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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

论衡全译-第1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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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结绳:用绳子打结以记事。这是文字产生以前的一种帮助记忆的方法。相传大事打大结,小事打小结。

  (2)书契:泛指文字。引文参见《周易·系辞下》。

  (3)故:当为“效”。本书多以“效”、“验”对言。

  (4)宓(fú伏)牺:即伏羲。参36·7注(2)。

  (5)居居:和下句的“于于”,都是形容悠然自得的样子。

  (6)八卦:参见36·7注(2)。

  【译文】

  一般说法还讲古代的人,单纯朴实容易接受教化,后代的人,浮华轻薄,难于治理。所以《周易》上说:“上古时代,结绳记事,后代用书契取代了这种记事方法。”早先结绳记事,是古人容易接受教化的证明;后来使用书契,是后代人难于治理的证明。所以在宓牺氏之前,老百姓极其单纯朴实,躺着的悠然自得,坐着的也悠然自得,一群群聚集居住在一起,只知他们的母亲而不知道他们的父亲。到了宓牺氏的时代,老百姓有点浮华了,聪明的想欺诈愚笨的,勇敢的想恐吓怯懦的,强健的想欺凌弱小的,人多的想强暴人少的,所以宓牺制作了八卦用来治理老百姓。

  【原文】

  56·8至周之时(1),人民文薄,八卦难复因袭,故文王衍为六十四首(2),极其变,使民不倦。至周之时(3),人民久薄(4),故孔子作《春秋》,采毫毛之善,贬纤介之恶,称曰:“周监于二代(5),郁郁乎文哉(6)!吾从周(7)。”孔子知世浸弊,文薄难治,故加密致之罔(8),设纤微之禁(9),检狎守持(10),备具悉极。此言妄也。

  【注释】

  (1)至周之时:这里指周文王统治周国时期,西周王朝建立之前。

  (2)衍:推演,发展。六十四首:指六十四卦。参见36·7注(3)。

  (3)周之时:这里指春秋时期。

  (4)久薄:文薄已很久了。

  (5)监(jiàn鉴):通“鉴”。借鉴。二代:指夏、商两代。

  (6)郁郁:形容繁盛、丰富的样子。文:文采。这里指典章制度。

  (7)引文参见《论语·八佾(yì义)》。

  (8)罔:同“网”。这里指礼法制度。

  (9)纤微:形容很细致。

  (10)检狎:当为“检柙”,汉代人常用语。杨雄《法言·君子叙目》:“蠢迪检柙”,李轨注:“检柙犹隐括也。”检柙(xiá侠):亦作“检押”。纠正,矫正。参见本书《对作篇》。守持:保持,维护。

  【译文】

  到了周国时,老百姓浮华轻薄,八卦很难再使用下去,因此周文发展为六十四卦,充分发挥了八卦的一切变化,使老百姓不再懈怠。到了春秋时期,老百姓轻浮很久了,因此孔子编写《春秋》,表彰极细小的善行,贬斥极细微的恶举,并称赞说:“周朝的礼制是依据夏、商两代的礼制制定的,多么丰富多彩呀!我拥护周朝的礼制。”孔子知道社会在逐渐衰败,老百姓浮华轻薄难于治理,因此提出了周密的礼法制度,设置了很细微的各种禁令,纠正什么维护什么,规定得极为完备详尽。这种说法太荒谬了。

  【原文】

  56·9上世之人所怀五常也(1),下世之人亦所怀五常也。俱怀五常之道,共禀一气而生(2),上世何以质朴?下世何以文薄?彼见上世之民,饮血茹毛(3),无五谷之食,后世穿地为井,耕土种谷,饮井食粟(4),有水火之调(5);又见上古岩居穴处,衣禽兽之皮(6),后世易以宫室,有布帛之饰(7),则谓上世质朴,下世文薄矣。

