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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随心索欲的情人-第14章

小说: 随心索欲的情人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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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不错,我们科长很照顾我的!”我早就知道这具骷髅一样的死尸会要我喝酒,于是我迅速的举起一大杯“黄酒”把嘴巴当漏斗一样灌了下去,在他没有看清我的掺假行为之前先消灭证据。牛奶里掺水那叫造假,水里面掺牛奶那就叫改良,而我雪碧里面加可乐冒充黄酒,一饮而尽那叫创新。酒逢知己千杯少,酒遇坑子(小气鬼)话茬少。

    “小张,你不是不会喝酒的吗?你没有事情吧?”科长很着急的问,因为她知道我根本不会喝酒,而亲眼看见我气吞山河一般把酒来了个三光:倒光,喝光,滴光——把事先调制的“酒”倒进黄酒的酒瓶,然后那堆干柴才敬我们酒的时候,我把私有的珍藏拿出来,潇潇洒洒的全部倒在酒杯里,但是切记一定要杯壁下流才能不穿帮,因为雪碧和可乐都是要冒泡的。我是缓缓倒酒,让黄酒瞬间大挪移,等转移到了我的胃里的安全地带后,我举起空杯子,象征性的把杯口在脑袋上方与头顶垂直,让四周所有人感慨我滴酒不漏的大侠风范。

    “好酒量!”所有人都叹为观止,没有想到我喝酒和男人一样爽快,然后其他人也来敬我,好在我的“黄酒”储备比较多,不然我早就在站在桌子上发表我的个人演说了。

    喝完,公司里一个负责网页设计的女孩子过生日,他们为她买了一个很大的蛋糕,而那天同样是我的生日。我们科长当众宣布今天也是我的发源日,于是大家又欢腾起来,其实我知道根本不是我的原因,而是给科长面子。

    和传统的生日一样,关灯,点蜡烛,许愿,切蛋糕,然后大家开吃,只是生日的主角不是我而已。

    终于上了一个我比较喜欢进攻的菜,蛤蜊炖蛋,不过他们饭店的招牌菜加了一点作料,只有在沙漠里才能找到的原材料。

    “你们的特色菜难道还要加沙子烧的啊?你自己才尝尝,你把这一盘都吃掉,要不就叫你们老板吃好了!”科长很不客气的质问服务员为什么蛤蜊炒黄沙。

    “这个,这个我们其实已经浸了两天了,应该没有沙子了!”服务员一脸委屈的回答着。

    “会不会吃了以后有什么后遗症,会不会办公自动化?”我小声的问科长。

    “你跟她说什么办公自动化啊?她怎么会懂呢?”科长很严肃的回答道。

    “她难道连这个所谓的招牌菜会不会导致拉肚子她都不知道啊?到时释放内存的速度就快多了!”我很自然的解释什么是办公自动化,什么是释放内存,反正不能直接说是了!

    很多人都喝得像一堆烂泥一样,最后一个新员工滴酒不粘,却也跳出来要和那根火柴棍单挑。“陶老板,我不和你比喝酒,我们来别的怎么样?”那个平时比较憨厚的男孩子问道,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比什么?”这根烂木头又杀回我们这里,接受那男孩子的挑战。

    “我很喜欢吃奶油的,我们就比吃奶油吧?”

    “吃奶油我也喜欢,吃猪油我就不行了!”烂木头兴致勃勃地一把操起大碗,饿狼一般把一大堆的奶油搜刮到他的大碗里。然后各自为阵,在群众的监督下,各自消灭了自家碗里的奶油,在掌声雷动之后,宴席曲终人散。

    我没有事先给老公打电话,我的手机像是全球定位系统,随时报告行踪,哪怕他突然查岗,也要明确的说出四个W(WhatWhereWhenWho)其中最重要的是排序依次为和谁?在干什么?在哪里?什么时候回家?如果行程误差值偏大,那么第N次世界由一句谎言为导火线,而正式蔓延到各个星球,连火星人都知道我的撒谎技术:用一千个谎言去圆一个谎言,而且由于大脑的存储器年久失修,常常不能提供服务,所以经常忘记曾经撒的慌,穿帮的概率几乎是十有八九。

