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女人的刹那人生-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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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两年里,明海很少回家,但是每次回来都会带挺多的钱回家,交给思敏,不过明海一直没有告诉思敏自己是在做什么,只是模糊的说,和朋友合伙做了点小生意。朋友出资,他管理。朋友吃肉,他也有点汤喝。
到第四年的时候,思敏又怀上了,就在快要临产的这几天,明海回来了,是开着一辆看起来非常漂亮名贵的小车回来的。家里人都非常的开心,自豪。毕竟住在明海家一带的都是租房一族,能买得起小车的还真的没有见过。
那一天,思敏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天。天气非常的好,吃午饭的时候,思敏还说得把宝宝以前穿过的衣服洗干净才行,到时第二个孩子就用得上了,省些,不用那么浪费。
这时,门外的铃声猛得响起,还没来得及开门,拍门的声音也响起来了。明海放下饭碗,去开门。
门刚打开,几个人就挤了进来,卡擦一声,揪住了明海,“林明海,你涉疑盗窃一案,被捕了!”
思敏看着不断挣扎地明海,不敢置信,觉得自己肯定是做梦了。突然下体一阵狂痛,孩子,孩子就要出来了……
最后是几个公安局的人员送思敏到了医院,两天后思敏生下了第二个孩子,一个星期后,明海被判刑,十年。
父亲和母亲带着思敏来到监狱里,向明海提出离婚的要求,自己的女儿还年轻,才二十三岁,没有必要等明海十年,还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明海。
明海先前不同意离婚,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和父亲谈了一回之后,同意签字。而明海的母亲要求留下两个孩子,思敏不同意。最后协商的结果是,宝宝跟明海的母亲,而贝贝则跟思敏,后来贝贝取名陈文悔,跟思敏姓。
思敏回到娘家,住了两个月,面对着孩子的哭声笑声,听着邻居的问话怎么有空有娘家住那么久的,望着父母忧虑的眼神……思敏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子下去了,总不能父母养大了自己,自己的儿子还得父母养吧!
有好几回,思敏听到母亲背着自己在后面哭泣,对父亲说,为什么这么作孽?自己的两个女儿都不能有点幸福的婚姻。小女儿跑去做一个大自己二十几岁的男人做二奶,大女儿现在又这样……
思敏托人在市里的酒店找到一份清洁工的工作,自己在市区边缘租了一间小房子,每天吃的是酒店客人的剩菜,再捡点瓶盖子和其它可以回收的垃圾卖到回收站换钱,每天省吃俭用的把钱寄回家里给孩子买奶粉之类的,而明海之前给她的钱除了一部分留给宝宝,其它的都给罚走了。
时间也就是这样的过了,思敏没有再去看过明海,因为她不知道该怎样面对明海,只是偶尔去看看宝宝。然而,明海的母亲不是每回都让思敏和孩子见面的。
现在才二十四岁的思敏,她将来的人生该怎样的走下去呢?……
……
今天是2011年农历的十二月二十六日,还有几天就到新年了。我和家人一起回到农村的老家过春节。父亲和弟弟去办年货,我和妈妈去土地庙上香,半年多没有回来了,回来的人都喜欢到土地庙上插几根香,无关迷信之类的,只是一种习俗罢了。
“溪殃?”
当我刚刚插好香的时候,听到后面传来夹带着疑惑的声音。我回过头去一看,一个头发染得沥青色的,可能不大注意护理有点发焦的女子站在我后面,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拿着三根香。
“溪殃,真的是你,我在后面看了好久,还不大敢认呢!”女子有点激动地说。
我愣了好几下,然后脸皮有点僵硬的微笑着说,“呵呵呵……好久不见!”
其实,说真的,我还是认不出她是谁,只是觉得有点眼熟罢了,想着反正都是一个村子里的,应该都是认识的,想我初中就离开这里了,每年也就过年才回家一趟,好些人都不记得了,除了个别的还记得那张脸有点熟悉。
“你在外面混得挺好的嘛!听我妈说,你考上大学了。”
“啊?是啊!今年六月已经毕业了。”
“那就是工作了,真好,你们能读完大学的挺好的,读那么多书,怪羡慕你的。”
“呵呵呵……没什么的。”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是你的孩子?蛮可爱的。”
“谢谢!”
