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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妖精的报恩-第12章

小说: 妖精的报恩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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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是送去干洗的,现在早已过了干洗店的营业时间;如果是趁接车时从干洗店取回来的,又放的太乱了,哪一件从干洗店里拿出来的衣服不是熨得平平整整,叠得整整齐齐 ,再套上塑料袋,有些干洗店还会付送衣架什么的,所以这绝对不是从干洗店拿出来的。

  再说就一件大衣而言,它占的地方也太大了些,似乎大衣的底下藏了有相当体积的东西。

  以前看过的黑帮电影中相似的情节又同时呈现在我的脑海里,似乎可以有许多不同的结局。

  想起广告里“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气势,现在是在别人的车上,我只能以不变应万变了,或者说是见招拆招吧。

  我一边假装睡觉,一边观察他的行动,希望能平安的到达目的地。

  司机是一个五短身材的人,年龄大概不到40岁吧,从我坐的位置上看不见他的五官,只能看到他一头乱蓬蓬的短发,不论怎么看都只是个平凡的需要养家糊口的中年男子,如果没有副驾驶坐上的大衣的话。

  他一边开着车,一边及小心的照料着他的大衣,防止它掉到地上。

  汽车很快开出了市区,路上的灯暗了下来,眼睛所能看清的,只是车前灯所能照亮的车前的一小片地方。车里依旧没有开灯,司机已模糊成一个黑黑的轮廓了。

  路并没有走错,其实他只要开着车,就应该是安全的吧,他总不能边开车边行凶,可是他要是把车开进岔路,或者停了车,我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注定是没有答案的,这不仅是因为他在到达目的地前始终没有停车,还因为,在我没想到答案之前,大衣里突然传来了一阵西西梭梭的响声,在寂静的乡间小路上分外清晰。

  一个小女孩的头从大衣里探出来:“喂,大姐姐能和我玩一会儿吗,我听见你的心跳声,你并没有睡着哦。”

  我想这个小女孩长大以后一定是一个绝色美女吧,因为即使在想象中我也无法勾勒出如此漂亮,如此可爱的容颜,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仿佛收尽了世上所有的星光。

  对于这样一个孩子,无论是谁都无法拒绝的,所以,在她要跳过来的时候,我不由自主的伸手扶了她一下。

  我不善于判断小孩的年龄,尤其是在这么黑暗的汽车里,可是这个孩子真的好小哦,她站在座位上的时候,头上的两只朝天辨刚刚触到车顶。不过动作却相当敏捷呢

  “我叫做朵朵,大姐姐你呢?”刚一见面就问起别人的名字,这孩子倒是一点也不认生“啊‘‘‘‘”我正在想该不该把名字告诉她,却传来了司机的“喂,喂”声。

  一直沉默的司机第一次把脸转过来,好象要申斥他的孩子,对于这样一位爸爸,我只能报之以微笑,表示朵朵不会妨碍到我,我很愿意照顾她一会儿。

  “知道了啦,我不问名字就好了。”朵朵对他父亲的回答就好象一个十几岁到了叛逆期的孩子那样不耐烦,对我却象要撒娇似的,“那么,大姐姐,给我讲一个故事吧”

  这可是一道难题,虽然我所知道的,能称为故事的事件并不少,但是,面对这么一丁点儿大的孩子,该选择怎样的故事呢?讲爱情是要颇费口舌,因为这已经大大超出了孩子所能理解的范围,我无法向她解释“王子与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是怎么样的。恐怖或是异灵的故事更不行,万一吓到了孩子,会在她的心灵上留下阴影的,虽然这个漆黑的环境很适合讲鬼故事呢,再仔细想想似乎《圣传》、《圣斗士》、《七龙珠》这样的动漫经典也不太适合呢,不是过于暴力就是有畸恋倾向。