    骑着自行车像飞一样的飞到家,此时已经是11点了,家里有831大限,回家时间不能超过晚上8:30。不过我更不敢在第二天的早上回家了。难得可以理直气壮不用撒谎了,回家直接告诉他,太阳打西边出来,不锈钢公鸡也要氧化了,我终于吃到那家坑子公司的免费晚餐。虽然是最后的晚餐,不过没有风在一切都没有什么意义。

    “老公,今天是公司里面组织吃饭,而且还有人和我同一天生日,所以我们一起过生日了。”到家了,推开门我就给他打招呼。

    老公已经在窝里面了,平时他要找我吵架,揭穿我的谎言一般都是开着灯一直等我回家的,这天却一反常态,所有的灯都闭上眼睛了,他也乖乖在窝里面一声不吭的睡着了。我轻手轻脚的梳洗完毕,偷偷摸摸的摸黑上床。

    “你终于回来了,你蛋糕也不要吃了!你今天到底去哪里了?你知道我在等你吗?”老公火冒三丈的从床上跳起来坐好,点亮一盏发着暗黄色光的台灯。屋里的桌子上放着一个8寸的小蛋糕,大红色的彩带没有剪断,看得我好心疼,他为我过生日我却那么晚回来。

    “我今天和同事一起过生日了,还有人和我同一天生日的!我们在学校后门口的金沙江路上吃晚饭。”

    “请你在撒谎之前打好草稿,给你5分钟时间,最好不要让我戳穿!”老公在床头神情失落的抽着烟,一边抽边进入探案阶段。

    “你要是不相信,那我就不用说了,反正真的假的都不重要的,真的也是假的!”

    “你知道我在等你吗?我买了蛋糕想给你过生日的!没有想到这样的机会你也不给我,而是给别人。”

    “我真的是去了原来公司,和他们一起过的生日,我早知道你给我过,山珍海味我都不稀罕的!”我自知理亏,反正千错万错,马P不会错的。

    “为什么你从来不接我的电话?”

    “我没有听见!”其实我真的没有听见,手机放在包里面根本听不见有什么动静,完了,都是这个讨厌的手机,音量太小了。

    “为什么只有我打的你才听不见?”

    “因为我放在包里,吃饭的时候声音很吵!”

    “为什么放在包里?你明知道我会给你打电话的,你是故意不想接我电话,不想回来的。”

    “哪里有那么多为什么?你想查什么啊?你以为你是福尔摩斯啊?我没有接你电话是因为我把手机放在包里没有听见,你给我过生日又不像公司坑子老板请客一样千载难逢,以后也可以过的啊!”

    “那么今天的山珍海味味道一定很好了!”

    “你是不是想吵架啊?都跟你说了,你还烦什么啦?明天你不要上班了?”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一般我不挑起事端,不过我很有可能是制造事端的。

    “我连我自己的女人都留不住,我还上什么班啊?明天我不去了!”

    “你上不上班是你的事情,不去就不去吧!”我也态度恶劣的回答着。

    “我们都不上班把家里的钱全部用完,然后就分手吧!”

    “好的啊!分手就分手吧!省得你天天要当黑猫警长一样。

    唇枪舌剑的阶级斗争开始蔓延开来,战斗马上就要打响了,生日便成了生气的日子。
第十七章 初恋的爱火
    第十七章初恋的爱火

    战争持续升级,火势很难控制,对于情人我可以千娇百媚、千依百顺、牵肠挂肚,可是面对不信任的危机,阶级斗争还将小范围的存在着。其实,我的老公方铃是一个不错的男人也是我的初恋情人,机智、果断、给女人安全感,甚至有点像刘德华一样帅气。

