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医-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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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焕也醒了,两只眼睛没有焦距的直视前方,似乎还沉浸在刚刚的美梦中。
“你怎么了?”重音问道,轻轻拍了拍他,做噩梦了?
突地,黎焕的脸色都变了,惊恐的往后退,平时听惯了的清冷的声音像一把重锤重重的敲击带心口的软肉上。
黎焕睡在外侧,这一退,直接掉了下去。重音急忙伸手想抓住他,可惜只碰到了他的衣角。
“咕咚!”
“嗷……疼疼疼……”黎焕这下真的清醒了,坐在地上一手揉着自己的屁股,一手摸着自己脑袋,好疼!
重音急忙下床,将他拉起来:“磕着头了吗?我看看。”伸手一摸,果然在后脑勺上摸到一个大包,做什么梦了,吓成这样?
“我屁股也疼!”黎焕瘪着嘴抱怨,两头都没落下,省的头重脚轻了!
重音犹豫一下,无奈的伸手给他揉屁股,一阵像是过电一样的酥麻感从重音的手传到黎焕身上,迅速向着身体的四面八方蔓延,连心脏都跟着震颤一下,黎焕突然像是被烫了一样噌的跳到一边。
挪了几步感觉腿间凉凉的,很黏腻,伸手一摸,湿的。黎焕的脸腾地红了,全身的热气一股脑的全都涌向脸上,那种烧心烫肺的热度轰的一下将他的理智炸的七零八落。
“怎么?”重音疑惑,外头眼睑的看着黎焕双腿间的裤子微微变深,眼中闪过了然,轻咳一声,“这是正常现象,男人都会有的,没什么好奇怪的。”
你妹的正常现象!黎焕哭的心都有了。
这种情况黎焕不是没有过,毕竟已经不是小孩子,就算他没有长辈指导,但是当初在村子里和小伙伴们一起混在一起,比他年长的不是没有,有些事情他该知道的都没落下。
十六岁在这个年代已经算是成年了,一些富贵人家在孩子十二三岁的时候就会安排通房,春?梦这种事情对这个年纪的男孩子算是一种难以启齿而又美妙的事情。
但是,这一次不一样,实在是太诡异了!任谁在做这种梦的时候怀里抱着的温软大胸美女突然变成了硬邦邦的平胸男人都会吓坏的,更何况这个男人还是他最信任的兄弟、朋友、家人!
他做了什么?他居然把重音当成了意淫对象,做了那种j□j猥琐的梦,一时间,羞愧,恼怒,惊恐各种复杂的情绪充斥在他的胸腔,无处散发。
黎焕哆哆嗦嗦的拿了干净的中衣去了屏风后面换,要在平时,他就当着重音的面换了,但是,现在一想到自己要在他面前赤身裸体,就感到心脏不是自己的似的,嘭嘭乱跳。
换了衣服,黎焕还是别别扭扭的,直到重音叫他才磨磨蹭蹭的爬上床。
都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难道他早就对重音怀有这种念头?黎焕心里复杂极了,他一直以为以后会娶个女人做媳妇将奶奶留下的那对翡翠镯子传下去当传家宝呢!
可是,一个梦却将他深埋在内心深处不愿意深想的感情赤|裸裸的暴露了出来。
重音习惯性的将手臂搭过来揽住黎焕的腰,黎焕哆嗦了一下,竟然也靠过去。
黎焕觉得他要疯了,理智告诉他要和重音保持距离,但是,每当靠近的时候,那种抗拒就会被身体的本能的亲近击溃,理智的那根弦慢慢张紧,然后砰地一声就崩断了。
重音身上每一个细节都吸引着他,他微不可闻的呼吸,充斥在鼻尖的清爽气息,结实有力的身体,所有所有的一切都不断地侵蚀着黎焕的理智和感情。
若是以后自己有了妻子会怎么样呢?黎焕想,重音一定不会再对自己做这么亲密的事了吧,等以后各自成了家,他们就不能在这样睡在同一张床上相拥而眠。
只要一想到以后会和重音疏远就觉得心里空了一块一样。黎焕脑中各种思绪纷乱,像是缠在一起没有任何头绪杂乱的线团。
“重音。”
“嗯?”重音刚要睡着,被黎焕一喊又清醒了。
黎焕犹豫的一番,还是问道:“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子?”
过了好一会儿,黎焕几乎以为他又睡着了,却听他说:“不知道。”
黎焕心口失落和窃喜并存的交织着,不断拉扯着他的神经。
他说不知道,不是不喜欢,黎焕失落的想,他只是还没遇上那个让他心动的女子罢了。随后又窃喜于自己还可以留在他身边,暂时用不好离开。
重音是对的,男人就应该喜欢女人,就应该和女人在一起,成亲,生子,就像景玄和梅子那样,每一天都欢乐而充实。
黎焕想,不应该的是自己,不该肖想重音,不该产生这种畸形的感情。
可是他舍不得离开重音,舍不得和他分开,只要一想到有一天再也看不到重音,黎焕的心就抽搐扭曲的疼。
想到有一天眼睁睁的看着重音怀里拥另一个人,黎焕觉得自己会疯掉的,疯狂的想要毁灭一切的冲动,毁掉一切靠近重音的人。
若是真的到了那一天,黎焕觉得还是死了比较好,最好是能死在重音手上,这样他就可以带着他的气息下地狱。
愣怔之后,黎焕拍了下自己的脑门,自嘲的笑笑:黎焕啊黎焕,你想的太多了吧,还没有到那个地步呢。这样自怨自艾可不是你的性格,至少,现在重音还是属于你的不是吗?未来的事,谁知道呢,等真的到了那一天再说吧。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六章
黎焕早上起床的时候顶了两个黑眼圈,被唐小梅戏称“国宝”,不过大家表示都不怎么理解这个“国宝”的定义。
黎焕一晚上净做梦了,梦里全是重音,各种美梦噩梦交织,各种这样那样,一会儿梦见重音接受他了,一会儿又梦见重音毫不留情的想杀了他!早上起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有点精神萎靡。
餐桌上,黎焕殷勤的给重音夹了个小笼包,看着他毫不犹豫的就往嘴里送,嘴都咧道耳根子了,那笑的别提多狗腿了。
黎焕心想,至少重音现在是需要他的,也许,他已经习惯了自己的照顾,或许有一天他会离不开自己。
想到这里,黎焕脑中白光一闪,顿时精神一震,他之前好像进入了一个误区,为什么非要想着离开呢?他完全可以尽最大的努力留在重音身边,努力让重音离不开他。
男人女人什么的完全不是问题,重要的是自己怎么看待,重音怎么看待。
喜欢男人怎么了?喜欢重音怎么了?
