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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沙漠之星-沙-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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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美且单纯的笑容和一副娇小玲戏的身材,一头及肩黑发飘逸身后,看来实在乖巧而无害。天知道她已二十六岁“高”龄。她的最大强项是赛车及骗人。虽然骗人这一项她是死也不会承认的。确实,凭着一脸的单纯笑容,可轻而易举地获得众多有正义之心的男男女女信任,毕竟没有人会对一个小女孩设防退避。所以,她这个情报员是最成功的,上到各大公司的高级行政人员,下到各街各巷的混混老大,她的消息来源最杂也最准确。偏偏这个小女人得了便宜还卖乖,每每抖出情报内容让人目瞪口呆不说,还故作委屈状,说那群人太笨,害她连发挥本领的机会都没有。
她是令人畏惧的,至少,到目前为止,她还没有真正展示过实力。
“真不愧为老大,”她又露出了她的招牌笑容。也许还真有那么一群笨蛋,据说被她骗过一次的人总会抵挡不住诱惑,被骗第二次,第三次……“距离那么远还能准确捕捉方位。追我的同时已分辨我的身份。利害,利害!”
“你来这里做什么?香港已经没有你可捉弄的对象了吗?”
“受伊凡和剑的委托,来查看‘嗅觉’的领导者为什么会销声匿迹,窝在这个鬼地方。要搞失踪也不必这样嘛,害我们还担心你是不是被绑架了呢!”
伊凡·;金及池田剑同为“嗅觉”的内部成员,一个常驻美国,一个常驻日本—;—;“嗅觉”组织的成员遍布世界各个城市。他们都是人群中的异类,有着华丽的外表及一份不可告人的职业。
“噢?”雷萨挑眉,小女人又在骗人了,“伊凡和剑居然有闲空陪你玩?”
想戳穿她的挡箭牌?韩诺笑得暧昧。
“如果他们知道你蛰伏在叶沙身边泡妞,你想他们会不会感兴趣?”
“做叶沙助手只不过是身份的掩饰。”这是身为情报员的惯用伎俩,而叶星对他而言,是个真正的无意闯入者。一下子闯入他的心,他抵挡不祝“你在解释?”韩诺故作吃惊地瞪他,“懂不懂越描越黑的含义?”
雷萨终于眯起眼睛,这是危险的警示灯。
“你来的目的不会只是想探我隐私吧?”意思明显得很,这是他老兄的私事,旁人最好安分旁观,不要起挖掘之念。
他从未真正动过怒,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人敢惹怒他。他的警告向来有效,所以,韩诺投降。
“当然不是。”她站起来,清清喉,表情转为职业情报员的精干。这一刻,她的眼瞳中才有二十六岁女人的睿智,“你认识缪建秋吗?”
“缪臻的父亲?”若非缪臻已成为叶沙的未婚妻,他压根不会认识这号人物。
“缪建秋五年前将香港的产业逐步移人美国,然后定居美国。他们确实有一个女儿,长期定居香港,但不叫缪臻,而叫缪宣,而且,这个女儿是惟一的,来之前我已经确定过。她现在仍在香港,就读千‘辉希’大学二年级中文系,因为先天心脏缺陷,目前也只处于半读半休状态。”
“什么意思?骗局?”“德氏”怎么可能会发生这种事?即便是他们的疏漏,也没人有这个胆子敢隐瞒真相,谁都承担不起后果。
“不对!缪建秋夫妇的确有意将女儿送给叶沙攀亲,以增大‘康远’的财势。只不过在香港这边动了手脚。缪董长居香港一直由管家夫妇照料起居生活,巧的是这对管家也姓缪,缪臻是他们的女儿。”她在他身边转圈,粉红色的背带裤使她看来更像个洋娃娃,“不可思议,是吧?至于德氏家族知道这件事后会有什么样的反应,我是不知道啦!不过,冒名顶替蒙混,对叶沙而言可是一种莫大的羞辱嗅。”
叶沙本身就鄙夷家族选亲,况且现在他已经爱上了缪臻,所以,叶沙这关根本不是问题。重要的是,若假冒的消息传到卡费希的耳朵里,对一向想置叶沙子死地的他,无疑可挑起一场轩然大波。这不是儿戏。
“你从哪里得来的消息?可靠吗?”
