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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午夜开棺人-第2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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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赶紧起身,双手在裤子上擦了擦,那模样激动不已,又伸出手去紧紧抓住胡顺唐的双手,半天说不出话来。

胡顺唐不知道发生了何事,也不好问什么,就等着胖子那半张开的嘴巴能说出几个字来,没想到胖子松开手,打开矿泉水瓶子,狂喝了几口,又抹去汗,凑近胡顺唐低声说:“我以为组织早把我给忘了!”

胖子的口音此时变了,从四川话变成不标准的普通话。说完这句话后,胖子把头缩回去,刚缩回去一半,又凑过去,满口都是方便面与火腿肠的那股怪味,熏得胡顺唐想捂住鼻子,那胖子却不以为然,激动地浑身都在颤抖,说道:“我都准备了好多年!真的!你们相信我!这么多年我都没有放弃过训练!”

没有放弃过训练?胡顺唐盯着那胖子的一身肥肉,真想不出这家伙除了训练自己吃那些没有营养的东西之外,还做过什么有用的事情,眼下必须说点什么,至少让这胖子远离自己。

胡顺唐略微向后方退了半步道:“况老板全名叫?”

胖子听完不停地眨着眼睛,很迷惑的模样,反问:“你们……组织……都……都忘记我叫什么名字了?”

“那个……”胡顺唐本想解释一下,但想着胖子的这种表现,说这些话,估计是冥耳多年没有联系过的一个人,把自己当做是冥耳的联络者,所以异常激动,也许说破了对方反而不信任自己,于是道,“只是想确认一下,仅此而已。”

“况,两点水一个兄,不是胸部的胸,是兄弟的兄!”胖子正色道,“全名叫况国华!国是国的国,华是中华的华!”

况……国华?这个名字好耳熟。好像在某部什么电视剧中男主角就叫这个,胡顺唐一时没想起来,但这个无关紧要,立刻又问道:“带我们去找阎王刃。”

“噢,对对对,你们让我这么多年来隐姓埋名其实就为了这个,我知道,清楚明白!”胖子况国华一点头,浑身的肥肉都在颤抖,夹杂着汗水,看起来就像是一块刚从冰箱中取出来放在烈日下的冻肉,极其恶心。

胖子转身向里屋走去,走了两步又回头来对胡顺唐恶心地眨了眨眼睛道:“让你们看看这些年我的成就!你们会吃惊的!进来!”

胡顺唐冲着铺子门口的夜叉王咳嗽了一声,夜叉王转身进来,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叮嘱莎莉道:“把孩子带好,小心转眼就被人给抱走了。”

莎莉应声,可夜叉王似乎还不放心一样,走到铺子门口将推拉门上的牌子翻过来,换成“暂停营业”,又将推拉门给关上,这才放心地走进里屋。胡顺唐和况国华看着都觉得奇怪,胡顺唐奇怪是夜叉王对彭佳苑的关心有些“过分”了,而况国华则奇怪这四个人的“组合”,两男两女,其中还有一个五岁大的孩子,进屋后便问:“还有个孩子?是干什么的?”

“和你没关系。”夜叉王冷冷地说,环视着里面那间四处都放着笼子的房间。

况国华明显是有些害怕夜叉王,为了缓解尴尬的气氛,故意轻轻咳了一声,哼着小调将一堆箱子一个个移开,胡顺唐要帮忙,却被他婉拒,说这是他应该做的,客气得不行,同时还拿了冰冻的饮料出来给胡顺唐与夜叉王,两人担心有诈,并没有喝。

“这些年我可是担惊受怕,那件事之后,我就一直躲着,我这宠物店里面几乎什么都买,就是坚决不卖猫!那东西太可怕了!”况国华吃力地独自搬动着那些箱子,不知道想做什么。

猫?胡顺唐与夜叉王对视一眼,接着问:“为什么?”

“为什么?”况国华反倒觉得胡顺唐这样问很奇怪,“你难道不知道那件事!?”

