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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厦门远华大案-第7章

小说: 厦门远华大案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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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的后路。

这批追随者,包括两个副总、保税部的两任经理、财务部、海外部的经理、总经理的助理等10余人,在8月20日以后的几天里,都被采取措施,或“两规”,或留置,或拘留,一一落入法网。

前3天时间,开元组的调查人员初步攻破了涉案人员的心理防线,做了大量笔录材料,而且查阅了搜寻到的十几麻袋的资料。由于受潮,这些资料霉味扑鼻,纸页相互黏住,要一页页地小心翼翼地剥开。

20日那天便进驻开元公司的海关调查人员,连续工作达54小时。他们双眼布满红丝,嘴唇起泡。衬衫、T恤衫上明显留下白色盐渍、黄斑汗迹。回到驻地时,他们已无力开口多说一个字。当他们把初步整理的材料、厚厚的笔录材料呈交给专案组领导时,领导们眼噙热泪。

正是这些硬汉子,以精神和体力的严重透支为代价,彻底揭开了开元走私植物油的黑幕。

据开元公司和其他有关涉案人员供述,1997年5至6月,陈光辉与美国一家公司签订了1万吨毛豆油的购货合同。订完合同,陈到北京跑批文。批文未搞定,境外已装船发货。陈光辉火烧眉毛之时,别人举荐了赖昌星。赖昌星以保证在厦门平安卸下毛豆油的条件,胁迫陈光辉签订城下之盟:售后利润七三分成。赖得七,陈得三。窘境中的陈光辉和公司里财务会计估算以后,认为:无证到货被海关查获,不但走私货物要被没收而且还要被处罚款,那将血本无归。陈光辉咬咬牙,认了七三分成的分赃原则。待赖昌星让侯小虎以报船不报货的手法在锚地卸空毛豆油,分装运往天津销售成功时,陈光辉对赖昌星的能耐才刮目相看。自此,两人成为走私道上的合作伙伴。

1997年至1998年6月间,开元公司与远华集团公司合伙,以货物进口不报关的方式走私进口植物油,共19船,计29万余吨,总值19.8亿元人民币。

至案发时,从开元账册查明,远华尚欠开元6000万元未付账。

10天攻坚战,开元公司这一与远华集团联手走私的大鱼落入法网。
 
21 包抄“博坦” 


确定博坦油库为5个攻击点之一,一是因为举报材料提及资料详细,二是大量进口油轮泊靠博坦油库,是藏匿不住的事实;厦门商界人员几乎一致认为博坦油库是中转走私油的据点。

8月20日,调查人员进到公司了解的情况却令人失望,业务资料已残缺不全。公司副总罗杰、油库经理林斌、职员林奇志、吴成杭等人被调查人员圈起来谈话。他们交待:罗杰曾在1998年8至9月间受侯小虎指使,让林斌、林奇志、吴成杭3人用碎纸机将成品油进出库的传真指令原件全部销毁;陈燕新指使其属下石油集团市场处处长曾鸣销毁新大地公司向石油集团转租和中转成品油的资料。林斌、吴成杭于1999年6月上旬,根据罗杰的指示全部销毁了1998年6月以前进出油库所有客户的资料!

雁过留声。调查人员除对涉嫌走私人员加大审问力度,从知情人口中获取材料外,取证工作抓住博坦公司的租金收入一环作为突破口进行重击。从银行往来账、销售收入明细账中查出共有22家客户租过油罐,其中7家租罐存储的是植物油。然而,仔细理一下经纬,实际付款的只有石油集团和新大地(远华操纵的空壳企业)两家,其他并未付款的公司实际上是向开元、新大地等进油单位购油的客户。

调查人员又向公司运作部上船办手续的所有当班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他们回忆,开元的油有很多条船运来卸进油罐,其中就有“红宝石”、“蓝宝石”轮的油卸进103、104号罐,他们认为运作部应该存有这些记录资料。结果,在运作部负责人办公室里找到了1997年以来,泊靠博坦卸油的100多条油船的卸货记录,其中厦门石油集团的进口油数量很大。

