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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随心索欲的情人-第18章

小说: 随心索欲的情人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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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参加!”我以前得过学校的相声表演三等奖,当然不愿意错过任何一个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

    “好吧!你准备什么节目?”

    “相声表演可以吗?题材我自己写,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你和谁搭档?不可能一个人说的吧?”

    “我和张芬,以前我们搭档过!”

    “不行!我上次面对全校一千多个人,吓得舌头打架,两腿直抖。”张芬一下从后面跳了出来,极力反对。

    “你去吧,我们不是得过奖吗?”我请求她的同意。

    “你自己写的相声稿子,你当然背得出,可那让我背,不是要我的命吗?”

    “那你来写,我背行不行?”

    “我没长那种幽默细胞,写不出来,你还是找别人吧!”

    这下完蛋了,没人做我的搭档,看来是没指望上台了,找别的同事吧,毕竟她们给我的印象不好,除了婆婆妈妈的小事,就是关心:衣服,男人,孩子,明星。和她们简直没有共同语言,同台竞技怎么可能?

    “不如找方铃吧?你们不是挺谈得来?”同事们提议。

    “他不在,我不知道他会不会答应?”

    “会的,就这样决定吧!”领班不容我考虑就把节目单敲定了。

    铃吃完午饭,回到生产线,修复员叶静就把这天大的好消息告诉了他。

    “怎么才吃了顿饭,我就让人给卖了?”铃看着我对静说道。

    “我找不到人合伙,所以……。”我慌忙解释。

    “我真的没做过这种事情,我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就替我决定了!”

    “我来写,你只要背就可以了!很容易的!”

    “你见过有一男一女说相声的吗?”

    “我们不能首开先例吗?”

    “人家会嘲笑我们的!”

    “我不怕,你还担心什么?”

    “你们两个还需要培养培养感情,到时可以配合得默契一点!”许兴嬉皮笑脸的冲我和铃道。

    “咳!是的!”我爽快的回答这小子。

    第二天,我已经将相声原稿写完,想交给铃审阅一遍,再找时间排练。可当天就得到消息说,铃不日将调离G线,去四楼半制生产线,这相声估计也演不成了。我知道以后的日子,见面的时间会很少,很少。所以非常的珍惜,心里一直想说的话,压抑了很久,如同陈年的老酒,总有一种开启的欲望。

    得到消息的第三天,我和铃帮一个盖计数器后盖经常来不及的同事拆塑料袋,铃唯一帮忙最多的已婚妇女。我估计其理由就是她的位置就在我旁边,而铃不用隔着两米的流水线与我两两相望了,我们可以没有阻隔的谈山海经,甚至我那个不喜欢的男朋友。

    “你有初吻吗?”我问铃。

    “问这干什么?”

    “我觉得很恶心的!”

    “为什么?”

    “因为病从口入!”

    “哈哈,你吻过?”

    “我不知道算不算!有一次他想吻我,我大倒胃口之后,我反咬了他舌头一口。”

    “啊?为什么?”

    “我从来没有吻过,不知道怎么办,也没有人教我,一点经验都没有。”

    “哈哈,这也要教,看看电视吗!你们怎么认识的?”

    “我的男朋友是同事介绍的,但他就像我哥哥一样,我一点感觉也没有。”

    “是吗?”

    “是的!上次我说我很冷,他马上把西装脱掉给我披上。”

    “不是对你蛮好的?”

    “可我只想让他离我近一点,不用保持一米线距离的,最好能搂我。”

    “他挺尊重你的!”

    “可以这么说,不过我还是不喜欢他。”

    “那么好的男孩不喜欢?”

    “实际上我根本不喜欢我的男朋友,我喜欢的是你!”我鼓足了勇气,就好比我说人家,鼓起勇气,勇敢放屁一样。说出心里话是如此的畅快淋漓,如释负重,心底的石头总算是落下了。不管他是否接受我,反正过两天他就不在我的视线之内了。

    “你不要开这种玩笑!”

    “我是认真的。我要在两个星期里,得到你!”哼!男人的心是海底的针,大海捞针是艰苦,我只要化做巨型磁铁,就算他躲在鱼的肚子里,我也要连针带鱼的收入囊中。

    “你才几岁啊?”

    “18岁,我是大人了,看我多强壮啊!”我极力像把自己扮演成大人,却只会卖弄自己强壮的胳膊,越是这样铃越觉得我幼稚。

    “我不喜欢我男朋友,我喜欢你!”下班后,我在公司的门口堵住他,笑着重复上午说过的话。不同的只是说完了就,马上飞走,因为我怕我的心会跳出胸口,直蹦他而去,因为我怕我的脸会像朝日般的绯红,近距离的情况下,灼伤了我的心上人。

    虽然我在其他方面是比较开朗的女孩,可说出了这样的话,几乎用掉了我所有的勇气。我原本以为,我的厚脸皮足以挡住所有的羞涩,可在他面前,我这层保护膜被他像面具一样扯掉。让我觉得在他面前,赤裸的是人格,和心灵。

    说出的话像泼出去的水,很难收回。但我不后悔,只有错过了,追不回了,才是真正的后悔。说了或许有机会,不说一切就会随风而逝,一个人一生能动心多少次?我不后悔,决不!哪怕谣言像潮水般涌来,哪怕众叛亲离,哪怕只有把孤寂留给自己,哪怕我的心就此被碾的粉碎,也要他。要他的微笑,点亮我生命的灯塔,要他的肩膀,为我挡住雨雪风霜,要他的手臂,抱着我共赏明日的朝阳。

