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块小说网 > 科幻电子书 > 通灵诡医 >

第395章

通灵诡医-第395章

小说: 通灵诡医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只是个小喽罗,接触不到核心秘密,所以也不知道更多的内幕。只因他和华冰的地下恋被发现,那个情夫声称要杀死他,为了避祸才回国内。刚到家华冰就联系他,要回来安慰安慰他。他于是动了歪念,怂恿华冰带孩子一块来。他甜言蜜语的哄骗对方,要接受这个孩子,两个人从此不回美国,就在国内定居。

华冰信了他的话,带着孩子来到店铺,但俩人一言不合,华冰说出了一番羞辱他的话。本来他还不忍心下手,被激怒后变得难以抑制,就杀了他们母子。当时不敢往外抛尸,只有在床下掘坑掩埋。后来才想明白,这可能是那个情夫设的圈套,因为华冰非常风流,那孩子不一定是情夫的,也有可能与别人所生。这次故意让她带孩子回国,为的就是让他动手,然后师出有名,动用组织一切力量来杀他泄愤。

而在我发现尸体后,他心里感到非常恐慌,那时就做好了杀死我的打算。于是安排了这两次陷阱,他做事向来谨慎,怎么可能找人帮凶?

“那两次国外的报警电话,又是怎么回事,那不还是找人帮忙了吗?”我冷声问。

“那是实在没办法,求助两个同学打的。”

我丢掉烟头,手指敲了敲鼻尖,心说讲的倒是有鼻子有眼,可哥们只信五成。沉思一阵子后,我问他:“缠骨婴灵你怎么会不知道跑到了何处?”

凌风苦着脸说:“我为了阻挡你捉它,没施展任何控制手段,也不知道它会跑到哪里。你不是有办法找到它吗?”

我听了这话恨不得拍他一巴掌,缠骨婴灵能随便放走吗?通灵也是有范围的,它如果一夜之间跑回美国,跟哪儿找去?

第七百三十一章 连环蛊毒

第七百三十一章 连环蛊毒

我又抽出一支烟,寻思一阵子后说,不管你用什么法子,明天务必找回缠骨婴灵,解除四个妞儿身上的毒咒,华冰的诅咒我来帮你解决。不过,事后你必须投案自首。

这小子一口答应,他答应的这么痛苦,反倒让我心里没底了。但我也总不能把他私自囚禁起来,并且我还想放长线钓大鱼,觉得今晚跟我作战的那个孙子,凌风一定认识。这件杀人案,已经不是初时想象中那么简单。

老华的尸体,暂时放在这儿,我和凌风出了戏院,已经是凌晨四点多了。他跟我道声再见,急匆匆地隐入黑暗中消失了身影。

我在回去的路上,又重新捋了一遍思路,越发确定,这小子之前所说的,最少有百分之七十的谎话。不过这都不重要了,他能否找到小崽子,我都不需要了,因为刚才看到小崽子那一刻,忽然想到了一个破解诅咒的法子。

我们国内的巫术,不是说就没有对付国外巫术的办法,就拿巫毒娃娃来说,我们这叫做“扎小人”。扎小人又来自于厌胜之术,意思是“以诅咒厌伏其人”,这就是巫术中的一种。尽管缠骨娃娃基本上脱离巫毒娃娃的范畴,但也跟厌胜之术殊途同归,道理相同。

举个例子,以厌胜之术做出一口袖珍型小棺材,藏在你憎恨之人屋子房梁上,久而久之,会克死主人。这都是小手段,类似于缠骨娃娃的也有很多种,比如“发鬼缠身”术,是利用发鬼青丝,藏于梁柱内,会在三个月内,使屋子里所有人被鬼发缠死。破解这种法子的,有一种咒符非常对路子,那便是“金刀利剪咒”!

我现在想明白后,都有些怀疑,缠骨娃娃身上所缠的青丝线,是受发鬼青丝所启发,这还是我们老祖宗留下的东西。只是这种东西太邪恶了,没什么值得自豪的。

找出破解法子,心中阴霾一扫而空。可是刚高兴没多大会儿,忽然间心头升起一个念头,又上了凌风的当!

