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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那个剑侠-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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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试就知道了。”林剑侠尽可能使自己面色显得冷静,沉声答道。
其实他并不想吃面,所谓金花面,银花面、珠花面的说法,不过是开一个玩笑罢了。这是因为,林剑侠曾经在一本小说之中看到,江湖上有些人会用这种手法来招聘杀手。由于无聊,他才说出来,逗一逗那个看起来像老板娘的妇人罢了。
那妇人真的把面送了过来,一碗大肉面,一碗鸡蛋面,还有一碗素面,整整三大碗面。
“面里的佐料还真不错呀!”一眼扫过,林剑侠就已经看出,面中分别放有孔雀胆、鹤顶红、碧蚕丝这三味巨毒在内。但他还是不动声色,反而轻拍了妇人的肥臀一把,大声叫道:“老板娘,别光站着,快把我的酒和肉也拿来。”
或者是没有想到,对她这种身材,竟也有人会毛手毛脚。老板娘不由吃了一惊,甚至还发出了一声与她肥胖身体不相称的尖声娇叫。不过,瞬息之间,她就回复了常态,真的转身过去,好像要替林剑侠拿肉端酒了。
果然,牛肉,花生米,酒,还有老板娘附送的四个茶鸡子都端了上来。在林剑侠吃完三大碗毒面之后,端了上来。
“老板娘,替我准备一坛酒,再端一盆茶鸡子上来!”林剑侠见自己的瘦马走到桌前,不住鸣嘶,好似要喝酒一般。索性真的让老板娘取酒,准备好好喂它一喂。
老板娘也很听话,真的把酒坛端了过来,虽然她胖的似肥猪一般,倒还真有一把力气。而瘦马则扬尾踏足,把长长的马脸伸入酒坛之中,鲸吞巨饮,一口气就狂喝了半坛烈酒。而后瘦马仰天嘶鸣,看起来颇为兴奋。
而林剑侠则不时从盆中取来鸡子,运用各种不同的手法,投入瘦马口中。一时之间,一人一马,玩得倒是颇为开心。
不知不觉之间,酒铺之中又来了几个客人,每人也都是三大碗面。虽然不似林剑侠这般轻描淡写,但每个人吃过面之后,仍是生龙活虎,至少没有倒地而亡。
红日西下,残阳渐渐如血,老板娘终于也开了口:“诸位,时间不早了,我们开始吧!”
汴水岸边,虹桥之侧,一张大桌之上,摆着许多切开的西瓜。而桌子四周则围坐着一男数女,手捧西瓜,正在边吃边谈。
“公子,这里就是开封,是大宋的都城吗?我怎么说听说大宋的都城叫汴梁,又被称为东京呢?”来到大宋之后,玉子已经不再称寻欢公子为大人,而是和小柔一般,称他为公子了。
“嗯,这你就不知道了。春秋时期,郑庄公「开拓封城’,即称此地为开封了。而且,既然朝庭要封本公子为开封府尹,本公子自然要用开封称呼此地了。”寻欢公子轻摇折扇,一脸得意的说道。
自从收了鬼女王卑弥呼,又送走了九尾妖狐之后,寻欢公子心情大好。本来准备要携杜冰蟾等诸一起再赴扶桑,找一个绝世温泉,同洗鸳鸯之浴。没有想到,杜冰蟾巧言如簧,愣说的寻欢公子贪心大盛,不远万里赶回了东京汴梁。准要接任方天涯替他觅的官职,当一当开封府尹。
“公子,区区一个府尹,您也放在心上,难道这个官位很大?”竹女并不吃西瓜,而是一脸好奇的问道。
“这个,开封府乃是我大宋国都,地位非常重要。我太宗、真宗,两位皇帝登基之前,均曾担任过开封府尹。若本公子能权知开封府,说不定将来也能……呵呵……”寻欢公子将声音压低,眉飞色舞道。
“那又有什么好的?”竹女却仍是甚为不解,继续追问道。
“吃瓜、吃瓜,开封的瓜不错,相当出名的。皮薄,色鲜红,脆沙多汁,还甘甜爽口!”寻欢公子知道,竹女本是山中竹精炼化而成人形,一向对凡间这些俗事看不上眼。索性他也不再解释,而是将切好的西瓜递了过去,一味劝她多吃一些。
“是呀,汴梁西瓜果然爽口!”杜冰蟾也在一旁插话,笑声道:“要不是这么好,怎么会有人说「碧蔓凌霜卧软沙,年来处处食西瓜’呢!”
