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点江山-第59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自己就能把妲姬给弄死。她不会那么蠢,宣布我叛国的。”
西门玉凤追问道:“那要是真发生这样的事呢?”
胡忧想都不想的说道:“那我就自立为王,封你为王妃。怎么样,我的爱妃,你对这个答案满意吗?”
西门玉凤娇羞的打了胡忧一下,嗔道:“谁要做你的爱妃。”
“那我就让你做宫女好了!”
“你敢!”
在榄板城住了五天,协助西门玉凤处理了一些辣手的问题,胡忧看大体暂时没有什么问题,就离开了榄板城,回到浪天。
这次兵出花河州,总体来说,都挺顺利,古力特见识到了不死鸟军团的厉害,暂时不敢有动静,把半个花河州都让给了胡忧。
但是胡忧并不觉得春风得意,有一件事,一直压在他的心头,让他很不舒服。这件事就是哲别的失踪。
已经快两个月了,胡忧派出了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都没有查到任何关于哲别的消息。好好一个大活人,说没就没了,真是让胡忧担心。
“又在想哲别了吧?”红叶把一件衣服,披到胡忧的身上。胡忧身边有五个女人,最了解胡忧的,还是红叶。她虽然坐着不死鸟军团第二把交椅,权力还在西门玉凤之上,但是她在胡忧的面前,从来不把自己当什么将军,只是一个小女人而已。
“嗯!”胡忧在脑袋靠进红叶的怀里,叹息道:“你说哲别究竟遇上了什么呢,为什么一点消息都没有?”
红叶像母亲一样,轻抚着胡忧的脑袋,安慰道:“放心吧,她肯定不会有事的。”
“但愿吧!”胡忧恨声道:“要是让我知道是谁在搞小动作,我一定不会放过他!”
“少爷。”风吟推门进了胡忧的房间。
胡忧一下坐了起来,问道:“怎么样,是不是有哲别的消息?”
风吟摇摇头道:“还没有,不过我们找到了那天跟在哲别身边的两个卫兵之一。”
胡忧急道:“他肯定知道哲别发生了什么事,快带我去见他!”
胡忧说着就跳下了床,他可不管现在是什么时候。
风吟并没有按胡忧的话做,依然站在原地道:“少爷你先别激动,听我把话说完。那个卫兵受了很重的伤,被人救起之后,直到现在还没有醒过来,你现在去见他,也问不出什么来的!”
胡忧道:“那就更要去了,你忘记了,我可是会医术的。走走,别再耽误时间了。”
看到那重伤的卫兵,胡忧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这人伤成这样,还能不死,还真是命大。
胡忧都不知道,找什么形容词来形容这个卫兵的惨样,只能说他能活到现在,绝对是一个奇迹。
全身上下,至少有一百处以上的划伤,这应该是掉进河里,被水流冲击撞到东西所致,真是想找一块比较完整的皮都难。连脸都没有一块完整的,鼻子还少了一半,要不是依靠他的士兵牌确定他的身份,还真无法知道,他究竟是谁。
看他那昏迷的样子,胡忧不用检查就知道,这个卫兵的头部,肯定受到了剧烈的撞击,脑子有淤血,说不定还进了水。这样的伤,除了给活血药之外,胡忧也没有任何的办法。
“派最好的医护人员照顾他,有任何的情况,马上向我汇报!”
“唉。”走出病房,胡忧长长的叹了口气,看来依靠这个卫兵找到哲别的希望不大啊!
“少帅,紧急军情!”士兵的话,打断了胡忧的叹息。
胡忧精神一紧,问道:“什么情况?”
