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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中国追捕外逃贪官纪实-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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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磅逊市警方接受柬埔寨警察总署的命令,很快出动警力把山顶大酒店包围起来,然后逐个房间查找叫金青松的男人。搜查到一点半的时候,金力成正在出来办理退房,立刻被柬埔寨警方逮捕。

中国驻柬埔寨使馆人员得到消息后,马上驱车去磅逊市,由柬埔寨警方配合,将金力成秘密带回金边临时羁押起来。中国驻柬埔寨使馆请求柬警方尽快追捕张维立,否则,他一旦发觉金力成被捕,再想抓捕他就更困难了。张维立现在已经化名林海龙。经过对金力成做了工作后,他表示愿意立功赎罪,主动协助抓捕张维立。

2月8日凌晨,柬埔寨警方在金边市内的一处民房里,抓获了正在睡梦中的张维立。

2月15日,张维立带领赴柬工作组,去加华银行取出4万美金,那是金力成离开广州之前成汇往柬埔寨的一部分赃款。

2000年2月18日上午,在金边市的波成东国际机场,中柬双方正式办理了两犯的交接手续:先由柬埔寨警方发出驱逐命令,将金力成和张维立驱逐出境,再由中国赴柬工作组接收。从金力成出逃到被引度回国仅仅只用了25天,同时还将早已出逃在外的张维立捕获归案。 
 

第五章 广东境外擒逃记
 
异国深山捉巨贪
2001年4月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银行金库的第一大现金被盗案由广东省东莞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

被告人林进财、陈国强犯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犯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1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判决作出后,两名被告人均没有提出上诉。

1998年9月1日,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接到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报案称:该行金库保管员林进财、陈国强于8月28日神秘失踪;同时,经点算发现金库短款950万元!

东莞市检察院经初查发现:林进财、陈国强两人都服过兵役,自1998年8月起先后侵吞库存现金950万元,后以请假为名携款潜逃。

该案性质严重,涉款数额惊人,不仅在全国金融系统影响甚大,而且引起了朱熔基总理的高度关注,作了重要批示。

然而,案发后一年的时间里,此案并没有大的进展。一年之后,检察机关的追捕小组仍在对陈国强、林进财有关系的人进行盯梢。

1999年11月的一天,检察机关盯梢的目标出现了,追捕小组发现一个来自泰国的陌生男子,在东莞市区的运河边上与犯罪嫌疑人有关系的人接头。

追逃小组经过跟踪追查,发现这位泰国人名叫阿明,此行的目的是受人委托前来转移赃款赃物的。顺着这条线索追踪下去,就一定能找到陈国强、林进财的匿身之处。循着阿明的行踪,追逃小组随即前往泰国。一踏上异国的土地,追逃小组立即与泰国国际刑警组织取得联系,得到有关方面的支持。

追捕小组经过详细分析陈、林在泰国的活动规律,决定兵分三路,一组留在曼谷市,一组赴泰国北部(泰缅边界)的清迈府,一组奔赴泰国东南部(泰柬边界)的亚兰府。通过20多天的摸查,追捕小组终于发现陈国强在泰国清迈府有一居住地,建有一平房,而且与一名叫利玛丽的泰国籍女子姘居,生有一个小孩。同时,追捕小组在亚兰府侦查到,林进财、陈国强为了躲避警方的注意,时而在亚兰府活动,时而到柬埔寨赌场避风。

追捕小组在进一步的侦查中发现,陈国强的〃老婆〃利玛丽在一间名叫〃老爷〃的酒店里以唱歌为生。在泰国警方的协助下,追捕小组人员深入酒店,主动接触利玛丽,机智地从她口中获取到一个令人振奋的线索:利玛丽与其〃丈夫〃陈国强原来经常在曼谷某街〃SPR〃公寓的301和303房出没,现又开始在315房落脚。

经过一个月的周密布控,追捕小组终于发现了陈国强的踪迹。7月14日晚上7时20分,在国际刑警曼谷京都警察局的支持下,追捕小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某〃家庭〃公寓201房将陈国强生擒。

追捕小组乘胜追击,当晚迫使陈国强打电话给林进财。电话接通后,接听的不是林进财,而是阿明。显然,阿明清楚林进财的去向。追捕小组指令陈国强要求阿明次日凌晨到某公寓会面,说有事协商。第二天阿明刚到公寓,就被警方逮个正着。据阿明交代,林进财在事发前已因涉嫌吸食冰毒和打架等刑事案件,被泰国警方抓获,现羁押于泰国移民局。

押解疑犯回国也并非一件容易的事。目前,将嫌犯从泰国押解回中国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国际刑警搞引渡,但手续繁琐而费时;二是通过移民局搞遣送,只要法院判决其是非法入境者,移民局就可以搞遣送。追捕小组决定采取第二种途径。

7月18日,泰国北部法院判决陈国强为非法入境;19日,移民局给予办理遣送手续。

7月20日,陈国强被押解回东莞。7月27日,追捕小组再赴泰国,准备押解林进财回国。泰国南部法院经过5次开庭,最后判决林进财坐监半年,并由泰国警方保释。8月1日,追捕小组终于把林进财押解回东莞。至此,〃8·28〃建行金库贪污案全部落入法网。此案已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60万元。

陈国强、林进财最后一次将金库款从金库盗出来之后,分别以外出旅游和护理妻子为由请假,蒙骗单位领导,然后逃到广州,从蛇头手中拿到护照。

接过护照后,陈、林两人欣喜若狂,以为从此将踏上自由的天堂。殊不知自这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已被蛇头控制。蛇头明知他们是巨贪,便抓住把柄猛宰。蛇头在交给他们护照的同时,提出他们所有的钱财因无法带出境要转交给蛇头处置。陈、林无奈,只好照办。

