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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他人的梦(短篇集)-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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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转过头来,看到我,马上笑了,“子淳,下班啦。” 

我把椅子拖过来坐在她身边,“一切都好吧。” 

“好,托赖。” 

“有什么消息?” 

“子淳,我要结婚了。” 

我在心里嚷:不! 

我看到她那美丽的褐色大眼睛里去,“你为什么不等等我呢。” 

莎拉很坦白的说:“子淳,你还没有准备好,这一等,可能要等到五十岁。” 

“他是一个好人吗?” 

“还不错。” 

“他何以为生?” 

“他是个建筑师。” 

我说:“他可爱你?” 

莎拉忽然笑了,“你的口气同家母一模一样。” 

“我会来参观你的婚礼。” 

“我们到沙甸尼亚度蜜月。” 

我一怔。 

“我们乘船,由船长主持婚礼,然后直赴沙甸尼亚。” 

“那是一个美丽的岛屿。” 

“呵的确是。” 

莎拉喝了一杯茶就告辞了。 

母亲问:“什么事?” 

我松一松领带,“妈妈,我想搬出去住。” 

母亲沉默一会儿,“找到公寓了没有?” 

“不难找,下个月吧,秋高气爽,是搬家的好日子。” 

就这么决定了。 

把小小的天地布置好之后,我招呼母亲来喝茶,把区太太也请来尝一尝我做的白脱油蛋糕。 

母亲还算愉快,同区太太说:“子淳是最晚离巢的一个。” 

区太太唯唯诺诺,我觉得她似有话要讲,便与母亲说:“妈妈请看看露台的盆栽是否够水。” 

果然,区太太见客厅只剩我一个人,便开口道:“子淳,碧倩结果一个人去了沙甸尼亚。” 

我愣住了。 

区太太叹口气:“她没结成婚。” 

我连忙把一只手放在区太太肩上,想安慰她几句。 

可是母亲已经进来了,“盆栽很好,那株月季真香。” 

莎拉一个人在沙甸尼亚。 

要找一个人,说易不易,说难不难。 

问区太太要了地址,打一个电话过去,叫莎拉在那边等,千万不要走开,立刻买飞机票,廿四小时之后,我们便可会面,就是那么简单。 

但,与莎拉见面之后不是结束,而是一个开始。 

我与莎拉,能够相处吗,与她共同生活,是易是难? 

婚后,我希望得到的待遇包括共同进退,互相支持,以及贤妻亲手泡制的羹汤,莎拉做得到吗?太委屈她了。 

还有,我是那么喜欢孩子,最好一下班,三个女儿全体跑出来叫爸爸,可能吗? 

我踌躇了。 

我是那样爱莎拉,除出她,我不会爱另一个人更多。 

但现代人也非常明白,我们若不是自爱,就没有资格爱人,首先我还是得为自己着想。 

这一想,时间就磋舵下来了。 

不知莎拉在沙甸尼亚干些什么。 

她美丽的柔肤,一定已晒成金棕色,会不会穿一件小小上衣,穿穿短裤,赤足,坐在那种俗称小绵羊的机器脚踏车上倒处逛? 

在喷泉下洗把脸,摇一摇头,把水珠挥掉,买一个芝拉多,恣意地吃起来,把嘴唇染红。 

柠檬及橙花香扑鼻而来,使人陶醉,总有一位英俊的男士会握住她的手,把她带到山顶去跳舞吧。 

在那种地方,一天等于我们的一百年了。 

即使是小旅馆,也有细白麻布的床单以及维尼斯花边做的窗帘…… 

至今,莎拉一定已经学会一两句意大利语了。 

真羡慕她永远走得开,也有条件走开。 

而我,在水门汀森林中忙忙忙,比什么时候都忙。 

一边想念她,终身思念她。 

呵莎拉在沙甸尼亚。

                        

          


        亦舒《他人的梦》
        

        挨骂女郎

                谁会忘记第一次见江映珠的情形呢。 

我不会。 

那是一个除夕,当时我正在加拿大多伦多留学。 

是夜我没打算出去轧热闹,为自己包了饺子,饱吃一顿,准备静静地周年,正要开香槟,电话铃响了。 

听,还是不听?谁会在这种时候来骚扰人? 

