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曹操有个约定-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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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头下山寻人的热情就此被冷置了一段时间,安安静静地呆在小竹林里疗养。他不知道她要找的是什么人,只是一定是个重要的人。否则不会那么在意自己与常人的不同,也不会因为这些不同而冷置了下山的念想。
但终归,这丫头还是在的。回来不再是一个人,会有人站在院子里远远地就看见他回来,欢快地冲他摇摇手,再一路摇摇晃晃地跑过来邀功似的聒噪着今天一天干了什么和什么。吃饭的时候会听见对面那人甩腮子风卷残云一般吞咽食物。灯下看书时,偶一抬头,就会看到那人支着脑袋在不远处小鸡啄米一般点了又点。看看灯下的影子,华云铮微微而笑。
每次出诊,草药是自己采的,他又不收诊金,所以很多病者都过意不去,每每邀他出诊都会拿出自己家的特色产品,以物相赠。他本就不需要这些,一路又赠给那些比他需要的人。唯一收了人家赠礼的,也只有那一次。
出诊对象是个珠宝行的老板夫人,老板年事已高,却不苦于求子不得。几次针灸和中药调理之后居然真的得了两个月的身孕,老板感激非常,说什么也要将店里传了几代的一颗夜明珠赠给华神医。夜明珠对商家来说是价值连城,但对他一个大夫来说,却不如一颗珍珠来的实在,珍珠磨成粉可入药,夜明珠行么?
但推托不过,他略一沉吟,才说要一根簪子。
老板深谙世事,却也愣了一愣。同为男人,要女人用的东西时,他岂不明白,当即二话不说将簪子取出。看他指腹轻轻摩挲着那根银质兰花簪子,神情温柔如水。便半开玩笑半是真实道:“华神医是有了心上人吧?好事近了可别嫌弃我们这些乡人上门讨一杯新夫人的喜酒喝。”
他只是笑笑,没有辩驳。
可是这簪子却没有在最好的时机送出去。他揣着簪子还没想好怎么跟她说,遥遥便望见竹林深处浓烟滚滚,一颗鲜活的心脏登时凉了半截。
那丫头,简直混球。若不是养成太好,他一定要骂一句粗口以示自己心中此刻的愤懑。可是在一片火光之中找到那个命悬一线,单薄如丝的混球时,所有的东西一齐堵在胸口,连同那混球一样昏倒的丫头。
手臂烧伤严重,因体质特殊受不了大折损,又不得不给她动刀子,行医将近十二年的他第一次握不住手里的刀。
所幸这丫头的生命力算是顽强,昏迷了三天才转醒。只是没想到醒来的第一句便是他的厨房还在不住,得知事实,又十分委屈地解释自己不过是想给他做顿晚饭……真真,是个笨蛋啊。东西没了会有再得到的一天,可是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是的,什么都没了。不仅仅是她的命没了,连同他也不会例外。
簪子就在那不是时候的时候到了她手里。可那是什么神情?难以置信?受宠若惊?总之,不是一般少女的羞涩。
经历了那次火事之后,丫头本能地见到厨房就绕路走,吃饭也不再要求菜里面要有肉。这样的执拗如同一个孩子,可是他觉得,竟有点赏心悦目。
养伤期间,她不止一次地抗议他施针,说什么在身上扎出了针眼很难看,要止疼不单单只能靠针灸镇穴而已,更要懂得麻痹神经之道。她不懂医术这是肯定的,但说出那些比任何一个大夫还资深的医用术语,他淡然的神情下也甚是吃惊。
麻痹身体的药,从来就没有听说过,连古老的医书上也无迹可寻,她如何能得知?说完那些,她总会期待地问他,怎么样,你有没有灵感?
