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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众生之门-第4章

小说: 众生之门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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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那只史莱姆王掉出来的戒指是个空间储物戒指,有了它,我存放动物尸体和毛皮的材料空间就能多放一倍的东西,达到五百一十二个。而这只戒指只要放在包袱里,就能有作用。    
而那把长剑,叫“史莱姆之剑”是个特殊的物品。不过可以装备,攻击是十三到十八,攻击延迟是二十四,攻击比新手村能买到的铁剑攻击还高一些,而且还附加木系酸性攻击五,当我把“泡泡”附加上去的时候,附加的木系酸性攻击达到了十二,而不是八。原来,同属性的召唤兽加上去是有效果的。不过,本来就是泡泡身上掉出来的嘛!    
其它都是一些普通的装备,我挑了一套青铜装备装在身上,将其它的卖了,得到二十来个金币。而那些换下来的新手装备,我拿下来一件,丢一件。垃圾嘛!谁要?一个铜币一件,卖都嫌麻烦。    
当我将身上所有动物的肉和毛皮分离后,按质量我分批的卖给行脚商。劣质毛皮共九十八个,得了九十八个金币,中等毛皮十三个,得了三十九个金币,优质毛皮五个,得了四十个金币。    
现在我身上有了原来的五个金币,加上卖魔兽晶核的一百一十九个,去掉进城的十个,再加上这些卖装备的二十个金币,一共有了三百零一个金币。    
发啦!呵呵!我陶醉在钱堆里。突然,我灵机一动,普通的毛皮和晶核卖到店里,晶核才二个银币,劣质毛皮才一个银币,中等的五个银币,优质的也才二个金币。    
嘿嘿!明白了吧!    
心动不如行动,我马上向传送点跑去。    
几分钟后,我出现在新手村村口,开始使用区域喊叫:    
“收啦!收购各种毛皮和晶核,晶核五银币,毛皮劣质三银币,中等一金币,优质三金币!村口牛棚!”    
有这么好的事?,一大群玩家向我涌来。    
很快,我口袋里只剩下了十金币了,我来个漂亮的转身,向索米大叔说了句:“出发,雷亚城。”    
牛车载著我向城里里奔去。    
我想,肯定还有许多玩家也想和我一起去,但是,没有十级,没有经过村长大爷的同意,他们是出不来的。而我,到了十一级,也别想来新手村了。    
很快到城里,我找到行脚商,马上身上变成七百多金币,然后又回奔新手村。    
四个小时后,那个行脚商不见了,而我,也赚到了一万五千多金币,拿到银行,换成了最高级的白金币,是一千五百多白金币。    
钱赚够一千五百多白金币,折合金币一万五千多以后,我在雷亚城的买卖魔法卷轴的店里找到村长的侄子雷恩,我才发现已经有很多玩家站在他身边了。原来这段时间里,已经有不少玩家练到十级,准备去试练之窟做下一个任务了。    
我没急著和雷恩说话,而是先在NPC那里买了不少可立即使的魔法卷轴。不过很可惜,由于现在还没有高等级的法师型玩家出现,所以没有玩家将他自己练成的高等级魔法卷轴卖到店里,所以这些都是一些低级的魔法卷轴,最高才到三阶魔法。一二阶的比如:魔法飞弹、火球术、酸液喷射、闪电术、冰箭、风刃、落石等等。一阶的魔法卷轴一到三个金币不等,二阶的五到十个金币不等,我各买了二十个,还买了些三阶魔法卷轴和辅助治疗的魔法卷轴,总共花去了五千多个金币。    
这个游戏的魔法分为:火、水、土、风、电、木、光、暗八种类型,听说还有这八种之外的精神魔法和空间魔法,不过后两种魔法只有某些有魔法学校的城市玩家才能进入魔法学校学习。在这个游戏里,水和火魔法属性相克,土和风魔法属性相克,电和木魔法属性相克,光和暗魔法属性相克。而电和木属性魔法并不是一开始就能学习的,只有在精通水和土魔法后,用水和土的魔法相互结合,才能产生木属性魔法,精通火和风魔法后,产生了电属性魔法。光魔法只能在十级以后加入当地的神殿,成为牧师或是圣骑士后,才能学习,暗魔法则只有在某些怪兽身上学到。而学了光和暗后,就不能学习和使用其它六种属性的魔法。    