它响了近十下我才去接听。 

这人一定有急事。 

“于子中,谢天谢地,你在家。”一把气急败坏的声音。 

我诧异,“王少良,是你吗?” 

“是的,子中,我马上来你处,你别离开。” 

“什么事?” 

“吐吐叫车房门轧伤了。” 

我一听,啼笑皆非,吐吐是王少豆的爱犬,是只一岁大的沙皮,“少良,我是人医,不是兽医。” 

“这种时分,哪里去找兽医,少说废话,我立刻来!” 

他啪一声挂断电话。 

我只得放下香槟瓶子,取出医疗箱,前去等门。 

他住我家附近,平时不疾不徐驶车,约廿分钟车程,可是这次他十分钟就到了。 

吐吐包在一张毯子里,我听到呜咽声。 

我自他手上接过那只狗,发觉他的手是颤抖的。 

这家伙,恁地婆妈,我暗暗好笑。 

“进来,喝杯拔兰地定定神。” 

我把吐吐放在书桌上。 

它的前左腿有点血肉模糊,我连忙用药水替它洗净伤口,为它注射止痛剂,详细检查之后,发觉只是皮外伤,筋骨无恙,敷上抗生素,包扎妥当,叫吐吐服一颗安眠药,它沉沉睡去。 

我对王少夏说:“新年快乐。” 

这才发觉他穿着西装衣服,像是要出发到一个舞会去。 

少良喝完手上的拔兰地,感谢地对我说:“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许多家长都希望子女做医生。” 

又一次啼笑皆非。 

我笑问:“你打算到何处去庆祝新年?” 

“我未婚妻及其父母到多伦多来了,”他看看表,“我刚出门赴约,就遇上这件意外,不过我已知会过他们,说我会迟到。” 

少良英俊、纯品,家境富有,又是建筑系高材生,真是要人有人,要才有才,谁嫁给他,真是福气。 

我给他杯子斟满,“来,干杯,吐吐得我,把它留在我处好了,你且速速去见未婚妻。” 

就在这个时候,我们听见门铃急骤响起。 

谁? 

我去开门。 

门外站着一个俏女郎,可惜面色铁青,她里着件鲜红色大衣,肩膀上沾着雪花,呵,下雪了。 

她一开口便喝问:“王少良在吗?” 

这么凶! 

少良连忙扬声,“我在这里,映珠,你怎么来了?” 

我大吃一惊,这个恶女便是少良的未婚妻?天!少良有得苦吃了。 

少豆还没来得及介绍,那女郎已经大发雷霆,“你敢叫我爸妈等?你是什么东西?与我有那么重要的约会,却跑来这里同猪朋狗友喝得醉醺醺。” 

我发火了。 

“这位女士!”我冷冷的说:“您说话小心点,谁是猪朋,谁是狗友?” 

她哗的一声炸起来,“我自同王少良说话,你是谁?” 

“好说,我是这间屋的主人,王少良是个品学兼优的高材生,教授视他为建筑系天才,你为何对他呼呼喝喝?” 

还得了! 

女郎两道眉毛马上竖起来,“王少良,马上跟我走。” 

少良苦苦哀求,“一人少一句好不好,子中是我好朋友。” 

女郎顿足,“我要你同这种人断绝来往。” 

“少良,”我大声说:“这种女人要好好打一顿,不然你会后悔一辈子。” 

她一听,脸色煞白,转身就走,少良急急跟着她出去,连门都没关好。 

雪花随风吹进来,一阵寒意,屋内恢复静寂。 

我的气平了。 

怎么会同一个女子吵起来,我平时都不是这样的人。 

太失风度了。 

可是那恶女,竟然上我家门来侮辱我,还把我所尊敬的朋友骂到狗血淋头,也值得教训。 

故此我并不后悔。 

这是我认识江映珠的过程。 

那一年,我才廿二岁。 

年少,气盛。 

新年开始,吐吐恢复健康,王少良在一月五日来把它领回去。 

“谢谢你,子中。”他抱着爱犬向我道谢。 

“你的未婚妻回去了?” 

