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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古墓异录-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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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什么危险他总是义无反顾的站在我前面,用他这并不算雄伟的身体替我遮风挡雨。

我想,就算是亲生父子也不一定有这份感情吧。

可是这一切现在都结束了,他再也无法站起来为我遮风挡雨,甚至连自己的生命都无法把握。

不管是从那个方面来想,我都应该照顾他,他是我的师兄,更是我的亲人。我坚信,他总有一天会突然醒过来。

我甚至可以想象,他醒过来之后的那种表情,一定是充满惊诧和欣喜的吧。

或许还会为了我的成长而自豪,曾经在他庇佑下的小隼终于成长成雄鹰了,终于不再需要他为我遮风挡雨了。

………………

没有多久,巴图就回来了,虽然他和我之间的关系很融洽,但似乎是天性使然,又或者是买买提的死打击到了他,他的表情变得有些僵硬,丝毫没有我第一次见到他时的那种感觉。

而且经过最近几件事之后,我感觉巴图似乎有点自私。

当然我并不是怪他,我相信他即便是在最危险的时候也不会放弃了,他的自私只是针对他不喜欢的人。

“大师兄不准我把他住的地方告诉你,他说我要是说了他会打死我!”巴图一进门就说道。

我微微一笑,哪里听不出这是大师兄教他的,按照巴图的性格是不会一回来就堵住我的后路的。

不过我知道,大师兄这不是讨厌我,而是我和他之间成了损友,见面要不互相损就全身不自在。

我自然不会为了这点小事去逼巴图告诉我大师兄的地址。

第48章郑小美的家

将手中的事情处理好之后,我就独自一人踏上了飞往香港的飞机。

说实话,香港这座世界性的大都市一直都想去看看,之前因为一直没有时间,现在刚好有机会,我的心里还是很激动的。

在上飞机之前我就给郑小美打了电话,告诉了她我飞机什么到,她很高兴的说会来机场接我。

飞机的终点是离岛区的国际机场,我刚下飞机就被眼前的繁华给吸引了。

香港果然是国际大都市,机场繁华无比,和首都北京的机场相比也是不相上下。

顺着指引我走出了出去,透过玻璃窗,看到外面高楼林立,犹如原始森林中的巨木一样多。

当初郑小美直说他回来接我,也没有说用什么办法来接我,现在我站在机场大厅里面竟然不知所措。

香港对我来说是一个极其陌生的地方,这是我第一次来这里,一切都显得那么陌生。

周围接机的人群里并没有郑小美的身影,我不由有些失望,以为是她误点了。连忙开启手机准备打电话过去。

就在这时,两个穿着黑色西装,戴着墨镜,脸色冷酷的中年男人朝我走了过来。

“您好,请问您是何先生吗?”

我戒备的看着他们点头回答道“对,你们是?”

“您好,何先生,我们小姐让我们过来接您,这边请。”一个西装墨镜男确定了是我之后伸出一只手指着一边对我说道。

“他们嘴里的小姐应该就是郑小美了吧!”我心里想到,于是就跟着他们离开了这里。

不过奇怪的是他们并没有出飞机场,而是将我带到了机场的贵宾候机区。

我心里有些奇怪,但还是忍住了没有问。

推开一间候机室的门,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的面前。

之前我以为郑小美只是派了两个人来接我,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她自己会亲自来。

推开门的那一刹那,我看到郑小美一脸冷艳,和之前在内地的表现完全不一样,但是在她转过头来看到我之后,脸上一下充满的笑容。

起身朝我走来,伸出洁白的芊芊小手对我说道“何先生,欢迎你到香港来做客。”

我有些扭捏的伸出手跟她稍微握了一下。

郑小美今天的表现和我之前见到她时完全像是两个人。之前她表现出来的像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有时候又像是眼光高于顶的有钱大小姐。

但今天我觉得她整个人变得像是贵族子女,一切都那么又礼貌,一举一动都带着令人迷醉的气质。

“我叔叔现在还在医院,我先带你回家,等你休息好了我再带你去医院见我叔叔,你看怎么样?”

从极度不适应中反应过来之后我才看到今天郑小美十分美丽,时尚。

柔顺的长发自然的披在身后,眼睛上挂着一幅酒红色的墨镜。上身里面穿着一件白色衬衫,外面是一件黑色的西装小礼服。下半身穿着一条黑色的丝袜,外面是一件黑色的短裙,脚底下踩着一双黑色的细跟高跟鞋。

她站起来比我还高上那么一点,我在她的旁边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完全就是一个土包子。

看到这种情况,我不由自主的有些口干舌燥,男人的自尊心严重受损。

郑小美似乎是看出了我的窘境,对我开口说道“那我们就不再这里浪费时间了,先回家吧!”

我机械的点头算是回应了他。

郑小美这次带来的两个保镖一千一后保护着我们,我和郑小美并排走在中间。

“怎么样?香港还不错吧?”郑小美或许是想转移我的注意力问道。

我点头回答道“是不错,不过这种地方可不适合我们这种人。”