由于我现在的智力不够高,学习不了太多的魔法,再加上魔法卷轴店里只有二十级以前的三阶以内的魔法可学。我想了想,终于决定先学习土类魔法,因为我这个人不喜欢争斗,虽然土系魔法以防御见长,但是现在即使练级,我已经有了这么多的魔法卷轴,也不怕攻击力不够。    
我买了本十级就能学的落石和土之防御,十五级才能学的土之束缚。土之束缚能将敌人固定在原地,对土魔法师来说,是个不错的魔法,因为用它对付肉搏类的敌人,至少打不过能跑。    
我学了落石和土之防御后,发现属性栏里出现了新的能力:魔控力和魔法压缩率。而且每个魔法的下面,都有个名为魔控力和名为魔法压缩率的滑杆,可以用来调节魔法的控制程度。    
接著我又跑到城里的武士馆,向馆里的武士学了剑术里的二连刺和回身斩,而属性栏里又出现两个技能:力量控制和速度控制。二连刺和回身斩下面也都出现了力量和速度控制的滑杆。    
我又买了本十五级学的X斩技能书,然后跑回到了雷恩那里,发现原来拥挤在那里的十来个人都不见了,只剩下一个扛著双手剑的人在那喊著:“来人啊!救命呀!我要去试练啊!”    
“你好,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我问道。    
“啊!你来得太好了,这个该死的雷恩说,试练之窟是测试勇气和友情的地方,需要两个人组队以上才能进去啊!”那个剑士说。    
我仔细看了看他,他是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头发是一个非常酷的飞机头造型,身上穿著一套标准的剑士青铜装,肩膀上扛著一把大剑,看那剑光异彩,看来功力不错。    
他看到我注意他的剑,嘿嘿一笑说道:“我这把剑可是不错的,那可是我冒死杀了一群史莱姆后爆出来的,攻击一级棒,还另外加十点的攻击。”    
我看他说得眉飞色舞,说话越来越快,为了怕他啰嗦,我连忙向他提出了组队的请求。    
组队后,我和他向雷恩说话,又被啰嗦了几句后,就向城里的魔法塔出发了。我们要从那里,乘坐魔法飞艇到试练之窟去。    
我们爬上魔法飞艇,飞艇很快就起飞了。    
在空中,我们欣赏著下面的风景,开始聊了起来。    
“荆棘骑士,你是什么职业的?”从组伫列表里,我知道他叫荆棘骑士。    
“我已经进入神殿了,成为一名神圣的圣骑士。”他抬头挺胸自豪的说。    
“少爷,你呢?”他又问道。    
“我……”    
我刚要回答,他又说道:“嘿!我说,你的名字怎么这么别扭啊?叫你名字感觉上我好象是你的书童!”    
“啊!”我一楞,张大了嘴巴,不知说什么才好。    
“哈哈!没关系,我不会介意的,玩游戏嘛!每个人都有取名字的自由。”他大笑道。    
看他如此爽朗,我也不由自主的和他一起大笑。    
“呵呵!我是想当魔法师。”我说。    
“当魔法师?”他问我:“这个游戏里不是想当魔法师就能当,你的天赋属性是什么?”    
“呃!是智力吧!我说了个谎。    
“喔!我是三种属性的,很罕见的,一个力量,一个体质,一个智力。嘿嘿!我可是天生当圣骑士的料啊!”他得意的说道。    
“喔!真不错,一般人都只有一个属性呢!最多二个啊!”我假装羡慕的说道。    
“哈哈!那以后就跟我混好了,我罩你。”他拍著我的肩膀。    
“那当然,有你这位天才,我不靠你要靠谁啊?”大哥。    
一声大哥,叫得他心里很爽快,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了。    
他大力的拍著我的肩膀:“好,老弟。你这个朋友我交了,以后你的事就是我的事,让我们一起闯荡这个世界吧!”    
