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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谋杀似水年华-蔡骏-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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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会死得很惨。
终于,马路上所有的车都停了下来,包括差点撞死小麦的那辆马自达6。
轻摩上的男人艰难地起身,将沉重的车子抬起来,仿佛恶灵骑士般跨上车座,重新发动驶到小麦眼前,并向她伸出了手。
风,吹乱了她的头发,也吹乱了她出窍的魂。
田小麦下意识地将手伸出,紧紧握住“恶灵骑士”的手,听到一个沉闷的声音:“上来!”
她根本无法抗拒这个男人,就像得到神的命令,跨坐在轻摩的后座,从背后抓住骑士坚挺的腰。
“坐稳了!”
骑士转动一下把手,车子箭一般飞了出去,留下前后数辆车里目瞪口呆的人们。
夜,越来越沉的夜,没有月光的夜,寒风凛冽的夜,千里走单骑的夜。
穿过数条宽阔的马路,小麦紧紧贴着他的后背,感觉他的身体那么温热。而他的肩膀受了伤,几滴鲜血从外套里渗透出来。
毫无疑问…………刚才是他救了田小麦。若没有这辆轻摩及时赶到,冒险将她往旁边拉了一把,她必然被刹不住车的马自达6整个撞飞!而他也是高速赶到,在拯救小麦的同时,自己也刹不住车,紧贴地面飞了出去,才会为她而受了伤。
再也看不清周围的路,他也再没说过一句话,向着城市边缘飞驰而去。寒风从耳边狂啸而过,似乎所有头发都要冲上天去。她把脸贴在他受伤的肩膀上,毫不在意刚渗出来的血痕。
寒冷刺激得她瑟瑟发抖,午夜狂奔的速度冲击着心脏,她感觉随时都可能摔下去,但在这样的瞬间,心底却流动着一阵强烈的幸福。
因为,小麦有一种感觉………是他。
第一章
是他?

她闻到了他的气味,听到了他的心跳,摸到了他的脉搏,嗅到了他的血液。
可是,他不是早已死去了吗?难道真是恶灵骑士?穿梭在城市的黑夜,只待拯救她的时刻降临?
轻摩的速度渐渐降下来,拐进一条狭窄的巷子。小麦趴在他的肩上,浅黄色的路灯下,只能看到密集的居民楼的黑影。接着转过好几道弯,才停在一栋旧楼门口。他把车子在楼下锁好,抓起她颤抖的手,往漆黑的楼道走去。
像进了山洞办什么都看不清,脚下不时绊倒一些东西,比如拖把、指向和废报纸之类。踏上一道水泥楼梯,才亮起昏暗的灯泡,照出墙上无数歪歪扭扭的手机号码——不过是些常见的垃圾小广告。他带着她来到三楼,掏出钥匙打开防盗门,她不由自主的跟了进去。
关上门,打开灯,照亮乱七八糟的房间,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纸箱。
终于,他摘下轻摩头盔,露出一张年轻男人的脸。
他。
就是他。
十年生死两茫茫的他。
不思量,自难忘。
原本白净清秀的脸庞,已黝黑粗矿了许多;单薄瘦弱的身体,宽阔结实了不少;就连少年脸颊上,都爬满了黑色胡渣;唯一不曾改变过的,是明亮忧郁的眼睛,睫毛覆盖出一片阴影,藏着闪烁滚动的目光。
人生若只如初见。
什么都不用说了,他还明白无误地活在眼前,或许就一直活在自己身边?她却把他遗忘了那么多年,遗忘或一个幻觉——此刻,她居然可以摸到他的脸庞,摸到他的鼻梁与嘴唇,摸到他扎人的下巴。
真实的幻觉。
眼泪,眼泪不是幻觉,这是她自己的眼泪,无法抑制的滴落下来。
她,抱紧了他。
他却无动于衷的站着,任由她的双手抓住自己的后背,任由她的眼泪打湿自己的脸颊。
“秋……秋收……对不起……十年了……我……好想你……”
千头万绪,千言万语,千悲万痛,她早已语无伦次,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有太多太多的话憋着,反而不知道该选择哪一句话。
他却像尊雕塑一样,沉默了好几分钟,才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发出低沉的声音:“小麦,我也一直想你。”
等待了那么久,终于等到了他的这句话,田小麦趴在他肩头失声痛苦,就像当年高考结束后去找他,却再也找不到他的踪影时那样。
“你……你……为什么……”她边哭边吐出模糊的音节,“为什么……走了……我等的你……好苦……好苦……”
秋收却后退了半步,冷冷的回答:“你不知道?”