就在寻欢公子与嬉笑玩闹之间,杜冰蟾忽然面色严峻,也不言语,左手晃动,示意众人禁声。而后将右手轻轻抬起,指向正在河边抬筐的几个人。
抬眼望去,只见四个军汉共抬一筐菜,满头大汗,顺着汴水朝下游走去。只是略一思索,寻欢公子便已发觉其中的古怪之处。区区一筐青菜,何需用四人来抬?此等情况,其中自是必有内情了。
“唉,冰妹,我还没有当上开封府尹,难道就要管这等闲事吗?”见此情景,寻欢公子不由叹了口气,沉声说道。
“公子,这是哪里话来!大道不平,还有路人来铲呢!”杜冰蟾俏面如霜,冷冷道:“遇到这等事情,就算是寻常之人,又岂能置之不理?”
“是,要管,自然要管!”寻欢公子勉强露出笑容,站起身来,大声喝道:“抬筐的那几个小子,不要走了,你们那筐青菜,本侯爷全都包了!”
  
晓月艳阳 第二节 刑部总捕头
黄昏,现在是黄昏,是寻欢公子来到东京开封府后,过的第二个黄昏。
“什么,让我堂堂安乐侯,做一个小小的刑部总捕头?真是岂有此理,岂有此理呀!”寻欢公子正在猛拍桌子,向他对面的方天涯大发雷霆,怒声咆哮。”
“侯爷,这是皇太后钦点,让赵湛权开封府尹。小人虽然请秦王再三疏通,实在是没有办法呀!”方天涯立在堂前,任由寻欢公子咆哮如雷,神色都还是一如往常。
“秦王,就是在长安城,暗中给我下了六尸脑神丸的那个不成?” 寻欢公子将语气缓了缓,说道:“这小子命也真够大,上次长安城内百鬼横行,合城百姓伤亡十之五六,他竟然没事?”  
“回侯爷,是在下派人护住了秦王府,力保秦王不受妖孽所害。所以这次秦王才为您上下疏通,保您权开封府尹!”方天涯仍然面色如常,神态自如的说道。
“哼,那又怎么改让我做刑部总捕头?我又没有当过捕快,怎么会做那种事!”寻欢公子仍是满面怒气,大声问道。
“侯爷您是「大宋第一高手’,上次又在长安城,一举破了项磊的阴谋!六扇门中的人,无不对您又畏又敬。再说,以您的武功、才干,还有名望,当这个总捕头,自然是众望所归了!”方天涯轻捻长须,又笑着说道:“何况,侯爷您昨日刚回开封,就在汴水岸边破了筐中藏尸之案。这不正是说明,您乃「捕神’再世吗!”
“少给本侯爷戴高帽!”寻欢公子哼了一声,颇为自得的说道:“那四个军汉聚赌闹事,打死了人,藏到青菜筐中。他们竟实在是笨,竟然四人同抬一筐菜,而且还累得不轻。这等破绽,本公子还会看不出来吗!”