“‘德氏’集团在美国的总部吞并‘仇氏’的计划成功,已震动了两地的商界。偏偏那么巧,仇家两姐妹中的老二正与缪臻上同一所大学,而且还在同一系,这件事是我无意间从她们内部探听来的,为了确认,来之前我还深入调查了一下,绝对可靠,除非你怀疑我的办事能力。”韩诺的情报向来精确,这一点雷萨从不怀疑。所以他浓眉深锁,这可是难得一见的情形那。韩诺故意顿一下,存心吊他胃口,“还有一个不幸的消息,不知你想不想听?”然后成功地看到雷萨的脸色又灰了一层,让韩诺偷笑不已。
床上躺了一个昏迷不醒的,醒着的那个好像不仅手负了伤,连心也有受伤的症状,还不知道两人再对上时又会闹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变故,如今又来了个假冒,现在—;—;“有什么不幸一并讲出来,好不好?我的心脏负荷得起。”雷萨只有叹息的份。
“听说,维奇有几个手下在香港,似乎他们对缪建秋的女儿也相当有兴趣。目前他们应该还没有打探到假冒的事,不过,依照维奇的能力,迟早的事。”
“我知道!”非他们妄自菲薄,这个维奇,确实不凡。
对于维奇,就连他们这些在情报界闯荡多年的卓越精英也束手元策。他到底是谁?过去的背景如何?是不是有后台,还是孤身独成一派?除了知道几年前震惊美国警界的两宗杀人案与他有牵连外,其他一无所知。
雷萨留在苏丹有部分原因或许是为了他,真想一探他为什么会甘心忠于卡费希,替他卖命,也想借以更进一步了解他的身份,这对雷萨来说是一大挑战。两年了,对他的情况知道得寥寥元几。这个维奇,来去影踪小心得让人心寒,没见过行事如此谨慎的人,让人没一点空隙可下手探查,让他这个统领“嗅觉”的领导者没来由地产生一丝挫败。唉!
“依你看,缪家的那个管家偷龙转凤改送女儿缪臻接近叶沙,有什么目的?”有可能吗?另一对想飞上枝头当凤凰的攀权者?依着缪臻对待叶沙的态度似乎不像,但,若是的话,那她的手段未免也太高杆了。
“若你见了那对老夫妇还有这样的念头的话,一定会遭雷劈。”韩诺笑,“不知缪建秋哪天中了六合彩;兴奋之余对他们施了一点小恩小惠,使得缪忠夫妇对缪家死心塌地效忠至今。目的?怎么可能?他们恨不得掏心掏肺,以死报恩,哪有一点贪图的念头?如果我没猜错,缪臻到英国念医科也是为了将来好在缪家大小姐身边做贴身护理,因为缪黄的心脏病一旦发作可是随时会丧命的;至于缪臻顶替的原因,不用猜也想得通,缪忠害怕长途颠簸及水土不服,可能会害死本来就相当脆弱的缪壹。”
“那缪萱本人呢?属于哪种类型的人?”娇惯?任性?刁蛮?
“她呀!”韩诺立即眉飞色舞,脸上闪出惊叹的光芒,“典型富家小姐的模样,是个绝色美女,乖巧,恬静,柔顺,也许是经常生病的缘故,整个人看来柔柔弱弱的,绝对有读中文的气质。任何男人看了都会心动噢!搞不好,叶沙会娶她。喂,你也应该去看看,那个女孩肯定比叶星正常,说不定—;—;”她很适可而止地住了嘴,朝他眨眨眼的同时让他自由发挥想象接下去的内容。
雷萨横她一眼,什么毛病?若这个时候去搭理她的话尾,他才有玻“可不可以利用你香港的人际关系网,封锁住这个消息?”他归回正题。维奇插手,就不是用普通方法可以解决的了。
“拜托!有没有搞错?”诺立刻跳了起来,“现在叶沙可是‘仇氏’的头号公敌,况且仇家老二是个出了名的有仇必报的烈性子,你们吞了她老爸的公司,她不把这个消息卖出去,已经算客气的。封锁?谁敢开这个口?”
