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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综影视]香水的配方-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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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丛里有三条鱼在徒劳地蹦跶,想要回到水里,鱼身上有鲜血的味道,是阿黛尔用鱼叉收货的战利品。可是现在阿黛尔在哪?
“格雷诺耶,不许偷看!”
太阳还未出来,黎明将至,光线不算太强烈,但也足够清楚,阿黛尔正光着身子在河里洗澡,衣服湿漉漉地扔在溪边大石头上。她背对着我,背脊光滑,但是骨头凸出,瘦得存不下一点脂肪。
我只看了一眼就挪开了视线,她的身上没有好闻的气味,什么味道也没有,我完全没有兴趣。
“如果附近有人来,一定要提醒我,记住呀!”我提着鱼转身往回走的时候,她还在朝我急匆匆地嘱咐。
“知道。”我回答,阿黛尔其实很爱干净,有活水的话就一定要洗澡,路上这样的事已经发生过好多次了,她完全把我的鼻子当成了她的警卫员。
收拾鱼不是我的擅长,不过阿黛尔告诉我哪些部位是要剔除的以后,我闭着眼睛都能把鱼弄干净。所以当阿黛尔湿着头发从溪里出来时,鱼已经架在火上烤了。
“格雷诺耶,你真是越来越能干了!”阿黛尔一边积极翻烤着鱼,一边毫不吝啬溢美之词,我却完全不觉得高兴,这样的事情对我来说好多余,我宁可啃完几个野果子后倒头就睡,晚上醒来后接着赶路。
虽然烤鱼的确很香,味道也不错。
“格雷诺耶……”第二天晚上赶完路,又到了快天亮的时候,这是我们的歇息时段,通常这时候阿黛尔会去找容易捉住的猎物,但是今天她破天荒没有动。
“脚上起水泡了,三个,好疼。”她一脸痛苦地望着我。
于是今天没有烤肉烤鱼可以吃,我到处转了一圈,找回来一堆味道还行的野果,不过令我觉得奇怪的是,我居然开始想念那些烤出来的食物,嘴里的浆果反而淡而无味。
水泡过了一个白天依然没有消,所以第三天我背着阿黛尔赶路。
“格雷诺耶,我给你添麻烦了吧?”她揽着我的脖子,沉默了一下,小心翼翼地开口:“你比我大好几岁,高那么多,我赶路很吃力,长水泡也是正常的。”
“所以我想我们需要一辆马车。”阿黛尔又说。
“不需要。”我果断回答,马车很容易引起人的注意,我不喜欢。
“可是我需要呀。”
“没有钱。”她确实很麻烦。
“没有钱,我们可以想办法赚点呀,用你的才能,和我聪明的大脑,”她点了点我的鼻子,又戳戳自己的脑袋,“二十五法郎就是我们的本金,下一个城市就是穆兰了,我们这次不要绕道,进去瞧瞧,好吗?”
我沉默。
“格雷诺耶?”
继续沉默。
“让……”
接着沉默。
“让?格雷诺耶!”
好吧,进去瞧瞧,看能不能直接把她丢在穆兰算了,我这样想着,然后对她点了点头。
【阿黛尔】
穆兰是法国中部的一座城市,没有奥尔良那么大,但是皮革加工和农产品都很有名,看郊区那成片的农田与村庄,还有来回的马车,就知道穆兰还是很不错的。
格雷诺耶出了巴黎之后的表现让我太意外了,他竟然完全远离人群,压根不想和任何人有接触,连我的话都很少回答,我真怕哪天一觉醒来,自己已经被他丢在荒郊野外,或者直接进了野兽的嘴巴里。
这时候我想,我高估了我在格雷诺耶心目中的地位,以及他对道德观的无概念程度。
于是我每天晚上睡前都拿自己的发带,把我和他的手绑在一起,虽然沉睡中未必能发觉,但是我的重点不在这儿,而在警告格雷诺耶,不许他把我给独自留下!
越远离人群,格雷诺耶越开心,他走路的速度越来越快,腰杆也越挺越直,看起来精神焕发,一点也没有巴黎城里那种佝偻驼背的老头样,可是前提是他不能遇到人。只要有人路过,他立刻会蜷缩起身子,恢复那种怯生生的模样。
我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愤慨,他为什么对人这么警戒和害怕呢?
