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犬女王迟小米-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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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小米不得不承认,陆浩就是有这种魔力,即使自己的心情再糟,只要是见到陆浩,再和这厮臭贫几句,心情马上多云转晴。迟小米也在不知不觉间,喜欢上了这种感觉。
“你这视力是未老先花了吧?我怎么就没发觉自己和哪个著名女星有一拼呢?”
“那是你太谦虚!其实,您只要夜半三更地往自家穿衣镜前一晃,您就会发现,就您那走路发飘的姿态,嘿!绝对和著名恐怖女星贞子有得一拼!”
迟小米这才发现上了陆浩的当,便二话不说找准陆浩的前胸就是一拳!陆浩当即捂住胸口,作垂死状:“人家女的都是粉拳,你还当真是铁拳呐!你还真是不懂男女之间的那点儿情趣!”
情趣?迟小米一听这两个字便愣住了。可不是!自己又何尝了解过男女之间的那点儿情趣?迟小米忽然想起了方宇,想起了方宇对自己唱过的那首《我愿意》,想起了方宇送自己的那束蓝色妖姬,想起了方宇在烛光下望着自己的深情眼神。但凡是自己若懂得一点点男女之间的情趣,也不会就那么生生地错过了一段爱情。迟小米在这一刻忽然领悟到,原来爱情也是一道智力题,光靠一心一意地无悔付出,是不会有收获的。就像是一株繁茂生长的植物,光有土壤的培育终究只会枯萎,植物生命的维系还需要大量的水分,而这水分就是爱情中两个人之间的情趣。活了30个年头,身为女人的迟小米才在这一刻对爱情有所顿悟。
陆浩见迟小米忽然眼神涣散,一副受了刺激的表情,不禁问:“想什么呢?”
“带我去钱柜。”迟小米忽然说。
“怎么突然要去钱柜?”陆浩对迟小米突然转变的态度充满疑惑。
迟小米看了看陆浩,低低地说了一句:“我想唱歌。现在就想。立刻!”
没错!迟小米是忽然想唱歌,但想唱的却只有那首《红豆》。在这一刻,她忽然了解了方宇曾对她唱那首《我愿意》时的心境。每一个人,当他或她想念一个人的时候,总会在一首歌里找到对他或她的思念。而在此刻,《红豆》就是这样一首承载了迟小米太多思念的歌。
还没为你把红豆,
熬成缠绵的伤口,
然后一起分享,
会更明白,
相思的哀愁……
迟小米的歌声轻轻回荡在包间中的每个角落,过去与方宇相知的一幕幕,如同一张早已被打磨泛旧的老胶片,在歌声的萦绕中,将过去的记忆定格在循环重放。迟小米曾发誓要彻底忘记方宇,却在这一刻才发现,原来有些人,有些事,是生长在记忆深处的,只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历久弥新。
陆浩坐在包间的一角,静静地听着迟小米略带幽怨的歌声,仿佛看到了另一个自己所不熟知的迟小米:一个感性、单纯,而又有一些脆弱的迟小米。陆浩忽然发现,自己似乎已深深沉入了一个只有迟小米的世界,无力自拔。
一首《红豆》,迟小米连续唱了无数遍,到最后就光剩下干号了。号完了,迟小米觉得又干又渴,喉咙冒烟,便嚷嚷着要陆浩再来些啤酒灭灭火。明知道自己那点小学生的酒量几杯啤酒下肚就能“踏云追月”,可迟小米偏就不信那个邪,每次都是豪情万丈地誓做酒仙。
陆浩二话不说,舍命陪君子,与迟小米连干了数杯。一会儿的工夫,桌上的啤酒罐已是东倒西歪。这时候的迟小米,面红耳赤,舌头打卷,说起话来都不利索了。可迟小米有一臭毛病,喝高了之后,话就特别多,先别管舌头利索不利索,迟小米都会借着酒劲儿拽着酒友掏心掏肺地说心里话,根本不管你是爱听不爱听,想听不想听,都得被迟小米拉着没完没了地“*”听觉。
“*犯”迟小米就那样强行对“受害人”陆浩活活实施了长达一个小时的暴行,将她与方宇的那些陈年旧事,全部舌头打卷,如数家珍。开始,当陆浩听到迟小米与方宇之间的脉脉温情时,心里还不禁涌上某种莫名的幽怨,但发展到后来,当迟小米打着酒嗝没完没了地叨叨着“我真他妈想念方宇”时,陆浩先前的幽怨终于转变成了怒火,冲着撒酒疯的迟小米就吼了一声:“我现在就想宰了方宇!”