所谓的灵感是没有的,不过,倒是想起自己以前在山上采药时,闻过一种草药,两个时辰之中他竟闻不出其他草药的味道。被她这么一提醒,倒是可以试试,谁让她那么怕疼呢。
而这个由她提醒得来的法子却不是第一个用在她身上。
五更天有人来求急诊,他走的匆忙,而平时她不睡到日上三竿是怎么也不会醒的,就没去惊扰她,也没留条子便匆匆出诊去。相处一段时间,见不到他便知道他会去哪里,这点默契他相信她还是有的。
出诊的病人确是个急诊,是急腹症。此症急性发病居多,腹痛如同断肠一般难耐,好在发现及时尚未危及性命,只是需要动刀。可是病人发病正疼痛难忍,绳索几乎快被挣断,几个青壮年也难以制服住,这般根本下不了手。
束手无策之际,某人的话还是挺管用的。幸亏带了那味草药,让人煎了送来,只需放手一试。
一刻时,原本还在打滚的病人逐渐安静下来。他用针镇住几个要穴,开始动手术。令人惊喜的是,果真不见病人有丝毫痛楚,而是无知无觉地安然沉睡着。
急腹症是不敢大意的病症,到伤口缝合完毕,已是午后。病人的病情还不稳,又不能走开,只好托人回去告知那丫头一声。等人回来,却说家里根本就没有人。
许是闷了,出去走走刚好没碰上而已。医治病人的时候最忌讳的就是心有旁骛,于是道了声劳烦跑一趟了,等那病人彻底脱离生命危险,已是第二日。没再拖延一刻,也不觉得这一天一夜的疲惫,他想回去告诉她,她的方法成功了。只是第一次用药,剂量没法把握让病人昏睡了一天一夜,所以现在才回来。
有种迫不及待,好比那学堂里受了先生表扬的孩童,一路奔回去领赏一般。只是到了门口,不由地住了脚步。
今天,似乎有点不同了。
哪里不同也说不上来,只是那种雀跃的心情忽然石头一般地沉入水底,周围是无声和窒息的水,躲都来不及躲。
果然,有些东西消失不见了。
他的房间,原本是收拾整齐妥贴的,此刻却像卷进了一阵飓风,东西没少,却像是被人泄愤了似的拨的一团乱。还有案上那四个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老娘走了。
没有任何预兆的,如同十年前他在竹林里捡的那只被遗弃的小雏鸟,伴了他不过一个月,某天清晨醒来便再也没听到往常那扑棱棱学飞的声音。
他站在原地,微凉的指尖划过那四个字的一笔一划,唇畔微微扬起:看,又是一个人了。
☆、【041折】闲取,杜康煮
【041折】闲取,杜康煮
“什么?”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艰涩,缓了缓,道:“你为的同一样东西,是什么?”
是啊,我为的是什么呢?
论那约法三章,我最先遇到的是袁绍,若当初只是为了保全自己,我大可以和袁绍做那个约定。谁在这个乱世坐拥天下又不是我一个人说的算,作为一个看客,我大可以选择袖手旁观何苦要卷进这个漩涡?还有,我明明已经回到原来属于我的地方,却要脑子发热选择再来此一趟。我为的,是什么?
我执了曹孟德的手,摊开他指骨修长而分明的手掌,手心温热,有薄薄的茧子,那是常年练剑和长枪磨出来的,却也是一双丹青好手。
他疑惑地凝眉看着。
我微微而笑,轻轻地,一比一划地在他手心里写下一个答案。
曹孟德是眼神有困惑转为惊异,再变为愣怔,最后竟有点难以置信的欣喜。慢慢地,将手握住,收紧,望着我由心底缓缓地绽开一个微笑。
离了官场,远了那无硝烟的是非之地,却也少不得闻到一个王朝苟延残喘的腐朽气息。朝廷已经派了人来传达了不少让他官复原职或晋升的意愿,却被那人一口一个病痛缠身亟需静养为由推托了。
归隐的日子似是流水无形。
惊蛰过后的三天,坐在草席上玩曹某人头发的曹昂毫无预料地扶着曹某人的脑袋颤巍巍地站起来时,见证到那一幕我们几乎喜极而泣。三个人六双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那个小娃娃甩着两只肥肥的小胳膊一晃一晃地从草席子的一头像个醉汉一样一步三摇到那头。
其中小韦最为感慨,尤其是看着曹昂那小娃张着胳膊像只毛茸茸的小鸡选择扑到他怀里时,不顾一旁的曹某人还张着双臂一脸怒目嗔视,发表了内心感想,“还是小公子最有良心啊~~不愧是我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啊……”
古人云,三岁定八十。因此可以看出教育孩子还得从娃娃抓起。子修三岁,说话已经比五岁小儿流利,我视情况给他读了些书,结果某一天这孩子自己把那书翻出来,递到我手上学着我的样子一字一句地将我教他的再教回给了我,只是有一点不同的是,我给他讲的时候是看书的,这孩子竟然给我脱稿了!
