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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噬血逃亡-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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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豫皖大吃一惊,举枪“砰砰砰”连发三枪,杨勇倒地不动了。 
  听到枪声,张建华急忙跑出来,看了看地上的人,叫张豫皖拉他上墙,弟兄两个仓皇逃窜。 
  “那家伙咋着啦?”张豫皖问。 
  “可能死了,一动不动。” 
  杨勇受了重伤,侥幸留下了活命,但终身残废。张豫皖以为打死了人,从此以后更加肆无忌惮——反正已经背上了人命,爱咋着就咋着了! 
  自此,张豫皖不甘再干望风了哨的活,也持着枪和四哥一起大肆行抢,无恶不作。每次作案,他或驾摩托,或骑自行车,带着张建华四处奔波;当张建华进人现场行抢时,他持枪卫护。“4。5”案,当交警把他带到了巡逻车里,即将送到队上审查时,他毫不犹豫地连开九枪,当即打死一名交警。“6。7”案,当钱箱抢到手后,又是他骑车带张建华迅速逃离现场。 
  他愚蠢的头脑里没有别的东西,只想着钱、钱、钱。他知道,跟着四哥,虽然危险,但干得刺激,能有更多的钱供他享受。他早就辞去了工职,可是烟,要抽高档的;酒,要喝好的;还迷上了赌,有多少钱都不够他牌桌上的输赢;高兴时,带上两个不三不四的女人,跑到郑州足玩几天。越来越厉害的享受欲望使他挺而走险。不去抢劫,就没钱供他享受;不动枪,就抢不来钱——这就是他头脑中的逻辑。 
  张建华看着弟弟远去的背影,心里那点愧疚又升起来——是自己带弟弟走上了这样一条路。这是条什么路,自己心里很清楚。尽管时常庆幸警察无奈他何,尽管常常觉得自己是个了不起的“英雄‘,但他心里很明白,早晚有一天…… 
  而且那一天一旦到来,没有别的出路,只有死路一条。 
  而他不该带弟弟走上这样一条死路。他才23岁哩! 
  他有时也很为这个弟弟生气。每次作案后,他准给弟弟分一半钱——在这点上他并不吝啬。可是往往过不了几天,张豫皖就垂头丧气来找他:“四哥,再给点钱吧!”每次他都恨得牙痒痒,可是心中那点愧疚使他一次一次掏出钱来。他知道,小六这么大把花钱,早晚得引起别人注意,可又管不住他。 
  他张建华作案,是为了“搅混”社会,出自己心中的恶气;可小六这个蠢货却纯粹是为了钱。 
  痛恨吧,生气吧,愧疚吧,看着弟弟的背影,张建华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走一步说一步吧,谁知明天是怎么一回事! 
  张建华站在许扶路口,望着弟弟张豫皖的背影。那个身影渐渐远去。他翻身上车,去赶自己的路,心中蓦地掠过一阵慌乱:“明天,还能再见到弟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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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邪不压正 
  一老一少,两张脸相对。两双眼睛不约而同地打量对方。 
  老者,一米八的个头,高大魁梧,只是微驼的脊背,让人想起风剥雨蚀中的老松。黑红的大胜盘上刻满了岁月的痕迹。 
  头发早已花白,也谢了顶。因为天热得邪乎,他没穿警服,又赤了背,只穿条大裤头,肩上搭条毛巾,看上去和街上那些退休老工人没任何区别。 
  但是那双眼,长寿眉下的一双眼——右眼还微微有点斜睨——却像鹰隼。这张脸上整个的表情是慈祥,是随和,可是那双眼却透出精明,熠熠生光。心里有“病”的人,在这双眼的直视下会觉得浑身不自在。 
  年轻人,一米七高。长相也还算清秀,脸盘微胖,肤色微黑,头发是自然的偏分发型。只是这张脸上除了愚蠢,没有多少其他东西。 
  此刻,年轻人也在用眼打量面前的老人。但是一接触到对方那双眼,他蓦地一惊,不由自主地低下头来——那双眼好像能看穿人的五脏六腑! 