陆浩发誓,这辈子都不会再陪迟小米喝一滴酒!迟小米不仅在耍酒疯时有不良恶习,逮住谁的耳朵都不放过,尽展她“听觉*犯”的本色,而且在“施暴”之后,迟小米也绝不会闲着,不吐个天翻地覆是绝不罢休。这个与迟小米度过的漫漫长夜,陆浩不仅奉献了他的听觉神经,还奉献了他那价值不菲的绝版T恤。
陆浩瞧着自己肩头的那一摊污迹,好几次都把手伸到了迟小米的细脖子上,准备“结果”了迟小米。可一想到迟小米的细脖一经过他双手的挤压,指不定又会吐出什么脏物来,陆浩也只有望夜兴叹,他陆浩生不逢时,偏偏爱上了这么一个没心没肺的二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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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与“母昆虫”斗法
那天之后,方宇没有再给迟小米送过花,也一连很多天没有再出现在迟小米的视线之内。就在迟小米以为一切就这样结束了的时候,李子文却踩着她的小高跟,挺着她的小胸脯,一路风风火火地闯进了迟小米的办公室。
从这厮阴云密布的面部表情,几日不见又大一圈的肚子来看,绝对是来者不善。李子文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呼呼带风地冲到了迟小米的面前。
正在埋头专心阅读听众来信的迟小米只觉得一阵恶风袭来,不由得抬头一瞧,“母昆虫”李蚊子早已站在了自己的面前,正恶狠狠地怒目而视。
迟小米不慌不忙,整理着放在办公桌上的稿件,心里盘算着该如何应对这只从天而降的“母昆虫”。从“母昆虫”今天表情来看,完全是要吸去她迟小米二两血的架势。
“母昆虫”为何而来,成了当下迟小米必须迅速分析出来的应战策略。只要知道了这个答案,不愁找不出对付“母昆虫”的杀虫剂!可这问题绝不能直接问,一问就透着她迟小米没有韬略,一问就会被这只“母昆虫”给彻底拿下。想来想去,只有绷着劲儿绕她,让这厮自己先开口吐露实情。
迟小米一不做二不休,抬起一双死鱼眼就和“母昆虫”对上了火。谁也不说话,谁也不嫌累,就用眼神开火,众人只瞧得是火花四溅,可又没法拉,也没法劝。没人见过两人用眼神火拼,旁人跟着拉架的。
“母昆虫”一个没注意,被迟小米火力十足的大白眼翻了回来,当时就熄了火,直接改用口水战:“迟小米!真没想到你是这种人!”
只见迟小米不瘟不火,从鼻子里哼哼了两声,透着那个不屑,根本不接“母昆虫”的话茬儿。这下“母昆虫”傻眼了,本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就照迟小米的个性,定会一蹦三尺高地直接和她交战,可没料到,迟小米会如此镇定自若。
“母昆虫”定了定心神,接着嗡嗡:“哟!迟小米,几日不见当刮目相看呐!彻底脱离那一点就着的二百五本色了?别人都指着鼻子骂你了,你还能在这儿稳如磐石地坐着,真是道行不浅呐!”
迟小米哼了一声,翻着大白眼上下打量着“母昆虫”:“你不也一样吗?几日不见当刮目相看,肚子又大了一圈,还有脸站在公共场所泼妇骂街,你不为自己那张脸皮考虑,也该为你那未出世的孩子的名誉考虑考虑不是?”
