么味道。
欣然接受,她以笑为谢,毫不客气解决掉。
“喜欢吃,为什么不多买几串?”他很奇怪,小店前排队的人不多。
她摇头,“多了会腻。”
咬下最后一块鱼肉,将细棒扔进垃圾筒,她重新挽起他在地下城闲逛,同时计划着去哪家餐馆解决五脏庙。逛啊……逛……
“你会在这儿停留多久?”他突然开口。
“两个月。”
“两个月之后呢?”
“当然是回去工作,不然会被那位色迷迷的编辑追杀到天涯海角的。”
是吗?他笑了笑,为她的逗趣。侧首凝她,才发现她正直直地望着自己,那么狂妄,那么地……评估?他更好奇了,“看什么?”
抿起红唇,她侧头,“温,你觉得我们现在……算什么?”她比了比两人亲密的距离。
“你认为算什么?”他凝眉。
“玩伴?同乡?我想我不需要。你呢?”
“我也不需要。”停下步子,他侧身与她对视,却听她丢出一颗炸弹——
“你想来一段异国恋情吗?”
紧皱的眉头表明他的不解。
浅麦的笑容扬起不羁,“既然我们都不需要人陪,但我们现在却彼此陪伴着,你不觉得太可惜吗?”
可惜?她的论调真奇怪。
拍拍他的胸,她继续:“所以,既然遇到了,我们不妨……来一段异国热恋如何?不必要有任何感情的负担,对未来也不需要保证。枫景好心情好,不如让我们好好相处一段时间。你同意吗?最重要的一点,你不讨厌我,我不讨厌你。这是非常好的开始。”
回答,是他的眉拢成“川”字。
不必要有任何感情的负责,对未来也不需要保证——偏激的女人。
来一段异国热恋——这就是她今天奇怪行径的目的?
直觉地,他想否定。拒绝在喉间绕了绕,唇边却扬起邪气俊美的笑,“宝贝儿,你说真的?”
她点头。
“没问题。”倏地将她拉进怀,有了前车之鉴,他先一步拉开她的相机,不顾人来人往的地下城,缓缓低头,“我答应你。”舔去唇边残留的鲑鱼汁,满意她没有退缩。
“谢谢。”她笑,有点吃不消他拥抱的方式。若以后想抱她时,总拉得她头晕可不行,她得提提这一点,“你可不可……唔……”
抗议无效。
倏地噙住红唇,他做了在脑中打转八天的事——深深深深深地……吻她。
·精彩内容载入中·
第三章
·精彩内容载入中·关佑珥是个称得上狂傲的女人,虽然哪,她自己并不承认。
男人是什么滋味,她并不介意品尝。而什么时候品尝,则要依她的心情和感觉。相对于十八岁就将纯真的躯体送给男人品尝的少女,她的二十六岁是老了点。
其实,是很老很老——很老……才对。
呃,言归正传——
关佑珥是一个专业的摄影师。
十六岁在影楼做小妹捞外快,二十岁入《摄色》做摄影助理。别告诉她要用心学习,志不在此,能混到三流大学的毕业证已经不错了。二十二岁正式成为杂志的聘用摄影师,因为她拍出的一组图片在展览中引起爆场。毕竟,在一堆玩技巧玩光圈、玩色度玩明暗、玩痛苦玩战争的图片中,四个小天使争夺一颗苹果是件有趣的事,而收尾的一张,是遭到牙齿侵略被留下四种不同牙印的苹果仔仔。整组图片很简单,也轻易地吸引了观赏者的眼球。她其实不觉得这组图片有何可取,只不过适巧与深沉的图片形成鲜明壁垒,让她有机可乘罢了。
她也是个凭直觉做事的女人。
直觉是人类下意识的行为,也就是未经充分逻辑推理的直观。所谓凭直觉,即是她做事一向依着本能,感觉好就欣赏,感觉不好就抛弃。在某种程度上,这是缺点,但在关佑珥身上,却成了再适当不过的优点。这在她成为专职摄影师后更为明显。
这个女人也很矛盾。
私生活上绝对的直觉第一,而工作上却能做到无门派之偏见,也就是在保持直觉原则的基础上进行适度软化。举例说,若被派到令她生厌但无法推辞的模特儿拍广告(虽然机会小),最终在杂志上印出的只会是产品和身体……的某部分,且分不清是哪一部分,至于模特儿的脸……任你天马行空地想吧。对此,产品商往往竖大拇指,也正是这一点,让《摄色》的总编辑大感欣慰。
想尝尝男人是什么滋味,这念头早在二年前就存在了。似乎是秋天的某个黄昏,她正为某品牌香水拍摄一组杂志广告,脑中突然就蹦出了一句“我也该尝尝男人的滋味”。因当时正在工作,念头闪过后便被她抛于脑后,当停止忙碌,念头居然像幽灵一样在脑中跳闪舞,挥之不去。
对于“性”,她没什么特别的原则。只觉得二十四岁的年纪,过了面对咆哮大海起誓的青春,但也没到干燥花阶段,正是品尝男人的最佳年龄段(她是绝对不会有汗颜之感的)。
就算儿时被灌输了传统的贞洁观,也给五花八门的世界感染殆尽。是故,她雄心勃勃地开始寻觅、估量可以品尝的男人,而这一找,竟然给她找了两年之久。所以,她又老……没错,姑娘她二十六了。
老天似乎在玩她啊,给了她“思想”,却不给她“机会”?
两年哦,真该死的锻炼人的耐心和毅力。
她长得……不差吧。就算一张脸看了二十六年,有点审美朦胧,至少——夜半出现没吓坏小朋友(在头发飞翘的状况下),不会有碍观瞻被人当成月球表面(即脸上肌肤坑坑洼洼),更不会像野兽派或分割主义的油画,为什么……为什么……
没人追?
不是。
没有那些狂蜂淫燕……啊,不不,是英俊又帅气的男人在身边跳舞?
也不是。
唉!首先她想申明,想尝男人的滋味和性豪放是不可以划等号的。
有了这个念头,只表示她会在日后的生活中多加留意,并在一定的契机下完成它。问题在于,没有一个男人能让她主动扑上去。简言之,他们全部不能勾起她的“色心”,更甚至,完全没有绮念。就像一盘没放调料的生菜,如何下口?
哎噢,既然找不到,就放过她吧,没有经验她可是一点也不介意。何况,她自认保持着非常优良的习惯——爱干净。
因为爱干净,所以绝对不随便找个帅哥充人数。这种事情算是人生的一种……享受吧,怎么也不能用没有烧卖虾饺凑来衡量。
司马温这个男人,直觉上……不差。虽然拼命想否认自己的种族兼民族情节,她还是得承认,东方帅哥比西方帅哥合她的脾味,也比混血帅哥易于让她接受。
嗯,司马温是个……是个……
哎呀,千百万别指望从关佑珥嘴里吐出文学感超强的词汇,天生没长几颗浪漫细胞的家伙……呃,是天生别树一帜的性格美女,此时已沐浴完毕,正晃着脚从床这头滚到床那头,脑子里想着白天的男伴。
他的人让她不讨厌,他的吻……唔……当然也是不讨厌。那天停车搭他的确是一时兴致,看他时也没什么电不电的感觉,但……啊啊,这要归功于她的另一个优点——重承诺。
关佑珥是个非常重承诺的人,如果,她承认那是自己承诺的话。
离去前,他眼中闪过的惊悸她看到了,既然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