“好,那我们一起努力吧!”我向他伸出了手。    
两只手紧紧的握在一起,天空洋溢著我们的笑声。飞艇在温和的大地上空,将我们带向那不可知的未来。    
飞艇在天上飞了将近一个小时,终于停在一座死火山的空地上。    
显然,我们不是第一批到这的玩家,从正在起降的飞艇和还在空中飞的飞艇来看,已经有很多玩家进入试练之窟了。    
由于试练之窟是北方几座城市特有的,所以来这里的人都是北方的玩家。虽然这些城市以后必定会成为敌人,相互争夺和撕杀。但还好并不是表示,一个玩家只能待在一个城市,因为玩家始终可以脱离一个城市,加入另一个城市的户籍。所以并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    
我和荆棘骑士跳下飞艇,和门口的NPC说过话以后,就进入了试练之窟。      
~第四章神圣空间~    
我和荆棘骑士进入试练之窟之后,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一转弯,迎面扑来的是滚红色的热浪,这是一个广大的空间,地下满是岩浆,一些大小不一的石梁纵横交错的架立在岩浆之上,也有一些比较开阔的空地,已经有不少玩家在上面战斗了。我往洞深处望去,竟然望不到尽头。    
在我们面前唯一的通道石梁上,已经有三个玩家在试图清除道路了,两个战士,一个是火魔法师,他们正在和挡路的几个怪物战斗著,一只全身火红飞在半空的大蝙蝠,口中不断的吐著小火球攻击他们。还有一只是地火岩兽,外观象是食蚁兽一样,口中吐出的不是石头,而是火,这象是三阶的火焰喷射吧!    
“天啦!这里的怪物怎么这么厉害?都会魔法?”我叫道。    
“呵呵!大概是刚才和雷恩说话时你没有注意看,这里分为:火、地、风、水四个区,里面的怪物大都是魔法属性怪物,这里一开始是火区啦!而这里的怪物会什么,你打倒它就有可能学习到它的魔法。”    
“喔!可惜我是土系的,这里不适合我。”我说。    
“那我们等他们把怪物清掉,再跟在他们后面过去吧!”荆棘骑士道。    
试练之窟的怪物果然强悍,这三个玩家估计也是十级就匆匆赶过来的,第一没什么有效的攻击魔法,第二他们的配合好像也不怎么样,在两个怪物的攻击下,场面不太好控制。正在这时,路上又出现另一只火蝙蝠,并向他们冲过来。他们其中有人一见,“啊!”的一声惊叫了起来。    
我连忙问到:“要我们帮忙吗?”    
“要啊!快。”他们其中一个拿著斧头的战士连忙叫道。    
“GO!GO!GO!荆棘,我们上。”我叫道。    
荆棘骑士抓起手中的双手剑,向火蝙蝠挥去。他将火蝙蝠打晕,火蝙蝠在空中转圈乱飞,    
“泡泡,附武。”我大叫一声,让泡泡附身在我的“史莱姆之剑”上。我将二连刺的力量调到最低,速度调到最高,对著乱飞的蝙蝠一阵乱刺。如果我的武器是普通的武器,这样刺到蝙蝠才几点血,但是我的武器比一般的武器高而且还有附属性攻击,所以这样刺击的速度极快,打到蝙蝠一下也有十几点血。    
荆棘骑士手中大剑挥得呼呼作响,一下子狠狠的劈在火蝙蝠身上,痛得它大声叫喊。他打到蝙蝠,一下子打去火蝙蝠三十几点血。    
等我们干掉火蝙蝠,另外那三个人也已经把第一只火蝙蝠打死,并把第二只地火岩兽打掉三分之一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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