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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天下-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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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旨宦官将圣旨递给了高仙芝,呵呵笑道:“皇上希望高将军既要准备充分,但又要尽早出发,早传捷报。”

高仙芝点点头,毅然道:“请各位公公回去禀报皇上,四月初一,安西军正式出兵。”

.........

“恭喜高帅,不!我应该称你为大帅了。”

封常清由衷地高兴,行营节度使虽然只是临时,但皇上的用意已经很明显了,只要高仙芝拿下小勃律,安西节度使就非他莫属。

高仙芝已经冷静下来,皇上接受他的建议固然可喜,但拿下小勃律才是关键,小勃律可不是那样好打的,吐蕃人经营了几十年,且不说道路异常艰险,就连前哨连云堡也是一座难以逾越的大山,三任节度使都是越不过这道屏障,这对他是巨大的挑战啊!

“常清,不要高兴得太早,拿下小勃律才是关键,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你先去疏勒,替我备足后勤。”

“末将遵令!明天就出发。”

高仙芝点点头,这时,门外有亲兵禀报:“大帅,李庆安来了。”

“让他进来。”

李庆安进屋施礼道:“末将参见高帅!”

“哼!你这个浑蛋,要挟边令诚是你的主意吧!”

虽然高仙芝语气埋怨,但眼睛却没有半点怒意,要挟边令诚,这一招做得确实漂亮。

李庆安没想到高仙芝居然开门见山,他尴尬地笑了笑道:“我一直想向高帅禀报,但高帅不肯见我,事情危急,属下只好擅自安排。”

高仙芝眼睛一瞪道:“仅此一次,如果以后你再敢不经我同意做事,那就休怪我无情了。”

“属下心里明白。”

“你明白就好!”

高仙芝话题一转,又道:“今天叫你来,是要你的斥候营先行,我给你加兵到五百,疏勒提供给养,你替我扫清前方的道路。”

“属下遵命,随时可以出发。”

高仙芝取出一幅行军地图,递给他道:“这是你的行军地图,去吧!明天休整一天,晚上连夜出发。”

这就是高仙芝的风格,给你任务和资源,剩下的事情就由你自己去完成,完成有赏,失败论罪,充分发挥属下的个人能力,所以他手下才能人材辈出,涌现出无数的名将.

时间不容李庆安多想,他走出房间,小心翼翼将地图收好,这时,一个修长的身影悄然出现在他旁边。

“你....要出征了吗?”

是雾娘,李庆安点点头道:“刚接到任务,明晚出发。”

从屋内透出的灯光照着高雾身上,她今天和往常不同,朦胧的光线中看得出她的眼中有一丝忧伤。

“能陪我走一走吗?”高雾轻轻咬了一下嘴唇道。

“陪雾娘散步,这是我的荣幸。”

李庆安微微一笑,和她并肩而行,他才发现,原来高雾的个子真的很高,居然只比他矮小半个头。

高雾的心情似乎不好,走出一段路,她忽然幽幽叹了口气道:“我真的很烦,为什么我不是男儿身?”

“你也想出征吗?”

高雾点点头,沮丧地道:“我从小喜欢练武,也拜了名师,可练武又有什么用?不能上阵杀敌,最终成为一个摆设,哎!早知道我就习女红了,不会武艺,也没这些烦恼。”

想像着高雾在房内拿针绣花的模样,李庆安觉得有点匪夷所思,他忍不住想笑,可又不敢笑出声来。

“你在笑话我?”

高雾敏感地捕捉到了他眼中的笑意,顿时恼羞成怒了,狠狠给他背上一拳,又伸手去拧他的耳朵,吓得李庆安连忙捂头就跑。

“站住!李臭弓,你竟敢笑话我,看我怎么教训你。”

高雾在后面追赶,可李庆安跑得太快,转个弯就没影了,远方传来他哈哈的笑声:“雾娘想学女红,这可是安西第一大趣事啊!”

“李臭弓....七郎!”