  所以,我只能搜肠刮肚的想,想那些奶奶的奶奶讲给奶奶,奶奶又讲给我的故事。象是《不见面的朋友》《龟兔赛跑》之类的。

  朵朵果然坐在我身旁仔细的听,我讲的丢三落四的,朵朵的问题却是相当的仔细,大有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架势,幸而我小的时候也这样问过奶奶,所以到能应付自如。

  一直到我也讲累了,她也听累了的时候。朵朵趴在我的膝头上,温顺的象头小猫。

  “我最喜欢姐姐了,姐姐的血好香。”朵朵突然抬起头,问我,“大姐姐,你献血吗?下次到医院献血的时候一定要告诉我,姐姐的血一定很好吃。”朵朵说话的时候眼睛突然放出光来,样子相当认真。

  我一时无语,因为我实在猜不透话里的意思,以前我从未见过讲话这样令人费解的小孩。短暂上午沉默之后,朵朵突然动了起来。

  “哎呀,说道饿,肚子就真的呱呱叫了呢。”朵朵坐直身子把手伸向前坐,缩回来的时候手上已经多了一个插着吸管的纸制饮料瓶。

  我看了看递瓶子给朵朵的司机,又看了看朵朵,觉得他们越来越不象是父女了,(本来认为他们是父女就是我的臆测)。

  朵朵喝饮料的时候,车里开始弥漫着一股怪味。本来在朵朵靠近我的时候就有这种味道,只是淡淡的我没有太留心,现在这股味道又从饮料瓶里散发出来,我将车窗的玻璃摇得更底些,好让清凉的夜风将它吹散。那是一股血的腥味。

  我又开始讲最后一个故事,是一个鬼故事。

  这个故事好多人都是听说过的,它讲述了一个抗日英雄,在不幸变成了僵尸之后,每天以医院的过期血为食,利用自己的超能力帮助人类,最终赢得了友情和爱情的故事。

  我告诉朵朵,要成为这世界上最伟大的生物,就首先要战胜自己的欲念,用自己的力量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这一次,朵朵只是认真的听,连一个问题都没有。

  故事讲完的时候,车已经快开到村口了。村口的凉棚里亮着好大一盏灯,老叔和他的儿子正在那里等我。

  车停下来的地方离村口还有一点距离,我猜是为了躲避那盏灯的缘故,传说中的吸血鬼是一种极怕光的生物。

  我付了钱,走下车的时候,司机也跟着下来了。当他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觉得他似乎比我想象中要高大一些。

  “真的很感谢你,小姐。”他用手搔勒搔脑后的乱发,“就给你两点忠告吧,第一,千万不要对妖怪说出你的名字,即使你说的是假名,从出口的那一刻你便和他签定了契约。第二,千万不要对妖怪讲鬼故事,你讲述的时候也是他们学习的时候,他们常常会把你的想象变成事实,(他们不一定是恶意的,只是他们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小姐,”他又笑了一下“当你说你要再讲一个鬼故事的时候,我实在是吓了一大跳呢。”

  汽车渐渐远去,我似乎还看到朵朵在向我招手。

  老叔在让儿子接过我的挎包带我进村的时候还是唠唠叨叨,埋怨司机不该把我丢到路边,“至少人家肯载我回来啊,早叫你们搬进城里住了,住这么个破地方,你以为人人都想来啊。”被我一抢白,老叔便不说话了。

  “那个司机,应该不是吸血鬼,因为他不怕光。”我一边走一边想“那么,他会是什么呢,会是人类吗?至少他已经习惯了人类的生活,他会教好朵朵的吧。”

  所以我决定不把见到他们的事告诉族人,谁能想到,这个荒僻的小村是专门杀鬼的护龙一族的栖息地呢?族里的男人从小就被训练成杀鬼的猎人,而女性(包括我)的任务则是要生下能够成为猎人的男孩,或是生下与我们有相同责任的女孩。

  “等我有了孩子的时候,”我想得有些入神“我是不是能告诉他,要和好鬼友好共处呢?”

