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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与神对话-第1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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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守规则!” 
他们不会迟疑,他们的劝告将是快速而清楚的: 
“把颜色涂到线外去。” 
“不要害怕。” 
“依随你心。” 
“别让任何人告诉你该做什么。” 
在你人生的终点,你会知道,你所做过的一切都不算什么——只有当你在做它时你是谁才最重要。 
那时你是快乐的吗?你是仁慈的吗?你是亲切的吗?你对别人是关心,同情和体谅的吗?你是慷慨及与人分享的吗?最要紧的,你有爱心吗? 
你将会明白,与你的灵魂有关的是你是什么,而非你做过什么。你也会明白,到最后,你的灵魂就是“你是谁”。 
不过,“必备资格的幻觉”,即有些事是你必得去做的想法,对用来刺激你的头脑——当你在你的身体里时——是有用的。只要在某层面你了解它是个幻觉,并且没有人一个得去做任何他们不想做的事。 
对大多数人而言,这个真相既给人无法置信的感觉,又不可想象的吓人。吓人的是,如果人类真的被许可只去做他们想做的事,那么真的必须做的事就永远不会完成了。 
谁会把垃圾拿出去倒? 
这可不是开玩笑。 
谁会去做没人想做的事? 
那就是问题的所在,那就是人们所害怕的。人们认为,只要不去管他们的话,就不会有人要去做那些使生活可以继续下去所必须做好的事了。 
但这恐怕是没有根据的。你们会发现,人类是相当棒的生灵。就算在一个没有规则、没有规定,并且没有必要条件的社区里,仍会有许多人肯做必须做好的事。事实上,很少有人不肯,因为被当作是没贡献的人,他们会很不舒服。 
那就是如果没有规则、规定或必要条件时,会有的改变。会改变的不是做的是什么,而是为什么去做的理由。 
做事的“理由”会改变。 
不再因为人家告诉他们必须去做而做,反之,人类会因为要表达他们是谁而选择去做。 
事实上,这才是做任何事唯一真正的理由。只是整个“做——是”的范型下,一个人是某人,而后去做某事。 
这个人是快乐的,然后他就做快乐的人做的事。这人是负责任的,然后这个人就去做负责任的人做的事。这人是慈蔼的,然后这个人就做慈蔼的人做的事。 
一个人并不是去做负责任的事就可以是负责任的人。一个人并不是去做了慈蔼的事就是慈蔼的人。这只会导致憎恨(“一定要在我做了所有的这些之后!”),因为它假定了所有的“做”都会得到报酬。 
而那正是你们所认为的天堂的目的。 
天堂被提供出来做为当你们在地球上时所做过的一切事——以及没做你们“不该做”的事——的报酬。所以,你们认为必然也有一个地方是给没做好事,或做了他们不该做的事的人。而你们称这地方为地狱。 
现在,我就是要来告诉你们这事:并没有地狱这样一个地方。地狱是一个存在的状态。它是与神分离的经验,你与你自己本身分离,而无法再结合的一个想像。地狱是永远在试图找到你自己。 
你们所谓的天堂,也是个存在的状态。它是“一体”的经验,是与一切万有再结合的狂喜。它是认识到真正的自己。 
到天堂是没有任何必备的资格的。因为天堂并不是你去的地方。那是你永远在其内的一个地方。然而,你可能在天堂里(与一切合一)却不知道。真的,你们大多数人都是如此。 
然而这是可以改变的,但不是因你做了什么事,而只能因你是什么而改变。 
这就是“没有什么你必须做的事”的意思。除了“是”之外,没有一定得做的事。 
也没有什么得“是”,只除了“一体”。 
但是令人惊讶的事是,当你与每样东西是一体时,你会去做所有的事,那是你曾以为你“必须做”,以便收到你以为必须努力工作才能得到报酬的事。去对别人做和为别人做那些你只会对自己做和为自己做的事,变成了你的自然意愿。而你不会对别人做你不想别人对你做的事。当你是“一体”时,你就了解(relizing)——即使之成真(making)——并没有“别人”的想法。 
然而,纵使是“一体”也不是“必备的”。你无法被要求去是你本来就是的东西。如果你是蓝眼睛,就没人能让你有蓝眼睛。如果你是六尺高,就没人能强迫你是六尺高。而如果你与每样东西是一体,你就无法被要求是一体了。 
所以,并没有“必备的”那样的事。 
必备的并不存在。 
谁会做这样的要求?要对谁做这要求?这里只有神而已。 
我是那我是,没有其他的存在。 
利用“必备资格的幻觉”去注意到不可能有真正必要的东西。如果你除了“不需必备”的自由之外,什么都没有,你是无法知道并经验“不需必备”的自由的。所以,你会去寻求想像某些事情是你被要求的。 
这你做得非常好。你创造了一位要求你完美的神,他要求你只以某个特定方式经由特定仪式来到他面前,那些方式和仪式全都仔细地规定了。你必须说精确而完美的字眼,做精确而完美的事。你必须以特定的方式生活。 
在创造了“这种要求必须存在以便获得我的爱”的这个幻觉之后,你们现在开始经验“知道这些全都是不必要的”的无法描述之喜悦。 
但你会借由“报酬”常常降到世人身上,不论他们“做了他们该做的事”或否而注意到这点。对于你们所想像在你死后生命里得到的报酬也是一样的。然而,你的死后生命的经验并不是报酬,而是个结果。它是称为生命的一个自然过程的自然结果。 
当你对这点清楚了以后,你就终于了解自由意志。 
