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意-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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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的阳刚气质。
‘啪!’一声清脆的响声预示着敬文年已经将车门打开,“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敬文年一个劲儿的向庄半梅倒着歉。
庄半梅笑着摇了摇头:“没关系说着,挪动了一下脚,准备上车。
“小姐,您的脚?”
望了一眼敬文年疑惑的眼神,庄半梅笑着说道:“没什么,只是扭了一下。”
敬文年摸了摸头,说道:“这样啊,我还以为您的脚有问题呢,呵呵,像您这样美丽的女人要是脚有问题的话那就太可惜了。”
像他这样的说如果换做一般人肯定会把他的话当成是一种嘲讽,然而庄半梅看着敬文年那略显憨厚的模样,却并不那么认为。于是就带着一丝好奇的目光看着他。
敬文年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于是一边赶紧为庄半梅打开车门,一边小声地提醒道:“对不起,对不起,您小心一点。”
庄半梅被敬文年的话逗乐了,联想到现在的年轻人好逸恶劳,像开出租车这样的活一般是不会做的,不禁对这名阳光开朗的敬文年大有好感。
庄半梅冲敬文年笑了笑,淡淡道:“谢谢。”说完,上了车。那敬文年愣了一下,片刻后,在庄半梅的注视下急忙坐上了驾驶座。
敬文年踩动油门,忽然问道:“小姐,请问您去哪儿?”
庄半梅听了,有些忍俊不禁:“市中心。”
“喔。”
一路上,敬文年不断的向庄半梅搭讪,话题大部分是在谈论着庄半梅所住的小区,说是像他这样的人就算开二十年的出租车也买不起,然而他似乎并不为此感到气馁,乐观的态度倒是让庄半梅刮目相看,于是庄半梅每每听了都会善意的安慰他,两人就这般相互攀谈着驶向市中心。
“小姐,到了。”敬文年转头,冲庄半梅笑道。
庄半梅从包里掏出皮夹,忽然听敬文年说道:“不用了,不用了。”
庄半梅笑了笑,没有说话,掏出一张一百元的钞票递给他。但是敬文年并没有接过去,只是一个劲儿地说‘不用了不用了’。
“拿着吧,现在像你这样的勤奋的年轻人,真的不多见了。”庄半梅说这话的时候却不曾想她跟对方的年龄似乎相差不大。
敬文年熬不过庄半梅,只得接过,当他准备找钱给他的女顾客的时候意外的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这名女顾客竟然不见了踪影。他赶紧下车,看了一眼川流不息的人群,竟是再也没有发现她。
敬文年紧了紧手中的百元钞票,良久,原本阳刚的面容上竟然缓缓露出一抹狞色。
庄半梅之所以走这么快,是不想给那个年轻的司机找钱的机会,这样做倒也不是庄半梅善心大发,而是因为那一句善意的提醒。女人就是这么感性的生物,有时候会为了一点小事而做出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然而,当庄半梅知道了她这善意的举动却为自己摘来一场无妄之灾后,不知道她作何感想。
庄半梅缓慢的行走在人流涌动的大街上,感受着偶尔从身边传来的异样目光。想了想,决定先去吃午饭,等吃过午饭之后再到处去逛逛。于是随意找了间餐厅走了进去。
庄半梅所在的这家餐厅的名字是喜鹊餐厅,很有趣儿的名字,庄半梅之所以选择它也是因为这个。当庄半梅走进来的时候,餐厅中已经有不少人在用餐了,三三两两的遍布着。
找了个没有人的位置先坐下,随意的扫视了一下四周,发现正在用餐的客人大部分竟然都是女人。然而令庄半梅在意的却是她们的面前餐桌都有一个像是水晶般的圆球工艺品,此时正散发着莹莹绿光,甚是好看。又好奇的看了两眼方才收回目光,转过头,发现自己面前的餐桌上也摆放着一个同样的工艺品,只不过却是没有像那些一样发出绿光。
这让庄半梅感到很好奇,抬起头再次扫视了一下四周,在她的观察下发现,原来这间餐厅的每一张餐桌之上都有一个同样的水晶球,有的餐桌之上亮着绿色的光,而有的餐桌上亮的是红色的光,而那些空着的餐桌上的水晶球却没有颜色。
庄半梅收回目光,仔细的打量了一下眼前的水晶球,在它正下方的位置有一个有些翘曲的小箭头,略一思索庄半梅似乎明白了什么,伸出手指放在那水晶球上,然后轻轻的转动着。果然,随着她手上的动作,面前的水晶球开始亮起了红色的光。片刻之后,一名穿着整洁的女服务生走了过来,对庄半梅微笑地说道:“小姐您好,请问您有什么需要?”