看了他的这种转变后,我更加不放心离开他了,只是我还太小了,他步行的速度很快,总会不知不觉地将我落下。这时候我必须大声和他说话,把他的注意力从他的气味王国里夺回来,这样他才会下意识地停下步子,等我那么一下下。
即便这样,他一天和我说过的话也不超过二十句,那种“嗯”“啊”的应声词可不能算进来。
可是我脚上还是长水泡了,前天已经有了征兆,但我没告诉格雷诺耶,还是坚持赶路,希望它会自己消下去,可是它一点不合作,变成了油光发亮的三个大水泡,让我连路都没法走。
不过这也是个好机会,正好我可以请求格雷诺耶带我进城去。我们不可能这样永远避开人群,而且我们真的是太穷了。
“透视之眼”——我在穆兰最热闹的广场上摆了一个地摊,很装逼地分别用拉丁文和法文写了这四个字。这两种文字我会写的都不多,而且基本来自巴黎那所教堂的传道,还有那本圣经。
我用格雷诺耶背包里仅存的二十五法郎买了两顶斗篷,和一个玻璃球,摆上地摊,用斗篷遮住我们破烂的衣衫,两人并排坐下,我拿着玻璃球,和格雷诺耶一道做起了吉普赛人的勾当。
 第一桶金
【让·格雷诺耶】
我们在街边蹲了一会,没有任何人对我们的小摊感兴趣,这里的街头艺人很多,相比之下阿黛尔捣弄的这个实在是太不起眼。
我开始走神,穆兰和巴黎的气味有些不一样,它毕竟是个小城市,不过也有一些我从没闻过的新气味,比如……
“让,快告诉我这家伙的箱子里装了些什么?”我正在嗅闻这座城市的时候,阿黛尔突然飞快地靠过来,对着我指了一个方向。
我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那边街口走来一个肚子滚圆、拿着手杖的家伙,身上有股驱之不散的浓厚猪油味,他身后跟着两个抬箱子的伙计,这人应该刚刚从酒庄之类的地方出来,因为我闻到……
“格雷诺耶!”阿黛尔在压低声音催促我。
那个家伙和跟在他身后的伙计转过街口,正往我们这边走来。
“甜葡萄酒。”我说。
“哦!”阿黛尔突然捧着那颗玻璃球大呼小叫起来:“满满一大箱子甜葡萄酒,这真是非常……”
没等阿黛尔说完,我纠正:“酒下头压着梧桐木的盒子。”
阿黛尔连忙改口:“咦?香醇的葡萄酒下头居然是梧桐木做的盒子,这可很少见啊,它太轻了,不太适合……”
“里头是金币。”我说,这时候那个身上一股猪油味的家伙刚好走到我们的摊前。
“哈哈哈!”阿黛尔突然举起玻璃球哈哈大笑:“我明白了,里头既然有这么贵重的钱财,那么梧桐木的盒子用完就可以扔了,它只是不重要的容器啊!这位老爷果然是……”
我压低声音纠正:“有二十枚是黄铜。”
“果然是……很倒霉啊,唉……”阿黛尔及时在话没说完前换掉了单词。
“你说我倒霉?”猪油味的家伙冷冰冰地开口了,我不用抬头都知道他十分生气,嘴里的腥臭和涌上来的痰腥交织,我讨厌这种味道。
阿黛尔依然在一旁抚摸着她的玻璃球,神叨叨地念念有词:“是谁这么大胆,竟然敢用黄铜欺骗老爷英明的双眼?”
“黄、黄铜?胡说八道!”他把那口痰吐到了地上,那痰腥味就在离我不到三步的地方,我简直要吐了。
挨靠着我的阿黛尔轻轻从斗篷里拉住了我的手。
好吧,再忍一会,希望阿黛尔赶紧将这气味极其恶心的家伙打发走。
“啊,透视之眼,让我看看……”阿黛尔又开始摸着那颗玻璃球装神弄鬼,“是多少枚呢,一枚?不,不,那太少了……十枚?嘿,接近了!对,是二十枚,足足二十枚啊老爷!”