“是,侯爷神目如电,这等事情,怎能瞒过您的法眼!”方天涯仍是那幅模样,正色说道。
“好了,你先下去吧。我先休息一下,是否当刑部总捕头的事,改日再谈吧。”寻欢公子摆了摆手,轻声说道。
“是,侯爷!”方天涯转身退了下去,只有在转身过去的瞬间,他的脸上才露出老狐狸一般的笑容。
一具尸体,两具尸体,三具尸体,不大的山谷之内,大约躺着三十多具尸体。据说,这些人生前都是高手,已经修成仙剑,甚至有人还练出了元婴。不过,现在留下的,仅仅是一具具无头的尸体罢了。
这些人中,死于林剑侠的火龙镖之下的,至少也三五个。但另一个和林剑一起在面摊应骋杀手的大胡子,则至少杀了八九个人之多。要知道这些人都是武林高手,又都持有飞剑,以一人之力,能杀如此多的对手,应该算是颇了不起了。
但是这个在一路之上,废话连连的大胡子,并没有在林剑侠面前吹嘘他的战绩。这是因为,死在与他们同来的那个独目年青人剑下的敌人,数目至少是大胡子的两倍以上。
和林剑侠一起在小酒铺被老板娘招来的人,一共有四个。最后一个是一个黑面小矮胖子,虽然他人又矮又胖,但身手却出奇的灵活。刚刚众人在山谷受到袭击之时,这个小胖子真的是身轻如燕,穿花绕树之时,无论是对手的仙剑,还是暗器,或者是其它什么法宝,连他的衣服也沾不到一点。
既然敌人根本伤不到小胖子半分,所以也小胖子也很本分,根本都不拨剑。就是一直施展轻功,围着山谷狂转,直到谷内最后一个敌人被独目青年刺死为止。
人头都是独目青年割的,其实他只是要每个人头上的一块头顶骨。最初,他只是取自己所杀之人的头顶骨,后来再询问过林剑侠和大胡子的意见之后,其它尸体的头顶骨也被他收了起来。说起来,小黑胖子倒是有些意见,好像对独目青年自己独吞头顶骨稍有不满。不过,既然他一个人也没杀,说起话来,自然是没有份量了。
林剑侠他们这一组,一共四个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编号。大胡子的编号是五,林剑侠是七,独目年青人是九,而小黑胖子则是十。
按大胡子,也就是老五的说法。加上在其它地方招的人,这次老板娘一共招聘到十三个刺客,加入了他们的行列。人数虽然不少,但个个身手都是不凡。不过,据说此次的任务极为困难,一路之上,一定会遇到不少的艰难险阻。所以老板娘把这些人分散成了四组,让他们各负其职,争取能协力完成任务。
其中,他们这一组的任务,却是最为轻松的。只要四处招摇过街,大吃大喝,引人注意。最后把敌人的势力都引出来追杀他们,再给其它人创造完成任务的机会就可以了。
所以,这两天的工夫,林剑侠他们仅仅遇敌五次。算上这次歼杀的三十来个敌人,一共才不过杀了七十几个来犯的好手罢了。
“五哥,今天大家成绩算不错了,杀了不少敌人,不如找个酒楼,好好庆祝一下吧!”等独目青年收拾完他的战利品,也就是从每个人头之上取下头顶骨后,黑矮小胖子老十说道。
“不错,不错!今天十弟很卖力气,刚才到处狂跑,引了不少敌人,是我们这次战斗的胜利的主要功臣!今晚上五哥请客,好好给十弟贺一下功!”大胡子满面红光的大笑道。
“哪里,哪里,主要是五哥的功劳!”黑矮小胖子顿了一下,指了指林剑侠道:“除了五哥,就是七哥的功劳最大,小弟不足挂齿,只能算是第三罢了!”
“十弟,不要客气,你的功劳大家都有目共睹的。只是,我们吃些什么?”林剑侠轻轻摆手,微微笑道。
“羊杂汤吧,我知道附近有家店不错的,和那些只有心啊、肝啊、肺啊的羊杂不同,正宗的很!”黑矮小胖子咋了一下舌头,一副口水马上就要流出来的样子,馋馋的说道。
羊耳朵、羊舌头、羊蹄子,这家店的羊杂汤果然什么都有,甚至在独目青年的碗中,竟然还飘着一对羊眼珠。而大胡子更是乐不可支,他的碗中,竟赫然有一段羊鞭在内。
“老十,你小子真会选地方,这里的汤果然不错!”大胡子在吃光羊杂之后,又偷偷贴在黑矮小胖子的耳边,轻声说道:“十弟,五哥可是刚刚进了补,晚上一定要给哥哥找个漂亮的窑姐,为老哥哥好好去火哦!”
“放心,兄弟一定给大家多找几个俊点的淫娃,让哥哥们好好乐一乐!”黑矮小胖子又亲自到大锅旁边,自己夹了一段羊鞭放到碗中,嘿嘿笑道。
  
晓月艳阳 第三节 童心酒
喝酒是一件愉快的事,寻欢公子就很喜欢喝酒。而且据他说,只要是好酒,不管多烈,他都喜欢。
一个好酒之人,如果当上了刑部的总捕头,自然会有人送美酒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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