    没有人告诉我该不该说,没有人会提醒我,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肆无忌惮地向男孩表白。其实我这个人,是没有心,没有脑的,肺倒有,所以“废”话不少。做事没有心计,不考虑后果,没头没脑的。可是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去表达吗?
第二十一章 欲走还留
    第二十一章欲走还留

    表白后的第二天早上,早会上领班公布了,铃当天下午就要上四楼报道的事情。那天,我和铃面对面,却默默无语,我扯开所有挡在我们之间的SOP,试图把他的容貌刻在脑海里。我不懂他怎么舍得?怎么舍得一个臭臭的野丫头?以后的寂寞的日子怎么办?要不是对面有铃,我才不会申请固定加班,每天晚上加班二小时。或许没有他的存在,我上班的积极性也不会如此膨胀,每天最盼望的是下班,因为有十分钟的相遇,最怕的也是下班,因为还要熬上11个小时才能再见他。四楼的美女肯定会像野兽一样,把他吃掉,而我连残羹剩饭都吃不着。

    公司的工作总是一样的,唯一不一样的就是这份爱的萌芽。我的手不停的焊接,和机器没什么不一样,机器吃的是油或电,我是被货币化了的机器,加不加班没有选择。吃食堂的饭倒有两种选择:吃,或者不吃。那些食之无味,弃之挨饿的“饲料”,在有铃的时候,“饲料”也是美味佳肴,吃得津津有味,这才知道什么是秀色可餐。可能他不属于性感的范畴,但比较感性,我也不在乎吃什么,却在乎和谁。

    接下来想的就是,就算铃走了,我怎么才能安排时间在一起。万一被哪个小妖精勾搭走了,我不是一无所有了。到时我就难看了,我在那么多同时面前说过,这个男人我会在两个星期内弄到手,这回的牛皮足以让女娲娘娘拿去补天的了。咳!斯文已扫地,要脸也没用,我的心总得问他要回吧。

    我越想就越觉得他走了,简直是世界末日,快透不过气了,人要走了,还要带走我的呼吸。这小子够毒的!

    似乎我变成了电脑,而他成了我的Windows98操作系统,对于其他的操作系统有这样一个比喻:人有七窍,我通了六窍——一窍不通也。所以我只要用这唯一我熟悉的一种。如果没有铃,想想我的世界将变成什么样?我越来越迷茫。

    “你能不走吗?换许兴去好了!”言语间带着哀求,泪水也嫌弃我的小眯眼没有足够的空间容纳它们,不争气的逃出我的眼睛。模糊了我眼前的一切,我看不清这神秘的男人,到底爱不爱我。我真应该在眼睛里安装Ctrl键,好让我控制得得体一点,可我好像被他在心里安装了Enter键,他不断的入侵,而我自己也放弃反抗,让他层层深入,进驻我心底,占据所有的内存空间。

    “我…我不能决定的,不是…我想去的!”铃一脸沮丧和恋恋不舍的答道。

    “你去和课长商量一下吗!肯定行的!”

    “他们已经决定了,是没有办法改变的。”

    我一时间失去的控制,泪水似脱缰绳的野马,飞快的冲出重围。公司在台湾是一个上市公司,很讲究5S——整理、整顿,整洁、教养、等,而我的行为是绝对违背的,模糊的视野,不小心将锡渣洒了一地,我只觉得所谓的5S还不如一个S来得过瘾,那就是Shit。

    如果注定要分离,那何必有要有缘相聚?我相信命运,相信缘分,也相信天下事是没有难易之分的,只有做和不做的区别。只要努力过就好。就让这难见天日的泪水,就此放纵一回吧!去他母亲所谓女人的矜持,爱了就爱了,我有什么不敢说,不敢做的,一无所有的人势必无所畏惧,我就是爱他。

    说起来我可是倒足了霉,晚上我们下班了,而我的自行车坏了,在寝室歇息呢?上班是同寝室的女孩骑车带我去的,离公司骑车20分钟的路。我想找个人骑我回寝室,我们一起的有9个女孩住在一个房东家。可是……。

    “你骑我回家好吗?”我对张芬说。

    “我车胎没气!”我得到这样的回答,估计我肚子里的气足以打爆她的轮胎,明明公司门口有打气筒,不愿意帮我就算了,也不能草稿都不打就吹牛啊?

    “静你骑我?”我问叶静。

    “要么你骑我,我不会骑车带人的!”还没等我答应就没影了,真见鬼!

    再问同寝室的其他女孩,各个都有理由,没办法谁让我没做好人呢?最后我只有求助于另外一个关系不是很最好的同事。

    “古惠星,你带我吧,我们应该顺路的,她们骑不动我!”我又不是万吨轮,她们分量也不比我小,真气死人了,我平时对他们那么够义气,今天这一点小忙都不帮,太不够意思了。

    “好吧!反正顺路,我去打气!”她看了看我,狠狠得打了两下,再捏了捏车胎,我觉得胎快爆了,可她又看了我两眼,又猛打几下,结果车胎看见我也自惭形秽,“啪”一声的巨响就罢工了,胎爆了,靠它回家是没指望了。这回我只有一味的道歉,虽然这不是我一个人的错,但我也负有一半责任。理由是我告诉她我毛重57公斤,所以……。

    这次是没戏了!我只有坐11路回去——步行,将近要一个小时,反正心情不好,只当是散散心好了。难得有这等机会,不加班一路闲逛到寝室。路上,我故意走得很慢,因为我走得快,很有可能是冤枉路,到时一旦铃送我回家,那不是多走的吗?

    “喂,怎么走回去啊?”我的身后传来了久候多时的铃,不同的是他和我那帮不够义气的室友一起出现的。

    “方铃,你今天送馨雨回家好啦!”

    “方铃,人家那么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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