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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美男后宫-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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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物体坠地的声音……我回头,幸好这地倒地的不是我,不然我打不准自己会不会发狂,咬人,当然我没狂犬病,只是身上没什么利器,只好拿牙齿来当武器用了,这可是绝佳秘招,随身携带方便,而且没人会注意到!嘿嘿。
“好疼……”低沉但又不失灵性美的声音,地上的美男子动了动自己的身体,抬起身坐在地上,摇晃着头。
那是当然,从床上滚下来能不疼么!
我退了退身体,要是被这家伙知道是我抢劫了他还占了他便宜,他会不会杀了我啊?瞧了一眼他手边的剑,刚刚觉得拿着麻烦就没给带走,我现在那个的后悔啊……我怎么能把凶器给放在他手头上!失策!太失策了!
“这位……”美男子疑惑中微带点紧张的问着,像只楚楚可怜的小动物……不过再怎么温顺的动物都是有危险的,况且这只“动物”还有武器相助。
“那个……我……”我又退了几步,难得一次口齿不清,我怎么回答他?难不成就说是我抢劫了他还“非礼”了他?或者骗他说我是路过的……?
这种话连我自己都不相信别说别人了。在没办法的状况下,我只好使出最白痴,也最无奈的一招!
“是我在路上救了你。刚才你昏迷不醒我就把你搬到这来了!看我累的,为了给你找水都跑了不知几里路。累昏了头,都快语无伦次了!”
我在心里严重鄙视了下自己,难道是我到了古代,连口才都被差了么?这样差劲的谎话都说的出来。真是砸了我的招牌啊!
也不知他会不会信,我尽量带着真诚的看向他。
“原来是这样啊。在下暮风行云,是暮风山庄三少爷。恩公此次相救,在下感激不尽,来曰必定相报。”
这古人都爱恩人长,恩人短的吗?我有点疑惑,不过总算他是相信了我这蹩脚的谎话……不过这小子实在太好骗,这话我自己听着也不太信他竟然会信,或许哪天连被人卖了都还替别人数钱。出于对被害者的同情,我这个“抢劫者”当然会稍微对他客气点了。为他着想些,不过主要还是他那句“暮风山庄三少爷”吸引了我,刚才还在想靠山呢,这不,靠山不就来了吗?虽说也许靠不到多少,但是路费总会有点儿吧?正当我思考之际,那个叫暮风行云的美少年又发话了。
“恩公,为何我身上酸痛不已?”暮风行云摸着自己的酸痛的手臂和肩膀,觉得很奇怪,他刚刚明明是头撞到了头才昏倒的,怎么会全身都疼。
“这个……这叫扩散,知道不。”我干笑着,忘了这家伙可是被我头朝地拖着他的两条腿给弄进来的了,一路上嗑磕碰碰,不疼才怪!
“啊,恩公,为什么我的衣服没有穿。”行云眨着眼睛怪问,手遮了遮自己才穿着薄薄的一层衣物,外头穿的都已经不在了。
“可能是被强盗抢了吧!”这强盗就是我啊!但是我的语气还是带着真诚……千万别让这小子听出什么心虚来。
“为什么恩公身上的衣服和我原来的衣服如此相象。”暮风行云看了看他,眼中带着疑惑。将我给吓了一跳。立刻说道:
“大概是同一家店买的吧!碰巧碰巧。”
“可是苏老板明明告诉我这衣服的样式只有一件。独一无二……”
“……”这你也太奢侈了吧!名牌也不见得全世界只有一件啊!
“是他骗你的吧!哪个店的老板不是说自己的货色是独一无二,就此一家的。我买的时候他也是那么说的呢!”我理直气壮地道,生怕他又问出什么来,自己到时就难以回答,马上又补上一句。“好了!你是你恩公,我不会害你的,你赶快休息吧,这样身体才会好的快!”
“好的,恩公。”好奇宝宝终于停止了发问。
原本还想靠这小靠山的,但是此时一想,这事儿总有一天会被他想通从而败露了我抢劫的行径,安全起见,我还是先远离他比较安全。
哈哈!既然你都睡了,此时不跑更待何时!你就好好休息吧!我闪拉!
