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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72章

煮酒点江山-第36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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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试过,可我们这里太山,玩什么都玩不过人家,慢慢的,也就没那心思了,反正这样也挺好,财是发不了,却也饿不死。”

再来城田地不多,但很肥,越便种些什么都能有不错的收成,虽说是城,这里大部份人都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偶尔上山转转,运气好的也还能弄回到野物,不算是很苦。只不过谁也没有想到,这么过着过着,就过去一百多的。现在的再来城除了在地图上有个名字,几乎没什么人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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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饭吃完,胡忧感慨良多。要说再来城的人不思进取吧,他们这一百年过来还真不算是太差,至少他们不用经历战火,无论外面乱成什么样,这里依然是风清云淡,吃自己种的粮食,过自己的生活,没什么不好。

再来城是座没什么娱乐的城市,居民都习惯了早晚,胡忧赶了这么多天的路也挺累,早早也上了床,可却怎么也睡不着。好不容易强逼着自己睡去,在半梦半醒之间,隐隐传来的声音又把胡忧给弄醒了。

似乎是什么动物再叫。

胡忧仔细的分辨了一会,得出个结论。声音是从山里传来的,数量似乎还不少。

会是什么呢?

胡忧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可现在天色已晚,难道要进山查看吗?

正为难之时,胡忧想起了那个小二,他长期在这里呆着,弄不好可能知道些什么。

试着开门出来,那小二居然还没睡。这合了胡忧的心意。

“那声音呀,不用怕,是野马来的。”

“野马?”胡忧心中一动,这家马养久都已经退化了,野马可得自己在自然界中拼搏,绝对要比家马强呀。

“这些野马能不能抓?”胡忧试探着问道。要是这些野马是再来城的人保护的,那胡忧就这么一个人,他敢打马的主意,人家就敢的他。

还是先弄清楚的好。

“能呀,可你要它们干什么。这野马肉可不好吃,而且热气,一般人吃了要犯病的。”小二好心提醒道。

“拿来骑不行吗?”

“骑,哈哈哈,我听人说外面都已经是飞船时代了,几万公里个把小时就到,骑马那还不得跑死。”

这再来城与外界的信息交通看来很有问题,居然都不知道文明早已经倒退,别说飞船,连车现在都用不了,用不然胡忧干什么打野马的主意。

“我也就弄回去做个动物园什么的,你知道这些野马怎么抓吗?”

小二大摇其头道:“我可不会这手。野马可凶,一个不好要踢死人的。不过我到是知道一个人对野马应该有办法,要不你去找她?”

胡忧一听大喜,赶紧打听这个人的情况,小二喝过胡忧的酒,又和胡忧挺说得来的,大大方方的把知道的全都告诉胡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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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桂喜,初时胡忧以为是个男的,之后才知道原来是个女的,而且还很年轻,今年才二十岁。

对胡忧的突然出现,钟桂喜很是吃惊。要知道长这么大,她还没与外乡人接触过。胡忧花了好些力气,才让钟桂喜放下戒心坐下来聊几句。

“听再来客栈的小二说你是牧马世家。”

“算是吧,不过我家已经很久没和马儿打交道了。”马早就不是战争资源,牧马世家也早改种地了,毕竟要吃饭呀。

聊了好些时候,胡忧觉得已经和钟桂喜比较熟悉,于是把野马的事给提出来,他想让钟桂喜帮他弄到那群野马,可让胡忧没想到的是钟桂喜怎么都不答应,一个劲的摇头。

胡忧好说歹说老半天,一点用都没有,只能长叹口气,准备离开。人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舍得动脑子,冲会有办法的。

“请等一下。”看胡忧要走,钟桂喜又叫住了胡忧,扭捏道:“如果我帮你,你能不能带我出去。”

“出去?”胡忧一时没明白过来钟桂喜指的是什么。

“嗯,我听人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可又很可怕,我想出去看看,又不敢,我看得出你是个好人,你要能带我出去,我就帮你抓野马。”

这不是天上掉馅饼吗。

胡忧想要那些野马,可说真的,胡忧对马儿不怎么熟悉。以前在天风大陆时,战马都是有专人去管的,他主抓大方向,从没去管过马,要他骑马他没问题,要他把一大群野马带回军团总部,那还真是个问题,钟桂喜主动要求加入,那是再好不过了。

一拍即合。

胡忧和钟桂喜说好了条件,钟桂喜回屋准备应用之物,就和胡忧一起上山。直到这会胡忧才知道,钟桂喜家里就只剩下她一个,在再来城这样的地方,一个女孩子是很难独自生活的,如果不是胡忧来到,钟桂喜唯一的选择就是找个男人嫁了。只有这样,才能有足够的劳力生活下去。

可钟桂喜并不希望在这里呆一辈子。自从知道外面还有一个更大更精彩的世界,她就一直想着离开再来城,到外面去看看。

之前只听到叫声胡忧就知道山里的马不会少,这进到山一看,胡忧差点没乐疯。远远的山谷中,马儿像蚂蚁一像密密麻麻,或跑或立,有些在吃草,有些在打闹,少说得过万,足够组建一个骑兵军团呀。

“我要把它们全带走,有办法吗?”胡忧压下兴奋问钟桂喜。看得见拿不走,那和一匹没有是一个样的。

钟桂喜被胡忧吓了一跳,之前胡忧可是说是带回去做动物园让人观赏的,她想着最多有个二、三十匹也就差不多了。哪知道胡忧眼睛一红,有多少要多少。

“马儿都是有领马的,只要头马跟我们走,其他的马都可以一起带走,只是这里上万匹的马,只我们两个人绝对不可能看得过来,万一出现什么意外,马被惊着又或是什么的,我们不但一匹得不到,还可能命都没有。”