“映珠不再是我的未婚妻。”他怅惘地说。 

我吓一跳,略觉内疚,不是因为我的原因吧。 

“家母不喜欢她,觉得她太霸道。” 

“你呢,你可爱她?” 

少夏避重就轻地说:“再过几年吧,待毕了业再说,这两年功课忙得要命。” 

这是他最后一次提到江映珠。 

不多久,少良另结新欢,那女孩子非常温柔可爱,似个小公主,如少良一般天真驯良,不谙民间疾苦,她怕狗,少良把吐吐送了给我。 

后来,后来我们就毕业了。 

少良在多伦多举行婚礼,不知恁地,观礼那一日,我忐忑不安。 

我想起了江映珠。 

假如我没有某年除夕当着少良的睑与她吵起来,新娘,会不会是她? 

我把少良拉到一角,与他说起这件事。 

“谁,你说谁?” 

“江映珠。” 

“呵她,我们才认识几个月就订的婚,作不得准,事后发觉性格上有很大的矛盾,于是同意分手,老友,同你有什么关系?我早就把那夜的事浑忘了。” 

他说完便撇下我去招呼其他朋友。 

随后,他带着新婚妻子到香港发展事业,开头,还有书信来往,一两年之后,变成一年一度圣诞卡。 

可是,没想到我会再次见到江映珠,那个在年轻的我口中,该捱一顿揍的女郎。 

她没把我认出来。 

我却一眼看到她就知道她是谁。 

没有人会忘记那样的大眼睛。 

朋友介绍:“映珠博士,于子中医生。” 

她与我握手,样子一点也不凶。 

我真想马上与她说:“你好吗,这些年来,我时时想起你,你有对象没有,你还怪我吗?” 

我当然没出声。 

那一夜,她也穿着大红大衣。 

我小心翼翼伺候她,坐她身边,像是赎罪。 

最后,还坚持送她回家。 

过两日,特意找到我们共同的朋友,打听她的事。 

朋友笑,“你打算去马?” 

“我?噢,呵,呀。” 

“她独身,是内子远房表妹,没有固定男友,样子标致,学识一流,廿五岁拿博士文凭的女孩不多吧,要追直追。” 

“她有没有订过婚?” 

朋友一怔,“没听她提过,重要吗?” 

“不,当然不重要。” 

忘了,还是视为奇耻大辱,不愿再提? 

其实在过去数年间,我时时想起她,对她印象深刻。 

满以为她捱了一顿骂,也会记得我,但是没有,我制造气氛的手段还不算厉害。 

“这是她的电话号码与工作地点。” 

“谢谢。” 

我考虑了一天,终于在下班时分,拨电话给她。 

我直率地说:“江博士,我叫于子中,你还记得我吗?我想约你出来喝杯茶,多么不幸,许多有趣的约会都要以这种乏味的电话作为前奏。” 

她笑,“什么时候.。” 

我看看手表,“半小时后我过来接你如何?” 

“今日下雪。” 

“我知道。”交通会挤逼。 

所以我没有开车在城里兜兜转转,我步行到她那里,接到她,再与她经过地下商场去喝啤酒。 

她见到我,报以我和煦的微笑。 

没有记忆。 

我们开始无聊的闲谈,不幸所有男女都得经过这个俗套。 

“为什么不回家?”我问。 

“你呢?” 

我答:“我的家在这里,父母经已过世,香港只余兄嫂,距离越远越是客气。” 

“有无想过回去发展?” 

“没有,我选择比较宁静的生活。” 

她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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