“秦明带兵十万,突然出兵乐永城。”
卷三战火弥天480章转移视线
二月的天,已经算是入春了吧。天气依然挺冷的,要是少穿几件衣服,在露天睡着,依然会冻死人。
窗外的梅花,开得正艳,虽然不时被风吹得迎风乱摆,但是它的头,却从未低下过。
胡忧在窗前已经站了好一会了。
他在思考。
秦明出兵乐永城的消息,确实来得很突然,事前一点风声都没有。
乐永城,地处燕州南部,与狂狼军团控制的金沙州相临,再往南一百多公里,就是当年决定曼陀罗和紫荆花王朝命运的地方——小长安。
小长安之战,以紫荆花王朝的败北而结束。紫荆花王朝的失败,给了年轻的曼陀罗帝国,一个崛起的机会。小长安之战后,里杰卡尔德的实力得到了高速的发展,最后建立了曼陀罗帝国。相对的,紫荆花王朝也走向了破落。
作为距小长安百余里的乐永城,同样也是兵家必争之地。据说当年要不是出了一些意外的情况,那场决定着两个新旧时代走向的决斗,应该是在乐永城开战的。
历史选择了小长安,让小长安在曼陀罗帝国的发展道路上,无比的亮眼。但乐永城也是不容遗忘的。
“梅花很漂亮。”
红叶来到了胡忧的身边,换上居家服的她,少了几分英气,多了几分女人味。淡淡的女儿香,从她成熟的身体上散发,让人忍不住想要拥入怀中,给予安慰。
“是我吵醒了你吧。”
胡忧的脸上,带出淡淡的歉意。他本有很多地方可以去的,然而他却选择的红叶房间的窗台边。不知道是因为这里的景好,还是因为这里有能让他心情平静的人。
“白天小睡了一会,晚上有些睡不着。”红叶轻轻的拨弄开眼前被风吹乱的刘海,露了她一双带着水一般柔情的双眸。
她总是之样,事事都护着胡忧。连一个扰人清梦的罪名,都不愿让胡忧背上。
寒风吹过,红叶单薄的身体微微的颤料了一下,胡忧伸手,把她拥入了怀里。
红叶舒服的呻吟了一下,她很喜欢在胡忧杯里的感觉。
“我在想,我是不是应该去一趟乐永城。”
胡忧说出了自己一直在考虑的事。乐永城名义上是在燕州的管辖之内,不过实际的控制权,并不在燕州。
当年里杰卡尔德在建国的时候,曾经大封过一批有功之人,和设立过一批特别行政区,乐永城也是特别行政区之一。
行政区,是一种特别的管理概念,说白了,就是它的管理权,在皇室的手中。那里的税收,人事任命,都由帝国的皇帝直接负责,并不由军团或是地方统管。
从各个行政区的分部情况,和地理位置,胡忧能大约的猜到,里杰卡尔德设立行政区的目的,其实是想要在各州的交界点上,插下一根钉子,以便随谁应付各种突发事件。
不得不说,里杰卡尔德是一个想得很远的人,他想了各种的办法,来帮助他的子孙,更好的管理这个帝国。
为了制衡,他取消文官制,把军方势力,划为军团和地方两大系统,又建立了行政区,真可谓是用心良苦。
然而,他的子孙并没有领会他的意图,或是说,帝国皇帝频繁的去逝,使得他们跟本没有办法,真正的掌控这个巨大的帝国。
从巴伦西亚开始,曼陀罗历代的皇帝,对帝国的控制能力,越来越低,军团,地方,和行政区,都是各自为政。名义上,他们还听帝国皇帝的,实际上,谁都在打着自己的小九九。
红叶皱了皱眉道:“据我所知,这乐永城被一个叫做马黄的人控制着。”
胡忧问道:“你对这个人,有所了解吗?”乐永城虽然军事地位很高,但是由于他的地理位置并不太好,道路交通也不是那么发达,所以胡忧还没有去过那个地方。”
红叶摇摇头道:“我也没有见过这个人,听我父亲说,此人脾气很奇怪,不是很好相处。他似乎对帝都的事,并不感兴趣。”
经红叶这么一说,胡忧想起来了,这个马黄似乎两次皇帝的葬礼,都是托病不到。皇室对他的行为,似乎也没有过问,现在看来,这里面应该还有什么他还不知道的东西呀。
之前还在犹豫,要不要去乐永城,现在看来,那是一定要去了。
