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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回到原始部落当村长-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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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战士们轮班,不分白天夜晚地守着这些庄稼,以防止偷嘴的野兽破坏丰收的果实。

    同时,我的大日子也要到了。

    梅梅一点也不像大肚子女人应有的持重谨慎,每天忙里忙外,乐呵呵的。我叫土土她们几个有产子经验的妇女多帮我看着梅梅,我可不想她在喂马的时候生下我的孩子。

    可能是梅梅经常打猎和劳动的结果,她的体重并没有因为临产而增加太多,感觉仍很灵活而轻松,一点也没有累赘的感觉。

    尽管刚到初秋,我还是在大人的床上和婴儿床上加上了两层厚厚的兽皮,从梅梅的身材看,奶瓶估计是用不上的,何况族里还有好几个婴儿在哺乳呢。

    不过尿布就让我为难了,哪作来的布呢?

    看到其他夫妇的小孩子直接扔在地上喂东西,或者放在兽皮上乱爬,估计也不能给我出什么好主意——难道我急于发明纸是用来接尿的吗?

    最后还是采用了其他夫妇通用的办法——拉在兽皮上再晾晒——高档真皮尿布啊,我准备了50多张。

    眼看大日子一天天临近,幸运的是粟穗先丰收了,没让我同时面对两个“收获”!

    粟穗大约有100多斤,考虑到明年的农业生产,我让木青晒干后用陶坛收藏好,谁也不能动,木青看到去年给我的一把种子,能变出这么多收获来,看得目瞪口呆,要不是他也常跟我下庄稼地,这能把他吓傻了。

    当然他就明白了我叫他收起来的原因。

    终于到了最关键的一天,我的私“宅”里起码有10来个人,其他想看热闹的都被我挡在门外了。

    平时大咧咧的梅梅现在躺在床上,一张脸上写满痛苦,一直拉住我的手不松开,另一只手则抓下了床上的一把兽毛,口中发出压抑的呻吟。

    在梅梅发出一声长叫后几秒钟,一声响亮的儿啼传来——我的小公主闹起来了!

    我忙用准备好的热水给她们娘俩清洁身体,第一时间把丑丑的一张小脸放到梅梅的眼前,用一块兽皮裹着小身子去吮一口初乳。

    梅梅因为失血而有些发白的脸上显出一层光辉,初为人母的微笑从嘴角绽放。

    小丫头则紧张地进行她的吮吸工作,根本不理在旁边一脸傻笑的老爸。

    所有外人退出去以后,这个三口之家洋溢着浓郁的温馨味道,除了吮奶的声音,就是傻笑和微笑——这才是一个完整的家庭——我有了两个跟我血肉相连的亲人!!

    小丫头大约有7斤重,可能是她妈妈鱼汤喝得太多的原因——肤色较白,比我和她妈好看多了,就是脸上好像有点皱,还糊了一点胎脂。

    小丫头应该叫什么名字呢?

    我挠了半天头,这该是每一个老爸最头痛的事情!

    想了半天,我决定叫她“梓烨”,这跟我的前世有关,跟眼前的村子却没太的关系。

    我看着这幸福的母女俩,心里在打一个小算盘——梓烨,你可得听爸爸的话,要同时学会“普通话”和本族的方言,将来才会有前途——不然爸爸聊天都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人。

    还有一件事让我费脑筋:我女儿的生日是哪一天?

    来到这个世界后,一直对时间不是很重视,只需要看天气和冷暖就行了,哪一天不太重要,可是女儿的出生让我开始有点紧张——将来怎么样给她过生日?!

    这段时间我不能出去狩猎,但安排木驼他们带着长大了的小狼们一起去活动了一次,每只狼的颈上系了一根两米多长的鹿皮带,各有一名战士专门负责牵一只狼。这段时间以来,每次出猎回来,狩猎队的队员总要给小狼们带回一点好东西,一来二去,关系本来就不错了。

    但我还是不敢就这样将狼作为狩猎的重要工具,它们只是辅助性的——用于驱赶兽群。必竟是第一代驯化的野兽,一不小心,还有野化的可能,它们的下一代可能会好很多了。

    狼和马不一样,马野化对人没什么危险,狼野化了会不会反咬一口,我就没有太大信心了。

    等小梓烨满月了以后,我决定跟木驼他们一起再上草原,去看看马群的踪迹,顺便寻找其他部族,看看不同的生存方式。

 第十四章 骑兵初成

    预定的行程总是难以成行。/ /

    草原上去了三趟,最后一趟是在小梓烨满两个月的时候,终于让我再次找到了马群。可是由于木驼他们跟不上我和云龙的速度,真正“单枪匹马”的我徒呼奈何!

    不过我也大致知道了马群的活动方向与范围——迟早,这些马都是我的!——我在咬牙切地对马群说,不知道云龙会不会介意听到我的话。

    可是这后一个月是我们族里外交成果最丰硕的一个月。

    为了妹妹的生日计算方便,我用陶器做了一个日晷,中间立了一根陶针作为指示装置——这样基本上可以说得出现在几点了;并开始计算月圆月缺,有一张鹿皮成了我的“真皮日历”,和我的“工作日志”挂在一起。

    现在“土坯公寓”成了我的——卧室、婴儿房、实验室、办公室、接待室……

    日志上记载着,在过去的30天内——不知道这个月该算大月还是小月——有六拔客人光顾。木青的商人天份得到了完美的发挥。

    原来之前曾经来过的大夏族确实有我们所没有预料到的实力和影响力,在他们部落周围100公里内的部落在考虑“相亲”活动时,都会首先想到大夏去——惊人啊,在3万多平方公里范围都属于“知名部落”啊!