  到那个时候朵朵也长大了吧。

  “这么多年来我都没有再见过他们,这至少证明我的决定是正确的。”最后她说。

  我没有立即接话,因为我不知道她的话里有多少真多少假,我害怕我不小心就会落入同情妖精的陷阱,这对于负责监视北之山林的我来说是不可原谅的错误。

   。 想看书来

小岛的戒指
某一次,当我在城市里办完差使打算回山的时候,矮个子的邮递员递给我一封信。地址是山林没错,可收信人不是我。我把它带上山,放在小木屋的窗台上的时候,我真觉得自己象个看门的老大爷了。果然,第二天的时候就有我的一位邻居前来取信,除了信纸之外,信封里还有一张大红的请柬,结婚的那种。我的邻居看完信之后笑了,他把信装在兜里,看看时间还早就停下来,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那是一只闪烁着妖异光芒的石榴石戒指,和另外许多廉价的宝石戒指混在一起,在市场的地摊上售卖。

  小岛之所以拿起它戴在手上试试,完全是因为她看过的一本书上说石榴石是她的幸运石,在此之前,小岛更喜欢欣赏一些钻石或者是蓝宝石的饰物,但是如果是幸运石,在不贵的情况下买一个戴着玩玩也不错。于是小岛在一堆戒指里毫不犹豫的拿起了它。

  与常见的宝石戒指相比,这块宝石要大一些,色泽也相当清透,戴在衣着普通的小岛的中指上很容易让人想道是一只人工品。可是银色的底座很配小岛白皙的手指皮肤,而且大小也刚刚好。小岛举起戴戒指的右手,眯着眼睛仔细的打量着这枚戒指,找不出任何瑕疵。

  不过在这种地摊上买东西,价钱是一定要砍的,于是小岛装做不太满意的样子摘下它,扔回戒指堆里,用不经意的口气问:这个多少钱?边问边做出要走的样子。

  地摊的老板是个上了年纪的佝偻老头,他抬起头来,目光却盯在小岛的右手上“很配小姐呢。”老头的脸上挤出职业的笑容,好象看透了小岛的心思。

  小岛不由得顺着老头的视线往自己手上看,——戒指竟然仍好端端的戴在手上。小岛的脸腾的一下就红了,她使劲地用左手拉着戒指,想把它摘下来,可是拉了半天戒指还是没能取下来。

  虽然这种商品几乎廉价到小偷都懒得伸手的地步,可是在这种情形下被捉住,自己和贼又有什么区别呢?相对于局促不安的小岛,摊主却显得相当大度:“戴着这么好看就不要摘了吧,戴着回家多漂亮。”

  在这样的情形下,要砍价几乎是不可能的,结果小岛只能用并不低廉的价格在廉价的戒指摊前买了它。

  临走前,摊主告诉了小岛一个窍门:回家抹点肥皂就能把戒指取下来。

  就这样,这枚戒指属于小岛了。它的到来于小岛来说,与其说是缘分,不如说是一次受骗经历所带来的副产品。

  当然,对于戒指本身而言,小岛倒也中意。看着这样一枚漂亮的戒指,她回家以后并没有急于取下来:小岛以为,除了装饰的作用外,它还可以做个警示,提醒以后不可再随意试戴或者试用商品,戒指取不下来是小事,万一贪图便宜买了什么对身体有害的产品,那可不是她微薄的工资所能负担的起的。

  一连几天,小岛都一直戴着它,上班的时候,手指在键盘上上上下下,戒指也跟着晃来晃去,那簇被戒指折射的阳光也跟着晃来晃去。鉴于它的地摊出身,小岛并没有对它太过留意,只要不妨碍手指的血液循环,不影响工作,小岛就没有理由过分的关心它,好在它本身并没有那些让人讨厌的不良嗜好,所以它还稳稳当当的停留在小岛的指头上。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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