  是的,这正是一双能看穿人五脏六腑的眼睛。 
  这是七里店专案组驻地。当张建华、张豫皖兄弟还在庆幸自己隐藏得十分巧妙之时,“一号专案组”早已将张建华列入视线,他的战友已被拘禁;供出了诸多线索。为了落实证据,专案组随后将张建华两个兄弟——张立华和张豫皖拘传到案。分局副局长刘广仁说:“这个案子太大,任务重,压力也大,我们来不得半点疏忽。如果这个案子在咱们手里办砸了锅,没法向党委和全市人民交代。任务给咱们了,只能办好,不能办坏。审张豫皖,要用最好的预审员。虽说张立华、张豫皖都是张建华的亲兄弟,但张建华对他这个六弟最溺爱,他们兄弟俩关系最密切。张立华过去供出过张建华,他对张立华不一定太信任。” 
  这个分析,得到了专案组的一致同意,大家也接受刘副局长的建议,让老预审员金万福审张豫皖。 
  此刻,一老一少对面相视,两个人都在试对方的水深浅。 
  张豫皖转动着眼珠,千方百计想套出这个老头的话来——他们到底掌握了我们多少情况? 
  金万福笑笑——他笑的时候非常慈祥。哼,小子呀!我一眼就看穿你心里在想啥!想套我老金?你做梦吧!我当警察的时候,你孩子乖还没出世哩!我在你这个年纪开始当警察——是的,那年我也正好二十三岁,连头带尾三十六年了,什么样的犯罪嫌疑人没见过,什么样的案子没审过?! 
  他当过交警,当过刑警,在派出所干过内勤。“文革”期间,公安局被砸烂,他调到火葬场抬死尸。直到1972年,许昌发生了大案,军管组无奈,又将他调回公安局干预审。 
  干预审,没学过,他又拿出当年学文化的劲头,自己摸索,下辛苦学习。 
  金万福出生在鲁山县农村,幼年时家里非常贫穷。念了二年书就不得不辍学。每当他放牛路过学校,看到别的孩子读书时,心里十分羡慕。他常常向学生娃们问几个字,边放牛,边用木棍在地上划。就这样,吃尽苦头,自学了文化。在学预审中,他也是这股劲头。他好琢磨人,一边审案子,一边琢磨对方的心理。有罪行的人也要琢磨预审员。往往预审员一句话不慎,就会被他们摸到底细,他们就要千方百计地抵赖、顽抗,就会给办案带来意想不到的难度。在金万福干预审的二十三个年头里,他遇到不知多少这样的例子。长期的积累,使他有了丰富的经验,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他总能掌握个八九不离十,然后对症下药,迫使他们就范。 
  1987年2月,许昌发生了一起恶性案件,市郊一个七八岁的小妮在早晨上学途中被人强奸。小妮认识这个人,指认之后,犯罪嫌疑人落网。 
  派出所审问这个人很顺当,金万福审问他也很顺当,真正叫“供认不讳”。过于顺当反而使老金产生了疑问:“噫,这家伙咋恁坦然哩?是不是还有更大的事,他想利用这一件事蒙混过去?” 
  老金审案子,有时倒像拉家长。他和那家伙抽着烟,喝着茶,不紧不慢地“聊”:“你还有些啥事儿没有?” 
  “真的没啥事儿啦。” 
  老金慢慢问他工作、家庭。他告诉老金,自己是新峰煤矿的工人,住在许昌是搞煤炭运输。“聊”得高兴了,他思想上对老金放松了警惕——这个老头可和气哩。他忘了老金是预审员,开始顺嘴“跑火车”:“有一年——是86年吧,俺在新峰矿上,夏天到人家地里摸玉米,回家烧烧,老香哩!” 
  老金真的像个和气的老头,满脸慈祥的笑容:“是哩是哩,哎呀烧玉米,老香老香的!” 
