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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雷恩先生的最后探案-第15章

小说: 雷恩先生的最后探案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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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了,得了,你一定有客人吧!请仔细想想。最近几个月,有没有什么值得你记住的客人呢?」
  克拉伯的眼睛眨了一下,瘦骨嶙峋的下巴轻启,对问话的人视而不见。接着他狂笑起来,拍了一下腿:「哈!哈!有了!我想起来了。」他直起身子,擦擦红湿的眼睛。
  雷恩说:「看来我们撞见好运了。怎么样?先生。」
  克拉伯收住笑声时和他发笑时一样突兀。他那干瘪的双手紧握:「就是这样,对不?好极了。惊人的事一波又一波……有一个人,对,没错!一个非常有趣的男士。我肯见他之前,他来了好多次。等我见到他时,他又哀求,非常巧妙地,他,他!请我让他看一眼著名的萨森收藏。」
  雷恩语声尖锐:「是吗?!」
  「他说他是个书痴,他听过许多——你们知道的。所以我就放他一次——他看起来无辜得不得了,让他走进这个房间。他说他在研究什么,非常急迫要查阅一本书。只要几分钟,他说……」「哪本书?」罗威皱起眉,「克拉伯,你从来没告诉我这件事!」
  「孩子,我没说过吗?我一定是忘记了。」克拉伯咯咯笑了,「是1599年版贾格的《热情的朝圣客》!」
  他们都沉默了一会儿,没人敢看对方一眼。
  雷恩轻声催促:「继续说。你就把书拿出来给他?」
  克拉伯露出丑陋的笑容:「克拉伯才不会!我说,先生,不行。我说规定不行。他点点头好像也不意外。然后他又张望了一下。我开始有些怀疑,可是他罗里罗嗦谈到书……最后他走回书桌旁边,上面有些纸——信纸和信封。他眼睛略过奇怪的表情,然后说:『这是你们萨森图书馆的信纸吗?克拉伯先生。』我说是。所以他可怜兮兮地看着我。他说:『哈!哈!非常有趣。想进来这地方真是难,你知道吗?我和一位朋友打赌说我可以进来,你看,好老爷,我办到了!』我回答说,『哦,你办到了,不是吗?』他说:『哈!我现在真的在这里了,请你当个老好人,让我证明我赌赢了,好吗?我需要证明我来过。啊,对了。』他说,好像他当时才想到,他拿起一张信纸和一只信封。『就是这个!这个能证明。克拉伯先生,谢谢你,谢你一千回!』我还没来得及开口,他已经跑出去了。」
  巡官瞠目结舌地聆听这个不同凡响的故事。可是克拉伯双唇刚一闭上结束说话,他便雷霆咆哮:「一堆笨蛋!你就让他跑了?为什么——」佩辛斯缓缓地说:「原来我们的人就是如此拿到这信纸的。」
  「亲爱的。」雷恩的声音很低沉,「除非必要,我们不要再浪费克拉伯先生宝贵的时间了。克拉伯先生,能否请你描述一下这位奇特的客人?」
  「当然可以。高高瘦瘦,中年人,很像英国人。」
  「老天!」巡官声音暗哑,「佩蒂,这真是……」「巡官,拜托。这个人到底什么时候来的?哪一天?」
  「我想想看。四五——大约七个礼拜之前。对了,我想起来了。是一大早,那个礼拜———5月6日。」
  「5月6日!」佩辛斯失声说,「爸爸,雷恩先生,你们听到了吗?」
  「我也听到了,佩蒂。」罗威先生不悦地抱怨,「你说得像三八节似的。奇怪!」