还未没跑出20米便听到“恩公!恩公!”我头皮一阵发麻,调头跑回屋。
“怎么拉?!”
“有蟑螂!”行云手指着地上的某处。
我汗……都那么大人了还怕这东西?随手拾起块小石头,扔去,中了。
“行了,好好休息吧。”我不忍心看那被我“蹂躏”死的小强,还是觉得落跑要紧。
出门,我跑……
“恩公!!恩公!!”——
我狂汗!!几句恩公将我全身寒毛都给弄的竖立了起来,集体狂欢。
就这样每次当我跑了刚好差不多20米的时候这个催命一样的声音就会响起。我不是没想过不理他直接就逃跑。但是就是心肠好了点见不得那张十分对我胃口的脸上有受伤失望的表情,一想起来就会觉得内疚啊,谁让我做了对不起人家的事儿呢,由此可见,我还真是不够恶魔……
怪了,难不成一个时空穿越连我的思想都转换了?我暴汗。
终于在他又一次大叫恩公的时候,我愤怒了。他这不是有意就是故意!想累死我啊,我还真不跑了!
哼。我气愤的跑回屋。对着行云说:“我还是先休息会吧!”
第三章
是不是古人的恢复能力都特别快?昨天还嫩的像朵花,今天就又生龙活虎的了。
你说这里面会不会有什么秘诀啊?
从行云口中我知道了现在这个朝代是翔凤朝……没听说过,虽然历史学得不怎么好,但也知道这不是历史上的某一个朝代。那就不能用惯性思维来思考这里的事儿了。
现在我和行云的关系挺不错的,谁让这荒山野岭的我也不认得路只好等他伤好了再走了。这几天里食物什么都得自己外面打,于是我们两个就好好培养了下阶级感情。
待行云伤好了后他便请我到他家的暮风山庄去,听上去好象不错。于是我就这样被他拐走了——(作者:是你拐他吧……)
路上,行云突然记起来,对我说,“恩人,敢问姓什名谁?”
您老人家还真的是比我还健忘啊……都跟你跑了大半路了,你竟然才问。我算是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山外有山,比起迷糊这家伙绝对比我有过之而无不及!处于阶级感情我还是老实回答了。
“我叫齐慧星!今年16岁,未婚!”我可没骗他啊,这是我以前的名字,只不过换了换顺序而已!不是我故意说倒顺序的,只是我打不准可能还会回现代,要是告诉他我的名字,也许他会记着,我想象着等我回到现代哪天看到电视上做着考古的节目:[XX资深考古学家在XX挖掘到了古代的化石碑文,上面写着……]然后就突然冒出我的名字……虽然说这只是猜想,但想想那感觉还真够寒的,虽然为避免那样就先这样说了。
暮风行云显然被未婚两个字给吓到了,然后笑了:“那好恩人比我好象才大一些,我就叫你星哥,你就叫我暮弟吧。”
我郁闷。难道我看起来有那么老?还有那名字我怎么怎么听怎么不舒服啊。
信鸽?墓地?!您老真是好有闲情逸致好会取名儿啊!
“这……你叫我慧哥就行了,或者直接叫慧星也可以。我就叫你云云好了。”男人之间叫这个会不会太暧昧?不过应该没关系,哈哈,因为我是女人……不过好象是女人更暧昧吧?
云云很单纯,单纯的简直就像农夫山泉一样,什么也没想直点头称好,甜甜地叫了我声:“慧哥。”
我被他的声音给电到了。
云云啊,放心既然你认了我这个“哥哥”,我一定会好好保护你的!我还真怕这小子路上一个不注意就被人拐跑了。
到了街市,我花了二百两银子买了件衣服给他。当然钱是他出的,其中198两是我的跑路费。
自他不知道从哪里变出几张百两面值的银票之后,我就一直在想,他到底把东西藏在哪了,这钱哪出来的?我明明搜查了他全身了啊!