    就是因我为一时的慷慨,让木驼他们送大夏族的长老回部落,大夏族已成为对我们部落最好的“宣传部”,而宣传工具就是——一组陶器!

    我送过去的两组陶器,其中一组已上升到“神器”的地位——平时放在大夏洞内最深处的石台上,用最好的鹿皮和一张虎皮覆盖,只有重要的客人来了才能打开来使用;另一组也只能供村长、长老团和最优秀的战士轮流享受——这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一种殊荣。

    而只要享用过一次的战士,都会大肆宣扬味道如何如何鲜美,回味如何如何悠长。

    久而久之,每一批客人到访,族人都会给他们讲述一遍本族里的“神器”如何如何……

    然后是每一批客人里的长老都会享用到一次美味,回去以后又都赞不绝口……

    总之,最后的结果是,有六个以上的部落——因为我已经接待了六个部落——其他的部落可能还在闻讯赶来中——村长直接要求长老返回大夏族,打听“神器”是从哪里来的,以及如何得到神器。

    每一位长老都在大夏族扭扭捏捏地打听关于“神器”的来由,而每一次大夏族的长老们都会在“守口如瓶”之后“附耳过来”——“千万别告诉别人啊!在遥远的大元族(我们被叫成大元族)………”

    等等等等……诸如此类!

    可恶的是大夏族的老长们又不肯跟其他部落的长老们说清楚大元族要用什么样的人才能换到一口锅,以至来访的“人口换陶”商业队里面,男女妇孺都有——还好没把大元族当“养老院”——不过长老们地位尊崇,也不会被用来换“神器”。

    我在致力于从来访的长老们中打探各部落的地理位置,以及从他们族到大夏的距离、到我们族的距离、来时经过的地区、途中遇到的部落等。目的是制作一张地图,为将来的出行作准备。

    而木青则是一付掌柜的派头,与各族的长老们讨价还价,为我族争取最大的利益——他已经明白,对我来说,人口——就是最大的利益!

    看到木青同志声情并茂地忽悠这些“外商”时,我想起了尊敬的吴仪同志。

    我看到一个部落带来七名小孩子,只换回10个碗,再回去带青壮年来换锅时,只能报以伟大而深刻的同情心,却不愿轻易地调整木青的交易决定——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是人事管理的一项黄金法则,你可以制订规则来淘汰部下,一经任用,就不能轻易地干涉部下职责内的工作,否则会伤害他的自尊心和责任感。

    在陶器的纯商业化运作——不像原来是为了有利于相亲——开始后,木青还作出了一个让我高度欣赏的决策:用围墙和工棚将陶窑完全隔离起来,不经过我和他的充许,本族人都不能入内——原始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则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

    这种情况下我不可能急于离开部落。

    陶器的制造在一定时期本来出现了“生产过剩”的阶段——在梅梅怀胎的前三个月之内,制陶对于我和土土来说,仅是一种兴趣和爱好——我甚至用陶窑烧制像炒锅(对四川人来说,没有炒菜吃,特别是没有辣椒,生活是不完整的,可是我就是找不到一枚辣椒!——郁闷!)、花瓶等非生活必须品。

    但在陶器的商业化开始后,部落的人口在一个月内增长了50来个,还是让我感觉到莫大的鼓舞,重新将陶器的生产重要性提到一个新的高度。

    小梓烨满三个月的时候,部落人口已超过200人。

    这种情况下,太远的行程只能先放下。

    我和木驼他们准备了好久,准备先对马群下手。

    这一次我们准备出去大约5天左右,梅梅已经跟着我在三个月内学会了看日历,看到我的手指着上面的“怪符号”划过了五个,忍不住哭出声来——惹得我心软地抱着她哄了好久。

    我还是和木驼他们一起到了“草原宾馆”,这次带上了长得最大的5只“狼狗”。

    鱼网的数量是空前的,但更多的是粗细在1厘米以上的藤条——从古代战争史上得到的灵感——最好的捕马方式是用绊马索,而不是网。

    尽管如此,我还是专门组织“鲨鱼”她们编制了两米宽,10多米长,孔径在10厘米左右的网40多张。作用之一是在回程中可以将马匹约束起来。

    这次行动出动了近70名战士,一半左右是新加入我族的。

    近40名战士不是拿的长矛,而是藤条和藤网。

    武器由其他的战士给他们拿。

    我们在距离“草原宾馆”左右的地方布下了20米宽,近两公里长的“绊马阵”——藤条被交错地固定在距地面15厘米左右的高度,为此我们专门准备了不少直径在10厘米左右的短木桩,周围是大量的藤网散乱地布置。阵地的两边各用一根短矛挂上一块兽皮作了标记。

    根据我第一天单独前去打探的结果,马群就在离我们大约30公里的地方活动。

    从离开村子到一切布置好,花了两天时间。

    幸运的是,马群这两天活动的方向有向我们靠近的趋势,目前只有20公里左右的距离了。

    我让木驼坐在我身后,用近10米长的藤条拉着五只狼,悄悄迂回到马群的后方。

    云龙几乎天天和这几只“狼心狗肺”的家伙在一起,相互间早已没有了隔阂,一路上都跑得很欢。

    等马群发现我们后,几只狼很高兴地想扑上去亲热亲热——它们都还没有在野外捕杀大型猎物的经验,只当是一种游戏。

    马群立刻不安起来,开始向我们预设的阵地方向跑去,我一路上控制云龙的速度和与马群的距离,尽量不让马群偏离我事先设定的方向。

    一路追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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