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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极品收藏家-第2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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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处默面带狂喜,咚咚咚敲着木门。

“前……”

“轰隆隆!”

也不知道矗立了多少年的木制房门,在程处默的摧残之下,轰然倒地。

“程处默!”

一个头发乱糟糟的老头,衣衫褴褛,乍一看,跟街头垃圾箱边上蹲着的乞丐极为相似的老头,几个踏步间走到程处默跟前,一把将他给拧了起来,抓鸡崽子似的,提到半空。

“跟你说了多少遍了,你们程家的人不许碰我的门。”

老头一脸不爽。

不久前南无仙刚来拜访过,一脚将他这破门踹倒,老头才修好,程处默又来了……

张哲辉刘西西两人面面相觑,这看似行将就木的老头,却轻易将程处默扣住,想来修为定然不凡。且不论其他,光程处默这个头没个三五百斤,也差不了多少,在加上那两柄巨斧,好说也过了千斤!

这老头不简单啊!

就在昨天,张哲辉还联合程处默,一同对付南宫平。

程处默在南宫平手中,都可以走上十几个回合,却是轻易就被这老头制服,可见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老头,修为恐怕不在南宫平之下。

只是,这老头的形象,实在不敢让人恭维。邋遢的样子,比起乞丐还不如,一身浓郁的酒味,也不知道多少天没洗过澡。

抬眼望去,张哲辉差点没乐出声来。

在那灰色的墙面,几个歪歪扭扭,形同蚂蚁连串攀爬的字体,引起了张哲辉的注意。

“程家人与狗不得入内。”

既然是程家人,程处默自然算其中一个。

张哲辉几乎可以断定,程处默就是南无仙的私生子,所以,这个程家人之中,肯定包括南无仙。

老头牛掰啊!

敢公然在门墙上,把南无仙跟狗摆在同一个位置,放眼天下,恐怕也就只有他一人胆敢如此了。

“小子张哲辉,拜见前辈。”

连南无仙都不放在眼里的人,此人必有其独到之处,要么,在修为上比南无仙更胜一筹,要不然,就是站在某个领域的巅峰,让南无仙也不敢贸然动他,。或者,老头跟南无仙的关系不一般。

老头随手将程处默抛了下来,撇头扫了张哲辉和刘西西一眼,一脸的防备。继而,视线重新落到程处默身上,气恼道。

“你个臭小子。”说话时,老头跳起来,两只弓着在程处默脑门上狠狠敲了一下。

“他们是你带来蹭我酒水的?”

“嘿嘿!”程处默咧嘴没皮没脸,嘿嘿干笑着。

在老人面前,他就跟小辈一样,任由老头欺凌,断然不敢还手。

程处默嘴角抽了抽,揉着额头,咂巴咂巴嘴。

“酒鬼,你不是说只要我拿出二十万灵石,就可以找你换一瓶杜酒嘛!”

“我抽死……”

老头扬手作势要,程处默连忙闪身跳开。

老头一生酿酒,他的年纪,比起这杜酒还要老上十来倍。他向来不问世事,不与人争斗,没人知道他姓谁名谁,也没人知道老头修为几何。由于老头喜欢酿酒饮酒,每次饮酒,不醉不喝。故而,认识老头的人,都尊称他为酒鬼。

酒鬼从不与人争斗,不会受伤,也不追求修炼,也不需要法宝。所以,他完全不需要灵石,酝酿杜酒,原料简单,五谷杂粮即可。酒鬼根本不差灵石,实在缺的话,随便拿出一葫芦杜酒,就可以卖出几十万的灵石。

酒鬼之所以让程处默拿二十万灵石来交换杜酒,也只不过是找个借口,让程处默知难而退。

放眼望去,整个修道界修为略高的修道者,恐怕就属程处默两父子最窘迫了。除了平常吸收用的灵石之外,两人身上绝对不会超过一千灵石。说出去人家都不信。

酒鬼半眯着双眼,细细端详着张哲辉好片刻,又扫了刘西西一眼,诧然道。

“啧啧啧!”