“思敏,你还不赶紧上香,香都快烧没了!”右边传了木婶子的声音。
溪殃有点诧异,原来这个女子是溪殃儿时的玩伴,思敏。我们同龄,之前溪殃家条件不大好,溪殃比她晚一年上学。每学期开学前溪殃都是借她的课本预习的,后来溪殃考了初中考了出去,家里条件好了,也就搬出外面了,后来回来见面的时间也就少了,好像有将近七八年没见了吧!真的是女大十八变啊!溪殃几乎完全认不出她来了,除了有点眼熟之外。想想,嗯,难道溪殃没什么变化,还是年年十八,要不,人家怎么会认出溪殃来的?这个问题还真的是不好问啊!
之后,她忙着烧香和照顾孩子,父亲也打电话催溪殃回去了,也就没有再交流了,只是约定说,明天来我家玩玩吧。谁都知道这只是一句客套的话,不会有下文的。
在回去的路上,溪殃问起了陪来烧香的堂姐思敏的情况,堂姐告诉了溪殃上面溪殃所讲述的那个属于她的故事。
原来,人生真的令人很无语,思敏尝到了青春的苦果,我溪殃则为她深深地忧虑,溪殃对堂姐感叹的说:“冲动就是魔鬼啊!哪能随便制造生命的。”
堂姐说:“你是撑着没事干了,别人的事你管那么多干嘛!”
其实溪殃只是感叹罢了,今晚吃过晚饭,打开电脑,溪殃把这个故事记录了下来,希望年轻的朋友们,珍惜你们的青春啊!为青春买单付出的代价,不要随意去尝试啊!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是百年身。
第六章 典妻
第一次知道“典妻”这个词的时,是溪殃在阅读现代的一些文学作品。当时读到了柔石的《为奴隶的母亲》,溪殃真的是深深的震撼了。
在古代的人们不是非常的讲究贞操的吗?甚至有些时代,看到女子露出的脚,都是有违礼教的了,轻轻碰到就是伤了闺誉了。怎么会有“典妻”这种现象出现的?溪殃觉得简直是不可思议。为此,溪殃还特意去查询了百度。
典妻现象的存在,如同中国婚姻制度的一个毒疾,让那些封建士人无法回避,又羞于启齿。典妻是一种临时性的婚情方式,一般要经过媒证、订约、下聘、迎娶等环节。一般典妻均经过订立契约的过程。契约主要写明出典妻的时间、租价及备往事宜。典期一般为3至5年,典租价以妇女的年龄大小、典租时间的长短而定。
很多时候,典妻是因为丈夫的贫穷,为了摆脱困难或者是减轻家庭的负担,丈夫会把妻子典当给别人,换取一定的钱财。
这在古代时一件很平常的一件事。
今天,溪殃想讲述的却是现代的二十一世纪发生的一件类似“典妻”现象的事,有时觉得人类的“传统”还是蛮荒唐的,但也很无奈的。说到底一切是为了生活。
在溪殃的老家有个习俗,除夕那天贴完对联,祭拜完祖先之后就不能扫地板的了,尽管地板可能因下雨,有客人穿着沾满泥土的鞋进来或者小孩子把垃圾乱扔在地上,更甚至是燃烧的鞭炮,炮响后留下的鞭炮纸之类的,堆满整个院子,但是不能扫地,一定要到年初三才可以搞卫生。说是怕把财气、福气都扫没了,至于真假,反倒没人会去追求的。
今天就是年初三了,今天第一次搞卫生的日子,溪殃早早的就起床帮忙。
当溪殃刚刚搞完卫生,准备吃早饭的时候,就听到院子外面有人在叫溪殃的母亲。
“妈妈不在家,出去了。”溪殃看到进来一个有点眼熟的女人说。