当时看着那唇红齿白的小儿摇头晃脑有模有样地将我练字时摘录的一整本《孟子集注》一字不漏地背下来,第一次对‘情何以堪’四字有了深刻的体会。神童神马的尚有所耳闻,却一直没有眼福亲眼所见。终于还让我见到了个活生生的,果然,养个小孩比养只宠物有趣的多。因为一直被我们当宠物来养的曹小儿,终于脱离我们给他设定的轨道,会独立思考了,由此独立站起来了!
闲暇时,曹孟德会带他去后山打猎。
我曾一度反对让一个五岁不到的小孩去接触血腥,现在正是培养他爱心的时候,怎么能让他去伤害那些可爱的小动物。
不想大人还没开口,那黄毛小儿挺着小身板一派正经道:“阿岚,大丈夫将来是要当顶天梁柱的,像你那样说,好像修儿是个懦夫?”说着,昂着脑袋望着他身旁的爹,“父亲,修儿不是懦夫,修儿要和父亲去山里行猎。”
曹某人一个得意的眼风飘过来,掩着其中些许宠溺的笑意,牵了不到他腰上的孩子道:“这才是我曹孟德的儿子,走,打猎去!”
从倚靠着父亲怀抱到独自策马,从笨拙上马到敏捷翻身,从吃力挽弓到千发百中,马背上的小儿仿佛已是那几十年后意气风发的鲜衣怒马的少年。曹昂的越是进步神速,我却越高兴不起来。
他是曹孟德的第一个孩子,他给他倾注的是全部和唯一的父爱,而这爱里隐含的期望却总有一天是要压垮他的。
而这一切也不知道曹孟德是怎么跟他儿子洗脑的,居然还让他主动要求学习枪法。曹孟德善舞一套九九八十一式变幻莫测的长枪,这已经让我小小地不淡定了一下,不曾想那小身板还没一把剑长的小儿见过那一套令人眼花缭乱的枪法之后硬缠着他教自己习武。
由此不得不感叹,命中注定这回事。
这个秋天的第一片落叶尚在空中打旋,远方一匹铁骑踏着青泥呼啸而来,卷着落叶如受惊的鸟儿扇着翅膀重新飞起,铁骑过去许久方安定下来,无助地跌落尘埃之中。
我在院子里的葡萄架下烫着刚刚从菊花丛里挖出来的梅子酒,曹孟德躺在一旁的躺椅上摇摇晃晃,昏昏欲睡。闭着眼,鼻子却挺灵,就着空气嗅了一嗅,撇唇道:“窖藏十年的雪无意竟比不过这埋地底下三年的梅子酒,刘老头要是知道了,不知该有多伤心。”
就当这是在赞美,我也受之无愧,嘴上也不多客气,“我这酿酒的糖都是自己做的,纯天然无污染的绿色产品,刘管家的自然不能和我的比。”摸一摸酒烫得差不多了,便取出来斟了两杯。
温过的酒分子在空气里散发更快,不过刚刚倾壶而出,空气里便浸了一丝氤氲的清甜,随着空气慢慢扩散,不但没有薄弱,反而愈加馥郁。
曹孟德不知何时已经起身,单手执了白瓷酒杯凑到眼皮子底下看了看,又闻了闻,抬头问道:“这是什么酒?”
我不言,执了酒杯,浅酌一口,口感丝滑细腻,入口清甜,到了舌尖却有一种苦涩蔓延,入喉时,那苦涩却在回味的余韵中甘之如饴。
唔,自我感觉,还是不错的,虽然酒龄不是五年以上的。
我眯着眼睛,晃了晃脑,“如你所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