酒鬼那一双浑浊的老眼,闪烁着绿油油的光芒。就好比色中恶鬼,看到天下最美的女人躺在自己眼前一般。

“哎!混世魔王居然舍得把天晶石转给你。”说话时候,酒鬼绕着刘西西走了一圈,上下量着,那睿智的眼神,似乎能看穿一切,叫刘西西头皮发炸,怯怯靠近张哲辉,捂着鼻子,嘟囔道。

“辉哥,他身上好臭。”

张哲辉心里嘎登一声,暗道坏了。

酒鬼身上,确确实实散发着一股子刺鼻的恶臭味,跟他在一块,让人不由的屏住呼吸,唯恐多吸上两口就会中毒。但也不能当着人的面,揭人短啊!

这小坏了。

酒鬼连南无仙都不惧,惹毛了他,比跟南宫平死磕还要恐怖。

果然,酒鬼面色一变。

张哲辉忙赔笑道。

“前辈,我女朋友不懂得人情世故,不会说话,还望……”

酒鬼摆了摆手,老脸一松,捋了捋胡须,叹息道。“除了他们程家人之外,你是第一个说我臭死人的女娃。”

“好!”酒鬼夸赞道。“我喜欢真诚的人。”说着,酒鬼扯着衣服自己嗅了嗅,呢喃着。“是有点臭哈!”

正文 第244章 对不起哥,我不跟你混

程处默挥舞着蒲团大的手掌,扇了扇风。

“还好!第一次来你这儿的时候,我差点没被熏晕过去。”

“哼!”

酒鬼怒瞪了程处默一眼,忿忿不平道。

“那你和你爹以后别来我这儿,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爹干的好事,每百年就跑来我这儿窃走一葫芦杜酒,都是分神期的人了,传出去也不嫌丢人。”

“真的?”程处默铜铃大的眼珠子一蹬,愤慨道。“这死老头子,从来没让我尝过一口。”说话时,程处默眼前一亮,这不失为一个好法子。就是,自己目前修为太低了,恐怕不等他踏入门槛,就会被酒鬼给发现了。日后得好好提升一下实力才行啊!

“杜酒我有,不过,想喝我的酒,你得拿一件让我心动的东西来换才行。”

灵石那东西,酒鬼压根不差。

酒鬼盯着张哲辉,脸上含笑道。

“你宝贝那么多,拿出一件两件宝贝跟我交换杜也不为过。”

在酒鬼跟前,张哲辉就好像一个透明人似的,不论他潜藏的有所深,酒鬼一眼就将他看穿了。

张哲辉低着头,心中发慌,不敢去看酒鬼的双眼。早知道酒鬼如此睿智,张哲辉就不会答应程处默一块跟来这里了。

张哲辉身上确实拥有不少宝物。在他看来,造世鼎和丹方最为重要,其次就是紫火。

紫火已经在人前展示过数次,纵然被酒鬼发觉也没事,但造世鼎被发现了的话,那就麻烦了。

断剑鱼肠,虽也属于神器,但断去一截后,只是一柄地级下的法宝,甭说酒鬼,寻常修道者都瞧不上眼。

造世鼎不属于攻击和防御性的法宝,但它对张哲辉来说,极其重要。张哲辉不知道造世鼎应该规划为哪一类的法宝,不过,张哲辉感觉造世鼎最起码也属于神器。

倘若酒鬼动心了的话,那就麻烦了。

“嘿嘿!有意思。”酒鬼半眯着双眼,似乎看到了些什么。

张哲辉沉吟良久后,摸出一颗回阳丹,以及一颗延寿丹,呈递到酒鬼面前。

“前辈,我拿这两味丹药,换你一葫杜如何?”

如果酒鬼真动了心思,张哲辉现在逃也来不及。不如装作无事,说不定老头屁都没看出来呢!

“回阳丹延寿丹?”

不等张哲辉自己介绍,老头就看出来了。

酒鬼摇了摇头,脸有失望。

“回阳丹和延寿丹,只不过是低阶的仙丹,对我无用。不过,你这小子不简单啊!这两味丹药是你自己炼制的?上古遗失的仙丹,你都懂得炼制,而且还能凝练出丹纹来,不简单,不简单啊!”