那个女人看起来四十岁左右,下身穿着一条黑色的加厚肉丝袜裤,将结实的大腿裹得让人一眼就禁不住黏上去,脚上穿着一双褐色的高跟靴子,上身是一件黑色大外衣。虽说现在时代已经发展,各种生活习俗都变化了,但在这农村,这落后偏僻的小村子了,这样穿着还是真的很引人注目的。
“诶啊!原来是小狐狸在家啊!现在你看起来越来越媚了。”她一看到溪殃就咧开嘴笑了。
溪殃满头黑线,终于记起她是谁了。
想溪殃活到现在已经二八芳华,二十八,因为人长得清秀,嘴巴甜,会说话,哪个见到她的人不说溪殃的好,以前真的二八,十六时,个个夸可爱,清秀,学习好的。现在二十八,不说可爱,总得说有气质漂亮什么的。也只有眼前这个女人一如既往的会说她长得媚,说她那单凤眼就像狐狸的眼睛,盯着你说话时再眨啊眨的,就能将人的魂儿都勾走了。
第一次说的时候还是在十几年前,过年前的村子集中祭祀的时候,她在一大堆阿婆阿姨辈的面前说的。当时的溪殃恨不得挖一个洞跳下去。这是一个长辈该说的话吗?那样的轻浮。而且对于一个还是孩子的孩子说这样的话,不是徒惹人笑吗?只是十几年前那个老是笑的很年轻,有种乡村味道的,用现在的话来说很有田园风格的她,只能感慨时间就是一把杀猪刀,催人老啊!
“……”
所以,对于她一开口就是这小狐狸的,溪殃很无言,本来想说句新年快乐的也懒得开口了。
“你阿妈之前说借我两只竹篓的。”
“好的,你等等,我就拿给你。”
她接过竹篓就走了。
……
下午一家人闲聊时,溪殃说起了这件事,母亲笑着说溪殃是一只像狡猾的小狐狸,只是披着狐狸皮的呆兔子而已。
后来,父亲和母亲也说起了她最近几年的遭遇。
凤娟,也就是那个说溪殃是狐狸的女人。年轻的时候长得挺漂亮的,为人处世都蛮不错的,挺会来事的。当时,她和溪殃的叔叔都在城里的水泥厂打工。
溪殃的叔叔,有着一米七八的身高,身材那是个棒啊!长着一张娃娃脸,嘴巴会说话,很会来事,懂得浪漫,就是很懒惰,追求的是极致生活的享受,再加上他是家里的小儿子,哥哥姐姐们都疼着他,在物质方面对他是很宽松的,和女人在一起相处他很舍得。长得帅、会说话、又多金的男人,年轻的女孩子很容易就会掉进他的怀里。当凤娟和溪殃的叔叔谈朋友时,溪殃的叔叔还有另外一个女朋友。
那个时候,凤娟对溪殃的叔叔可是爱得死去活来的,如果不是孩子不小心流产了,她肯定会愿意为溪殃叔叔生儿育女的。后来知道了叔叔的那个女朋友的存在,还多次闹着要求叔叔和那个女人分手,甚至还做出了一些极端的事情来。
叔叔不愿意和那个女人分手,那时候,在多次的吵闹中,凤娟对叔叔深深的绝望了。尽管后来,溪殃的婶婶也不是那个女人,但那时候凤娟已经嫁给别人了。只能感叹一句,谁年轻的时候没有遇到过个渣。
凤娟在和溪殃叔叔闹翻分手后,在家人的介绍下,迅速闪婚了。尽管那个男人没有溪殃叔叔那样一表人才的外貌,也没有叔叔那么多金,那么会说话。凤娟还是嫁了。
在凤娟小的时候,见多了城里人生活水平的高,还有工作后见到的,心里曾产生了深深的羡慕,希望将来自己也能嫁个城里人,就算没有城里户口在城里有房子的半个城里人也好。溪殃的叔叔就是半个城里人,家里都宠着,平时爱打扮,都说姐儿爱俏郎。可最后,凤娟嫁的却是实实在在的农村人。
凤娟嫁的男人叫做程金,别号程咬金。是爱妹的小哥哥,家里的第五个儿子。人长得比较矮小,平时也不大注意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