泪水从高雾的眼中涌了出来,她狠狠一跺脚,‘呜呜!’地哭了起来。

“你哭什么,我只是跟你开个玩笑。”

李庆安又悄然出现在她面前,取出一块手帕碰碰她肩膀柔声道:“擦擦眼泪吧!让别人看见笑话。”

高雾一扭肩头,不理睬他,这时旁边走过几个人,惊奇地望着他们,李庆安不由有些头痛,高雾的脾气是出了名的来得快、去得快,可自己还是第一回见到她哭。

“好了,我向你道歉,不该笑你,明天我就要走了,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别哭了,好吗?”

高雾抹去眼泪,哽咽着声音道:“难道人家做女红就那么可笑吗?”

“也不是,因为你给我的印象一直就是舞抢弄棍,你突然说想做女红,我就觉得很怪异。”

“这都怪我爹爹,是他让我学武的,不然的话....”

“不然的话,我们的雾娘早就嫁出去了,对吧!”

高雾脸一红,又板着脸道:“我嫁不嫁关你什么事?什么叫我们的雾娘,我和你有关系吗?”

“是!是!和我没关系。”李庆安举手笑道:“只是我很好奇,你什么时候出嫁?”

“哼!你是说我嫁不出去吗?那好,我明天就嫁人,你等着瞧好了。”

说完,她一扬手,将一样东西扔在他身上,转身便跑了,夜雾中远远传来她的声音。

“李臭弓,一路保重!”

李庆安望着她跑远,笑着摇了摇头,这时,一队士兵从他身边跑过,一名军官大喊:“要出征了,给我打起精神来。”

李庆安精神一振,是啊!要出征了,小勃律之战,他抬起头向无尽的夜空望去,心思已飞到了万里之外。

.......

卷一血色安西第三十章发现敌情

疏勒,一支远道而来的物资队在唐军严密的护卫下缓缓驶进了城门,近千辆马车连绵不见尽头,和车队一起来的,还有一万唐军的步骑兵,这是人数最多的一次调兵,高仙芝和边令诚也在队伍之中,他在一个月前正式下令出兵,经过二十余天的跋涉,安西军主力部队终于抵达了疏勒。

现在还是五月上旬,中午的太阳便开始毒辣起来,蒸发了所有的水分,树木都无力地垂下了枝条,苦苦抵御着烈日的暴晒。

高仙芝的腰却停得笔直,他脸色严峻、目光锐利,审视着城内的一切,城门前戒备森严,每一个进出的人都要受到严格的搜身盘查,并核实身份,非本城的居民要受到控制。

城内五步一岗,十步一哨,一队队唐军从街上跑过,脚步声整齐而带着杀气,所有的空房子都被征用,用作储备物资的仓库,马匹牲畜也被军方征用,城内所有的男子都被军队雇佣,作为搬运物资的民夫。

商铺暂停了,所需日常物品都实行配给,外来的商人不准再进入城内,防止奸细混入;家家都关门闭户,门口的一切杂物都被清理干净,大街上空空荡荡,连猫犬也无处藏身。

一切都被安排得井井有条,连最苛刻的高仙芝也挑不出毛病,他不禁暗暗赞叹封常清的能力,充足的准备对打赢战争至关重要,他高仙芝从来不打无准备的仗。

“卑职封常清参见大帅!”

大门处,封常清已等候多时,他轻兵简行,提前赶到了疏勒,高仙芝点点头,“封将军辛苦了。”

他向后扫了一眼,疏勒守捉使贺崇玼连忙行礼,“参见大帅。”

“嗯!李庆安已经出发了吗?”

封常清连忙禀报道:“李庆安的斥候营在十天前便出发了。”

“好!传我的命令,休整三天,向小勃律进发”

.......