“没办法了吗?”
阿诺凑到他面前,审视他的表情。
“老大!这可不像你喔。你不是一直警告我们,只能买卖消息情报,决不能插手管的吗?为了叶星,你竟然破坏规矩?再说了,叶沙的势力庞大,香港也有叶漠助阵,要不然,让世界排名第三的叶之铲除一两批,不就大功告成了?哪用得着我们帮忙?”她斜脱他,又有了捉弄人的兴致,“不过,我还真不知道你喜欢像男孩子的女孩那。不错的嗜好!”她暧昧地眨眼。
“多管闲事。”雷萨笑骂,拿她没辙。
“什么呀,我可是大老远赶来通风报信,没良心厂她嘻嘻笑,突然用鼻子在空气中嗅嗅。“嗅觉”的意思就是像狗一样的灵敏,能在每一个角落嗅出蛛丝马迹,挖掘出最顶尖的线索,“好像,多管闲事的不止我一个,未来大嫂也有这一嗜好。整整二十分钟,她的技术也太烂了些,你可要好好训练她,别丢‘嗅觉’的脸。”
“回香港吗?”
“既然来了,干脆放自己一个大假,观光一阵子再说。好了,我真要走了,先保持神秘人的身份吧。”她朝他扮个鬼脸,走之前还不忘糗他,“还有,老大,不要看到漂亮女孩就神魂颠倒,你的敏锐度退步了许多;若刚才有人谋害,叶星早就丧命了。”
语音未落,她的人影便窜出,粉红色的身影消失在暮色中。雷萨笑着摇头,身后,叶星终于出现,见他一个人独立风中,满脸失望。雷萨走过去,圈住她的肩往家的方向走。她的技术确实差了点,保护自己勉强可以,帮叶之?恐怕他有十个心脏也不够吓。“人呢?没追到?”她依人他怀中,不死心地问。
“放她走了,是个不重要的人。”
重要的在后面,他们必须想个万全之策,这场替身游戏究竟要怎样收尾才好?
她死了吗?
是在天堂,抑或下了地狱?周身都暖暖的,仿佛置身云端般地柔软,她一定是上了天堂,地狱应该又冷又阴暗,令人恐惧,像沙漠那吞噬的恶灵。她痛恨它。
最后的记忆是,沙漠盖住她,依稀间她呼喊着叶沙的名字,然后有马蹄声,他朝她奔来,轻轻唤她,还割开了自己的手腕,以血来温暖她。那一幕如海市蜃楼般美丽眩目,昏死前,她看到他的脸,想伸手抚摸一下,可浑身无力,怎么也抬不起手呵!真是想不明白呵,为什么她会一直叫着他的名字呢?为什么—;—;多可笑?她要杀他呀,他暴怒地想毁掉她,又怎么会来救她呢?
缓缓地睁开眼,披着薄被坐起来,身上的白色睡衣在黑色调下突兀而耀眼,外面天色未黑,黑的只是室内的装潢。
来苏丹不久,却有一半时间在睡。她向来健康,自来这里之后,似乎总病恹恹的,也瘦了不少。这屋子对她而言是熟悉的,黑色的墙壁,黑色的床慢,窗帘,还有床单—;—;叶沙喜欢黑色,在空气中,她甚至能闻到他留下的强悍气味。
那么,不是幻想,不是海市蜃楼;他真的救了她,救一个差点要了他命的女人。她不了解,在她不明所以的情况下,她只知道,她又回来了,又一次回到了叶沙身边。
喉咙像的伤一般,燥得难受。缪臻跨下床沿,寻找水,她需要水。脚刚着地,全身瘫软地撞向茶几,疼得眩晕的同时被一道银光吸住眼神。
—;—;是那把刀,一边是锯齿,一边是刀锋,她要用它刺穿他的心脏,他却用它救了她的生命。多嘲讽!它静静地躺在那里,刀锋上还沾着干涸的血迹,在夕阳下泛着柔和的光芒。如镜子般倒映出她的惨白,齿缝问还留着他的温热,她只是个冷酷的疯子,为什么他还会救她,何不干脆让她死在沙漠里?
为什么?他仍执意要她,抑或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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