“母昆虫”哪想到迟小米已修炼到了这个境界,不慌不忙,不费一兵一卒地就把自己给收拾了。“母昆虫”不比以前,怀了孕情绪就比较容易激动,这样一来根本就不是迟小米的对手。“母昆虫”再也绷不住了,也不想绷了,累得跟孙子似的,这是招谁惹谁了?
“母昆虫”想想连日来一肚子的委屈,被最爱的人当成了女流氓,被最铁的朋友当成了大泼妇,终于忍不住掉下了眼泪,瞬间就恢复了“人性”:“小米,咱俩别掐了。找个地方聊聊,行吗?”
迟小米最见不得别人掉眼泪,谁要在迟小米面前扮可怜,迟小米就立马软成了棉花团。迟小米想了想,还是去台长办公室请了假,陪着李子文来到了离电台不远的咖啡厅。
萨克斯风透着淡淡的忧伤,弥漫在咖啡厅的每个角落,撩动心弦。李子文为迟小米点了一杯摩卡,这是迟小米的最爱。迟小米的心头不由得泛上了一丝潮湿,原来她还一直记得。两人不语,各自轻轻搅动着自己面前杯中的咖啡,在牛奶与咖啡慢慢融合的瞬间,一如回到了最初,那些单纯美好的时光。
“小米,你还恨我,对吗?”李子文终于说出了这些日子心底的挣扎。
迟小米没回答,心想:没错!我不仅恨你,还曾想过抽你丫的!被曾经最亲的朋友利用、背叛、设下圈套,有谁能轻易地一笑置之?说不恨,那是骗人的。可经历了这么多,迟小米的心也渐渐归于平静。毕竟仇恨在伤害别人的同时,给自己带来的也是无休止的折磨。这又是何苦呢?人生只有那么短短的一瞬,为什么不能多用些时间去感受美好,而非要在仇恨里沉沦挣扎呢?
“没错,我是恨过你。可这些早就过去了,在得知你怀孕的那一刻就过去了。”迟小米说得轻松自在,却掩不住曾经因伤害而还在隐隐作痛的心。
“昨天,我去找了方宇。本是做好了大闹一场、破釜沉舟的准备,让他必须为这个未出世的孩子负责。可一见到他,就把什么都抛到脑后去了。昨天,他在酒吧里醉得不省人事,把他送你花,而你却送给别人的事全说了。一大老爷们儿痛哭流涕的,看着就让人心疼。回去后,我想了很多。我知道你们彼此都有那意思,只不过一直没明说,都是我存心不良横插一脚,才弄得你们都那么痛苦。本来我今天就是想来告诉你,我想把孩子做掉,离开这里。可一想到那天方宇被你伤成那样,就气不打一处来,当众撒了一回泼。打今天起,你们俩以后该怎么着就怎么着,权当就没我这个人,也没发生过那些事!”李子文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
迟小米相信,李子文在这一刻说的都是真心话。她是爱方宇的,先是爱到了不择手段想要去得到,又爱到了如今遍体鳞伤不得不放弃。不能否认,李子文的爱起初太自私,伤害了别人又殃及了自己,但她如今至少已懂得放弃,懂得用放弃去成全她所爱的人。
“知道我为什么连续这么多天不见他吗?”迟小米忽然问。
李子文一脸茫然地摇了摇头。
“因为我从得知你怀孕的那一刻起,就打定主意放弃他。你固然可恨,可那孩子没错。既然事情都已经发生了,也已然这样了,就别再说什么放弃的话了。我和方宇的事已经过去了,既然过去了,我就不会再回头了。”
迟小米说完,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咖啡厅。虽然已经放下了,但迟小米知道,一切都已回不去了。方宇和李子文,他们注定了都是她生命中,曾经带给她美好记忆,却最终要一去不复返的过客。
李子文看着迟小米的背影,心,很突然地就纠结在了一起。
第十六章 在那一首老歌里说再见
《红豆》明明已是一首老歌,可当方宇最终决定要放开迟小米时,这首老歌却在一夜之间又开始再度流行起来。街边的音响店,深夜的小酒吧,无论他走到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