剑头利如芒,恒持照眼光。铁骑追骁虏,金羁讨黠羌。秋高八九月,胡地早风霜。男儿不惜死,破胆与君尝……

六月初,西域进入盛夏,烈日炙烤着大地,这是一年中最难熬的时刻,但到了葱岭以西,约千里外的特勒满川地区,这里依然可以看见冰雪的世界,一眼望去,白雪皑皑的兴都库什山脉连绵不绝,大块黑黝黝的巨石突兀在河两岸,在昏黑的光线下俨如狰狞的怪兽,巨石下的土地没有被冰雪覆盖,却显得贫瘠而荒凉,没有一丝绿色,没有半点生机。

血红的太阳渐渐地落山了,黑夜即将降临,蓝色的夜影笼罩着雪谷和山坡,可耸入云端的山峰顶端却在最后一抹残阳的映照下,变成了瑰丽的玟瑰色,象梦幻的花朵在天际闪烁着耀眼的光焰。

特勒满川到了汛期,冰川融水使水位暴涨,水流湍急,仿佛一条玉带缠绕在雪峰深谷之间。

河边远远出现一群小黑点,在缓慢地移动,或许是参照物过于巨大的原因,让我们俯冲千丈而下,这群小黑点蓦地变大了,这竟然是一支军队,一支约五百人的唐军。

他们无论马还是人都一样的骨瘦如柴,脸上显示着难以掩饰的疲惫,双眼无神地盯着前方,脚下在本能地、机械性的移动,尽管他们已经疲惫不堪,但大唐军旗依然笔直树立,在夜风中猎猎飘扬。

他们便是从疏勒出发的安西军斥候营,穿越葛罗岭、再向南横跨葱岭,在葱岭守捉得到短暂的休整后,再转向西南播密川行军,绕过识匿国的外阿赖山,进入了特勒满川谷地。

在路上他们几乎度过了一个月,整整三十天的时间,他才走了五百余里,由此可见行军的艰难。

特勒满川谷地是一个长约近千里大峡谷,也就是今天瓦罕走廊,特勒满河从峡谷中穿过,是吐火罗西去安西的最便捷之路,战略地位极为重要,但由于特勒满川谷地的东段入口有吐蕃重军把守,为了不惊动吐蕃军,唐军便绕道识匿国进入特勒满川谷地。

这时,一匹马沿着河岸飞驰而来,马上是斥候副尉荔非守瑜,他是荔非元礼的弟弟,却长得和粗鲁的荔非元礼完全不同,英武俊朗,身材修长,善于用弩,看得出他也很疲惫,但他依然强打精神向远方高声呼喊:“李将军!李将军!”

声音逆风而行,在空旷的峡谷里格外微弱,白元光连喊三声,李庆安才终于听见,他一扬手,队伍停了下来,和两个月前相比,李庆安已经完全变了个人,强烈的紫外线使他的皮肤变得粗糙而黝黑,他也瘦成了一把骨头,缺乏睡眠的眼里布满了红线。

李庆安的任务是探查特勒满川地区吐蕃军的分布情况,为唐军主力开道。

“将军!”荔非守瑜气喘吁吁跑过来道:“东面二十里外就是迦蓝城了,我们等一下探子的消息吧!”

李庆安抬头看了看周围环境,这里河谷开阔,两边是陡峭的悬崖,就算从悬崖上滚巨石下来,也伤不了他们,不可能有什么埋伏。

“大家就地休息!”李庆安随即命令道,声音虽低,却不容抗拒,命令一个接一个地向后传达下去,士兵们都累坏了,纷纷扔下军械,

一屁股就坐在余热尚存的石头上,有的士兵解开水壶,就水吃干粮,有的士兵倒头便呼呼大睡。

李庆安坐在一块石头上,用匕首修理已经长成的短须,大唐男子弱冠后一般都会蓄须,光秃秃的下巴会让人误以为是宦官。

“七郎,喝一点水。”

荔非守瑜把一个水壶递了上来,两人是马球场上的对手,又因为荔非元礼的缘故,两人的私交非常好,李庆安接过水壶扬脖灌了几口,又啃了几口硬梆梆的面饼。

李庆安见荔非守瑜从怀里掏出一幅画,正出神地注视,他不由好奇地探头上前,微弱的雪光下,只见画上是一名穿着榴花裙的少女,大约十五六岁的样子,抱着一只琵琶,娇美秀丽。

“这是我去年春天去长安参加马球比赛时认识的一个琵琶女,叫做芊娘,我们互相爱慕,她答应等我三年,不知还能不能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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