    我们在一家90%是女人的台资公司上班,铃是我的上司,他负责技术方面的工作,而我就是一台不需要加油的机器,也是不需要加工资的廉价劳动力。我的工作就是焊接电子元件,每天松香的味道和烟雾直接往鼻孔里猛攻,我的肺是一台不需用电安全可靠的小型吸油烟机,锡渣一不小心就安全着陆在身上,不是衣服漏洞百出,就是千疮百孔,不是被电烙铁将近300度的高温烫到手指冒泡,就是被恨不得拿鞭子来管理的领班呵斥而冒火,也许因为这是我正式的第一份焊接工作,技术上还不熟练,所以常常受伤的总是自己。

    在这样外面看似很有腔调的厂房里,只要我的心在跳,职业危险躲不掉。还好有铃的存在,否则在这样相当恶劣的工作环境里,日子不是过的,是熬的。

    那时初恋的感觉:我明知铃的危险,却犹如飞蛾扑火,难以自拔。他的脸就好比高压电线,但是高电压,强电流,身材基本和电线竿不沾边,顶多只是把他截成两段,再横着放,那就差不多了,(他是个矮个子男孩)。他的微笑是阵阵闪电,将我内心灰暗的天空劈开,给我一闪而过的光明。

    正是这种无法抗拒,不愿逃脱的,无形又飘渺的牵挂,轻轻地拨动我的心弦。怎堪承受?怎堪漂泊?他身影依旧不停的在我面前闪过,而他的声音是环绕立体声,清晰,震撼!天呢!上帝啊!我该怎么办?他其实可以做我叔叔!我又不了解他,他会喜欢我这样的野丫头吗?

    因为了解所以放手,因为不了解所以相守!我曾经真的这样以为。

    在这家台湾公司的忘年会上,全公司同事都要去虹桥宾馆吃饭,凑巧我和他在一张桌上吃饭。铃穿着短风衣,金黄色的领带,西装革履,不必说他有多帅,只要看观众的反应。我们同一桌吃饭的除了我的三个死党是女孩,其他男生都是技术员。我没有像凤一样尖叫,并忙着招呼他到我们这里来。所有的男孩均向右看齐!我只是愣了三秒,在感叹造物主的神奇,然后看在眼里就挖不出来了,用目不转睛也不为过。

    我很过分的举动,引起同桌的凤的不适,以及其他人的刮目相看,都像我一样歪着头看个究竟。我转头用眼睛当机枪把他们扫射了一遍,就是让他们别干涉。

    “你不要这样看着我”铃很尴尬地说道。

    “看看又没什么的,我又没碰到你”我极力反驳,却百口莫辩。

    “你这样看着,我穿衣服也等于没穿”

    “谁让你今天打扮那么好看”,我不敢再看他了,这下我难看了,人家长着眼睛的都看着我呢,就这小子让我追得那么吃力,好吧!现在我还没得手,我为你歌来,为你舞,哼!一旦得手我是主,别太拽了!

    老实说,我也不乏追求者,可我就是要自找的,不要送上门的。所以,咳!喜欢我的惨不忍睹,我喜欢的对我熟视无睹,要不就是名草有主的好男人。难啊!难啊!满街的情侣我到底该抢谁的老公?

    都18岁了,还没有谈过朋友,我妈妈本来就是帮人家“困难户”解决实际问题的,在这方面是专家,也是当地有名的媒婆。她最好让我赶快弃暗投明,找个有财有势的,再让她升升级做外婆。但她又不能明明白白的告诉别人,所以不停的准备嫁妆,而且还让邻居们看。这次是看我的笑话,我可不是积压货品,这无底价“拍卖”我也没同意啊!

    可我就是喜欢有才有诗的,浪漫本来就是日用品,为什么对男人来说只是消耗品呢?而且使用的时限也只在没得到之前。可能在两个人因为红线变成枷锁之后的浪漫,也被男人嗤之以鼻,得到了的再花心思,这不叫浪漫,而是浪费!不是吗?而我一个野丫头被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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