难不成他就是那个传说中有着大口袋的机器猫?真想拥有机器猫的口袋啊……
“慧哥?慧哥!”
“啊?啊,你有什么事?”我回神道。
“你想什么呢?”云云问我。
“没什么没什么。”我总不能说我是在想怎么搜刮出他的银两吧?
“慧哥你要吃些什么?这可是洛城里最好的酒楼了。”云云看了眼旁边的小二。小二点头哈腰的跟个小曰本一样直说:“是啊是啊,这位公子想要什么菜就直说,无论是川菜,越菜,鲁南菜,蒸的煮的炸的,咸的甜的辣的。只要您想要,我们这里都有。”
不对哦~怎么能说都有这两个字呢?我玩心顿起,想耍耍这小二,于是道:
“那就香麦鸡翅,牛肉汉堡,油炸薯条,可口可乐两大杯外加香草冰淇淋和草莓冰淇淋好了,怎么样你们这有吗?”
小二的脸瞬间发白,嘴角僵硬。
云云好奇的问我:“那个鸡翅到是知道几分,可那什么汉堡,薯条还有什么可乐冰淇淋的又是什么东西,我怎么从未听说过?不知慧哥是否能指点一二?”
“哈哈,那汉堡就是两个面包中加块肉和蔬菜,可口可乐是就像你们这儿的酒水一样是喝的,冰淇淋是甜食,夏天吃了很凉爽,你们这儿应该有冰镇酸梅汤之类的东西吧?就像那个一样。”我笑着解释道,摸了摸自己的嗓子,还行,微有些压低了,也难以分辨出是个女人声线。
云云眼睛闪闪的看着我,极大的满足了我的虚荣心,说:“慧哥果然见多识广,这些东西我听都没听说过呢。”
废话,你要是听说过我才觉得怪呢。
“那就全上吧。”云云说了句。
“全上?”小二不可置信地问了句。那有多少菜啊……这两位客人能吃的完吗?
“放心,我们有的是钱。你还不快去上菜。”
“是是,小的马上上。”那小二立刻食相的退下了。
过顷,食物便摆满了整整四大桌子。
我现在才知道为什么古代皇帝老爷子吃东西明明才吃那么点却要满满几桌子了,吃不完看着也舒服啊!
反正不是我付钱,不吃白不吃,吃了也没事。
我立刻就如鬼子进村一样开始大扫荡,并且不忘实行三光政策:抢光,吃光,喝光。
凡经过之处无不风卷残云。
“云云,你怎么不吃?”我很好良心的抬头问他,怎么说也是吃人家的,看他许久不动下筷子,难道他不饿吗?
“哦,哦……”他伸过筷子,进入了我的狩猎地盘。
“啪!”我毫不客气的打掉他的筷子。这可是我喜欢的食物啊!
“你的是那一桌。这些都是我的拉~”独占独占……
“你吃的完吗?”云云也不生气,只是担心的问着。
“吃不完打包拉。”浪费可耻知道吗?吃不完兜着走,他难道不知道吗?
“可是这些都不是我爱吃的……”我侧耳,刚好听到云云轻声嘀咕着。
嘿嘿,那些也不是我爱吃的啊!我是女人,你是男人,当然要你让着我些了,不过目前身份似乎是一个假男人,一个真男人,但我是你恩公所以还是得你让着我!
正当我享受美食之时,楼下传来一阵打闹声。我的两根天线瞬间从我脑袋窜出来,立了起来,有情况~!
我快速的把头探到外面去,不得不承认我都有当狗崽队队员的潜质,这种时候跑得比谁都快啊。
“齐遥冰!你给我站住!”似乎是一片火……不应该是一个身穿火红衣服的女子,只因为她浑身红色,才让我一下子有点错别,只见她手持只一根鞭子气势凶凶的站在酒楼门口的街道上。
哇塞!SM秀?我惊呼,当然是激动地惊呼了,如此好戏怎能不看呢。貌似小说中那些火暴的古代女子都爱用鞭子啊。小说诚不我欺也。
我抓了一筷子的红烧肉,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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