调查人员责令有关人员将油船资料按指定项目整理列成表格备查,缺口一处处被打开。经查库存尚有6万余吨成品油系进口油,专案组决定予以封存,责令公司交出库存油的货主名单。经核查,这些货主均在租罐客户的名单之中。

现任总经理瑞德,在调查人员通过翻译向他说明情况后,要求他配合专案组并提供所有资料,他表示要请示荷兰公司总部后答复。第二天,瑞德向专案组交出了储油的所有业务资料、向荷兰总部传送的电子资料的软盘拷贝。

至此,从博坦查获的植物油、原油走私的原始材料已经相当丰富了,博坦作为走私油的集散据点的真面目已暴露无遗,博坦公司参与植物油、原油走私犯罪事实清楚地呈现出来。

保税油存入博坦油罐,客户要递交海关的保税手续,非保税油进库,客户要提供海关的缴税证明。但博坦公司几年来在客户未提交海关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按客户指令装卸、储存走私进口的植物油26艘次34万多吨,走私进口的成品油166艘次近200万吨,并为走私分子销毁了客户装卸指令等证据。为此,“4·20”专案组于1999年8月23日,对涉嫌走私的64310吨成品油依法查扣,并准备进入变卖阶段;对博坦公司为走私油提供仓储、中转所收取的6000万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责令上交专案组,待案件终结再作处理。

对此决定,博坦公司荷兰方通过荷兰驻广州总领事馆出面向福建省政府递交了一份《反映博坦公司情况的报告》,省政府转给专案组予以答复。专案组依据查证事实驳斥了《情况》所称“公司设备被误用”的辩言,并依据法律规定,义正词严地指出博坦公司并不是什么“受害者”,而是参与走私违法勾当的涉嫌者!
 
22 抓捕“陈总” 
 
赖昌星走私规模越干越大,原因之一是他善于借力发力。对此,举报信的作者算是看透了赖的狼狈伎俩:“光靠他一个人的力量是做不成也做不大”,“这些活动(走私)的第一线公司永远都是类似开元、嵩海等国企,或保税区内企业”,“他招揽这些大企业,利用国企的大量资金,疯狂进行走私,从中牟利”。而许多国企喜欢与狼共舞,乃是因为其“当家人”也蜕化变质为狼的同类。陈光辉如此,陈燕新也如此。

调查人员在博坦油库获取的大量资料中,发现厦门石油公司原油走私进口的数量很大,而且石油公司一家向博坦油库租罐库容达80000立方米,其中又转租给如新大地等公司。

另外,从博坦油库荷方总经理来往函件中发现,1997年3月,当“赫斯特拉”油轮运载了38406.936吨原油抵泊博坦油库后,前任荷方总经理马丁致函博坦董事长陈燕新,询问凭海关手续装卸油品一事当如何处理。陈便打电话给赖昌星,要赖出面。赖回话说已与海关吴宇波(海关东渡办船管科科长)谈妥,让陈燕新请马丁去见海关吴科长。吴向马丁表示,海关手续可由厦门石油公司补办。陈要马丁以后不要管海关手续之事,只要按客户装卸油的指令执行就行了。而陈燕新还以厦门石油公司的名义向马丁发函,表示海关手续由该公司负责办理。此后,博坦油库走私油进出通道彻底被打开了。

调查人员还发现现场库存油中,进口油与国内油混罐存放。博坦公司的油库经理供称,这是厦门石油分公司的租罐,混装由来已久。根据上述重大疑点,专案组决定立即抓捕陈燕新归案。

陈燕新身兼数职,他既是福建省石油总公司的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也是厦门石油公司的总经理,又是博坦公司的董事长,可算是大老板了。陈出生于1959年,也是晋江人,与赖昌星同乡,行政级别厅局级,是个实权在握的大人物。