“需要人手?”胡忧听懂了钟桂喜的意思。要把马全领走是没人反对,可也要带得走才行呀。

“不错,至少需要几百个对马有一定了解的人,不然带不走的。”

卷十七2729章再来城再来

再来城是一座城,按说找个几百人不成问题,可问题是胡忧要的是几百个对野马生活习性熟悉的人,这可就难找了。

其实这还不是最难的,再来城曾经是一座对山货无比了解的城市,野马也是山货的一种,要像钟桂喜这种对野马精通的人那不多,但精通马性的人还是不少的。真正难的是这里的人已经近一百年不怎么与外界交流,以外界的情况他们有着本能的排斥,要找几百个懂马性又愿意离开这里相对稳定的生活到外面未知世界去闯荡的人真的不易。

胡忧问钟桂喜有什么办法可以招到几百个符合他们要求的人,钟桂喜的第一反应就是摇头,她告诉胡忧,再来城的清子虽然过得清苦,却也与世无争,加上已经与外界太久没有交流,就算是有人愿意跟他们一起出去,也不是短时间内可以招集到的。

时间对胡忧来说已经很宝贵,他耗不起,不可能在这里花大量的时间,可是过万匹的野马拉出去,每一匹都是上好的战马,留一匹不带走胡忧都感觉肉痛。

舍不得呀。

舍不得又带不走,这真是难死胡忧了。

怎么办?

钟桂喜无意中的一句话让胡忧一激灵,据钟桂喜所说,再来城外的山里有一群土匪,他们不种粮食也不干活,聚在一起得有五、六百人之多,每个月定期的下山收保护费,收不到就抢。最让胡忧心动的是这些人都会骑马,而且技巧相当了得。

胡忧决定把这些土匪给收了,即帮再来城解决了治安问题,又有了帮手,弄不好还能组建一支凶悍的小分队。至于这些人的出身,胡忧到并不是那么在意,正所谓英雄不问出处,胡忧相信这些人不过是不愿意与祖辈们过一样的生活而已,如果能给他们新的生活,他们能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

“不行,不行,他们很坏的。”钟桂喜听胡忧居然把主意打到土匪的身上,吓得脸色都变了。虽然她从来被土匪伤害过,可她听过太多关于土匪的故事,再说胡忧一个人去收几百个土匪,那不是做梦吗。

胡忧是好说歹说,才从钟桂喜那里打听到土匪的老窝,这对再来城并不是什么秘密。再来城边的土匪那就是从再来城出去的,和城中之人不是沾亲就是带故,说白了他们不过是一群不怎么听话的孩子,这也是再来城从来都没有组织过剿匪的原因。

知道了地点,胡忧也没怎么准备,就进了山。一个对收服几百个人对别人来说也许是不大可能的事,但是对胡忧来说,却并不是不可能成功的。

认准目标,大胆去尝试,总有成功的机会,不成功,那不过是方法不对,在胡忧的肚子里,可是有很多点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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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土匪窝所在的山下,胡忧只扫了一眼就不由摇头。选的这山即不奇也不险那也就算了,可连个明暗哨都没有,那就说不过去了。

老话说做一行爱一行,既然选择了做土匪,那就要专业点不是。

一路大摇大摆的上山,胡忧没遇到半点阻滞,直到那用木头草草搭建的山寨大门前,这才看到两个守门的。

胡忧来到时,他们正在晒着太阳打瞌睡。看来他们是太平日子过久了,完全没有半点警惕性。

“嘿,兄弟,醒醒。”胡忧等了好一会,也没见他们有反应,不得不叫醒他们。

“你谁呀,干什么的?”小土匪还挺横,也不知道是气胡忧吵醒了他的好梦,还是因为胡忧的突然出现。

“我是来找你们老大的。”胡忧一脸平和,道:“麻烦帮通传一声。”

“哟,一来就要见老大,挺牛呀,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胡忧一早就知道事情不会顺利,他也没准备客客气气的进去。一抬手就把那开口的小土匪给打翻了,对另一个小土匪喝道:“还不快去报信!”

这下可就捅了马蜂窝了。

这群土匪是再来城周边唯一的一群土匪,平日里只有他们欺负别人,哪曾试过被人欺负到门口来了。

小土匪往里边跑边喊,土匪窝就炸锅了。拿刀的,拿棍的,光着膀子的,哇哇叫着就冲出来。

胡忧不退反进,双手如风车一般,一拳一个,短短不到一分钟,山门前就躺了一地。

要收服,就得先立威。

闻声而来的土匪越来越多,可看那躺了一地,他们也就不敢上了。毕竟是没见过血的,比起沙场上的老兵,他们少了几分血性。

这么大的动静,足可以惊动他们的头子,十多分钟之后,一个三十多岁提着大砍刀的汉子出现在胡忧的视线这中。

大围观的土匪中胡忧看到有枪,可这头子却是扛刀出来的,看来应该有些手段。

“朋友,我们认识?”土匪头也看到那一地的横七竖八,知道来了硬手的。

“不认识。”

“有仇?”

“没仇。”

“既然素不相识又无仇无恨,你闯我山门打伤我兄弟意欲何为?”土匪头子读过几天书,讲化有些水平。

“来给你们指条明路。”胡忧淡然道。

“哈,有意思,这么说我还要谢你不成?”

“谢字以后再说不迟。”

“指路也要看本事的,我到要看看你有什么手段,看刀!”

声落刀起,一招快刀直冲胡忧面门而来。胡忧的判断没错,这土匪头子确实有些手段,这刀一看就是练过的,来势汹汹却又留有余地,这让胡忧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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