  克拉伯明亮的小眼睛从一个人身上射到另一个人身上,他们内心都压抑着不怀好意的快乐之情,好像他被天大的笑话摆布。雷恩先生喃喃说:「这个高高瘦瘦的中年英国人5月6日来访,耍个小花招拿到你们的信纸信封。很好,克拉伯先生,我们有进展了。再解决一件事,我们就不麻烦你了。他告诉你他的名字吗?」
  克拉伯皮笑肉不笑,不耐烦地看着他。「他告诉我名字吗?雷恩先生,你真有空,问这个什么问题?他告诉我名字吗?他当然报了姓名。咦,我怎么都想不起来了。」他又嘿嘿干笑,像老蟹绕着书桌转,开始翻开每个抽屉。「对不起,萨姆小姐……他告诉我名字吗!」他又干笑一声,「啊,有了!」他拿了一张小名片给雷恩。佩辛斯很快站起来,四个人一起看上面的名字。
  这是一张极便宜的名片,上面端端正正印着黑体大写的姓氏:艾尔斯博士其他什么也没有——没有住址,没有电话,没有名字。
  「艾尔斯博士!」佩辛斯双眉一紧。
  「艾尔斯博土!」巡官咕哝一声。
  「艾尔斯博士!」罗威若有所思。
  「艾尔斯博士!」克拉伯斜着眼点头。
  「艾尔斯博士!」老绅士的语气里别具含义,使得大家都转头看他。可是他还是盯着名片。「天,好像不可能。艾尔斯博士……佩辛斯、巡官、高登,你们知道艾尔斯博士是谁吗?」他忽然问。
  「完全不熟悉。」佩辛斯目光犀利地看着他专注的脸。
  「没听过。」巡官说。
  「有点儿耳熟。」罗威边想边说。
  「唉,高登,我以为他会敲醒你学生时代的回忆呢。∷笨死隽艘桓龀舐奈璧付鳎裰皇芄盗返暮镒印K慕鸨哐劬祷媳橇海Φ煤芸膳拢骸拔铱梢愿嫠吣忝前共┦渴撬!彼掌鸬蛑宓淖齑健?
  「哦,你可以吗?」雷恩很快说。
  「我是说我可以告诉你们他真正是何许人,身在何处,所有的事情!」克拉伯干笑,「真是天大的笑话!我忽然都想起来了。」
  「呵,老佛爷。」巡官声音开始粗糙起来,「他是谁?」
  「那天在博物馆一看见,我就知道他是谁。哼,没错。」老图书管理员清清喉咙。「你们没看见他避开我的眼睛吗?他知道我认识他,这宝贝无赖!我告诉你们,七个礼拜前来看我,留下这张名片,自称为艾尔斯博士的家伙,就是——汉涅·赛得拉!」
  第十四章 藏书家的战役
  在中城一家饭店的专用餐厅里,餐桌上的人都在整理凌乱的思绪。克拉伯嘲讽、胜利地泄漏天机,把大家都震惊得一时之间六神无主。汉汉·赛得拉就是神秘的艾尔斯博士!克拉伯得意忘形,拼命舔着嘴送他们到门口,他们对他的最后一瞥,是他瘦骨鳞峋的身影镶嵌在萨森大宅爱尔尼式的大门框里,他的双手不停地彼此搔着,好像蟋蟀的后腿。他缩着脖子的小脑袋瓜看着他们离开,好像在说:对了,你们宝贵的赛得拉博士也就是你们的艾尔斯博士;你们认为如何?老克拉伯可不是呆子,呃?他整个身影洋溢着胜利之光,好像对一群暴民执行私刑后得到残酷自大的满足,这个感觉委实慑住了他。
  高登·罗威原来满腹心思,现在还是加入这一小群人,非常安静地坐着,看太阳穿过轿车窗子照在佩辛斯的头发上,可是他又好像没有真正看见。
  「这有一件非常古怪的事。」大家围着桌子坐下来,哲瑞·雷恩先生开口说话,「我承认我想不通。这可恶的老家伙,的确叫人印象深刻——浑身是戏——他说的话也句句实言。他是那种喜欢说实话的人,尤其当他知道可以伤人的时候。可是……汉涅·赛得拉!当然不可能了。」
  「如果克拉伯说他的客人是赛得拉。」年轻的罗威惨淡地说,「那么你可以打赌,铁定就是赛得拉。」
  「不,高登。」佩辛斯叹息,「赛得拉不可能是5月6日拜访克拉伯的人。5月7日伦敦金斯顿博物馆的董事会特别为他举行欢送晚宴,我们从这一点就知道不可能是他。艾尔斯博士5月6日在纽约拜访克拉伯。这人不是鬼,他不可能一夜之间横跨大西洋。」
  「唉,太诡异了。我知道克拉伯的为人,我告诉你们,他没有撒谎。每一次他说实话惹出风波,一定乐不可支,就像雷恩先生说的。」