  【注释】

  (1)五常:参见6·4注(1)。

  (2)共禀一气而生:王充认为人的道德属性是由具有道德属性的“气”构成的。参见本书《率性篇》、《论死篇》。

  (3)茹(rú如):吃。饮血茹毛:指太古时代,人类还不知熟食,生食禽兽血肉。《礼记·礼运》:“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鲁之肉,饮其血,茹其毛。”

  (4)粟:泛指谷物粮食。

  (5)调:烹调。

  (6)衣(yì义):穿。

  (7)帛:丝织品。饰:衣饰,服装。

  【译文】

  古代的人心中怀有五常道德,后代的人也怀有五常道德。同样都怀有五常道德,都是禀受了同样的气而产生出来的人,古代的为什么单纯朴实?后代的为什么浮华轻薄呢?那些见到古代的老百姓喝禽兽生血吃带毛生肉,没有五谷之类的食物,后代挖地造井,耕作土地播种谷物,饮用井水吃谷物粮食,懂得用水火来烹调食物;又见到上古的人居住在岩洞里,穿的是禽兽的皮,后代的人用宫室取代岩洞,懂得用布帛来打扮自己的人,就说上古的人单纯朴实,后代的人浮华轻薄了。

  【原文】

  56·10夫器业变易(1),性行不异,然而有质朴文薄之语者,世有盛衰,衰极久有弊也。譬犹衣食之于人也,初成鲜完,始熟香洁,少久穿败(2),连日臭茹矣(3)。文质之法(4),古今所共。一质一文,一衰一盛,古而有之,非独今也。何以效之?传曰:“夏后世之王教以忠(5)。上教以忠,君子忠,其失也,小人野。救野莫如敬(6),殷王之教以敬(7)。上教用敬,君子敬,其失也,小人鬼。救鬼莫如文,故周之王教以文。上教以文,君子文,其失也,小人薄。救薄莫如忠(8)。”承周而王者(9),当教以忠。夏所承唐、虞之教薄,故教以忠;唐、虞以文教,则其所承有鬼失矣(10)。世人见当今之文薄也,狎侮非之(11),则谓上世朴质,下世文薄,犹家人子弟不谨(12),则谓他家子弟谨良矣。

  【注释】

  (1)器:器物。指物质生活条件。业:事业。指各种不同的职业。

  (2)少久:指日子稍为长久一点。

  (3)茹:腐臭。

  (4)文质之法:指提倡典章制度与质朴诚信相交替的法则。

  (5)夏后氏之王:指夏朝的君王。

  (6)敬:指敬奉天神和祖先,即借助神权来加强统治。

  (7)殷王之:据上文“夏后氏之王”,下文“周之王”句例,当作“殷之王”。

  (8)引文参见《史记·高帝纪赞》、《元命苞》。《说苑·修文篇》及《白虎通·三教篇》亦有此语。

  (9)王(wàng忘):统治天下。

  (10)王充引用“忠、敬、文”三教循环的说法,目的在于说明古代社会同样有文有质,有盛有衰,用以驳斥“上世质朴,下世文薄”的观点。

  (11)狎侮:轻视,蔑视。非:反对。

  (12)谨:规规矩矩,循现蹈矩。

  【译文】

  器物职业会发生变化,人的本性与操行不会产生变化,然而出现了古人“质朴”,今人“文薄”这种说法的原因,是由于国家和社会注定有盛有衰,衰败太久就会出现弊病。比如衣食对于人,衣服刚做成时漂亮完整,食物刚熟时清香洁净,衣服稍穿久一点就破旧了,食物经过几天就腐臭了。典章制度与质朴诚信的法则,古今是一样的。有时侧重于“文”,有时侧重于“质”,社会有时衰败,有时兴盛,自古以来就是如此,不独今天是这样。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传上说:“夏后氏的君王倡导忠厚。君王倡导忠厚,君子都忠厚,它的弊病是导致小人粗野。纠正粗野什么也比不上用敬奉天神和祖先的办法。殷代的君王倡导敬奉天神和祖先,君子都敬奉天神和祖先,它的弊病是导致小人迷信鬼神。纠正迷信鬼神的做法莫过于提倡典章制度,所以周代的君王倡导典章制度。君王倡导典章制度,君子都遵循典章制度,它的弊病是导致小人浮华轻薄。纠正浮华轻薄的做法莫过于提倡忠厚。”继承周代而统治天下的君王,就应当倡导忠厚。夏代所继承的尧、舜时代的教化产生了浮华轻薄的弊病,所以才倡导忠厚;尧、舜倡导典章制度,那么他们所承袭的前一代的教化,肯定存在着迷信鬼神的弊病。世俗之人见到当今的浮华轻薄现象,轻视它反对它,就说古代朴实单纯,后代浮华轻薄,好比自家的子弟不规矩,就认为别人家的子弟规矩忠厚了。