1999年8月26日,福州市石油总公司的会议大厅里,陈总谈笑风生,正在向石油公司的干部职工作报告。报告结束,他风度翩翩先行离开会议大厅。在大门口,当他正要跨进汽车之际,抓捕人员一拥而上,向他出示法律手续,将他带向另一辆汽车,两个公安人员分列左右。他随身带的一只大黑皮包被打开,其中有数页电传统计数据。调查人员审阅后大喜,原来正是博坦所租油罐中1998年以来的进口油、内购油的入库数量统计表。进口油还注明了卸下的油轮名称。办案人员正愁无法分清混装罐中进口油的数量,这数页纸正好解决了这一疑难问题,得来全不费工夫!

大黑皮包中还有一本装帧精美的彩照集,50余幅彩照全是美女像,与每张彩照插在一起的各有一张名片。审讯人员就美女彩照集向陈燕新提问时,他表情异常狼狈。审讯人员正告陈燕新:“你不开口,但按图(名片)索骥,那些女人定会讲话。”陈燕新低下头,极不情愿地供述了彩照的“故事”:那五十几个女人全是陈燕新玩过的厦门各娱乐场所的三陪女。

“那你为何在彩照上编了号?而且将她们的名片收存?”

“是为了招待客户!”

审问的人听了这个国营大企业的头面人物的回答,全呆住了!专案组的领导听了汇报后,愤愤评论道:“什么叫腐败?听听陈燕新这个自白吧!”

陈燕新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以后,供认了他与赖昌星狼狈为奸的历程。
 
23 捉拿“傀儡” 
 
1996年5至6月间,赖有目的地请陈吃饭,向他了解博坦油库的仓储情况。下半年,赖昌星拉了杨前线与陈燕新一起喝酒,赖提出租罐做原油的转口贸易。年底,赖要求转租博坦已租给其他客户的油罐,“一关三检”(海关、商检、动植检、卫检)和其他方面问题,由赖自己搞定,并承诺送给陈远华大酒店5%的股权。从第一次接触开始,陈先后收受赖昌星的巨额贿赂。

走私油与国内油混装,目的是通过厦门石油分公司的合法销售渠道销售走私油。1997年2月,陈燕新与赖昌星派去的厦门保税区新大地公司经理王燕棣,在其办公室里签订了油罐的转租协议。赖昌星开通了这一条走私油路以后,一船又一船的走私油轻而易举流进了国内市场,大笔大笔的暴利流进了赖昌星的钱库。

1999年6月,听到中纪委要查处厦门走私案后,赖昌星、侯小虎均分别要陈燕新把“新大地”做油的资料销毁。8月14日,杨前线被“两规”后,陈燕新销毁了远华大酒店5%股权转让承诺书。

1999年9月27日,厦门市检察院批捕陈燕新。赖昌星与陈燕新的“狼狈新传”从此画上句号。

赖昌星走私,招数之一是把众多的国有企业推到进出口的第一线,用金钱收买这些国企的董事长、总经理。专案组在“围攻”博坦油库时还发现了赖昌星另一招数,即是利用军队企业的招牌,掩护其走私犯罪活动,这次被他收买的人物叫做王燕棣。线索最初是在博坦油库租金收入账中发现的,有个称作“象屿新大地进出口公司”的单位,不但自家付了几十万美金的租金,而且还代其他租罐客户支付租罐费。

另一个线索,是赖昌星与陈燕新谈妥转租油罐以后,是让一个叫王燕棣的人到陈燕新办公室里签了一份“转租协议”。而自1997年2月,油罐转租协议签订以后,赖昌星实际操纵的走私油品的前台角色(所有单证上的经营单位)均是新大地公司。据博坦涉案人员交待,以“新大地”名义进口的油,装卸指令却是一个叫邱允强的发出的,从未见过叫王燕棣的人。专案组领导果断决定:对王燕棣立案调查!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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