不管偷袭我的是不是他的同伙,但他没必要躲在后台等我到来,完全可以趁机溜走,等着听爆炸声就可以了。他没走说明是唯恐我不中招,故意留下来阻挡我逃走的。结果没想到我误打误撞切断了炸弹电源线,最后只能抛出一个“假真相”来糊弄我暂时放过他,随后便会报警。

想到这儿,当即掉头往回就跑,可是跑到戏院附近的时候,就听到身后传来警笛声。我赶紧躲到路边一棵大树后,目送警车驶远,心说不用再去找凌风了,这小子一定投案自首了。他肯定有其它办法在国内避免判刑,比如外交豁免权。还有一种可能,他会把自己一切罪名洗脱,然后栽到我头上。

因为有个情况对我极为不利,店铺原来是我在使用,而床下埋了具女尸,已经死了这么久,很难鉴定出准确死亡时间,那我便有很大嫌疑,是在他入住前杀人埋尸的。

天亮之前,我必须要先救了四个妞儿,否则天亮后怕是没机会了。于是急匆匆跑回店铺,进门刚好五点,还有点时间。

我先在铺子里画好符,做好了一切准备,去丫头卧室做实验。虽然心里没有十分把握,但目前被逼上绝路,只能赌一把了。当从床底拿出黑布偶,将蓝小颖身上被子揭开,摆正她的身体,将要念咒烧符时,突然又发现了一个情况。

斜眼看到蓝小颖袖口内的手腕上,起了一块黑斑。我忙放下东西,卷起她的衣袖,这块斑很小,不仔细看绝不会发现。再往上卷起袖子,雪白的藕臂上,出现了很多这样的黑斑。

翻开眼皮瞧瞧,眼球上没任何表现。但从这些黑斑上看,那是中了某种蛊毒。当下找出强光手电,仔细检查黑斑后确定,这是一种“黑草婆”毒蛊,斑斑点点,就如同血脉中滋生了无数根草叶。黑巫术中的蛊毒一般无色无味,不是急发性一般初期没任何症状,但到了中后期,身上就开始出现这些状况了。

一般来说,到这个地步,就像癌症晚期一样没救了。因为蛊毒发作,深入血脉,很难从血脉中驱毒。虽然我还有法子,但跟缠骨婴灵交缠在一块,形成一个连环诅咒,就变得十分棘手。这要弄清哪一种蛊毒在先,哪一种在后,顺序很重要,必须先拔除第一种,否则顺序错了,会引发另一种发作。

这跟剪炸弹连线道理几乎相同,剪错了就等死吧!

可是要想搞清哪种在先,只有两个法子,一是凌风说出真相,二是借我一个月光宝盒,让哥们回到半月之前。想到这儿,十分窝火地拍了下自己脑门。

这下反倒是把自己拍清醒了几分,黑草婆这种蛊毒,不是传自国外,而是来自湘西黑巫术,那便不是凌风下的毒手。他一定有同伴,并且这人深通巫蛊之道,我猜很有可能是喜哥。除了这孙子之外,再想不到更可恶之人了!

可在戏院袭击我的人,不是喜哥,此人做事非常严谨,没有把握的事绝不会去尝试。也就是说,没有杀死我的百分百成功率,他是不会轻举妄动的。那么戏院这杂碎不过是个狗腿子,而喜哥才是真正的事件推动者。他对我相当了解,所设计的一切阴谋,正好击中我的软肋!

想到这儿,我逐渐冷静下来。凌风这人已经够可怕了,再加上喜哥,这两个恐怖的组合,任何人都很难击败。不过喜哥还是记吃不记打,在我手上翻过多少次船了,居然还不死心。那好,我就让你彻底尝到我的厉害,让你一辈子都不敢再来碰我!

我掏出一支烟抽了几口,想到时间已经过了一半,最多还有一天半的时间,绝不能再浪费了。猛抽几口,把剩下的半截烟丢到地上狠狠踩灭,叫出葱神交代几句,然后趁天才蒙蒙亮,背上包悄悄出门。

戴上墨镜,将风帽罩住大半个脸孔,这样不会有人认出我。走出几十米后,听到一阵警笛声划破晨曦,向店铺方向而去。我冷笑一声,脚下没有丝毫停缓,快步走向前方。半个小时后,进入一个小区,直奔五号楼,乘电梯上到九楼。

刚好碰到警局局长开门出来,我于是摘下眼镜,他吃惊地说:“你要找我?”