  那家伙高兴起来:“妈的,俺到了玉米地里,噫,被一个小妮看见了。俺怕她不依,一把把她推倒在地边上,俺跑了!” 
  老金两眼放光——好你个鳖孙,你快露馅儿了!可他还像个和气的老头,笑得前仰后合。 
  “你们矿离玉米地老远的,你咋去哩?”老金开始不露声色地套他。 
  “不远不远!”那家伙毫无觉察,出了矿,往东往西,咋走咋走,给老金说了个备细。 
  那时候办案,条件十分艰苦,并不像电视剧中演的,出门就是警车。老金坐公共汽车先到禹县县城,再租了辆自行车,一路跋山涉水赶到新峰煤矿。按照犯罪嫌疑人所说的方位,找到了那块玉米地。他不能直接问谁家有小妮被强奸了,他问地里干活的人们:“这是谁家的地?”按照人们的指点,他找到那家。这时候可以问当时的情况了。 
  那家人说:“别听那鳖孙胡说,啥摸老玉米呀!那天中午时分,地里干活的人们陆续回家做饭。那家伙躲在地里,发现一个小妮在摘地瓜叶,就扑上去摁倒了她,打算强奸。小妮大声呼救,惊动了地里的庄稼人,那家伙一看不好,跑掉了。” 
  按法律讲,这是强奸未遂。老金取了证,写了材料,回到矿招待所。服务员好奇,问他:“您办啥案子呀?”老金告诉她办强奸案。服务员说:“是不是去年10月,山南一个十来岁的小妮被强奸的事?” 
  嘿,又是一条线索!他赶回许昌,继续审问犯罪嫌疑人,可是那家伙死活不承认。 
  不承认就行啦?老金又坐公共汽车赶到禹州市公安局。 
  办案人员正为这个案子发愁哩,当时派了十几个侦查员,查了半个月,竟一点儿线索也没有,几乎成了个死案。老金这么一问,人家赶紧将被害人姓名地址告诉了他。 
  老金又骑上自行车,赶到山南杨庄,找到了被害人——是个才十一岁的小妮。小妮讲了发案的经过:那天她与六岁的妹妹到老陈沟放羊,被一个坏家伙强奸了。当时孩子大出血,幸亏被人们发现,及时送到县医院,才捡了条活命。 
  老金问闺女:“那家伙长啥样?” 
  小妮想了想说:“嗯,他右眉弓上有个疤。”拿手比着,“像黄豆大小。” 
  老金此时真像个慈祥的老爷爷,他轻声细语地问孩子,那人眼睛啥样,嘴啥样,脸盘啥样。慢慢地,小妮又回忆起:“对了,那人说话时好嘬嘴。” 
  老金又是详细地取了证,写了材料。赶回许昌,仔细一看,犯罪嫌疑人这两个特征与小妮说的分毫不差。可他就是抵死不交待。 
  老金知道,就是他交待了,没有确凿的证据,随时都会翻供。办案子必须办扎实,必须有如山铁证,才能不枉不纵。他三下新峰——又是公共汽车、自行车,一番长途跋涉。来到被害人家里,征得小妮家长的同意,他决定带小妮到许昌去指认。 
  在许昌看守所里,被害人从一群人中认出了那名歹徒,她哭了:“就是那个家伙!” 
  三起强奸案(其中一起未遂),因为老金办得扎实,铁证如山,那家伙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有人背地里说:“其实一起强奸案就能判了那人。”言外之意老金多此一举。 
  老金没说啥,可他心想:包拯一生杀人不少,没一起错案。 
  黑老包不是糊涂蛋。要不怎么几千年了,老百姓还敬仰包公呢!老金虽然读书不多,看古书却不少,他最佩服包公。何况咱们是人民警察,办案不扎实,办个糊涂案,跟谁也交代不过去。 
  他不怕跑路,现在有些年轻警察,跑郊区,才十几里的路,没车就不行。他,总骑辆自行车,跑得比谁都不慢。有一次,为了取一个证,下雨天他骑着摩托车跑了二十多公里。其实这个案再过一个月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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