反正是要去,那么就益早不益晚,第二天一早,胡忧就带人出发了。
秦明十万部队兵进乐永城,而乐永城的地方军,大约也有十万人左右,按红叶的意思,是让胡忧最少带五千人在身边,以防有什么不时之需。不过胡忧左想右想,自己去那里并不是打仗的,带那么那人,没有什么大用,最后决定,只带一千人出发。不过胡忧并不跟着这一千人一起走,他让部队三天后集结再出发,自己带着风吟,黄艳阳,等四五个人,先行离开浪天城。
燕州的雨季在七八月份,二月还不是燕州的梅雨季节,天气除了冷一点外,还是挺不错的。
三匹马跑在官道上,马上分别住着胡忧,风吟和黄艳阳。
胡忧这段时间出门,特别喜欢带着黄艳阳,一来是这个小子,对危险有一种天气的预知能力。二来这小子挺好意思的,路上可以解闷。三来嘛,朱大能,候三,哈里森等人,各自对有任务,忙得是脚不沾地,胡忧也不忍打扰他们的工作。
现在整个不死鸟军团上下,就像一个准备冲刺的赛车,从上到下是开足了马力,就连天才少女微微都忙得要死,严格算起来,也就是胡忧略微轻闲一些。
胡忧的轻闲,是建立在他把各种的分工,全都分发下去的结果。自从当上军团长之后,他越来越体会到一句话,人力有穷尽,遇做大事,会要学会用人。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果事事亲力亲为,那就算是做死,也做不做不完那如山的工作。只有尽可能的把各种工作,分发着适合的人手中,才能更好的完成。
“哈哈哈……”走着走着,黄艳阳居然无端的笑了起来。
“少爷,你快看,真是笑死我了。”
这小子还挺会分享喜悦的,不光自己笑,还准备让胡忧也乐乐。
胡忧还以为是什么事,转头一看,原来是几个人赶着一群猪在路上走,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不是那么听话,在路上乱跑,弄得几个人手忙脚乱的追赶。
“这有什么好笑的,还不快去帮忙。”
胡忧瞪了一眼,当先跳下了马。追上最近的一头猪,准备把它赶回主人的手里。
黄艳阳被胡忧瞪了个莫名其妙,摸摸鼻子,问风吟道:“风吟,你说少爷这是怎么了,自从出了浪天之后,我就没有见他笑过。”
风吟懒得理会黄艳阳,当是没有听见一样,也跳下了马,前去帮胡忧的忙。
“干什么了,一个两个的,都是那付德性。”黄艳阳嘟囔着,也下了马。他到没有马上跑去赶猪什么的,而是先把三匹马给牵到路边绑好。猪赶得怎么样,那是人家的事,这马儿要是跑掉了,他们可就得走路了。
有了胡忧三个人的帮忙,几头不听话的猪,终于都自由了位子,猪的主人对胡忧是千恩万谢。在别人看来,这不过是几头不起眼的猪,在他们的眼里,这可是全家财产了。
“老人家,你们这是从哪里来呀?”胡忧接受了主人的道谢,借机问道。这一路去乐永城,都没有见着什么人,想打听点实时的情况都不行,现在有机会,当然不能放过了。
“哦,我们是从乐永城出来的。”回答胡忧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他穿着普通百姓最常见的布衣,膝盖部位,还打着补丁,不问可知,家境不是那么好。
胡忧喝了口风吟递来的水,顺手把手壶接到中年男人的手里,问道:“你们是一家人吧,是乐永城的居然吗?”
中年男人双手抱着胡忧递来的水壶,犹豫了一下,没有敢喝,又把水壶还回给胡忧。这个水壶太漂亮,他怕弄脏了。
指着两个年轻一些的男女,和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中年男人道:“那是我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