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城-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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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去王老兄那里喝两杯,解解郁闷,说说沈秋草,也说说有趣的往事。
如今的王绝户似乎已大不如前,自孙子死后,人就时常地显出疯癫。那天,阮大可沿街闲走,在莫小白新开张的诊所外看见了王绝户。老头子瘦骨嶙峋,正在大太阳底下,捉着一件烂衫,咯嘣咯嘣地碾虱子。见阮大可走过来,忙将一只肥虱扔进嘴里,嘣的一声咬碎,这才呵呵笑道:“来得好,我正愁没人听我讲古。”阮大可欷嘘一回,领王绝户进了一家小酒馆,几样小菜,一壶老酒,两人天南海北,诗书医易,竟说了两三个钟头,奇怪的是王绝户竟无一句走板的话。
王天佑哪会是疯癫呢,他清醒得很嘛。说不定,关于沈秋草,他老兄还能给指指迷津哩。
阮大可转身刚要迈步,忽然,他被眼前这株柿树吸引住了。
今年刚开春的时候,阮大可见院中还有一处空场,就从李雪庸那里移来一株柿树。按李雪庸老爹的叮嘱,将枝枝叶叶尽行砍去,只剩两根树干,说不这样的话,恐难以存活。没想到,因入冬以来一直天暖,从春至秋都那么光秃秃的老干上忽然爆出许多嫩芽,仿佛经历了一场劫难,死而复生似的。阮大可看到了生命的顽强与美好。他不禁想起当初李雪庸酒后为这株老树写的那首《咏柿》来。先是一序:“春四月,阮兄移去老柿一株,尽去其枝,惟余两干寂寂相依。余再三叮嘱:新栽怕沤,不宜多水。”诗写道:“浑如铁杵院中栽,曾把屠刀细细裁。好待明春萌绿叶,尖尖嫩角斗红梅。”看着眼下,他想,这树好倔强,不但没死,还在岁末爆出了嫩角,看来它是等不及来年与那红梅角逐春光了。再一看,院角处那株梅树也绽开了少许花蕾,点点红色稀疏地在枝桠间错落着,十分好看。感叹之余,又见树下也突出一片生命的阵容——那是一小块蒙茸的绿草。他不由得蹲下来,惊讶地看着那么纤弱的细草。冬天里,它们显得格外绿,那是最本色的生命的绿。他想,这顽强的生命是打哪儿来的呢?它们的下面不过是黑的土,它们的头顶不过是蓝的天,它们的周遭不过是来去无定的寒风,它们的时空里不过是无迹可求的匆匆岁月罢了。而且它们不是刚刚死过一回的么?那么,它们在这样的季节里怎么又顽强地复活了呢?在这死去活来的挣扎里,也许包藏了耐人寻味的平常道理?是的,它们不愿死,它们更愿意活着。那么人呢?人同草木啊。就人生而言,死是容易的,完成它也许只在一瞬间,而活着则很难,它的前头是茫茫大漠,是看得见却又遥不可及的落日长烟,要成就它,不仅仅需要勇气,还非得有年深月久的熬炼不可。且不说活着还有一难,那就是红旗说的,须面对平淡乃至平庸。然而,再难也要活,连草木也选择活着,更别说人。还是活着好。食人间烟火,恋灶上油盐,叹鸡虫得失,结草芥恩怨。是平淡无奇,又是绚烂至极。——活着,多么的有滋有味啊。
阮大可无声地慨叹着。他站起身,四下里看,仍觉意犹未尽。
不觉之间,落雪了。这是瑞雪,很细,轻烟似的。只可惜仍不是那种轰轰烈烈铺天盖地的雪。不过这雪它很暖,仿佛童年时母亲的怀抱。看去,院角处的红梅在这雪中开得更红了,老柿的嫩芽在这雪中也绽得更绿了。它们就那么斗着。“尖尖嫩角斗红梅”?是啊,李雪庸说的没错,它真的在跟红梅斗呢。树下的绿草可是给这雪渐渐埋住了。埋住了也是个绿;一旦日出雪融,它会是一簇更耀眼的绿。
他两眼怔怔的,似乎在专注地看,又似乎什么也没有看。他心平气和。在这心平气和里,又滋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他觉得这好日子就快过到头了。——想想看吧,王天佑妄图把他那套玩意儿传给莫小白,他是想得美,那是几乎六十年的累积啊,任凭小白脸精明盖世,三年五载的就能成王天佑第二?而李雪庸的旧体诗和大字,注定的要在小城灭绝;那诗中有散淡的范石湖,那字里有疏放的枯笔,都无人可继。自己这一份,说是传给了莫小白,可传得了医术传不了医品。没有了品,怎能成就大医呢。
他的心里又是一阵空旷。
他不想去王老兄那里了。他又想起那笔钱。他想怎么样给那笔钱了断一下,教自己这颗心轻松轻松。
就这样吧:给红兵十万,给红旗十万,给沈秋草和小东西十万。这才叫一截遗欧,一截赠美,一截还东国,太平世界,环球同此凉热。剩下的,自己留着度晚年。五十万,够不够呢?够了,足够了。可是,和谁去度这晚年呢?这是一个非常尖锐的问题,想回避也回避不了的。沈秋草是绝对不可以的了,走到今天这一步,再想回过来对她动念头,那还算个人吗?即使沈秋草不介意,自己的良心也不会放过自己。有机会和沈秋草敞开了谈谈,劝劝她,为什么对李雪庸的那份痴情视而不见呢?教沈秋草去读李雪庸的诗吧,那也许是她最好的归宿。至于自己,是否再去找潘凤梅谈谈?这娘们儿人虽风流些,可想想自己,也比她好不到哪里,正所谓鱼找鱼,虾找虾,老乌龟找只大王八。沈秋草那是一盘素,潘凤梅这纯粹就是一锅荤。还是荤点好。