第七百三十二章 皮鞋脚印

第七百三十二章 皮鞋脚印

我目前除了找局长外,别无办法,因为司徒静还在医院沉睡着。我和局长找了个安静的地方,聊了大概四十分钟。

凌风果然离开我之后,马上打电话报警。警方赶到诊所挖出华冰尸体,凌风当场昏迷,送入医院后确诊和司徒静、花肆一样的症状。然后警方结合各种疑点,把我列为重要嫌疑人。局长凌晨没去警局,不过对情况却掌握的一清二楚。

我心说凌风玩的这手够绝的,也出乎意料之外。以诅咒方式使自己昏迷不醒,这样便能避免遭到警方审讯,同时变得和司徒静她们一样是个受害者,严重迷惑了警方视线。然后等我被干掉之后,他随时都会苏醒,然后从容离开医院,想办法回到美国。

局长说对于我杀人感到不可置信,不过所有证据都指向我,让他又不得不信。且不说杀人动机,就说杀死华冰埋尸**下,这件事逐渐被蓝小颖、花舞影、花肆和司徒静察觉,我便使用巫术手段让她们昏迷不醒。紧跟着凌风在**下发现了死尸,于是我便开始对他和华父华母暗下毒手。凌风察觉不对,刚好报案,却也中了邪术,无法向警方更多证据。

听完局长的分析,我简直哭笑不得,发现**下死尸的是我好不好?可是这无法为自己洗白,谁叫我不当场报案呢?

我最后跟局长说,我现在对于这些证据无话可说,只能暗地寻找线索洗脱自己罪名。今天来找你,就是希望你能帮我一把,暂时停止对我的搜捕。如果非要把我抓进牢内,那么只有再玩一次鬼魂越狱,然后还魂复活。

局长挠挠头,皱眉思索一阵子后说:“我只能给你两天时间,因为这件灭门案影响非常大,不只是高层在盯着,舆论的压力我们警方也很难吃得消。两天之后如果你找不到为自己洗脱罪名的证据,自己乖乖去警局投案。”

两天足够了,其实一天半足矣。在找到破解四个妞儿蛊毒法子同时,我也会将幕后真凶挖出来!

不过局长不敢正大光明压住通缉令,只能暗中帮忙,让我小心一点,别自己撞到警方口上。

我匆匆离开小区,又去了趟东郊树林。这里发生了命案,附近一带变得十分凄清,看不到一个人影。我从容进入林中木屋,将门关上,拉出一条红绳沿着墙壁敷设成一个圈子,对头打个结。

再拿出一张灵官符,捏诀念咒:“天灵地灵,正一灵光附我身,三五将军从我行。代天行化,辅国救民。阐扬道法,速降真灵。急急如律令!”

待黄符燃烧后,抛到屋子中心,再捏诀念咒:“紫微敕令,斗转星移,十月初五上午巳时,显露足迹!”

顷刻间,地板上出现了一片斑驳的脚印,闪闪发光,十分清晰。挺神奇吧?这是一种能够将某个时间段内,留下的脚印显露出来的法子,不过我不会告诉你,是早上刚刚想到的。因为我本来就会的,只是从来没用过。

脚印虽多,但从形状上分辨,只有两个人。看来我猜的没错,昨天把房东太太绑架到这里,不是凌风一个人干的。凌风的脚印很容易就认出来了,这小子喜欢穿运动鞋,而另外一个脚印,看上去像是皮鞋。

我就纳闷了,为什么会是皮鞋?不是说出现皮鞋的脚印不对,而是不符合此人的习惯和身份。

随后又在地板上仔细查看一遍,找到了少许烟灰,我用手指撮起,拿在鼻子前闻了闻。要是丫头在跟前,肯定又说我跟狗一样,见什么闻什么。其实不然的,你看我去厕所,绝对不会乱嗅。

之后再没什么发现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