庄半梅见状,感到很惊奇,这真是太有创意了!
庄半梅指了指面前亮着微微红光的水晶球,问道:“你们这是?”
女服务生似乎很乐意为庄半梅解释,只听她说道:“这是我们老板的创意,每一个来这里吃饭的客人只需要转动一下桌上的水晶球,就立刻会有人过去询问。而当客人所点的菜上齐之后我们服务生就会再转动一下水晶球使它变成绿色,这就说明客人所点的菜全部上齐了。”顿了顿,只见她指了指一旁亮着绿色光芒的餐桌,对庄半梅说道:“您看,那些亮着绿色的地方,光芒都很微弱,这能够让客人在用餐的时候感觉心情愉快。而那些亮着红色光芒的地方则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更加明亮,这个时候就说明客人已经等了很久了。”
庄半梅看了看四周,虽然偶尔会有红芒闪烁,但大部分都很微弱,不过比起那些绿色光芒却要明亮得多,的确,用红色似乎更能刺激眼球。
那名女服务生问道:“您一定是第一次来吧?”
庄半梅点了点头。
“许多来我们餐厅的客人在第一次用餐之后都会选择常来。”
庄半梅笑道:“是的,我是第一次来。你们老板出的这个点子真有创意。”
“谢谢您的夸奖。”说着,女服务生递给庄半梅一张单子,顺手掏出上衣口袋的纸笔,说道:“请问您要点些什么菜?”
庄半梅接过那张做工精美的清单,暗想:看来这里的老板对细节方面的要求还蛮高的,难怪来这里用餐的客人大部分都是女人。随手指了几个菜名,庄半梅将清单递还给女服务生。
女服务生重复了一遍庄半梅所点的菜色,庄半梅没有来过这里,对这里的菜色并不熟悉,所以也没有仔细的听,等待她重复完毕之后,庄半梅点了点头,女服务生方才说了一句:“好的,请您稍等。”说完,退了下去。等她走后,庄半梅转过后又仔细的打量起眼前这个水晶球。
庄半梅抬头看了一下时间,发现现在已经是下午1点过了。不禁暗暗咋舌,原来自己睡了这么久啊。
离开餐厅之后,庄半梅开始漫步目的的在大街上走着。心里突然想到:呆会儿要不要买些冰袋或者消肿化瘀的药酒回去?晚上在家里时可以自己揉捏一下脚,这样会不会好得快一点?虽说自己的工作平时大部分时间都是坐着,但是脚伤要是能够早点好的话自然最好。打定主意,于是庄半梅一边走一边留意着药房或者门诊之类的地方,这样的小伤并不需要去大医院就诊。
沿路走来,时不时的会有一些年轻男孩捧着一束鲜花从身旁擦肩而过,鼻尖传来一抹抹浓郁的花香,庄半梅感到奇怪,平时虽然偶尔也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但是今天似乎比平时多出很多。难道是什么节日吗?庄半梅如是想着。
走了一会儿,庄半梅就看到了一个药房,店面不是很宽,对于喧闹的都市来说,像这样的药房随处可见。
由于对这些东西很生疏,瞧着各式各样的药品名称,庄半梅感到有些头晕,于是不得不向医生求助。
“请问庄半梅话未说完,立刻被一个惊喜的声小倩打断。
“庄半梅。”
“恩庄半梅感到有些惊奇,是谁在叫自己的名字?抬头望去,只见一名身穿白色褂裙的女人正一脸惊喜的看着她。
“秦岚?”庄半梅惊讶道。