郑小美咯咯一笑,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就没有在说话了。

不多时我们就来到了停车场,这个时候,走在前面的保镖上前打开一辆加长版林肯的车门,将一只手搭在车门上方的前沿。

郑小美对我做了一个请的姿势,我也不客气,大摇大摆的坐上车去了。

那个保镖关好门之后又打开了另外一边的车门让郑小美也上车。

车上有一个中年司机,见到我上车之后对我点头笑了一下。

那两个保镖出乎我意料的没有上车,最后车子启动了我才发现原来在后面还有一辆车,两个保镖上了那辆车,紧紧的跟随在我们身后。

加长版林肯是我这辈子做的最好的车了,给我的感觉这不仅是一辆车,更像是一个小房间。

里面各种各式的生活用具都有,在车的两边各自有一条长长的沙发,而在中间是一张小桌子,车厢的后面是一个柜子。

我知道那应该是冰箱,毕竟没有吃过猪肉总是见过猪跑的,虽然这是我第一次做这种豪车,但之前在电视里面可见了不少。

也不知道是车子的缘故,还是香港马路比较平整的原因,我感觉没有一点震动,就像是在自己家里坐着一样,而且没有任何噪音。要不是车窗随时变换的场景,我甚至会以为车子还没有发动。

郑小美上车之后摘下墨镜,从车载冰箱里取出了一瓶褐色的洋酒给我和她自己各倒了一杯。

洋酒瓶子上全是洋码,我不知道这是什么酒,不过那甘醇的滋味告诉我这酒肯定不错。

一路上,郑小美总是找着各种话题和我谈论,不过我的心思完全不受自己的控制,智能被动的回答着她。

差不多过了一个多小时,车子退下主路,上了一条小路,周围的房子也越来越少。

这可不多见,香港人多地少,寸土寸金,但是在这条小路两边都是被人打理的很好的绿化带,根本没有什么房子。

丝毫不用怀疑,在这条路的尽头一定是富人居住的豪宅区。

很多富人因为讨厌城市的喧嚣,会在农村住下,农村的空气,水源这些方面都要比城市好。但是香港这个地方寸土寸金,基本上不分城市和农村,所以一些房地产开发商想出了这个办法。

先花大价钱买下一块地皮,然后在离城市最远的地方盖上一些豪宅,剩余的大部分地方被做成绿化带。

这样,原本只能卖百万,千万的房子立刻翻十几倍甚至上百倍的价格被卖出去。

价格方面,有钱人根本不会在乎,他们在乎的是面子,已经安静的环境。

果然如同我之前想的那样,车子只在这条小路上行驶了十几分钟,在前面就出现了一片低矮的别墅区。

这些别墅最多的也只有三四层,和外面那些动辄几十上百层的高楼大厦形成的强烈的对比。

这里的空气也不像外面那么浑浊,地上绿草茵茵,隔不远就有一个大树。

地上和草地上被清理的很干净,甚至连一片树叶都看不到。

车子在一栋别墅前面停留的片刻,郑小美招呼着我下了车,然后司机讲车开进地下车库。

郑小美十分大方的带我走进别墅,我像是一个乞丐一样的跟在他后面走进了这个与我身份极其不相符的别墅。

别墅里有一个看起来像是保姆的中年妇女,见到我和郑小美之后,先是对我打了一声招呼之后把头转向郑小美开口问道“小美,饭我做好了,你看你们是先吃饭还是?”

郑小美笑眯眯的把脸转到我这边问道“你的意思呢?”

我摇了摇头说道“无所谓,我听你安排。”

郑小美笑了笑说道“我看要不然这样吧,你刚下飞机先去洗个澡,之后在吃饭怎么样?”

我两手平摊,表示没有意见。

之后就被那中年妇女带到了一个三四十平米大的卧室里面,帮我放好水,又从衣柜里拿出衣服放在床上说道“先生,这些衣服都是小姐新买的,你洗完澡后就可以穿了。”

我点头说道“好的我知道了,谢谢您了。”

中年妇女这才从房间里面退了出去。

我脱光衣服躺在浴缸里面,将脑袋全部埋在水里,过了好一会儿才才浮出水面,大口呼吸着新鲜的空气。

富人的生活我实在有些不习惯,做什么事都有人准备的好好的,就连洗澡别人都会帮你放好水,找好衣服。

或许我就是个穷人命,享受不起这种待遇,他们越是热情,越让我感觉全身不自在。

我以前也知道郑大光是一个大富豪,但却没有想到他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富有。

进来别墅区的路上我也看到了几个字。

“半山别墅!”

我想没有人不知道这几个字的意思吧!半山别墅可以说是香港最高档的别墅了,想买到这里的别墅可不是光有钱就能够办到的。

自己反复将头埋在水里几次,最终心情平静下来之后我才起身擦刚身上的水渍。不过我没有穿郑小美给我买的衣服,而是穿上了自己的旧衣服。

这是一个男人的尊严,虽然我知道郑小美并没有别的意思,但我绝对不会无缘接受她的衣服的。

穿上衣服之后我拉开房间里面的窗帘,站在窗台前往外看去。

北面是一个海湾,南面是大海,南北通透,这里的风水极佳。

第49章见郑大光

转眼间我已经到了香港整整两天了。这两天的时间郑小美充当了我的向导,带着我在香港各处地方游览。

虽然期间我几次向她提出要去见郑老板,她的回应总是“不着急,我先带你逛一下。”

可能是因为之前衣服的事情,郑小美现在十分注意,不管走到哪里,她都不会主动花钱。

但是说实在的,他们家族的企业似乎并不是外人所传的那样只有一家拍卖公司。

经过这几天的观察,我发现他们的业务还涉及到许多领域,商场,酒店等等,所以两天下来我们基本上是没有花钱。

香港的繁华是不容置疑的,但是我也清楚的知道,这种繁华并不适合我。

我是一个靠土吃饭的,香港地方太小,而且四周都是大海,就算古时候有人将墓**建在这里,如今也被海水泡烂了。我的工作注定我一辈子只能生活在内陆地区,除非我金盆洗手。

但是就算我现在金盆洗手,我的钱也不够在香港买下一个厕所。

第三天的早晨,郑小美早早的就把我叫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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