酒鬼指了指张哲辉的储物戒。

“你这戒指里边藏着一柄神器,反正都已经残缺了,不如你把他转让给我!”隔着储物戒,酒鬼就嗅到了储物戒中鱼肠剑的气息。

不过,酒鬼也只能感受到神器的气息,却猜测不出里边东西为何物。

张哲辉一脸的诧然。他还是知道了。

“您是说的这个吗?”

张哲辉从储物戒中摸出鱼肠剑,递到酒鬼手中。

酒鬼接过鱼肠剑,在手中细细触摸起来,感受一番后,酒鬼呢喃着叹息道。

“断剑鱼肠。可惜了。”

酒鬼语气沧桑,仰天看着蓝天,瞳孔散漫,似乎在追忆数千年前发生的故事。

“这把断剑让给我,我拿十葫杜跟你兑换如何?”

程处默大喜过望,十葫杜,足够他们这次喝个爽了。

“老鬼你拿酒去!我老弟肯定答应。”

如果鱼肠剑完好无缺的话,还是当初熠熠生辉的神器的话,持有者断然不会拿神器去兑换杜。但鱼肠剑毁坏如此,只能算是一柄地级下法宝,一个地级下法宝,市面上最多几百灵石的价格,连闻杜酒的资格都不够。所以,这么一算下来的话,还是张哲辉赚了。不过,不管怎么说,鱼肠剑曾经确确实实是一柄神器。

张哲辉在犹豫。从得到鱼肠剑至今,张哲辉几乎从未借助过鱼肠剑,发挥自身的实力。说白了,这东西搁在他身上,毫无用处。可万一哪一天,自己找到了断去的那一截呢?

“一百瓶怎样?”见张哲辉踌躇不决,酒鬼深怕张哲辉不答应,自己一下就加了十倍。除了杜之外,酒鬼也没别的东西能拿得出手了。

“一百瓶杜酒……”

程处默惊的目瞪口呆,他还从未见酒鬼如此大方过呢!

“老弟快答应!一百瓶杜酒,省着点喝的话,足够我们喝上一年时间了。”

拿神器换酒喝,也太败家了,绕是鱼肠剑目前无用,张哲辉也不舍得啊!况且,酒鬼价格抬的这么厉害,显然鱼肠剑还有很大的升值空间。

“很抱歉,前辈我……”

酒鬼神色黯然,急忙抢话。

“你且听我说一个故事,而后在考虑要不要把它转让给我,只要你愿意,但凡你开个条件,我一定满足你。”

数千年前,有一个游侠,人称庆卿,好读书击剑。后来改名荆轲,四方游历,结识不少侠义之士。

在榆次,荆轲与名声在外的盖聂讨论剑法,话不投机,盖聂怒目而视,荆轲便扬长而去。在邯郸,荆轲与鲁句践弈棋赌博,争棋路,鲁句践对他加以呵斥,荆轲不予计较,后悄然离去。

随后,荆轲来到燕国,与当地的狗屠夫和擅长击筑的高渐离交上了朋友。自那以后,在燕国旧色颓败的大街上,成天可以看到荆轲,高渐离和狗屠夫三人,躺在青砖上,摇光蓝天,大口大口喝酒。

喝到尽兴处,高渐离击筑,荆轲便和狗屠夫扯着破锣嗓子,大声唱着家乡的民谣。

在过往的人群眼中,放荡不羁的三人,形同疯子一般,让人不敢靠近。

殊不知,那一段时间,是他们三人最欢乐的时光。

此后,国事加急,秦国大军逼近,太子丹找到田光,田光自觉年迈,怕坏了太子丹的大事儿。于是乎便将荆轲举荐给太子丹,随后为了保住秘密,田光自刎,并以此激励荆轲。

最终,荆轲北上,在易水对岸,留下流传千百年的豪情状语。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自荆轲答应太子丹,过易水河畔第一步,荆轲就没算活着回来。

公元前259到2年,这一段时间,是属于秦始皇的年代。在那个战火纷飞,英雄辈出的年代,荆轲的故事,如同天上最璀璨的流星,在虚无冗长的历史长河中,划过一页绚烂的篇章。

自小,张哲辉就听说过荆轲大义刺秦王的故事。

不论艰险,不顾自身安危,为了天下百姓,荆轲毅然独身去往秦国刺杀秦王的气魄,就足以值得人尊崇。

且不说成功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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