  【原文】

  55·11语称上世之人,重义轻身,遭忠义之事,得已所当赴死之分明也,则必赴汤趋锋(1),死不顾恨。故弘演之节(2),陈不占之义(3),行事比类(4),书籍所载,亡命捐身,众多非一。今世趋利苟生,弃义妄得,不相勉以义,不相激以行,义废身不以为累,行隳事不以相畏(5)。此言妄也。

  【注释】

  (1)汤:滚开的水。锋:兵器锋刃。赴汤趋锋:跳入滚开的水中,扑向锋利的刀刃。形容无所畏惧,不怕死。

  (2)弘演:参见26·5注(1)。弘演之节:据《吕氏春秋·忠廉》记载,卫懿公时,弘演出使外国。狄人攻卫,杀死懿公,吃尽了他的肉,把肝扔在地上。弘演回国,对着懿公的肝汇报出使的情况后,就剖腹装入懿公的肝而死。参见本书《儒增篇》。

  (3)陈不占:春秋时齐国人。陈不占之义:据《太平御览》卷四一八引《韩诗外传》记载,陈不占听到齐庄公被崔杼(hù助)杀死的消息后,为了尽忠,不顾车夫劝阻,赶到出事地点,结果被战斗的声音吓死了。此事亦见《新序·义勇篇》。

  (4)行事:以往的事例。比类:相类似的。

  (5)隳(huī灰):殷,败坏。

  【译文】

  一般说法讲到古代的人,重视礼义而轻视生命,遇到应该效忠尽义的事情,会清楚地认识到为此而牺牲生命是自己的本分,就必然会赴汤趋锋,至死也不顾惜悔恨。所以弘演的节操,陈不占的忠义,在以往的事例中和他们相类似的人中,书籍中所记载的,丧失性命抛弃身体的人中,这类事情很多,不只一种。如今社会上的人,贪求私利,苟且偷生,抛弃礼义,非分追求利益,不用礼义互相劝勉,不在操行方面互相激励,礼义被自己废弃了不以为有害,操行被自己所做的事情败坏了也不感到可怕。这些说法是荒谬的。

  【原文】

  56·12夫上世之士,今世之士也,俱含仁义之性,则其遭事并有奋身之节。古有无义之人,今有建节之士,善恶杂厕,何世无有?述事者好高古而下今,贵所闻而贱所见。辨士则谈其久者(1),文人则著其远者,近有奇而辨不称,今有异而笔不记。若夫琅琊儿子明(2),岁败之时(3),兄为饥人所食(4),自缚叩头,代兄为食,饿人美其义,两舍不食(5)。兄死,收养其孤(6),爱不异于己之子。岁败谷尽,不能两活,饿杀其子,活兄之子。临淮许君叔亦养兄孤子(7),岁仓卒之时,饿其亲子,活兄之子,与子明同义。

  【注释】

  (1)辨“通“辩”。议论。

  (2)琅琊(láng yá狼牙):郡名,在今山东东南部,儿(ní倪):同“倪”。儿子明:倪萌,西汉末年人。《东观汉记》:“倪萌,字子明,齐国临淄人。”此云琅邪人,盖以与临淄处地甚近而误。

  (3)岁败,灾荒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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