当天晚上,陈、林两人由蛇头带到珠海,然后乘船偷渡到澳门。原以为可以坐拥千万的林、陈二人还沉浸在逃离祖国的喜悦中。第二天中午,他们乘民航客机来到梦寐以求的曼谷。

下了飞机,迎接他们的是一个叫阿明的大汉,此人皮肤黝黑、五大三粗。阿明将他们带到一间酒店安顿下来,给了他们3万元港币,告诫他们曼谷复杂,不要出门乱走。并告诉他们,他们的钱在香港,要用钱必须通过他才能与香港联系。

听了这话,陈、林两人的心立刻凉了半截,直到此时他们才明白:自己的命运和自由已被别人控制了。刚到异国他乡的喜悦心情顷刻烟消云散,想象与现实相距甚远,灯红酒绿的曼谷并非他们心目中的天堂。

由于语言不通,人生地疏,陈、林两人不久就感到孤独寂寞。酒店收费昂贵,他们一算,阿明给的3万元港币根本用不了多长时间。

一个星期后,阿明帮他们联系到一间公寓,月租9000泰铢。公寓条件简陋,设备陈旧,白天两人在房间看电视打发时间,晚上就到附近的老爷酒店去唱歌。这里的生活条件远不如东莞,但可以将就一下,心灵的空虚却使他们感觉度日如年。他们心里明白:长期无所事事迟早会坐吃山空,但到了此刻也没有任何办法。

陈国强、林进财虽然曾经坐拥近千万,但此时却身无分文,囊空如洗。他们天天找阿明,让他联系香港那边送钱过来。在长久苦苦的等待中,一个叫阿龙的人终于送了几十万港币过来。相对950万元人民币来说,几十万港币只不过是区区小数,而对囊空如洗的陈、林两人来说,则无异见到一根救命稻草。

虽然钱少,却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林进财是潮汕人,通过阿明的介绍,认识了当地的一些潮汕老乡。凭着阿明后来送的那点本钱,他在当地找了一个女人做老婆,靠这个女人养着,并在麻将桌上学会了一些简单的泰语。但是,好景不长,过了不久,他与阿明因经济利益发生了矛盾,阿明派人抢走了他的钱物,把他软禁在一座寺庙里。

陈国强虽然不懂潮汕方言,进不了林进财的那个圈子,却凭着花言巧语在老爷酒店认识了一个名叫利玛丽的泰国小姐。利玛丽会说汉语,陈国强很快就跟她打得火热,同居一室。

这个时候,逃亡了一年多的陈国强已经有了一种强烈的预感,他知道总有一天祖国的司法机关会找上门来,晚上经常噩梦连连。无奈之下,陈国强便到寺庙祈求神灵的保佑,以为自己带上了护身符,就可以平安无事,万事大吉。就在陈国强连续做噩梦的时候,来自东莞的追逃小组已悄然而至。

陈国强,31岁,高中毕业后到部队服役,1993年转业到建设银行东莞分行工作;林进财与陈国强小一岁,也当过兵,1994年转业到建行东莞分行。由于有过当兵的经历,他们都被安排到金库任保管员。据交代,1998年7月,林、陈二人在担任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出纳科金库管库员期间,利用当班的机会从金库盗取现金人民币200万元,企图炒股获利后再将本金放回金库。其间,两人用48万元购买了一辆小汽车,经人介绍做建筑工程又被骗走了12万元,此后两人觉得无法填回银行的款项,于是密谋再从金库盗走巨额现金后出逃。1998年8月,林进财、陈国强采用现金入库不入账的手法,再次窃取现金人民币750万元后潜逃。

耐人寻味的是,当被问及他们为何只偷走950万元人民币时,林、陈二人的回答是:据他们了解,只要每人拿走的数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国家就不会动用国际刑警进行追捕。二人在看守所接受采访时,懊悔地说:现在看来,拿走一分钱,法律都追!

辗转两国擒巨贪
原南海市口岸办副主任汪峰涉嫌贪污挪用公款3000余万元,1995年潜逃出境,辗转两国,处境窘迫。2000年1月27日,涉嫌贪污挪用公款3000余万元的巨贪汪峰被押解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汪峰,男,1964年出生于广东佛山,原系南海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副主任、南海某置业物资公司经理。


1995年5月30日,南海市口岸办召开党委会,下午讨论时汪峰未参加,之后便一直失踪。3天后,口岸办立即对他所管辖的几个公司进行审计、查账,从中发现严重的经济问题,一个个疑团开始揭开

1994年6月,汪峰为帮助其妻子岑某开办的佛山某公司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擅自从自己任经理的南海某置业物资公司开出一张13。6万元的支票交给岑某的公司作为开办费,该款项一直未予归还。

初尝甜头的汪峰,看到如此挪用公款竟无人过问,胆子越来越大,自1994年6月至1995年5月短短一年时间内,他共贪污公款公物折合人民币70余万元,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490多万元、港币1320多万元。1995年5月,汪意识到贪污、挪用国有资产数额巨大,完全无法归还时,内心十分恐慌,开始计划外逃。5月12日,他从公司属下的海鲜酒楼私自提款3。5万元人民币作为出逃费用,畏罪潜逃。

案发后,南海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局迅速抽调精干可靠的干警开展调查缉捕,当查明汪已于1995年6月12日经香港短暂停留再前往A国后,立即通过国际刑警渠道发布红色通缉令。当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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