“哎呀!好久不见了!你在哪儿工作呢?”对方说着,急忙从柜台里面走了出来,一把拉住庄半梅地手,仿佛怕她跑了似的。
看着眼前这个女人,庄半梅不禁联想起上学的时候。这就要从庄半梅的性子说起了,庄半梅的性子从小就十分孤僻,对于同龄的小朋友非但没有和她们在一起玩的兴趣,反而对她们无论男女,一概回避。后来读书上了学,也是同样如此,所以不管是学生还是老师都不太喜欢她,而庄半梅也没有去刻意的讨谁欢心。就这么一直到了大学,庄半梅的性子还是没有任何改变。所以哪怕是到了大学,庄半梅也并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女孩。不过那个时候她已经是出落的亭亭玉立了,倒也不乏有不惧严寒的寒冰圣斗士来触碰她这块能冻死人的冰山。不过对于那些,庄半梅总是不屑一顾。因为在她看来,读书就应该好好的读书,而不是为了那些无聊的事情浪费时间。然而,虽然有许多男孩孜孜不倦的追求着庄半梅,但这就引起了同样身为女性的许多同学的不满,至于为什么,庄半梅从来没有去想过,但是遭到排挤倒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譬如说,在她背后腹议诽谤、趁她不在将她的东西乱扔乱丢等等。不过,对于这些庄半梅从来没有在意过,她从不去理会那些非议,更不屑去解释什么,被仍乱的东西一遍一遍,不厌其烦的收拾好。这些仿佛成了她读书时代生活的全部。然而庄半梅的不作为仿佛刺激了那些人的嚣张气焰,她们非但没有为此收敛,反而更加放肆起来。变本加厉不说,有一次,趁着放学的时间,一群人在一条小道上围住了庄半梅。
不但说了一大堆难听的话,更有甚者竟然冲上来想要对庄半梅动粗。不过就在此时,一只脚飞快的踢了过来,将那只狠狠砸向庄半梅的拳头踢了开去。那个女生顿时捂住红肿的手痛哭起来,后来庄半梅才知道,那个为自己打抱不平的女孩就是眼前的秦岚。
秦岚同样是大家闺秀出身,但和靠着家里关系进来那所学院读书的那些公子小姐们却不相同。她非常优秀,不仅成绩出众,而且在许多兴趣爱好上都颇有成就,跆拳道就是其中一项。秦岚的出手无疑震慑住了那些富家小姐们,毕竟她们可没有秦岚这样的身手,而且秦岚的家境并不比她们差,要真打起来吃亏的反倒是她们。所以后来对于庄半梅的排挤倒是收敛了许多,像这样动手动脚的事情自那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起初庄半梅并没有因此领情,她的那份高傲反而更加勾起了秦岚的好奇心,所以秦岚对庄半梅不但处处护着,更是不惜主动接近她,按照秦岚当时的话来说就是热脸贴她庄半梅的冷屁股。不过庄半梅倒也没有激烈抗拒什么的,相处久了庄半梅反而发现秦岚不仅性格开朗,而且丝毫没有小姐脾气,人也很真诚。所以后来,两人渐渐的成为了朋友,也是庄半梅唯一一个读书时代的朋友。直到秦岚毕业后去了美国留学,期间庄半梅也曾试过联系秦岚,但均告无果。没想到却在这间小药店里碰上了。
瞧着秦岚死死抓着自己的手,庄半梅没好气儿的白了她一眼:“你想干嘛?像上学时候那样占我便宜?”
秦岚闻言,并不在