“知道又怎样,还不是过去了。”胡顺唐故意引况国华将那件事说出来。

“99年呀!你们忘了?音乐学院那位教授被猫分尸的事情!”况国华说到这身子还抖了抖,“当时安排我在百脑汇卖碟呢,出事的时候,我是离那里最近的一个,于是立刻赶到现场,虽然尸体已经被抬走了,但我站在旁边的小楼上还是用望远镜看清楚了那个小花园中的情景……”

说到这,况国华抹去额头上的汗水,又在胸口上擦了擦,谁知道那里的汗水更多,只得抬手在那甩呀甩,胡顺唐和夜叉王都不由自主往旁边退了好几步。

“满地都是血,还有大块大块的不知名的东西,看起来像是内脏,总之是尸体抬走了,但其他的东西还在,太可怕了,后来晚上去现场的兄弟回来后,告诉我,真的是那些猫干的,好像是因为那教授多管闲事。”况国华说到这吞了口唾沫,抓起胡顺唐没有喝的饮料,打开后大口大口灌着,好像刚从沙漠中走出来的一样。

第四卷'阎王刃'第三十三章'珍霓哥?'

况国华的这个“故事”,夜叉王和胡顺唐都有耳闻,那年胡顺唐刚上大学,而音乐学院发生的这件大事当时很轰动,但媒体和警方都出来辟谣,说不是连环杀人犯,是因为教授遭情妇的丈夫仇杀,现场血腥但没有分尸之类的云云。但谁都想不到那场惨案竟然会与怪猫有关系。

那些猫,真的那么残忍吗?体积小人类数倍的猫,会活生生将人给咬死分尸?无法想象,可胡顺唐脑子中出现那只黑色巨猫的身影时,觉得这一切都有可能,那根本不是猫,简直就是黑色的猎豹。

“为什么说那教授多管闲事?”夜叉王靠着旁边的笼子问,显然他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猫啊!他在暗地里查那些猫!这是冥耳的禁忌!你们也知道的!”况国华脸上的表情变得很怪异,声音压到最低说,说话的时候还小心翼翼注视着里屋的门口,恰好这时候有人提着装有一只猫的笼子从商铺门口过,吓得他赶紧上前关了里屋的门。

冥耳的禁忌?这么说……

胡顺唐面朝况国华问:“那教授是你们……是我们的人?”

“谁知道呢,但我从其他兄弟那得到的小道消息,应该是咱们的人,就从那件事之后,代代就让我到这里来开宠物店,作为训练。”况国华说到这一脸的骄傲。

“代代?”夜叉王不明白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

胡顺唐听得明白,因为“代代”是川北某些地方对“爹爹”的称呼,发音问题就叫做了“代代”,但这个“代代”是谁?夜叉王这一个反问,明显是露出了马脚,况国华一下就警惕了起来,狐疑地看着胡顺唐与夜叉王,随即背靠着自己要搬动的那些箱子笼子。

胡顺唐反应极快,转身就故意怒视夜叉王道:“不要直接说那两个字,你忘了!?”

说完后,胡顺唐转身来面无表情地说:“我们和你不一样,对他不能直接称呼那两个字。”

况国华显然还是不相信他们,立即反问:“那你们怎么叫……”

胡顺唐心想,下令的人极有可能是那个男孩儿,事已至此,只能继续编下去了,于是道:“我们称他为铠甲!你难道没见过他?”

况国华听胡顺唐这样一说,竟流露出崇拜的神色:“你们竟然亲眼见过代代?他有没有让你们提问?”

“有。”夜叉王道,“一人一个,什么问题都可以回答。”

“真的?”况国华搓着手道,“代代以前让人来告诉我,要是我做好了这件事,他就会让我提出一个问题!看来是真的!”