“哼,又是一伙吉普赛的骗子。”猪油味的家伙还没开口,他身后的伙计里有人嘟囔。
“两个伙计,二十枚金币,偷换。”我隔阿黛尔很近,埋着头,说话声音很轻她也可以听见。
我说得简短,但阿黛尔很快明白了我的意思,她的声音突然变得尖锐而愤怒:“什么?伙计竟然敢偷窃主人的钱?还拿黄铜欺骗老爷?应该让警察把他们通通抓起来!”
“你血口喷人!”伙计重重放下箱子,“砰”的一声重响令我不由自主地缩了缩脑袋,我有些焦虑不安,他们要上来打我们吗?
“住手!回来!”没想到是猪油味的家伙开口救了我们,他问阿黛尔:“你有什么证据说他们偷了我的钱?”
“我?我没有证据,一切都是透视之眼告诉我的,”阿黛尔抚摸着玻璃球,声音开始变得波澜不惊,“如果老爷想知道他们都把金币藏在了哪儿,我可以为您问一问透视之眼。”
然后她压低声音唤我:“让?”
“酒糟味的那个,鞋底五块,背心五块。”
“酒糟味?”阿黛尔迷惑。
“前头那个。”
“啊!”阿黛尔大叫一声,突然指着站在箱子前面的伙计,开始做戏:“背心,鞋底,整整十块!”
“后头,袜子里三块,衬衣口袋两块,四块直接扔钱袋,还有一块藏在了怀表里头。”我说
“后头这个可恶的家伙,袜子里三块,衬衣口袋两块,四块直接扔钱袋,还有一块藏在了怀表里头。”阿黛尔几乎原样复制。
片刻的寂静。
忽然那两个抬箱子的伙计撒开脚飞快地逃跑。
“抓住他们!巡警,快抓住他们!我的金币,金币!”猪油味的家伙大叫,我怀疑他会被新涌上来的那口痰给呛死。
最后这次闹剧以那两个伙计被抓,我们得到了三块金币结束。
“让,这是我们的第一桶金啊!”阿黛尔小心翼翼的将金币藏了起来,看样子十分开心,三块金币可比二十五法郎值钱多了——当然事先我已经确定这是金币不是黄铜。
那个猪油味的家伙从一开始的半信半疑,到最后差点没拿那盒子金币把我们的玻璃球给买走,在这个过程中我第一次见证了阿黛尔的“好演技”,大开眼界。
“为什么不直接卖给他?”一盒子金币,我知道阿黛尔早就动心了。
“这个人一定有些地位和财势,如果我们不想变成通缉犯一类臭名昭著的家伙,那还是老实一点,乖乖做生意的好,”阿黛尔朝我笑,“不过这一切都多亏了你呀,让,没有你那灵敏的鼻子,我们赚不到三块金币呢!”
我的鼻子居然有这种用处?我有点茫茫然,一直以来我的嗅觉几乎能看穿一切,这一点极其惹人愤恨和仇视,我很清楚,所以我尽量保持低调沉默,不让其他人太在意我的能力。
不过原来……这种能力还能抓小偷吗?
【阿黛尔】
第一个被偷钱的家伙赏了我们三块金币,我超级高兴,其实我当时真是随便指了一个看起来不顺眼的家伙,没想到能发一笔小财。这多亏格雷诺耶那宇宙无敌的超级灵敏鼻子,不过他说话总是不一次性说完,有点大喘气的感觉,让我表演的时候好一阵心惊肉跳。
不过这第一桶金纯粹是运气好,后来就没有这么好的机会了。但第一个家伙为我们打响了名气,虽然不少人就是给点钱来看个热闹,看看这个能抓住小偷的玻璃球是不是真有这么神奇,但聚少成多,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有脑子里存储几百万种气味的天才格雷诺耶在,只要这气味不是从外太空来的陨石,格雷诺耶都能轻松识别,在那些人还在街口没过来的时候,格雷诺耶就知道他们浑身上下都放了些什么玩意了。
这一天从白天到黄昏,除却那三块金币,再减去斗篷和玻璃球的钱,我们净赚五十法郎。不过似乎要买一辆马车还是十分勉强的,不过买一匹代步的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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