  「克拉伯很确定。」佩辛斯绝望地戳着肉排,「他说他发誓那个人是赛得拉。」
  「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巡官不满地瞪着罗威先生,「这老怪物在撒谎,不就结了。」
  「嗯。」雷恩说,「也可能他心怀不轨地编故事。这些老书虫是有本事嫉妒彼此的事业。好了,好了,我们这样是讨论不出什么结果的。整件事都神秘得超乎寻常之外……有件事我得告诉你们,是关于艾尔斯博士。」
  「喔,对呀!」佩辛斯大声说,「你正要告诉我们,可是克拉伯打岔……所以这个名字不是虚构的?」
  「当然不是!所以才那么不寻常呀,亲爱的。高登,在萨森家时,你好像快要想到什么了。现在你记得艾尔斯博士是谁了吗?」
  「先生,对不起,我以为我记得。大概是我研究时,不知在哪儿碰过这个名字。」
  「很可能。事实上我从来没有见过艾尔斯博士本人,我对他这人也毫无所知,可是我倒知道一件事。除非这是千万不可能的巧合,这样一个人的确存在,而且是个非常聪明非常博学的研究文学的学者。」老绅士思忖着,嚼着一根荷兰芹,「几年以前——喔,八年或十年前,《斯崔弗季刊》有篇文章,这是专门研究书目学的杂志……」「对了!」罗威叫起来,「我大学时定时收到的。」
  「这可提醒你了。重点是,这篇文章的作者就是『艾尔斯博士』。」
  「英国杂志?」萨姆问。
  「对。我不记得每个细节,可是这个艾尔斯博士谈论到培根一些荒唐冗长的争议,他说的一些话叫我大大不以为然。我就以自己的名字写了一篇很长的文章去反驳,刊登在季刊上。艾尔斯博士也很恼火,在杂志的通讯栏上回复。我们就在季刊上你来我往纠缠了好几期。」他回忆起往事忍俊不住,「我的对手笔锋可犀利了!除了没骂我是颠颠倒倒的老白痴外,什么恶名都替我冠上了。」
  「我想起来了。」罗威热切地说,下巴往前仰,「辩论激烈。就是那家伙,没错!」
  「知道他住哪里吗?」巡官突兀地问。
  「很不幸,不知道。」
  「我们可以通过这份杂志找。」
  「恐怕不行,巡官。罗威先生可以告诉你,《斯崔弗季刊》五年前破产了。」
  「该死了!好,我再打一次电报给崔奇,再麻烦他。你想……」「还有,高登。」老绅士说,「你有没有时间查查我们谈论的事呢?就是1599年贾格版的装订,调查可能和装订相关的秘密?」
  罗威耸耸肩:「还没下文。我倒是追溯到大约一百五十年前的书皮装订——简直不是人做的事。目前这个装订至少有那么古老:至于藏在里面的文件——一无所获。还没有碰上什么线索。」
  「嗯。」雷恩的眼睛闪了一下,然后又低下头努力吃沙拉。
  佩辛斯把盘子推到一旁,不耐烦地说:「喔,我咬不动。这讨厌的案子把我烦死了。这个赛得拉博士就是艾尔斯的事情真够荒唐,可是一直在我脑袋里打转,怎么也摆脱不了。其他的事情又那么清楚……」「例如说……」巡官颇不以为然。
  「艾尔斯博士留下的线索。爸,你也知道,5月6日到我们办公室的彩虹胡子就是艾尔斯博士没错。」
  「我们怎么走到这步结论呢?」年轻的罗威喃喃说。
  「他那天一早去拜访萨森家,到那儿拿了萨森图书馆的信纸。他一定是在中城穿戴那身荒谬的服装。也许在某家饭店的盥洗室。他写下符号,恼人的符号!穿上他的奇装异服,赶去爸爸的办公室。这些很清楚。」她蓝色的水汪汪的眼睛吸引了雷恩。
  「好像有可能。」老绅士说。
  「他没想到会被揭穿。」佩辛斯咬咬嘴唇,「他想没有人知道他的秘密,他那价值百万的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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