“什么?还发生过什么事?”她痛苦的摇着头,确信记忆并没有错误,“我不知道啊!”
“看来,你还是没有全部回忆起来。”
他失望的叹息了一句,来到晾着几件男士衣服的窗前。
“我都记起来了啊,知道我们最后一次见面,莘庄地铁站前的广场。”
“对不起,我也不想再回忆这些,每次想起都是钻心的疼!”秋收回过头来,露出十年前那副表情,“为什么要寻死?”
“谢谢你救了我——今晚,你一直在楼下守着我,是不是?”
“是。”
她苦笑了一声:“怪不得,今晚‘魔女’不在线。”
“回答我的问题!”
“当我全部回忆起来——才发现,对我来说——十八岁,生命就已经结束了。”
秋收轻抚她的头发,仍是十年前习惯性的动作。
“我也是,十八岁以后,我不再是一个人,而是——幽灵。”
“秋收,就算你是个幽灵,就算你真的已经死了,我也不会再把你放走了!”
他却皱起双眉摇头,踌躇许久才说:“可是,我恨你。”
这句话让小麦心底一凉,他还在怨恨什么?恨她没有和他一起逃走?恨她没有对学校对父亲抗拒到底?这究竟是谁的错呢?
“为什么?很我还要救我?”
“我,我不知道。”
两个人沉默片刻,田小麦这才想起来:“你的肩膀还疼吗?”
“没事,这样的外伤,我受过好几次了。”
“不行,让我看看!”
她强行剥下他的外套,又脱掉他的毛衣,还有里面的衬衫与内衣。每脱下一件衣服,他都想要反抗,不想让她看到自己的身体,最终却是露出整个上半身。小麦打开空调,抚摸他肩上的伤口,鲜血早已凝固结疤,仍需清洁和包扎处理。这个房间就像个大仓库,几乎什么都可以找到,她很快翻出药水和绷带,仔细地处理伤口,小心翼翼的包扎起来。
这个男人成熟的身体,再也不是当初青春期的少年模样。胸口和臂膀上健硕的肌肉,线条分明的腰腹部,粗糙的皮肤和老茧,说明他从事过艰苦的体力劳动,从2000年到2010年,多么漫长的十年,作为一个法律上已经死亡的人,他究竟是怎么活下来的呢?又究竟受过怎样的磨难呢?无法想象他经历过的风风雨雨,但现在田小麦只想知道一件事。
“秋收,这么多年来,你一定有过别的女人吧?”
这个直截了当的问题,让他愣了一下,又不太自然的摇了摇头:“谁会看上我呢?一无所有的穷光蛋,连身份和户口都是假的。”
小麦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他在说谎。
不过,这对她而言并不重要,若说他在十年的飘零中,没有过别的女人,那才是不正常呢。
看来秋收想要转移话题,指着她手上的钻戒说:“你要嫁给那个人了?”
她无语,低头用右手盖住左手,不再让这枚戒指刺激他。
“没关系。”他淡淡一笑,“小麦,你找对老公了!他是个非常好的结婚对象,你和他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我祝你们幸福!”
越是说得这么大方,就越让她心底疼痛难忍,她不禁瞪大眼睛问:“那么,我们就是不同世界的人吗?”
“当然,从我们出生的那天起,就已经注定了!而且——到死都不会改变。”
秋收说的并没有错,他永远是一个乡下孩子,即使扎根在这座城市,也还披着一件农民工的外衣。
他与她,确实是两个世界的人。
“不,我们可以改变的!”