想要的就要靠自己努力,更别说重音现在还没有喜欢的人,一般的男人是喜欢女人没错,但是重音是一般的男人吗?
黎焕最占优势的地方就是重音涉世未深,只要掌握了引导的方向,还不是他说什么重音就信什么!
黎焕说男人喜欢男人也是正常的,重音绝对不会反驳的。
现在最重要的是怎么在思维定式之前,让重音喜欢的是他黎焕而不是别人!
想明白之后,黎焕顿时神清气爽,有一种拨开云雾见青天的感觉,整个人的精气神都不一样了,精神饱满的像一只挺胸抬头斗志昂扬的公鸡,连早饭都比平时多吃了四个大肉包子。
众人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到达关城,关城——很形象的名字,离国的边关、门户。
再往北就是草原,草原上游离分布着无数大小的部落,最大的部落就是驽族人的。
说起驽族,中原都以为北方整个草原都是驽族的天下,其实驽族只是其中之一,因为势力比其他的小部落强从而确立了统治地位。
每年初冬来临之际,北方草原人就会南下入关抢劫入冬的物资,烧杀抢掠,所以边关的几个大城一道秋末都会加强戒备,抗击驽族蛮人。
说起驽族,其他地方的百姓可能只会觉得那是个陌生的词语,而关城的百姓却对之恨之入骨,辛苦一年的收成被人生生抢走,亲人朋友被人屠杀,那是一种刻在骨子里的痛恨。
所以进入关城之前,秋狄便带着随从秘密出关了。他们虽然是漠北人,不属于草原诸部,但是穿着打扮以及相貌一看就不是中原人,太显眼了,很容易引起麻烦。
众人在关城住了一夜,顺便买了过草原穿沙漠用的各种用品,第二天在守城兵士严格搜查没发现可疑之处后向着草原出发;与秋狄会合。
草原的天很蓝,芳草萋萋,绵延千里,无边无际,那种天高地阔的广阔让众人心中豪情顿生。
深秋季节,草原上的风格外大,干烈的风吹的皮肤都逡裂了,马车里的冰盆早已撤下,景玄已经换上了最精贵的银丝炭炉,银丝碳耐烧、无烟,这种皇家贡品一般人很难弄到,他是花了大价钱从玉书那里抢购的。
玉书个死要钱,连熟人都宰,真不愧奸商之名。
玉书说:“现在还好,虽然冷点但还可以忍受,到了冬天下雪的时候那才是真冷,许多部落不但牛羊都冻死,连人都会冻死饿死无数,到了开春尸体若是处理不当,还容易引起瘟疫。”
驽族人烧杀抢掠,虽然在中原人眼中不可饶恕,该死一千次一万次,但是他们也是为了活着,为了生存,不抢就等着饿死。
景玄冷笑一声:“怎么,你可怜他们。”
景玄虽然不歧视他们,但是骨子里的种族意识还是很强的,大家交好的时候怎么都好说,但若是你先做了对不起我,对不起我们中原人的事,这个坎儿是怎么都过不去的。
玉书无视他的冷眼,淡淡说道:“不,只是觉得,人活着都不容易。”
景玄心中讽刺的想,可不是,像你这种整天脑子里弯弯绕绕,简单事情也给想复杂的事情可不是不容易嘛!
景玄不喜欢玉书,不是歧视他商人的身份,说起来这人还是皇亲国戚,身份尊贵着呢!他们纯粹气场不和,性格不搭。就是看不惯他,整天算计来算计去的,没事也给自己整出事来,特没劲,早晚有一天是想东想西自己累死的。
秋狄倒是不在意景玄的敌意,漠北虽然也荒凉,但是却是比草原的游牧民族要好一些,最起码他们有自己的房子,都定居在一起,而且,他们可没有南下抢中原人的东西,他心里坦荡的很。
秋狄等人熟悉路线,可以避开了人多的部落,要不然那些饿死鬼托生的部落长这时候看见这些中原人肯定会啃得他们骨头的都不剩,一般人可不会有这样豪华的马车,穿这么名贵的衣服。
秋狄救子心切,他已经出来大半年了,其实大家心中都明白,一个十岁的孩子在那种地方很难活下来,但是秋狄不一样,那是他的亲儿子,没亲眼看到他绝不会放弃。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秋狄沉着脸,就算死了,也要把尸体找出来,好好安葬,魂归天国。
一行人用了七天时间穿越了整个草原,到达北方的伊坎诺德沙漠。
伊坎诺德,在驽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