胡顺唐面无表情地偷偷看了夜叉王一眼,想起男孩儿曾经说过,他不是万能的,也不是什么神,只是比平常人知道得多一点,也没有所谓的神力,但为了隐藏这些秘密,不得不披上某种宗教的外衣。

人都是愚昧的,有信仰是一件好事,因为会让你有希望,但迷失在信仰之中的下场却没有办法估量。

况国华此时又开始搬动箱子,也不说话,终于将墙角的箱子给全部搬开,露出里面巨大的保险箱门,上前去按了密码,调了密码盘之后,用力打开,打开后胡顺唐和夜叉王才看到里面是一个小房间,小房间里除了一个桌子,和桌子上的铁笼子之外,就剩下一些放在角落中的食品、饮料、加湿器、空气净化器等东西。

况国华在打开门后,脸上浮现出的全是一种骄傲的笑容,转身看着两人道:“13年的成就!13年了!我13年来把它当祖宗一样供着就为了今天!”

说完,况国华走进屋子里去,站在那笼子前。

胡顺唐和夜叉王并没有看到那笼子里面装着什么东西,狗吗?反正不可能是猫,或许是蛇?还是……两人走进房间里,来到桌子前,在看清楚笼子里面的那个被况国华称为“13年的成就”的“祖宗”,眼珠子差点掉落出来——那是一只老鼠!

“耗子?”夜叉王“切”了一声,疑惑地看着还带着骄傲笑容的况国华。

胡顺唐仔细看了看那个懒洋洋缩成一团的黑色老鼠,模样看起来是很可爱,不像是普通的耗子,倒有些像西施熊那种东西,浑身毛茸茸的一团,黑毛之中带着白色的斑点,是只有奶牛外表的老鼠。

况国华见两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自己,收起了笑容,看了看里面的耗子说:“珍霓哥不是普通的耗子!”

“珍霓哥?”胡顺唐差点笑出声来,这起的什么名字?

夜叉王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就算这东西是耗子里面的偶像派,但它还是耗子。”

况国华急了:“你们不能侮辱珍霓哥!”

胡顺唐见况国华急眼了,赶紧安慰他:“不是,别误会,我们没有侮辱他的意思,只是不明白这13年来,你就为了养活一只耗子?不,训练一只耗子,起什么作用?”

况国华反倒很惊讶地看着胡顺唐道:“对付猫呀。”

“扑哧”胡顺唐这次终于没有忍住,笑了出来:“什么?你养耗子对付猫?你没事吧大哥?”

况国华见胡顺唐和夜叉王两人都在笑,夜叉王竟然扶着门笑得都弯下腰了,脸上的表情慢慢变了,沉声道:“我知道代代为了保密,没有告诉过其他人我在训练什么,但你们要知道珍霓哥不是普通的老鼠,普通老鼠的寿命只有两年,实验室中的老鼠经过基因转变可以达到1000天左右,既三年,能够增长三分之一的寿命,去年美国国家科研机构成功将一只老鼠的寿命延长到了四年,但已经到了极限,相当于人类的136岁!但你们知道珍霓哥现在多少岁了吗?”

听到这,胡顺唐停住了笑,猛然意识到13年的时间,这只老鼠活了13年!?老鼠活四年,相当于人类的136岁,那13年?那数字他想都不敢想。

一旁的夜叉王听完况国华那番话也意识到这一点,收起了笑容。

况国华见两人停住了笑,依然正色道:“代代让我去川西找鼠王黄的时候,鼠王黄把珍霓哥给了我,当时珍霓哥已经活了10年了。”

99年的时候已经活了10年?到现在已经23年了?胡顺唐的脸色变了,这真的是老鼠吗?他慢慢凑近那个笼子看着正在卷成一团睡觉的珍霓哥,珍霓哥猛然间睁开眼睛,盯着胡顺唐,鼠眼中带着一种震慑,好像在说:“滚!”

胡顺唐浑身震了一下,回头去看夜叉王,夜叉王面无表情地看着笼子里的珍霓哥,抽了下鼻子。

况国华转眼去看珍霓哥的时候,眼神温柔了不少:“鼠王黄说,珍霓哥是稀有品种,我应该将他看做是人,而不是耗子,他比人聪明多了,虽然平时懒洋洋的,但不管是从速度、力量还是嗅觉上都是一流的,比机器老鼠还厉害。”

夜叉王走到胡顺唐与况国华的中间,冷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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