想到这里,阮大可笑了,心里踊踊的,还真就想潘凤梅了。可是,刚想到热闹时心又一下子凉了,他记起潘凤梅曾说过她才四十几,那么,她能跟一个五十多岁的病老头子过晚年吗?阮大可自嘲地笑笑。他知道潘凤梅是多么喜欢过去的他,也知道过去的自己有怎样的本事教潘凤梅喜欢。可眼下,自己经过这场病,生理机能已今非昔比,还有什么本钱教那个女人喜欢呢?要知道,那是个喜欢雄狮般强健男人的娘们儿呵。阮大可摇摇头,一时间心里生出一种无可奈何花落去的伤感。失落之余,他又想,死马当作活马医,试试吧。
找个机会,他真就去问了潘凤梅。他直通通地问那女人,是否还愿意陪一个糟老头子过晚年,果然,潘凤梅爽快地告诉他,自己已另有新人,是个建筑公司的包工头,人高马大,钱也海了去了。阮大可当时听潘凤梅一说,还深怪自己自作多情,转而一想,又释然了:这才是潘凤梅啊,事情本来就该这个样子嘛。
于是,和谁度晚年的问题就暂时搁下了。
他也出诊,也饮酒,只比以往爱笑,见了什么人都先笑笑。他又多了样喜好——麻将牌。原本他是不懂那个,也无兴趣,偶尔的一次,他路过魏老二家门口,听里面大呼小叫,十分热闹,踅进去一看,见是魏老二、潘凤梅、李雪庸的老爹及一个摆地摊的丑女人,四个正斗到酣处,周遭围着五七个看热闹的老小。众人忙给他让出一张椅子。他坐那里看了一会儿,竟觉十分有趣,此后便三天两日地去围观。且不避潘凤梅,碰上阮红兵时神色也很平和。久而久之,居然看出些门道,有两回还在一边给李雪庸的老爹支了两招,背后的闲人都喊妙。再后来他就在众人怂恿下上了牌桌——自然,有阮红兵在时,当儿子的主动退避三舍——和那班老牌油子真刀真枪地干上了。先是三两天过把瘾,渐渐地每日必到。后来他发现,魏老二这人很有意思,又闲散又风趣,尤其最近几天,看他时那眼神多了许多媚气。有一次散局后魏老二送他出来,趁眼前没人,阮大可笑着说:“你给我做老伴得了,省得我打麻将天天来回跑。”魏老二眼睛一亮,说:“那敢情好。”两人那样子其实是半真半假,笑谈中夹着相互的试探。此后魏老二又悄悄地多次冲他献媚,每一次的眼神都很亮,很真。阮大可没想到魏老二居然对自己那么钟情。他也动了心。李雪庸的老爹和阮红兵两人不在场时,他就大咧咧地管魏老二叫老伴,魏老二也明目张胆地叫他老头子。
如此一天天地消磨,日子倒也生出许多新的趣味。
然而,阮大可心中还是常常感到空得慌。
有一件事,阮大可觉得必须跟李雪庸好好儿谈谈,那就是关于沈秋草。他想,沈秋草不能就这样寂寞地一天天数着日子过,她余下的年华不能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虚掷。她该找一个真正牵肠挂肚疼她爱她的人,伴她走过剩下来的一段漫长的人生路。就眼下而言,有资格陪伴她的,非李雪庸莫属。可两人都颇有个性,自己又是这么个尴尬角色,出面说合,怕不大好捏到一起。他想,步步为营吧,沈秋草那头暂且按下,先把李雪庸劝动了再说。
正是傍晚时分,太阳还高。阮大可也不骑车,仗着两条长腿,一根拐杖,就那么一路走向云峰山,去找李雪庸。
见了面,先问这山野之处是否住得惯。李雪庸笑笑:“哪能住不惯?今年带学生来春游,回去当晚就一直做梦,梦见自己住进了云峰山,醒来后得了两首诗,你看看吧,那真是黄粱美梦啊。”阮大可就读他找出来的一首《山居·纪梦之一》:“陋室窗幽好月移,门庭近水鸟飞迟。山椒野豆红三亩,晚韭新葱绿一时。老醋频沽晨解酒,高邻偶唤夜行棋。屋前有景常须醉,恐负平湖百顷诗。”阮大可感叹道:“果然是美梦。你惹得我也快动心了。”李雪庸得意了,又递过一页:“再看看这首《山间晚眺·纪梦之二》,也是黄粱美梦。我念给你听吧。”就自顾念起来:“乱鸟啼春弄画图,横斜树影晚模糊。霞飞秀色红檐瓦,雨洗新苗绿鹧鸪。路上纷纷归市侩,畦间袅袅走村姑。今宵若有田园梦,只许山歌入醉壶。”阮大可嘿地一笑:“只许山歌入醉壶?好家伙,这梦也够美的。”李雪庸兴致大发,他笑眯眯地看着阮大可说:“其实你老兄也是满腹的文墨,大半生研医,受古人文章的熏染,又酷爱古诗词,也该动手写写。”阮大可不好意思地摸着胡茬,笑道:“写是写过的,只是不敢拿出来,怕你老弟笑话我,这拿药锤子的手,写出来还不该是满纸的当归柴胡味儿?”李雪庸一听,马上逼他将所写的诗“交代”出来,阮大可被逼不过,说:“那我也给你看一首今年夏天写云峰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