在那时,你会知道你的真正本质便是自由。你永远不会再将爱与必备的弄混了,因为真爱什么都不要求。 
永远要记住这个: 
真爱什么都不要求。 
第六个幻觉,审判的幻觉,可用来经验一个“不审判”的你及一个不审判的神之奇妙。 
你们选择以创造出审判的经验,以便体验有一位“不审判”的神的奇妙,并以之了解在神的世界里是绝不可能有审判的。只有透过你自己感受审判之悲伤和破坏性,你才能真正的认识到审判从来都不是爱所发起的。 
当别人在审判你时,你才会真正深刻了解这事,因为再也没有比审判更伤人的事了。 
如果那些审判你的人是错的,这审判就很伤人:然而,如果他们是对的话,那就更伤了。因为这时他人的审判深深地切入了你的痛处,撕裂了你灵魂的外衣。你只要有过一次这样的经验,你就知道审判永远都不会是爱的产物。 
在创造你们的虚幻世界时,你们制造了一个在其中审判不只被接受、还被预期的社会。你们甚至围绕着别人能判断你是“有罪”或“无辜”的想法,而创造了一整个你们称为“司法”的系统。 
我要告诉你:在神的眼中,没有一个人是有罪的,而且每一个人永远都是无辜的。那是因为我的眼睛看到的比你们多。我的眼睛看见你们为什么会这么想,你们为什么要这么说,及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做。我的心知道你们只不过是误解罢了。 
我曾给与人灵感去说出:“就他们对世界的模型而言,没人在做任何不适当的事。”这是个了不起的真理。我曾给与人灵感说:“罪疚和恐怕是人唯一的敌人。”这也是个了不起的真理。 
在高度演化的社会里,没有一位成员会被审判并定了任何罪。他们只单纯地被观察到做了某事,而且让他们清楚自己行为的结果和其冲击。然后,他们被允许去决定自己对那结果想做些什么——如果有什么他们想做的。社会里的其他人也同样被允许去决定他们对那个结果想做些什么——如果有什么他们想要做的。他们可以有各自的想法,但不是对别人做出些什么。他们根本不会有任何惩罚的念头,因为惩罚的观念本身对他们就是无法领会的。为什么“唯一的存在”会想伤害它自己?纵使它曾做过一些造成了伤害的事,它又为何曾想再度的伤害自己?再次伤害自己又怎么可以补回第一次伤害所带来的损伤?这就像是碰伤了脚趾头之后,再用同样的力气踢一次以为报复一样。 
当然,在一个不视它自己为一体、且不视它自己与神为一的社会里,这样的比喻并没有意义。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里,审判是完全合理的。 
审判和观察是不一样的。观察只是单纯的看,单纯的看见那本来是什么。可是相反的,审判则是从所观察到的东西,而结论说别的东西一定是那样。 
观察是目击。(witnessing)。审判是结论(concluding),是在句子(sentence)里加上了一个“因而”(therefore)。事实上,它变成了一个判决(sentence)——且往往是毫无怜悯的判定的。 
审判灼伤了灵魂,因为它以你是谁的幻觉烙印心灵,而忽视了那更深的真实。 
我永远不会审判你,永远不会。因为即使你做过了一些什么,我对它的观察也只会是一个单纯的看见它是怎样。我不会对你是谁做出任何结论。事实上,关于你是谁是不可能得出什么结论的,因为你从没完结你对你自己的创造。你是个在进行中的伤口你还没结束创造自己——而你永远都不会结束。 
你永远不是你上一刻的你,而我也从来不会那样看你,倒不如说是以你现在所选择要是的样子来看你。 
我曾启发别人这样描写道:你是持续不断地在无穷尽的可能性场域中创造你自己。你经常在以你对你是谁所曾抱持的最伟大憧憬下的最恢宏版本来重新创造新的自己。你在每个瞬间再生。每一个人都一样。 
在你了解了这点的那一刹那,你就会明白,审判自己或审判别人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你所想审判的那个已不存在,即使当你正在批判它时。纵使当你在等到了你自己的结论时,它也已到达了终点。 
在那一刻,你会永远舍弃你对有一个裁判的神的想法,因为你将知道,爱永远无法裁判。当你越觉知,你就会理解“自我创造永不终止”这真理的全盘冲击。 
请永远记住: 
自我创造永不终止。 
第七个幻觉,定罪的幻觉,可用来经验你是值得受到赞美的这个事实。这是个你无法揣摩的事,因为你是如此深的沉溺在定罪的幻觉里。不过,如果你每时每刻都活在赞美的心内,你也是无法经验到它的。赞美对你会毫无意义。你不会明白它是什么。 
当赞美是所有的一切时,赞美的荣耀就不见了。然而,你们却将这觉知带到了一个极端,将不完美和定罪的幻觉带到了新的层次,你们现在真的认为赞美是错的——尤其是自我赞赏。你不该赞美自己,或留意到你是谁的荣耀,更别提去宣布它了,而且你必然会吝于对别人赞美。你下了结论说,赞美是对你不好的。 
定罪的幻觉也即宣告说,你和神是可能受伤害的。然而事实上,反面才是真的,但是如果没有任何其他的真实在场时,你是无法知道或体验这真相的。所以,你们创造了一个替代的真实,就是伤害是可能的,而定罪即是其证据。 
再重复一次,你或神可能受损的想法是个幻觉。如果神是一切中的一切(事实上我是),如果神是最具力量的(我是的)、如果神是至高无上的存在(我是的),那么神是不可能受伤或受损的。如果你是以神的形象和模样造出来的(你是的),那么,你也就不可能受伤或受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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