“我曾经以为,只要有足够的勇气,就可以跨越我们之间的深沟。”
看着他颤抖的嘴唇,小麦若有所思的点头:“我也这么想过。”
“可惜,那只是一个幻觉,真实的幻觉。”
他的这句话说的悲伤至极,小麦用手指封住了他的嘴:“什么都别说了!”
“只是……只是……有时候……我还会想起你……”
“因为这个吗?”
她再次深深的抱紧他,无所顾忌的亲吻他的嘴唇,她也毫不理会自己光滑的脸颊,被男人坚硬的胡子火辣辣的扎痛。
秋收开始有些惊讶,很快就以更猛烈的吻来回应她。
在这寒冷干燥的冬夜,孤独简陋的破房子里,她吻到了一团火焰,黑暗地底燃烧的火焰,同时烧着了自己的身体,与这个男人一起化为灰烬……
第二章
凌晨,四点。
老丁已经开了一夜的车,疲倦的眼睛又红又肿,总算回到了自家楼下。
有人在街边伸手拦车,他要下车窗大喊道:“下班了!”
未曾想那人竟拉开车门,把一张鬼魂似的脸探下来。
“有毛病啊?”
老丁有着所有出租车司机都有的火爆脾气,那人却得寸进尺的坐进副驾驶位置,着急地说:“师傅,我有个朋友要自杀了,我必须去救他!”
“打110!”

“不行,除了我以外,谁都救不了他!”那人逃出了一大沓钞票,“你把我送到那里,我给你两千块!”
两千块!开一天都挣不了那么多,老丁开始动心了:“真的?”
“你看我钱都放在这里了!”
他直接把钱放到排挡的位置,老丁用手摸了摸,不是假钞,心一横,看在人民币的面子上,拼着老命走一趟吧。
“去那里?”
“先往莘庄方向开!”
老丁给自己点上一根烟提神,咬着牙踩下油门。
凌晨终于畅通无阻,车子以八十公里的时速飞驰在高架,不消半个钟头就到了莘庄立交。神秘乘客让老丁走地面国道,不久穿进一条寂静的马路,两边都是新造的楼盘与别墅。
“先生,你到底要我去哪里啊?”
老丁有些害怕,那些半夜接车的强盗们,通常会选择到这种地方作案。要不是看在那沓钞票的面子上,他也不会让一个男人坐到副驾驶座上。
“前方路口左转!”
他只能按照乘客的意思,将车子转进那个路口,在巨型的广告牌底下,远光灯照出一个路牌——南明路。
老丁吓得魂飞魄散,踩下急刹车:“对不起,我不能再往里开了!”
“为什么?”
“对不起,请你现在就下来吧,我不要你的钱了。”
神秘乘客却发火了:“不行,你必须开进去!”
“求求你了,我不能进去。”
老丁心底后悔莫及,真想一拳把那家伙打下去!
“我知道——你为什么不敢开进去。”
此话让老丁猛颤了一下:“你……你……什么意思?”
“你应该不会忘记,”副驾驶座上的男人目露凶光,“十年前,一个大雨倾盆的夏夜,就在这条南明路上,你撞死过一个男人!”
 
第三章
清晨,七点。
田小麦睁开眼睛,看着开裂发霉的天花板,墙角还有一大滩渗水的印子。
她下意识地摸了摸枕边,却是空空的一片,就连残留的体温也消失了。
“秋收!”
紧张的呼唤着他的名字,才发现屋里只剩自己一人,孤独地躺在这张钢丝床上,仿佛子夜的一切都不曾发生过。
冬天的晨曦,透过薄薄的窗帘招进来——比起外面堆满了纸箱和垃圾的客厅,这间卧室还稍微像个人住的样子,床边有个简陋的电脑桌,一边是个塑料布做的衣橱,另一边却是个写字台加书柜,但总共也没放几本书,更多的是些乱七八糟的杂物。除了铺在身下的床单以外,房间里的一切都是旧的,散发着一股淡淡的陈腐味。真不敢想象他就住在这种地方!
至少,他还活着。
他才是“魔女区”的店主,真正的“魔女”。
小麦把衣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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